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警察枪杀村民案:当事警察后悔工作太拼命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9 02: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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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枪警察张磊的母亲数次落泪 晨报特派记者 姜鹏 现场图片:D


昨日上午9时,震惊全国的贵州警察枪杀两村民案在遵义市汇川区法院开庭审理,开枪警察张磊被诉涉嫌故意杀人

    今年1月12日,贵州安顺关岭自治县坡贡镇派出所副所长张磊在处理一起村民纠纷时掏枪并连开5枪,导致村民郭永华、郭永志兄弟俩死亡。事后,当地政府对张磊开枪原因解释是村民上前抢枪,张磊开枪属于正当防卫。不过,在庭审中,公
安部的鉴定推翻了贵州公安厅关于“村民抢枪”证据的认定,遵义检察院以故意杀人罪对张磊进行起诉,认为其防卫过当。

    昨日中午12点,庭审三个小时后,审判长宣布该案择日宣判。

    昔日傲慢如今神情凄冷

    新落成的汇川区法院第二审判庭宽敞气派,设置了60个旁听席。9时整,审判长宣布开庭,昔日开枪的警察张磊被带入庭审现场。在两名法警的看押下,张磊缓缓从侧门进来,他身高约1.7米左右,留着一个光头,T恤衫外面套着件黄色马甲,上面有“遵第一看守所”字样。

    网上曾流传一张张磊微微发福,身着警服,神采奕奕的照片,而坡贡镇居民对其最大的印象是“脾气火爆,不允许别人说不”。时过境迁,如今张磊消瘦了许多,表情木讷,情绪低落。在旁听席上,张磊的父亲和弟弟坐在第一排。

    审理过程中,张磊的发言机会并不多,少数几次发言他的声音很轻,欲解释却不知道如何说起。

    当检方念完起诉书,询问张磊是否听清楚,张磊低着头,喃喃地说:“听清了。”接着,法官询问张磊是否有异议,张磊缓缓抬起头转向辩护律师寻求帮助,半响才回答:“没有。”

    庭审过程中,张磊的声音始终低沉,审判长几番提醒声音大一点。最后,张磊带着哭腔说,“我对两名死者家属表示道歉,我确实没有杀人的意思。”

    庭审进行到民事部分时,审判长询问双方当事人,是否愿意接受调解。张磊和被害人家属均表示愿意。

    当被害人家属表示,愿意将赔偿金总额降低到83万元。审判长询问张磊如何考虑赔偿问题,张磊又望了望代理律师,最后表示:“我还没考虑好。”

    经过3个小时的审理,法院并未当庭宣判,张磊被法警带走,与两名亲人近在咫尺,却仍旧一言不发。

    后悔拼命工作称“不值得”

    对于张磊在庭审上的恐怯表现,弟弟张旭解释说,“一切来得太快,他心里想不通,压力很大。”

    昨日,张磊的家人早早便出现在法院门口,不过晨报记者并未见到张磊的妻子和他5岁的孩子。张磊的父母抹着眼泪,希望能见儿子一面,然而法院仅给了2张旁听证,张旭交涉了一番仍得到强硬的答复。

    尽管昨日是警察开枪案公审,但数位手持旁听证的记者被拒绝旁听。对此,贵州省高院审判专业委员会委员朱久炼出面回应,记者手持的旁听证,法院不认可,所以记者不能进庭。

    自从张磊被羁押后,母亲王以琼便再未见过张磊。昨日,尽管王以琼非常渴望能和儿子见一面,但最终还是决定让张旭和父亲两人进行旁听。

    张磊案发后成为被告,家里人已经承担了数万元律师费。张旭说,案发后,安顺方面仅有一次派有关领导慰问了张磊家属,而且只安排家属和张磊见过一面。

    张旭回忆说,在哥哥被刑拘后,他去探望时,发现张磊比刑拘前瘦了一圈,眼神有些呆滞,表情也很木讷,完全像变了一个人。短短十分钟的见面,张磊不停地叹气,认为自己开枪是警察的职务行为,而现在却变成了阶下囚。

    张旭回忆说,张磊摇摇头,说“不值得。”按照张旭的理解,张磊对工作非常投入,如今后悔当初太拼命,到头来却只有他一个人承担开枪的后果。

    在王以琼眼中,张磊是一个对父母孝顺,工作积极的人。王以琼随身带着张磊从小到大的荣誉证明,并举例张磊破获的村民偷盗水牛事件还被当地电视台报道过,“张磊做事很较真,我们都劝他要安全第一。”

