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河南农民逃368万过路费案将重审 】 公义的力量真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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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农民逃368万过路费案将重审
2011-01-14 08:47:30 来源: 大河网(郑州)
http://news.163.com/11/0114/08/6QBK94VC00014JB5.html
核心提示:14日凌晨,河南省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决定,对于河南农民时建锋因骗免高速费公路通行费368万被判无期徒刑案启动再审程序。法院称,时建锋新供称有共同犯罪嫌疑人,原判事实因出现新的证据可能发生变化。

新华网快讯:河南省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14日凌晨决定,对“时建锋因骗免高速公路通行费被判无期徒刑案”启动再审程序。

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称:时建锋因诈骗罪被判无期徒刑一案引起了媒体强烈关注后,立即组织人员进行复查,并询问了时建锋。时建锋新供称有共同犯罪嫌疑人,原判事实因出现新的证据可能发生变化。

另据大河网报道:禹州农民时某偷逃过路费368万被判无期徒刑一事经报道后,引发各界广泛关注,来自平顶山法院网的消息 ,1月14日凌晨,平顶山市中院以出现“新的证据”为由,对该案启动再审。

从2008年5月4日到2009年1月1日,河南禹州农民时某在自己的两辆大货车上安装假军牌,共免费通行高速 2361次,合计逃费金额为人民币368.2万余元。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获以诈骗罪被判处该农民无期徒刑。

此事经媒体报道后,很多网友对包括“368.2万”的得出在内的诸多疑惑,纷纷发表了看法。

1月14日凌晨,平顶山法院网刊播消息称,该案宣判后,引起媒体关注和热议。平顶山中院积极回应,立即 组织人员对该案进行了复查,并于1月13日讯问了时某。在讯问过程中,时某供称有共同犯罪嫌疑人,原判事实因出现新的证据可能发生变化。据此,平顶山中院迅速召开审判委员会,对该案进行了认真研究 讨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五条的规定,决定对该案依法另行组成合议庭进行再 审。


今天上午,大河网从平顶山市中级法院政治处证实了此消息。政治处一负责人称,

新闻回顾:河南农民8个月偷逃过路费368万获无期徒刑

河南禹州一农民为了逃避过路费,拿着两套假军车牌照营运,8个月里免费通行高速2361次,偷逃过路费368万余元。拉沙挣了20多万元。事发后法院以诈骗罪判处其无期徒刑。据律师称可能成为全国首例案件。

河南法院称368万元过路费判决量刑适当

河南一农民靠着两套假军车牌照营运,8个月内两辆大货车免费通行高速公路2361次,偷逃过路费368万余元被判处无期徒刑。对于提出的收费标准质疑,平顶山市中院召开新闻发布会,法院称判无期徒刑量刑适当,并没有过重。

(本文来源:大河网 )河南农民逃368万过路费案将重审
2011-01-14 08:47:30 来源: 大河网(郑州)
http://news.163.com/11/0114/08/6QBK94VC00014JB5.html
核心提示:14日凌晨,河南省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决定,对于河南农民时建锋因骗免高速费公路通行费368万被判无期徒刑案启动再审程序。法院称,时建锋新供称有共同犯罪嫌疑人,原判事实因出现新的证据可能发生变化。

新华网快讯:河南省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14日凌晨决定,对“时建锋因骗免高速公路通行费被判无期徒刑案”启动再审程序。

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称:时建锋因诈骗罪被判无期徒刑一案引起了媒体强烈关注后,立即组织人员进行复查,并询问了时建锋。时建锋新供称有共同犯罪嫌疑人,原判事实因出现新的证据可能发生变化。

另据大河网报道:禹州农民时某偷逃过路费368万被判无期徒刑一事经报道后,引发各界广泛关注,来自平顶山法院网的消息 ,1月14日凌晨,平顶山市中院以出现“新的证据”为由,对该案启动再审。

从2008年5月4日到2009年1月1日,河南禹州农民时某在自己的两辆大货车上安装假军牌,共免费通行高速 2361次,合计逃费金额为人民币368.2万余元。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获以诈骗罪被判处该农民无期徒刑。

此事经媒体报道后,很多网友对包括“368.2万”的得出在内的诸多疑惑,纷纷发表了看法。

1月14日凌晨,平顶山法院网刊播消息称,该案宣判后,引起媒体关注和热议。平顶山中院积极回应,立即 组织人员对该案进行了复查,并于1月13日讯问了时某。在讯问过程中,时某供称有共同犯罪嫌疑人,原判事实因出现新的证据可能发生变化。据此,平顶山中院迅速召开审判委员会,对该案进行了认真研究 讨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五条的规定,决定对该案依法另行组成合议庭进行再 审。


今天上午,大河网从平顶山市中级法院政治处证实了此消息。政治处一负责人称,

新闻回顾:河南农民8个月偷逃过路费368万获无期徒刑

河南禹州一农民为了逃避过路费,拿着两套假军车牌照营运,8个月里免费通行高速2361次,偷逃过路费368万余元。拉沙挣了20多万元。事发后法院以诈骗罪判处其无期徒刑。据律师称可能成为全国首例案件。

河南法院称368万元过路费判决量刑适当

河南一农民靠着两套假军车牌照营运,8个月内两辆大货车免费通行高速公路2361次,偷逃过路费368万余元被判处无期徒刑。对于提出的收费标准质疑,平顶山市中院召开新闻发布会,法院称判无期徒刑量刑适当,并没有过重。

