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彭宇案法官王浩陷“堕胎门” 被指玩弄女性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8 22:19:34
内容摘要 大家还记得几年前南京的彭宇案吗?这一案件的判决在社会引起了广泛的争议,以至于它的后遗症现在还在。如今该案件的法官王浩遇到麻烦了,以下为某女网友的自述:

大家还记得几年前南京的彭宇案吗?这一案件的判决在社会引起了广泛的争议,以至于它的后遗症现在还在。如今该案件的法官王浩遇到麻烦了,以下为某女网友的自述:

因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法官王浩,利用谈恋爱为名,欺骗,玩弄并占有我,在他一个又一个承诺下致使我坠胎三次。2010年4月底5月初,本应该是他承诺和我领证结婚的时间,而他不仅没有兑现他的承诺,反而通过利用他人住在家中,威逼我离开我们共同经营并同居多年的家,逼得我流落街头多日,精神上和身体上备受摧残,整天精神恍惚,无法正常工作。2010年6月份,我鼓足勇气向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反映了这位思想道德败坏的人民法官的所作所为,该院领导接到反映后也向王浩核实了此事,一切属实,并说就我反映的情况组织上会处理王浩的。但自从这之后,我不断收到威胁恐吓和辱骂短信,我真得被逼上了绝路。

2010 年7月底我的家人向市长信箱反映了此事,此后信件转至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处理,但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一直也没给回复。2010年8月下旬的一天上午,我通过电话询问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纪检处的领导对王浩的处理结果,回答是正在走程序,我说如果您们处理不了此事,我想通过其他途径来解决。当天下午六点我接到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纪检处领导的电话告之,院领导刚刚开会决定对王浩作停职调离处理,我的回答是对处理结果不满意。2010年9月8日下午,我接到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纪检处领导的电话,说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的领导想找我谈谈,我说可以,时间由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的领导定于2010年9月9日下午四点,地点是在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下午四点我准时到达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后被带至第十八法庭,那不是一场谈话(训话?)……但尽管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纪检处的吴处长用野蛮的态度对我,我还是很尊重他,在得到他的允许之后,我才离开第十八法庭,离开鼓楼法院。

他们对此事的处理结果是: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纪检处的吴处长代表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和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两级法院对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法官王浩的处理结果是调离鼓楼法院。

首先作为受害人我对这样的处理结果不满意,从某种意义上来说这样的结果谈不上处理,反而是在保护法官王浩。其次我要求看处理的书面文件遭到拒绝。再次我问其调离什么单位,其中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吴处长回答是调离到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的下属企业,经我了解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没有下属企业。最后让我质疑的是,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无权免职有权调离吗?

请求快报的各位老师帮忙关注我以上所述的几个问题。另外此信要求不公开!


http://bbs.news.163.com/bbs/society/194917379.html内容摘要 大家还记得几年前南京的彭宇案吗?这一案件的判决在社会引起了广泛的争议,以至于它的后遗症现在还在。如今该案件的法官王浩遇到麻烦了,以下为某女网友的自述:

大家还记得几年前南京的彭宇案吗?这一案件的判决在社会引起了广泛的争议,以至于它的后遗症现在还在。如今该案件的法官王浩遇到麻烦了,以下为某女网友的自述:

因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法官王浩,利用谈恋爱为名,欺骗,玩弄并占有我,在他一个又一个承诺下致使我坠胎三次。2010年4月底5月初,本应该是他承诺和我领证结婚的时间,而他不仅没有兑现他的承诺,反而通过利用他人住在家中,威逼我离开我们共同经营并同居多年的家,逼得我流落街头多日,精神上和身体上备受摧残,整天精神恍惚,无法正常工作。2010年6月份,我鼓足勇气向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反映了这位思想道德败坏的人民法官的所作所为,该院领导接到反映后也向王浩核实了此事,一切属实,并说就我反映的情况组织上会处理王浩的。但自从这之后,我不断收到威胁恐吓和辱骂短信,我真得被逼上了绝路。

2010 年7月底我的家人向市长信箱反映了此事,此后信件转至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处理,但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一直也没给回复。2010年8月下旬的一天上午,我通过电话询问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纪检处的领导对王浩的处理结果,回答是正在走程序,我说如果您们处理不了此事,我想通过其他途径来解决。当天下午六点我接到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纪检处领导的电话告之,院领导刚刚开会决定对王浩作停职调离处理,我的回答是对处理结果不满意。2010年9月8日下午,我接到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纪检处领导的电话,说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的领导想找我谈谈,我说可以,时间由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的领导定于2010年9月9日下午四点,地点是在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下午四点我准时到达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后被带至第十八法庭,那不是一场谈话(训话?)……但尽管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纪检处的吴处长用野蛮的态度对我,我还是很尊重他,在得到他的允许之后,我才离开第十八法庭,离开鼓楼法院。

他们对此事的处理结果是: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纪检处的吴处长代表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和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两级法院对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法官王浩的处理结果是调离鼓楼法院。

首先作为受害人我对这样的处理结果不满意,从某种意义上来说这样的结果谈不上处理,反而是在保护法官王浩。其次我要求看处理的书面文件遭到拒绝。再次我问其调离什么单位,其中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吴处长回答是调离到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的下属企业,经我了解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没有下属企业。最后让我质疑的是,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无权免职有权调离吗?

请求快报的各位老师帮忙关注我以上所述的几个问题。另外此信要求不公开!


http://bbs.news.163.com/bbs/society/194917379.html
大丈夫!萌大娘!:D
TMD……和我同名
这种事估计大家都见怪不怪了,河蟹社会嘛。
这些人应该被刻在石碑上,包括那个使社会道德倒退了的老妪的儿子们。
回复 3# wanghao1988


    就同名这么简单,深表怀疑.
河北老乡 发表于 2011-1-1 13:34

穷学生一个,要玩弄女青年也也得人家愿意才行啊
不明真相。
报应!
这个王浩会被订在历史的耻辱柱上
玩弄女性。。。这罪名。。。
谴责王浩是没必要的,王浩大小也是华东政法的在职研究生毕业,就算学历水点,这么个案子也能审明白。最该指责的是鼓楼区法院和江苏省高院。按我国现行诉讼法,法官并不能独立审结案件,所有案件尤其是有争议的案件得上庭里直至审委会。一审期间,彭宇已经开始在网上发帖,也有了一些影响,照此情况,这案子至少是上了庭,按照后来事情的发展,估计上审委会也是可能的。王浩做出的判决,不代表他本人,代表的是鼓楼区法院尤其是主管民庭庭长和副院长的看法。后来江苏省高院本来有机会驳正此案,可是政法委维稳的压力,新上任的公丕祥没能顶住。
这女的自己自找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