    [庭审三大焦点]

    “村民抢枪”说不予认定


    今年1月12日下午,坡贡镇郭永志、郭永华兄弟与代寸忠、代鹏良父子在镇上发生冲突,张磊处置过程中与郭永志、郭永华兄弟发生冲突,继而张磊拔枪鸣警,随后向两人开枪,导致两人死亡。

    事发后,安顺方面对张磊开枪行为解释为“村民欲抢枪,从而开枪防卫”。

    原告代理律师徐建国向晨报记者介绍,如果认定村民存在抢枪行为,张磊开枪便属于正当防卫,甚至可能免除刑事责任。

    在庭审中,张磊代理律师公布一份贵州省公安厅出具的鉴定,认为通过提取张磊使用过枪管的擦拭物,能检出郭永志的DNA,相似度超过99%。不过,公诉方出示了一份与贵州省公安厅迥异的鉴定,这份由公安部出具的鉴定表明,无法证明擦拭物能检出郭永志的DNA,推翻了“村民抢枪”的说法。

    正当防卫与防卫过当之争

    案发后,公安机关采集12份证人证言,其中10份提及死者郭永志、郭永华对张磊有推拉行为。对此,原被告代理律师围绕张磊开枪行为属于正当防卫还是防卫过当展开了激烈交锋。

    张磊的代理律师认为,从当时情形的严重性和紧迫性来看,张磊的拔枪等行为是合理的。张磊先朝天开两枪,两名被害人并未停止攻击行为,随后第三枪朝下开,击中郭永华的腿部,而郭氏兄弟依然没有停手。“当天赶集人员众多,一旦枪被抢走,后果不堪设想”。

    张磊的代理律师还特别强调,两名被害人当时是严重醉酒状态。对此,原告代理律师反而认为,两名死者当时处于严重醉酒状态,根本无力伤及张磊和群众安全。

    张磊事后是否有自首行为?

    起诉书还认为张磊有自首情节。起诉书称,案发后,张磊用手机分别向关岭自治县分管治安工作的副局长蔡家禹和坡贡镇镇长吴晰报告了他处警过程中开枪致人死亡的情况,并等候处理,且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行为,应认定为自首。

    原告代理律师徐建国对于张磊打电话属自首予以质疑,认为身份特殊的张磊在案发后向有关负责人电话通报,这只能是一个工作行为及状态的汇报,不具有真正投案自首的行为。

    起诉书也证实,直至2月10日,张磊才被遵义市公安局刑拘,12天后被批捕。期间,从1月案发到刑拘已经过去整整29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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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枪警察张磊的母亲数次落泪 晨报特派记者 姜鹏 现场图片:D


昨日上午9时,震惊全国的贵州警察枪杀两村民案在遵义市汇川区法院开庭审理,开枪警察张磊被诉涉嫌故意杀人

    今年1月12日,贵州安顺关岭自治县坡贡镇派出所副所长张磊在处理一起村民纠纷时掏枪并连开5枪,导致村民郭永华、郭永志兄弟俩死亡。事后,当地政府对张磊开枪原因解释是村民上前抢枪,张磊开枪属于正当防卫。不过,在庭审中,公
安部的鉴定推翻了贵州公安厅关于“村民抢枪”证据的认定,遵义检察院以故意杀人罪对张磊进行起诉,认为其防卫过当。

    昨日中午12点,庭审三个小时后,审判长宣布该案择日宣判。

    昔日傲慢如今神情凄冷

    新落成的汇川区法院第二审判庭宽敞气派,设置了60个旁听席。9时整,审判长宣布开庭,昔日开枪的警察张磊被带入庭审现场。在两名法警的看押下,张磊缓缓从侧门进来,他身高约1.7米左右,留着一个光头,T恤衫外面套着件黄色马甲,上面有“遵第一看守所”字样。

    网上曾流传一张张磊微微发福,身着警服,神采奕奕的照片,而坡贡镇居民对其最大的印象是“脾气火爆,不允许别人说不”。时过境迁,如今张磊消瘦了许多,表情木讷,情绪低落。在旁听席上,张磊的父亲和弟弟坐在第一排。

