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规定凡涉及群众利益事项要进行风险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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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news.xinhuanet.com/politics/2010-12/09/c_12863839.htm

河南规定凡涉及群众利益事项要进行风险评估  
2010年12月09日 15:17:03  来源: 新华网 【字号 大小】【留言】【打印】【关闭】  



    新华网郑州12月9日专电(记者 王云河)今后,凡提请各级党委、政府决定实施的重大决策、工程建设项目等,都必须在报送决策建议方案的同时,一并报送对重大事项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结论意见等,作为作决策、出政策、上项目、搞改革的前置程序和必备条件。这是河南省8日召开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会上提出的要求。

    据介绍,自2007年河南省部分地区提出在重大决策出台、重大项目实施过程中实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至今,158个县市区中已有130个制定了实施意见。今年以来,全省共有1016件决策事项进行了风险评估,经评估不予实施的105件,占评估总数的11%。

    为了从源头上预防社会矛盾的发生,河南省决定用3年时间进一步建立健全社会稳定风险评估长效机制:2010年底前,全省所有省辖市、县(市、区)全面推进,消除空白地区,建立工作规范;2011年在所有容易引发社会矛盾的重点领域全面实施社会稳定风险评估;2012年在全省形成较为完善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长效机制。

    河南省要求,开展风险评估,必须把维护人民群众利益放在首位。根据评估结果,对损害群众利益的拟决策事项,必须及时终止;对超出群众现实承受能力或多数群众不赞成的拟决策事项,要暂缓出台;对经过评估,虽然拟决策事项正确,但多数群众不理解、不支持的,要做好解释工作,取得群众拥护和支持后,再进入决策程序。

    凡是对涉及群众利益的重大事项不进行评估、不按照风险评估意见作出决策,或在评估过程中搞形式主义、弄虚作假、提供错误的评估结论,造成决策失误而引发不稳定问题的,将追究项目评估主体单位负责人和相关人员的责任。http://news.xinhuanet.com/politics/2010-12/09/c_12863839.htm

河南规定凡涉及群众利益事项要进行风险评估  
2010年12月09日 15:17:03  来源: 新华网 【字号 大小】【留言】【打印】【关闭】  



    新华网郑州12月9日专电(记者 王云河)今后,凡提请各级党委、政府决定实施的重大决策、工程建设项目等,都必须在报送决策建议方案的同时,一并报送对重大事项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结论意见等,作为作决策、出政策、上项目、搞改革的前置程序和必备条件。这是河南省8日召开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会上提出的要求。

    据介绍,自2007年河南省部分地区提出在重大决策出台、重大项目实施过程中实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至今,158个县市区中已有130个制定了实施意见。今年以来,全省共有1016件决策事项进行了风险评估,经评估不予实施的105件,占评估总数的11%。

    为了从源头上预防社会矛盾的发生,河南省决定用3年时间进一步建立健全社会稳定风险评估长效机制:2010年底前,全省所有省辖市、县(市、区)全面推进,消除空白地区,建立工作规范;2011年在所有容易引发社会矛盾的重点领域全面实施社会稳定风险评估;2012年在全省形成较为完善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长效机制。

    河南省要求,开展风险评估,必须把维护人民群众利益放在首位。根据评估结果,对损害群众利益的拟决策事项,必须及时终止;对超出群众现实承受能力或多数群众不赞成的拟决策事项,要暂缓出台;对经过评估,虽然拟决策事项正确,但多数群众不理解、不支持的,要做好解释工作,取得群众拥护和支持后,再进入决策程序。

    凡是对涉及群众利益的重大事项不进行评估、不按照风险评估意见作出决策,或在评估过程中搞形式主义、弄虚作假、提供错误的评估结论,造成决策失误而引发不稳定问题的,将追究项目评估主体单位负责人和相关人员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