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来房产税真的要来了。。。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9 01:14:58


财政部、国税总局、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这三大部门都表态了,看来房产税真的要来了。。
而且征收可能是按面积,而不是按套数。。。
“为了达到保护自住需求的目的,试点当地的地方政府,可以根据当地的人均居住面积情况,划定一个免征面积,或免征的套数,但是采用免征面积这种方式的可能性较大。”前述消息人士告诉记者。

http://finance.sina.com.cn/g/20101017/11528791888.shtml

财政部、国税总局、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这三大部门都表态了,看来房产税真的要来了。。
而且征收可能是按面积,而不是按套数。。。
“为了达到保护自住需求的目的,试点当地的地方政府,可以根据当地的人均居住面积情况,划定一个免征面积,或免征的套数,但是采用免征面积这种方式的可能性较大。”前述消息人士告诉记者。

http://finance.sina.com.cn/g/20101017/11528791888.shtml
一套自住免征,二套改善性低税率象征性收,三套以上有投资嫌疑的逐套累进.要是这样的话我就不反对房产税:D
婚前二套房,三套房以及遗产赠与等,二三套房怎么算。每年交那么多,逼大家卖房么.....
kaka22 发表于 2010-10-17 17:06

我办公室的大妈们已经在讨论该卖几套了:D
我就问一个问题,一个在杭州有7套房的和一个在北上广深杭蓉渝各有7套房的征税标准是不是一致的。

其二,希望得到这个所谓消息人士的背景资料,而不是一句消息人士就一笔带过
解集 发表于 2010-10-17 16:59


    俺支持这个意见
e8098 发表于 2010-10-17 17:47

问题是真投资的都是跨市跨省购买,房产税是地方税,统计多套的时候是否将纳税人外地物业统计进去,不统计进去,又怎么做到打击房地产投资呢?再说,现在沿海一、二线的房价还真是有需求撑在那边,泡沫的是中西部省会城市、部分地级市,如果外地物业不算入多套的话不是活生生的把投资者的资金往那边挤,这才tmd是真泡沫。
从上到下没有法制观念,无论该不该征,作为一个税种人大的意见跑哪去了?三个部委就全办了,共和国办事真容易


{:cha:}{:cha:}TG银行和地方债务将迎来一次洗牌了。。。{:jian:} 是硬着陆还是软着陆。。。可以淡定的围观。。。
同时财政收入将迎来一次跨越式发展{:wu:}

{:cha:}{:cha:}TG银行和地方债务将迎来一次洗牌了。。。{:jian:} 是硬着陆还是软着陆。。。可以淡定的围观。。。
同时财政收入将迎来一次跨越式发展{:wu:}

一套自住免征,二套改善性低税率象征性收,三套以上有投资嫌疑的逐套累进.要是这样的话我就不反对房产税
解集 发表于 2010-10-17 16:59



    一二套免征,3套开始征收。。。否则有一套房的人,如果想买第2套改善性住房的话,不可能说,先卖了现在住的房子,直接买所谓的第2套的毛坯房就住吧。。。装修也得花费个大半年吧。。
一套自住免征,二套改善性低税率象征性收,三套以上有投资嫌疑的逐套累进.要是这样的话我就不反对房产税
解集 发表于 2010-10-17 16:59



    一二套免征,3套开始征收。。。否则有一套房的人,如果想买第2套改善性住房的话,不可能说,先卖了现在住的房子,直接买所谓的第2套的毛坯房就住吧。。。装修也得花费个大半年吧。。
穿过灵魂的细沙 发表于 2010-10-17 18:14


    人大不普世,偶们有普世的无房p民的支持就成了,哈哈

偶只关心外地物业算不算入多套之内统计,算入的话,反正S B的也是那些叫嚣房产税叫嚣的很重的“无房”p民;不算的么,不过是换套房子而已,该有几套房的还是有几套房,哈哈
我估计首套就要征, 否则大家又要开始离婚
你儿子有把柄落哥手里,怎么做你看着办,剩下周围的小弟快排队。你知道的。
解集 发表于 2010-10-17 16:59


   
关键是如何界定一套、二套和三套。

婚前双方各自一套房,婚后怎么算?


另,是否会参考面积?5年前上海二房普遍在100—110平米,这个又怎么算?


重庆是按照房屋原值计征,上海是否会相同?还是以评估值计征?
穿过灵魂的细沙 发表于 2010-10-17 18:14


   

政府是这样解释的,这不是新税种,只是以前税种的改进版(其实很自欺欺人)。


如果是全新的物业税,人大现在还在讨论阶段。
TG在下一盘很大的棋,政策出了一波又一波,当然可能是早就知道是没有用的。
抖抖索索那么久,不敢出房产税,怕百姓闹意见,现在好了,很多百姓呼唤房产税啊
疯狂的伊万伊万 发表于 2010-10-17 18:23


    为啥要免啊,有钱收居然不要,你觉得现实吗
lcytc 发表于 2010-10-17 16:25


    实在是懒得讨论了
苏武牧羊 发表于 2010-10-18 10:55


我觉得现实。。。{:cha:}
疯狂的伊万伊万 发表于 2010-10-18 11:06


    如果这样的话,楼价也早就下来了,TG也不会整天琢磨着房产税了,人家收这个税的目的不是为你好,ok?
话说回来,你琢磨下,国内能够有3,4套房子的都是些什么人,我看有1,2套房子的人要收税,有3套以上房子的人不需要缴税的可能性还大点

