人大代表黄细花建议人贩要处重刑直至死刑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7 17:52:43
http://news.163.com/11/0303/10/6U7D7A120001124J.html

2011-03-03 10:30:37 来源: 人民网(北京) 跟贴 161 条 手机看新闻

核心提示:3月2日,全国人大代表黄细花提出《关于严厉打击拐卖妇女儿童的建议》的建议,她在建议中要求严惩人贩子,此外,对于带孩子行乞的父母她也建议相关部门要追究其刑事责任,剥夺其监护权,将儿童交由当地福利部门抚养。




  “被抓获的人贩子不但对其罚没家产,还要处以重刑直至死刑”。昨日,全国人大代表黄细花提出《关于严厉打击拐卖妇女儿童的建议》的建议,她在建议中要求严惩人贩子。此外,对于带孩子行乞的父母她也建议相关部门要追究其刑事责任,剥夺其监护权,将儿童交由当地福利部门抚养。


  不对人贩子重刑难有治本之效
  黄细花在建议中介绍,2001~2007年,昆明、贵阳、DG等城市丢失的妇女儿童都在400人以上,这些拐卖的妇女儿童有些被人贩子卖到“职业乞丐”的手里,成为他们乞讨骗钱的道具。“这些拐卖的孩子的父母亲人,因为思念孩子死的、疯的、病的,其余的人也都是个个心力交瘁。他们放弃工作生活走遍全国各地寻找孩子,家庭都因此债台高筑、倾家荡产”。对此,她认为如果不采取有力措施予以严厉打击,更多的妇女儿童和家庭将会遭受更大的伤害,社会不稳定隐患难以解除。对此,她建议,被抓获的人贩子不但对其罚没家产,还要处以重刑直至死刑。
  此外,“在现实的打拐行动中,我们发现,只要收买被拐妇女儿童的买主不防碍司法机关执法或对被拐妇女儿童没有虐待行为,则可免于追究其刑事责任,这种治标不治本的做法造成了买方市场的需求旺盛。收买被拐妇女儿童的买主因为没有违法成本,他们可以放心大胆地用暴利诱惑人贩子铤而走险,以身试法。”因此,从一定意义上看,买方市场是拐卖妇女儿童犯罪的真正源头,只有加大对买方市场的打击力度,才能有效地预防和减少此类犯罪发生。

  剥夺带孩子乞讨父母的监护权
  “尽管《未成年人保护法》对禁止未成年人流浪、乞讨作了原则性规定,但由于流浪儿童受到不法分子控制或是年龄太小,无法主动寻求救助;有些不法分子又坚称孩子是自己亲生的,相关部门借现行的‘自愿救助’原则为由放弃对流浪儿童的救助。”为此,建议对流浪乞讨儿童实行强制性救助,并按规定程序对此类儿童做DNA鉴定,如果这些儿童是被拐卖的,马上就可以对孩子进行解救,即使是父母带自己的亲生儿女乞讨,卖艺,相关部门也要追究其刑事责任,剥夺其监护权,将儿童交由当地福利部门抚养。
  此外,简化福利院孤儿收养手续,让有收养需求的家庭,得以顺利收养,从而避免这些家庭通过人贩子收养。“杜绝以收养名义收买被拐儿童,民政部门建立一个福利院孤儿的DNA数据库,将被拐儿童家长的DNA样本收入数据库中,同时规定只有在经过国家DNA数据库备案及认证后,有关部门才可以办理相关的收养手续。”

  建议建立国家失踪人口信息系统
  黄细花建议,建立国家失踪人口信息系统以便失子女家庭寻找孩子。“目前,公安机关建立的被拐卖儿童资料库,只有各地公安机关可以上网查询、指认,而有些被拐儿童随着年龄的增长及相貌的改变,有时甚至连孩子的父母都不敢相认,靠公安机关在资料库里辨认出孩子的可能性就更小。另外,目前现有救助站、福利院也都只有民政的内部信息交流网络,而这些信息同样不对社会公开,这就造成了找孩子的家长看不到信息,而拥有这些资源的部门却找不到孩子的亲人的局面。”
  她表示,公安部应该建立一个国家统一的失踪人口信息网,每个失踪者的亲人都可以把失踪者的信息发到这个网上,各地的救助站、福利院、未成年人保护中心、社区都必须把自己收留的或发现的孩子及其他人上传到这个信息平台上,这样,既可以使很多失踪人家属很快地寻找到自己的亲人,降低家人寻人的成本,同时,也可以降低国家民政部门为供养这些人所花费的巨额支出。