    审理过程中,张磊的发言机会并不多,少数几次发言他的声音很轻,欲解释却不知道如何说起。

    当检方念完起诉书,询问张磊是否听清楚,张磊低着头,喃喃地说:“听清了。”接着,法官询问张磊是否有异议,张磊缓缓抬起头转向辩护律师寻求帮助,半响才回答:“没有。”

    庭审过程中,张磊的声音始终低沉,审判长几番提醒声音大一点。最后,张磊带着哭腔说,“我对两名死者家属表示道歉,我确实没有杀人的意思。”

    庭审进行到民事部分时,审判长询问双方当事人,是否愿意接受调解。张磊和被害人家属均表示愿意。

    当被害人家属表示,愿意将赔偿金总额降低到83万元。审判长询问张磊如何考虑赔偿问题,张磊又望了望代理律师,最后表示:“我还没考虑好。”

    经过3个小时的审理,法院并未当庭宣判,张磊被法警带走,与两名亲人近在咫尺,却仍旧一言不发。

    后悔拼命工作称“不值得”

    对于张磊在庭审上的恐怯表现,弟弟张旭解释说,“一切来得太快,他心里想不通,压力很大。”

    昨日,张磊的家人早早便出现在法院门口,不过晨报记者并未见到张磊的妻子和他5岁的孩子。张磊的父母抹着眼泪,希望能见儿子一面,然而法院仅给了2张旁听证,张旭交涉了一番仍得到强硬的答复。

    尽管昨日是警察开枪案公审,但数位手持旁听证的记者被拒绝旁听。对此,贵州省高院审判专业委员会委员朱久炼出面回应,记者手持的旁听证,法院不认可,所以记者不能进庭。

    自从张磊被羁押后,母亲王以琼便再未见过张磊。昨日,尽管王以琼非常渴望能和儿子见一面,但最终还是决定让张旭和父亲两人进行旁听。

    张磊案发后成为被告,家里人已经承担了数万元律师费。张旭说,案发后,安顺方面仅有一次派有关领导慰问了张磊家属,而且只安排家属和张磊见过一面。

    张旭回忆说,在哥哥被刑拘后,他去探望时,发现张磊比刑拘前瘦了一圈,眼神有些呆滞,表情也很木讷,完全像变了一个人。短短十分钟的见面,张磊不停地叹气,认为自己开枪是警察的职务行为,而现在却变成了阶下囚。

    张旭回忆说,张磊摇摇头,说“不值得。”按照张旭的理解,张磊对工作非常投入,如今后悔当初太拼命,到头来却只有他一个人承担开枪的后果。

    在王以琼眼中,张磊是一个对父母孝顺,工作积极的人。王以琼随身带着张磊从小到大的荣誉证明,并举例张磊破获的村民偷盗水牛事件还被当地电视台报道过,“张磊做事很较真,我们都劝他要安全第一。”

    [庭审三大焦点]

    “村民抢枪”说不予认定


    今年1月12日下午,坡贡镇郭永志、郭永华兄弟与代寸忠、代鹏良父子在镇上发生冲突,张磊处置过程中与郭永志、郭永华兄弟发生冲突,继而张磊拔枪鸣警,随后向两人开枪,导致两人死亡。

    事发后,安顺方面对张磊开枪行为解释为“村民欲抢枪,从而开枪防卫”。

    原告代理律师徐建国向晨报记者介绍,如果认定村民存在抢枪行为,张磊开枪便属于正当防卫,甚至可能免除刑事责任。

    在庭审中,张磊代理律师公布一份贵州省公安厅出具的鉴定,认为通过提取张磊使用过枪管的擦拭物,能检出郭永志的DNA,相似度超过99%。不过,公诉方出示了一份与贵州省公安厅迥异的鉴定,这份由公安部出具的鉴定表明,无法证明擦拭物能检出郭永志的DNA,推翻了“村民抢枪”的说法。

    正当防卫与防卫过当之争

    案发后,公安机关采集12份证人证言,其中10份提及死者郭永志、郭永华对张磊有推拉行为。对此,原被告代理律师围绕张磊开枪行为属于正当防卫还是防卫过当展开了激烈交锋。

    张磊的代理律师认为,从当时情形的严重性和紧迫性来看,张磊的拔枪等行为是合理的。张磊先朝天开两枪,两名被害人并未停止攻击行为,随后第三枪朝下开,击中郭永华的腿部,而郭氏兄弟依然没有停手。“当天赶集人员众多,一旦枪被抢走,后果不堪设想”。

    张磊的代理律师还特别强调,两名被害人当时是严重醉酒状态。对此,原告代理律师反而认为,两名死者当时处于严重醉酒状态,根本无力伤及张磊和群众安全。

    张磊事后是否有自首行为?

