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警察发布会实录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4 00:55:23
重庆晨报:张磊目前是被刑事调查还是被纪律调查?官方给张磊的定性是“经验不足,处置不当”,这句话是什么意思?如何来看待张磊的行为?

  冉太有:目前现阶段,张磊是被公安机关司法调查,宣布停止职务,他在接受调查,相关处理会在调查结束以后依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某报记者:为何张磊枪枪都是射击要害部位?还有,是否存在将其腿打伤后,再对其头部射击致其死亡的情况?

  冉太有:根据我们调查,首先,我们要明确指出,这种说法是不客观的,其中两枪对天鸣枪示警,一枪击中非要害部位,不存在对郭永志进行击伤后再上前对其头部进行射击的情况。

  潇湘晨报:郭永志身中两枪,但您刚刚说,不存在对郭永志进行击伤后再上前对其头部进行射击的情况,那是先击中头部击毙再对腿部补上一枪吗?

  冉太有:这也不存在。

  潇湘晨报:这么说,又不是先打腿,也不是先打头,难道是张磊以肉眼难以捕捉的速度对郭永志同时开了两枪吗?

  冉太有:请等我们调查清楚再问。

  (场面一度混乱)
  新民周刊:我抗议!你们这场新闻发布会是经过导演的!

  华商报:两枪,哪枪在前哪枪在后?近距离是多近距离?枪口离击中部位有多远?

  冉太有:这个距离,省公安厅现场勘查和技术鉴定还在进行当中,等最后的结论出来,我们再将事实向各位公布。

  华商报:郭永志中两枪,哪枪在前,哪枪在后?

  冉太有:这个,省公安厅的技术鉴定拿出来以后,我们再伺机向各位公布。

  (记者显然对回答不满,再度混乱)

  华商报:笔录是什么时候开始?调查的情况能不能介绍?

  冉太有:这个,因为坡贡镇的环境比较复杂,它地点小,有些甚至和死者有亲属关系,我们还在调查,调查出结果以后我们一定要进行公布的。

  “袭警”、“抢枪”可能不是最终定论

  新民周刊:警方调查说是维持了13号的“袭警”,“抢枪”这个定性,但为什么接受媒体采访的所有目击证人都没有讲到这一点?甚至很多目击证人都没有看到当事双方没有进行肢体碰撞,从当事人的采访可以发现,他们说最多就是跟警察之间有推搡行为,我不知道警方这个“袭警”和“抢枪”的依据是哪里来的?调查了哪些目击证人?这个过程警方有必要向大家公布。

  冉太有:这个记者同志提的这个肯定是要公布的,但相关的案情还在调查过程当中,像勘察和技术鉴定,和大量的调查还在进行,调查完以后……

  华商报:既然在继续调查,那13号就公布“暴力袭警”这个结果会不会有些草率?

  冉太有:不,不,这个也不是结果,一切真正的法律结果要等调查完以后才能……

  重庆晨报:那没有调查清楚就盖棺定论,您作为政府的工作人员,您觉得这样负责任吗?

  冉太有(开始语无伦次):我们调查的情况,最终结果,我们以调查的事实再向大家公布。

  新民周刊:那我们是不是可以把它理解成,您说的意思是,袭警和抢枪还没有最终定论,这只是调查过程中警方听到的一些证词而已?

  冉太有:最后的结果要等调查完以后才能向社会各界进行公布。

  用民政救济款补偿,是“垫付”不是“挪用”

  重庆晨报:您能不能给我们一个调查结果的时间表?

  冉太有(语无伦次):这个呢,我们可以,(开完发布会)下来以后,集体来(约)时间,和你们再进行……哦,这个,交换,啊,集体交换。

  新民周刊:那今天这个新闻发布会是通报案情的进展过程呢,还是最终定性?请正面回应!