  王军:收买儿童家庭也要加重处罚
  信息时报讯(记者朱小勇张玉琴黄艳孙婷婷)自春节开始,网友们自发发起的“微博打拐”事件在全国“两会”上引发关注。昨日,全国人大代表、珠海醋酸纤维有限公司总经理王军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微博打拐”是一种自发的方式,政府可以利用民间的力量形成打拐的合力。但他认为,对于解决拐卖妇女儿童违法行为,更为关键的是要对收买方,或者所谓收养、收留方加重刑事上的处罚。
  王军将就此问题向全国“两会”提交建议。他告诉记者,目前,国家对“收买”被拐妇女儿童方面的打击力度太小,按照法律规定,如果收养或收留方没有虐待行为,就可以免于处罚。
  “贩毒的要处罚,吸毒的也要加重处罚,”王军举例说,对于收买、收养或收留被拐妇女儿童应该加大处罚力度,该判刑就判刑。王军认为,只有加大了收买方的处罚力度,拐卖儿童的主要渠道和动机就被卡死了,相信拐卖儿童的行为也会减少。另外,现在有些地方法律普及也不够,很多人并不知道“收买”被拐妇女儿童是违法行为,这点也迫切需要改变。(本文来源:人民网 ) http://news.163.com/11/0303/10/6U7D7A120001124J.html

2011-03-03 10:30:37 来源: 人民网(北京) 跟贴 161 条 手机看新闻

核心提示:3月2日,全国人大代表黄细花提出《关于严厉打击拐卖妇女儿童的建议》的建议,她在建议中要求严惩人贩子,此外,对于带孩子行乞的父母她也建议相关部门要追究其刑事责任,剥夺其监护权,将儿童交由当地福利部门抚养。




  “被抓获的人贩子不但对其罚没家产,还要处以重刑直至死刑”。昨日,全国人大代表黄细花提出《关于严厉打击拐卖妇女儿童的建议》的建议,她在建议中要求严惩人贩子。此外,对于带孩子行乞的父母她也建议相关部门要追究其刑事责任,剥夺其监护权,将儿童交由当地福利部门抚养。


  不对人贩子重刑难有治本之效
  黄细花在建议中介绍,2001~2007年,昆明、贵阳、DG等城市丢失的妇女儿童都在400人以上,这些拐卖的妇女儿童有些被人贩子卖到“职业乞丐”的手里,成为他们乞讨骗钱的道具。“这些拐卖的孩子的父母亲人,因为思念孩子死的、疯的、病的,其余的人也都是个个心力交瘁。他们放弃工作生活走遍全国各地寻找孩子,家庭都因此债台高筑、倾家荡产”。对此,她认为如果不采取有力措施予以严厉打击,更多的妇女儿童和家庭将会遭受更大的伤害,社会不稳定隐患难以解除。对此,她建议,被抓获的人贩子不但对其罚没家产,还要处以重刑直至死刑。
  此外,“在现实的打拐行动中,我们发现,只要收买被拐妇女儿童的买主不防碍司法机关执法或对被拐妇女儿童没有虐待行为,则可免于追究其刑事责任,这种治标不治本的做法造成了买方市场的需求旺盛。收买被拐妇女儿童的买主因为没有违法成本,他们可以放心大胆地用暴利诱惑人贩子铤而走险,以身试法。”因此,从一定意义上看,买方市场是拐卖妇女儿童犯罪的真正源头,只有加大对买方市场的打击力度,才能有效地预防和减少此类犯罪发生。

  剥夺带孩子乞讨父母的监护权
  “尽管《未成年人保护法》对禁止未成年人流浪、乞讨作了原则性规定,但由于流浪儿童受到不法分子控制或是年龄太小,无法主动寻求救助;有些不法分子又坚称孩子是自己亲生的,相关部门借现行的‘自愿救助’原则为由放弃对流浪儿童的救助。”为此,建议对流浪乞讨儿童实行强制性救助,并按规定程序对此类儿童做DNA鉴定,如果这些儿童是被拐卖的,马上就可以对孩子进行解救,即使是父母带自己的亲生儿女乞讨,卖艺,相关部门也要追究其刑事责任,剥夺其监护权,将儿童交由当地福利部门抚养。
  此外,简化福利院孤儿收养手续,让有收养需求的家庭,得以顺利收养,从而避免这些家庭通过人贩子收养。“杜绝以收养名义收买被拐儿童,民政部门建立一个福利院孤儿的DNA数据库,将被拐儿童家长的DNA样本收入数据库中,同时规定只有在经过国家DNA数据库备案及认证后,有关部门才可以办理相关的收养手续。”