    起诉书还认为张磊有自首情节。起诉书称,案发后,张磊用手机分别向关岭自治县分管治安工作的副局长蔡家禹和坡贡镇镇长吴晰报告了他处警过程中开枪致人死亡的情况,并等候处理,且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行为,应认定为自首。

    原告代理律师徐建国对于张磊打电话属自首予以质疑,认为身份特殊的张磊在案发后向有关负责人电话通报,这只能是一个工作行为及状态的汇报,不具有真正投案自首的行为。

    起诉书也证实,直至2月10日,张磊才被遵义市公安局刑拘,12天后被批捕。期间,从1月案发到刑拘已经过去整整29天。
没人记得这事了么?
不好回答
不了解
凤凰台<文涛拍案>曾经详细播报过..
毙掉他我认为一点也不冤枉,家属的痛苦和人的兽行没有互相抵消性。我一贯认为执法者犯法一定要从严从重,否则守法社会从何而来。
张磊的代理律师还特别强调,两名被害人当时是严重醉酒状态。对此,原告代理律师反而认为,两名死者当时处于严重醉酒状态,根本无力伤及张磊和群众安全
这句是重点!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看法,在对付二“酒鬼”时我认为不是被杀就是杀他!
……………………“在对付二“酒鬼”时我认为不是被杀就是杀他!”…………………………
同意,杀他明显好多了,至少不会殃及无辜,酒鬼在醉酒状态时是不会估计无辜不无辜的
所以支持这个警察.
中国警察居然鸣枪后还不能像危险份子开枪?
换美国估计被打成筛子,而且还屁事没有
看来俺得感谢本地警察去,俺爸以前喝醉了半夜去砸人家门警察竟然都没开枪。
maoxiong 发表于 2010-9-19 13:56

民愤极大只能赔命
对此,原告代理律师反而认为
---------------
他跟着掺和啥:L
说醉酒后不对警察构成威胁?我记得两个女醉鬼喝个烂醉后把十几个警察打个鼻青脸肿
幻海魔刀 发表于 2010-9-19 17:23
所以按猪律师的这种说法那些酒驾都不构成威胁!
还是喝醉了游泳去比较好呀。阎王爷不会防卫过度。
贵州枪杀村民警察供认1分钟连开5枪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9月19日 新民网
  贵州省关岭布依族苗族自治县坡贡镇派出所副所长张磊在出警过程中使用枪支致两人死亡案,经贵州省高级法院指定管辖,遵义市中级法院17日在遵义市汇川区法院进行了开庭审理。


  张磊:“致两人死亡,心里很难受”

  当日上午9点,案件在汇川区法院第二审判庭开审。庭审期间,张磊发言时声音低沉,坐在后排的人无法连贯听清。以至于法官提醒他,要大点声。法官问张磊对此案有什么想法,张磊说,因为自己的行为,造成两个人死亡,自己心里很难受,向死者家属道歉,对不起死者和家属,希望法院依法审判。

  庭上,控辩双方围绕“两被害人是否有抢枪行为”、“张磊开枪是否正当防卫”两个焦点问题各抒己见。多数证言显示,两名被害人与张磊有过抓扯,系暴力袭警。张磊供认1分钟内连开5枪,承认后3枪使用枪支不当。公诉人认为应以故意杀人罪追究张磊的刑事责任。