(本文来源:大河网 )
法院有点悔过了?不上诉也重审。少见啊。
刑诉法205条
第二百零五条 各级人民法院院长对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如果发现在认定事实上或者在适用法律上确有错误,必须提交审判委员会处理。
顶上去,这是人民的胜利
顶上去,这是套牌车的胜利。
翩翩冠玉 发表于 2011-1-14 10:49

  如确如新闻中所讲:存在其他共同的犯罪嫌疑人的话,那么的确属于可能影响案件定罪量刑的重大事实,需要进行重申。
费用是一方面,性质比较恶劣,
假军牌,可能性质就变了。我们这以前货车用假牌,查出来也没这么夸张。
mmmmmmm 发表于 2011-1-14 11:35

主要是这次杀警的人首次 死缓 而且才5年就出来了。反差太大了。
superth 发表于 2011-1-14 11:46

用假军牌 假官牌照的人多了。警车也有套牌 假牌的。从来没有判过这么重。而且除此之外在处理超载方面不能是军牌武警牌就不处罚。管理方是有责任的。
我不知道楼上的都激动啥呢,他这案子重审是因为他供出了他弟弟,他说买车、弄军牌全是他弟弟干的,他因为无儿无女,没有牵挂,所以才给他弟弟顶罪
灌溉满京华 发表于 2011-1-14 12:29


    新闻里已经说得很清楚了。不光钱数量有问题。所用的诈骗罪。这个罪名也有问题。
法院太愚蠢了,如果把368改成68,你就是把被告人判死刑又有谁会关注
如果高速通行费每公里2.5元的话,他8个月开了147万公里
按照8个月240天算,每天开6000多公里
2辆车每辆开3000公里
这老兄每天不眠不休已125公里的时速,在高速上奔驰24小时。
如果没算错的话,他应该去参加达喀尔拉力赛
王应许 发表于 2011-1-14 13:04


    68到不了無期,主要是法院愚蠢的地方在於,如果他這麼說:應交過路費5萬元,由於其存在欺詐和超載現象,幾項罪名成立,一共罰款368萬元,我估計就沒人鬧了。
王应许 发表于 2011-1-14 13:04
标的是公路自己开出的,公路方面肯定是想多开点往上好交待,一个案子就可以冲销不少坏帐呢
网友从技术角度分析,不可能。除非是开的J20
八个月能挣到368万?
1 政府应该干预公路客货运市场了 抛开燃油和过路费的盘剥不谈 超载也是个恶性循环
对路面桥梁的破坏 对生命财产的威胁 都是全社会来买单的 倒不如强力干预运价 让正常运输有利润

2 不管怎么说 假牌照很可恶 出了事情十之八九会逃逸  必须严惩
新闻里已经说得很清楚了。不光钱数量有问题。所用的诈骗罪。这个罪名也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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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个发言人有问题。
属于想象竞合,
从一重。
他的那个“拒交”的观点也很喜感,
不知这厮怎么混上去的。;P
mmmmmmm 发表于 2011-1-14 16:07

看最后法院怎么认定的。
如果“368w过路费”确实是个虚假数字,算不算提供伪证?算不算犯罪?有没有人为此负责?

如果“368w过路费”确实是个虚假数字,算不算提供伪证?算不算犯罪?有没有人为此负责?
莫谈国是 发表于 2011-1-14 17:10



    案件在侦查阶段。往往都有把案值算高的倾向。缺少监督。势必如此。
如果“368w过路费”确实是个虚假数字,算不算提供伪证?算不算犯罪?有没有人为此负责?
莫谈国是 发表于 2011-1-14 17:10



    案件在侦查阶段。往往都有把案值算高的倾向。缺少监督。势必如此。
一人 发表于 2011-1-14 11:32


    70码是飙车的胜利吗?
抛开过路费,在超载1~2倍的情况下利润也只有20W,要是不超,就算不交过路费不是也没钱可赚?
王应许 发表于 2011-1-14 13:04

  那些贪污几千万几亿表示鸭梨很大
Mailand 发表于 2011-1-14 17:57


    货运过路费迟早要取消的。否则极大影响西部发展。
汉中龙 发表于 2011-1-14 13:31

今天看的新闻半小时,里面的法官讲,根据河南定的规矩,诈骗20万就可以判十年至无期
馋嘴眼镜猫 发表于 2011-1-14 18:41


    还有个律师说了。使用罪名不当。不应当按照诈骗罪起诉。
回复 29# 侠客尚
法律是人定的
馋嘴眼镜猫 发表于 2011-1-14 18:49

主要这个案子涉及货运收费。大部分公路收费货运部分迟早是要取消的。及其的不利于均衡发展。所以上面正好借这个事情先造造势。
回复 31# 侠客尚


    不是货运收费这么简单吧? 而是收费项目越来越多了
馋嘴眼镜猫 发表于 2011-1-14 18:56


    走轿车客运车辆很有可能提高成本。但是货运必定是要降低下来的。
馋嘴眼镜猫 发表于 2011-1-14 18:41


    当地的规矩能大过刑法??一般是1万1个月啊。
汉中龙 发表于 2011-1-14 20:00

谁说一万一个月?

一般司法实践中, 诈骗20万以上, 都算数额特别巨大.
20万以上是特别巨大没问题
较大和巨大可以由地方根据本地的经济情况而定
翩翩冠玉 发表于 2011-1-14 21:56


    20万可能连个厕所都买不了。
回复 34# 汉中龙


    在我们的社会中,一切皆有可能!:D
中国的货车的标注吨位就是个笑话!!!!!
悔过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