  建议建立国家失踪人口信息系统
  黄细花建议,建立国家失踪人口信息系统以便失子女家庭寻找孩子。“目前,公安机关建立的被拐卖儿童资料库,只有各地公安机关可以上网查询、指认,而有些被拐儿童随着年龄的增长及相貌的改变,有时甚至连孩子的父母都不敢相认,靠公安机关在资料库里辨认出孩子的可能性就更小。另外,目前现有救助站、福利院也都只有民政的内部信息交流网络,而这些信息同样不对社会公开,这就造成了找孩子的家长看不到信息,而拥有这些资源的部门却找不到孩子的亲人的局面。”
  她表示,公安部应该建立一个国家统一的失踪人口信息网,每个失踪者的亲人都可以把失踪者的信息发到这个网上,各地的救助站、福利院、未成年人保护中心、社区都必须把自己收留的或发现的孩子及其他人上传到这个信息平台上,这样,既可以使很多失踪人家属很快地寻找到自己的亲人,降低家人寻人的成本,同时,也可以降低国家民政部门为供养这些人所花费的巨额支出。

  王军:收买儿童家庭也要加重处罚
  信息时报讯(记者朱小勇张玉琴黄艳孙婷婷)自春节开始,网友们自发发起的“微博打拐”事件在全国“两会”上引发关注。昨日,全国人大代表、珠海醋酸纤维有限公司总经理王军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微博打拐”是一种自发的方式,政府可以利用民间的力量形成打拐的合力。但他认为,对于解决拐卖妇女儿童违法行为,更为关键的是要对收买方,或者所谓收养、收留方加重刑事上的处罚。
  王军将就此问题向全国“两会”提交建议。他告诉记者,目前,国家对“收买”被拐妇女儿童方面的打击力度太小,按照法律规定,如果收养或收留方没有虐待行为,就可以免于处罚。
  “贩毒的要处罚,吸毒的也要加重处罚,”王军举例说,对于收买、收养或收留被拐妇女儿童应该加大处罚力度,该判刑就判刑。王军认为,只有加大了收买方的处罚力度,拐卖儿童的主要渠道和动机就被卡死了,相信拐卖儿童的行为也会减少。另外,现在有些地方法律普及也不够,很多人并不知道“收买”被拐妇女儿童是违法行为,这点也迫切需要改变。(本文来源:人民网 )
支持!这些丧尽天良的狗东西!:@
回复 2# ykefss
  人贩子起刑点定在无期徒刑比较好。罪行严重,死刑。
支持重刑处理人贩子,对买家也要严厉打击。
这个严重支持!!
回复 4# Spokesman
  没有买,就没有卖啊。关键是有买家!
新侨联委员 发表于 2011-3-3 16:38


    起点应该死刑,罪行严重的追究家人是否同谋,有无享用过非法利益。
回复 7# zjx-zlm
  人贩子,特点是一个人干活,全家配合。
支持,另外买家也要严惩!
支持 株连他的九族 买家同罪
zjx-zlm 发表于 2011-3-3 16:46


    支持这一点, 对这样的人渣查实后无期只能浪费纳税人的钱


对这个提案双手双脚支持。这才是有责任心的政委。

另外最好补充加强对福利院的社会监管机制,这个也非常重要。

对吸毒加重处罚,这点恐怕不太合适。因为吸毒的需求特点跟买卖人口不太一致。人口买卖属于买方拉动市场,而吸毒往往是卖方推动市场,两个市场成因不一样。一旦成瘾,处罚是没用的。需要的是强制戒毒。