如果这样的话,楼价也早就下来了,TG也不会整天琢磨着房产税了,人家收这个税的目的不是为你好, ...
苏武牧羊 发表于 2010-10-18 11:15



    {:cha:}各地的实际不一样。。。一线和2-3线城市的差别很多。。。。一刀切的话,对于城市化程度高,地快卖光的一线城市政府肯定很高兴。。。而2-3线政府肯定不愿意房子还没卖出去就收税,那样更没人买房了。所以,时间上还是有差别的。。。。特别是一些2-3线地方已经把某个非城市中心区投入巨资建设成新的中心城区的,房子还没卖利落,蓄水还没蓄满就收税,显然不明智。
如果这样的话,楼价也早就下来了,TG也不会整天琢磨着房产税了,人家收这个税的目的不是为你好, ...
苏武牧羊 发表于 2010-10-18 11:15



    {:cha:}各地的实际不一样。。。一线和2-3线城市的差别很多。。。。一刀切的话,对于城市化程度高,地快卖光的一线城市政府肯定很高兴。。。而2-3线政府肯定不愿意房子还没卖出去就收税,那样更没人买房了。所以,时间上还是有差别的。。。。特别是一些2-3线地方已经把某个非城市中心区投入巨资建设成新的中心城区的,房子还没卖利落,蓄水还没蓄满就收税,显然不明智。
疯狂的伊万伊万 发表于 2010-10-18 11:19


    有税收还琢磨着卖地赚钱干嘛啊,而且这个是全国统一行动,不落话柄,以后天天有钱收,何必干那种卖地生意,又累,还给人骂不关心百姓死活。况且,房子是生活必需品,难道收税了你还担心百姓都住桥洞不买房了?
现在猪肉十几块一斤了菜场也没有见关门

有税收还琢磨着卖地赚钱干嘛啊,而且这个是全国统一行动,不落话柄,以后天天有钱收,何必干那种 ...
苏武牧羊 发表于 2010-10-18 11:28



    {:cha:}至少在领导任期内,地方领导肯定不希望房地产市场出现大波动。。猪肉的价值能和房子相比吗?真正全国大规模收税,应该在2012年之后。。。换届后。。新官上任来玩个新政绩。
有税收还琢磨着卖地赚钱干嘛啊,而且这个是全国统一行动,不落话柄,以后天天有钱收,何必干那种 ...
苏武牧羊 发表于 2010-10-18 11:28



    {:cha:}至少在领导任期内,地方领导肯定不希望房地产市场出现大波动。。猪肉的价值能和房子相比吗?真正全国大规模收税,应该在2012年之后。。。换届后。。新官上任来玩个新政绩。
交吧 等哪天住不起房了 造反呗
解集 发表于 2010-10-17 16:59

同样支持,否则的话,不支持。
最后还不是把负担转嫁给租房者。压力就是这么一层一层的转移的,最后你发现吃亏的还是无产阶级,几千年不变的道理。
苏武牧羊 发表于 2010-10-18 11:28
首先,政府要保证收到的房产税能够替代土地出让金,若是两个都能收,互相不影响最好。但若是房产税造成房价的大幅下降则房产税本身也会大幅下降,并且房价降低也会造成土地大量流拍。这样一方面房产税下降,一方面土地出让金也下降,将会造成财政的崩溃。所以地方政府一定会仔细评估,若是对房产价格影响过大反而不会认真执行。并不会象有些人想的那样,政府只要有钱收肯定会大力推进。
疯狂的伊万伊万 发表于 2010-10-18 11:37


   政绩?你犯傻了?
苏武牧羊 发表于 2010-10-18 14:20


    。。。有真理部的正面宣传,怎么不可能成为政绩呢?
突然想起了黄宗羲定律,反正房产税这东东真要实行,最后是房价不降,居民负担上升。
车车 发表于 2010-10-18 12:54
国家是为统治阶级服务的暴力机关-------政治课教的。
z9z8z7z6 发表于 2010-10-18 10:00 :D你要不老实我就去加拿大把那人闹回来。:D
三面红旗 发表于 2010-10-18 15:24
这是东西方观念的不同,西方经过资产阶级革命已经进入了契约社会,政府的职能已经发生了改变。老百姓之所以接受某个政府的领导,是因为和它达成了某种契约,你要保证我的权益,我接受你的领导,一旦我的权益得不到保证,人民推翻它是合法的。这就是启蒙运动带给西方的东西。在西方国家,政府应该是被动的,而不是主动,像一个保姆,这是目前最好的一种社会形态,西方一些国家已经部分实现了。
怕什么,转移成本,把房产税摊入房屋租金,国外有房产税的国家都是这样做的。羊毛出在羊身上呗。:D:D
minijia 发表于 2010-10-18 15:19

真要这样。。。P民的负担只能是单调递增了。。。看来还是几百年前的封建农奴幸福啊~
有房并以出租房屋为生的
肯定会把税金压到租户头上。。
无房户只会更惨
以家庭为单位,2套免。多N套,收3N%的当地平均价的税每年。看你留房子干什么?
同意二楼意见
现在都是中心大城市在搞,算是给个缓冲期吧.
dyyys 发表于 2010-10-18 17:34


    哈哈,我搞个售后购回,再弄一份相反方向的长期借款对冲货币时间损益,你怎么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