  被害人家属愿降低索赔总额

  该案附带民事诉讼方面,死者郭永华、郭永志的12名亲人曾向张磊索赔总计91万余元。庭审时,被害人家属表态,愿意将索赔总额降低到83万元。张磊沉思片刻后说,“还没考虑好。”17日的法庭调查到中午12点宣告结束,审判长宣布将择日判决。(城市晚报综合)



http://news.sina.com.cn/c/2010-09-19/012121130021.shtml
这事儿给警察的一个教训就是干活别太拼命,万一出了事给领导添麻烦了可就直接成炮灰了。以后接警了先磨他个一两个小时再去现场,反正要出了事可以再立案让刑警去抓人嘛,明则保身,明则保身哪~
saga90117 发表于 2010-9-19 20:07 这倒也是,当时他装糊涂不去管这事何至于弄到这地步,当个庸警也好过如今这下场.
给警察配非致命武器吧,反正现在也不让带枪
张磊介入的时机太靠前了,应该等那两个醉酒的造成严重后果再开枪,立功受奖不指望,起码没有牢狱之灾,条子们,尤其是一线警察们要从此事中汲取教训,少些象张磊这样的害群之马。
别扯淡了,就贵州安顺的那些警察何来拼命之说!{:ya:}
四面盾 发表于 2010-9-19 21:22


    警察是神圣的:P
闲的没事拿个枪出去干嘛~~~~

Y能一挑三就打~~打不过就跑~回所拉人回来再打就是了...

非拿出那个弯弯铁来...自己搭上了不是~~~

出这样事情的警察不值得同情。因为甚没必要~
闲的没事拿个枪出去干嘛~~~~

Y能一挑三就打~~打不过就跑~回所拉人回来再打就是了...

非拿出那个弯弯铁来...自己搭上了不是~~~

出这样事情的警察不值得同情。因为甚没必要~
闲的没事拿个枪出去干嘛~~~~

Y能一挑三就打~~打不过就跑~回所拉人回来再打就是了...

非拿出那个弯弯铁来...自己搭上了不是~~~

出这样事情的警察不值得同情。因为甚没必要~
张磊这是典型的盛怒之下杀人。

法就是法,这是绝对的故意杀人,致两人死亡案件。和他以前是否努力工作没有关联性。
法律就是个屁!
想怎么放就怎么放!
张磊.........悲剧!!!
看了楼上几位的发言,呵呵!就算是对付两个没有火器的暴徒,有必要爆头吗?JC的职能是制止犯罪还是充当法官取人性命呢?
接触过一些县乡一级的专政部门的人,平时嚣张跋扈惯了早晚要出事的。
所以嘛.

现在有人奇怪
7.5事件中的警察看着人在眼前被杀无所作为
现在有人奇怪
东北警察眼看着同行眼前杀无所作为

这就是不请示不汇报的下场.
遇事先请示.哪怕受害人就在眼前仆街

人相比动物.长处就是擅于学习并总结经验.
这案件中的警察属于被自然界"优胜劣汰"给进化掉了.
haha2001 发表于 2010-9-19 23:34
有一个腿上中过一枪,他若一开始就打算爆对方的头何必打对方的腿呢
一人 发表于 2010-9-19 20:28

人民的内部矛盾本就该让人民自已解决
难怪港台片里警察都是等人民内部斗争完了以后才出现呢,哈哈。
看来心寒的不少哇:D,贫道甚爽
saga90117 发表于 2010-9-19 20:07


    有道理有道理,张磊个丫的要是磨蹭点,那俩刁民也用不着挨枪子儿了,血的教训啊
领导天天喝酒,敢问哪位工作认真地JC敢暴领导的头?
回复 29# 幻海魔刀

腿上中枪不能制止犯罪,就是爆头的理由吗?枪击两肩和腹部不可以制止犯罪吗?而且我相信射击头部的难度绝对比射击两肩或腹部的难度要大。JC用枪首先是制止正在进行的犯罪而不是取人性命,就算是因为要保护自己必须对已经负伤仍在顽抗的罪犯进行射击,合格的警察也会首先考虑到保留罪犯性命以便后续工作的进行。现在综合各方面的新闻报道来看,此人平时就是一个嚣张跋扈的种,动不动喜欢拿枪出来炫耀惯了,碰到这样的事情一下控制不好闹出人命来,自作孽必自毙。
力挺判张磊的死刑,就是要杀鸡给猴看看。
都不是好东西
幻海魔刀 发表于 2010-9-20 07:28

所以打腿倒地以后还要往头上补一枪??

LS很多发言到底对1月的事情了解多少?就这样的警察,判个故意杀人一点儿都不冤,跟工作拼命没毛关系
这个警察怎么看都是故意杀人,为其辩护的人先好好了解事情的来龙去脉再说
悲剧啊.
反正不关我的事情.
真相只有一个,事实上可能我们永远都无法知道. 我们只是知道有过这么一个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