应该是重点打击引诱吸毒的,比如在聚会时组织或劝导甚至强迫别人吸一口的,尽管可能未涉及金钱,但也应该按贩毒上限处理。

对这个提案双手双脚支持。这才是有责任心的政委。

另外最好补充加强对福利院的社会监管机制,这个也非常重要。

对吸毒加重处罚,这点恐怕不太合适。因为吸毒的需求特点跟买卖人口不太一致。人口买卖属于买方拉动市场,而吸毒往往是卖方推动市场,两个市场成因不一样。一旦成瘾,处罚是没用的。需要的是强制戒毒。

应该是重点打击引诱吸毒的,比如在聚会时组织或劝导甚至强迫别人吸一口的,尽管可能未涉及金钱,但也应该按贩毒上限处理。
人贩子死刑!诛九族!买家死缓!
坚决支持严厉打击人贩子,同时也要严厉处罚买家
双手双脚 赞同

虽然我支持逐步减少乃至废除死刑 但是对这种犯罪例外

就是废除死刑 也是最后一个废除
严重支持!
坚决支持严厉打击人贩子,同时也要严厉处罚买家
回复 1# 新侨联委员


    这才是真正的人民代表
起点还是无期好,造成人员死亡或致残的判死刑,买家一律同罪
人大代表终于干了点人事了
这个提议代表了人民的声音,有人反对吗?
回复 18# lexrf


    现在不就是死刑么?
王军将就此问题向全国“两会”提交建议。他告诉记者,目前,国家对“收买”被拐妇女儿童方面的打击力度太小,按照法律规定,如果收养或收留方没有虐待行为,就可以免于处罚。
---------
这些代表,根本不了解实际情况.
现在解救被拐人员中,很多情况都是小孩子已经长期生活,有了感情,妇女也生活安定,很多有了子女.
怎么处理?都抓起来判刑?
本来解救行动就很困难,如果按他的说法,难上加难.
zjx-zlm 发表于 2011-3-3 16:46 起点还是在无期比较好  防止狗急跳墙伤害被拐卖人口或者找回被拐卖人口失去线索
严重支持!!!!!!!


对买家应该严惩  买妇女回来的 强奸 非法拘禁 长期剥夺人身自由 毙了也不为过  买孩子回来的 等于毁了孩子等于一生   该杀

想起狗镇那部电影 真觉得有些买妇女儿童当家常便饭并且阻挠解救的那些村子村民也可以毁灭

对买家应该严惩  买妇女回来的 强奸 非法拘禁 长期剥夺人身自由 毙了也不为过  买孩子回来的 等于毁了孩子等于一生   该杀

想起狗镇那部电影 真觉得有些买妇女儿童当家常便饭并且阻挠解救的那些村子村民也可以毁灭
这个应该有
人贩子起刑点定在无期徒刑比较好。罪行严重,死刑。
这个要支持
那些卖掉自己孩子的呢?怎么判?
5.8毫米 发表于 2011-3-3 18:07 卖掉自己孩子的原因会复杂些。。我就知道一个朋友的朋友自己不能生育领养了个孩子 是一个女人怀孕后知道是女孩不想要了。   那些急着找回自己孩子悲痛欲绝的家长显然都不是自己主动卖给陌生人的 拐卖妇女儿童的性质比较恶劣
这个人大代表果然一如既往地立法不看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对于拐卖妇女儿童罪量刑本来就是从重的,最高可以到死刑。她的这个建议往最轻了说至少是不严谨
支持。。。
抓住就杀头。。。。卖自己孩子7年起
代号狂风 发表于 2011-3-3 18:12


    就是啊这类很难处理。
王军将就此问题向全国“两会”提交建议。他告诉记者,目前,国家对“收买”被拐妇女儿童方面的打击力度太小,按照法律规定,如果收养或收留方没有虐待行为,就可以免于处罚。
---------
这些代表,根本不了解实际情况.
现在解救被拐人员中,很多情况都是小孩子已经长期生活,有了感情,妇女也生活安定,很多有了子女.
怎么处理?都抓起来判刑?
本来解救行动就很困难,如果按他的说法,难上加难.
不能因为目前难就放弃解救,放弃严惩吧
贩卖人口这根链条你不狠狠心砸开一环永远都是个死循环!


- 发送自我的 iPhone 大板凳应用
赞成.
奇怪的是怎么还没见有JY跳出来反对.
坚决支持严厉打击人贩子,同时也要严厉处罚买家!!!
坚决支持严厉打击人贩子,同时也要严厉处罚买家!!!
拐卖的杀全家,买的杀买家。
这么多委员、代表终于有个说点像人事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