  冉太有:这个就是,目前我们调查的情况,这个不是最后的情况。

  主持人:记者提问时间结束。

  (会场瞬间陷入混乱,记者们极度不满,大声抗议,并强行进行提问)

  重庆晨报:既然定性为抢枪而击毙两名村名,但政府还要赔70万,这是不是在某种程度上,怂恿其他的民众也采取同样的行为?

  主持人:这在刚刚已经做出了回答。

  江西电视台:对死者的赔偿是不是牵涉到挪用民政款项?

  吴昕:这只是先作为垫付。

  江西电视台:这个垫付是不是一种挪用呢?因为民政救济款是专款专用的。

  吴昕:不是,这只是从民众渠道来,这只是先作垫付。

  (镇长及副局长欲强行离席,被记者包围,场面再度混乱)

  主持人:中午我们准备了中午餐,请大家吃饭。

  (记者纷纷表示不吃饭,镇长和副局长被围住,后走脱)
        新民周刊:我抗议。不许走,新闻发布会不许结束重庆晨报:张磊目前是被刑事调查还是被纪律调查?官方给张磊的定性是“经验不足,处置不当”,这句话是什么意思?如何来看待张磊的行为?

  冉太有:目前现阶段,张磊是被公安机关司法调查,宣布停止职务,他在接受调查,相关处理会在调查结束以后依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某报记者:为何张磊枪枪都是射击要害部位?还有,是否存在将其腿打伤后,再对其头部射击致其死亡的情况?

  冉太有:根据我们调查,首先,我们要明确指出,这种说法是不客观的,其中两枪对天鸣枪示警,一枪击中非要害部位,不存在对郭永志进行击伤后再上前对其头部进行射击的情况。

  潇湘晨报:郭永志身中两枪,但您刚刚说,不存在对郭永志进行击伤后再上前对其头部进行射击的情况,那是先击中头部击毙再对腿部补上一枪吗?

  冉太有:这也不存在。

  潇湘晨报:这么说,又不是先打腿,也不是先打头,难道是张磊以肉眼难以捕捉的速度对郭永志同时开了两枪吗?

  冉太有:请等我们调查清楚再问。

  (场面一度混乱)
  新民周刊:我抗议!你们这场新闻发布会是经过导演的!

  华商报:两枪,哪枪在前哪枪在后?近距离是多近距离?枪口离击中部位有多远?

  冉太有:这个距离,省公安厅现场勘查和技术鉴定还在进行当中,等最后的结论出来,我们再将事实向各位公布。

  华商报:郭永志中两枪,哪枪在前,哪枪在后?

  冉太有:这个,省公安厅的技术鉴定拿出来以后,我们再伺机向各位公布。

  (记者显然对回答不满,再度混乱)

  华商报:笔录是什么时候开始?调查的情况能不能介绍?

  冉太有:这个,因为坡贡镇的环境比较复杂,它地点小,有些甚至和死者有亲属关系,我们还在调查,调查出结果以后我们一定要进行公布的。

  “袭警”、“抢枪”可能不是最终定论

  新民周刊:警方调查说是维持了13号的“袭警”,“抢枪”这个定性,但为什么接受媒体采访的所有目击证人都没有讲到这一点?甚至很多目击证人都没有看到当事双方没有进行肢体碰撞,从当事人的采访可以发现,他们说最多就是跟警察之间有推搡行为,我不知道警方这个“袭警”和“抢枪”的依据是哪里来的?调查了哪些目击证人?这个过程警方有必要向大家公布。

  冉太有:这个记者同志提的这个肯定是要公布的,但相关的案情还在调查过程当中,像勘察和技术鉴定,和大量的调查还在进行,调查完以后……

  华商报:既然在继续调查,那13号就公布“暴力袭警”这个结果会不会有些草率?

  冉太有:不,不,这个也不是结果,一切真正的法律结果要等调查完以后才能……

  重庆晨报:那没有调查清楚就盖棺定论,您作为政府的工作人员,您觉得这样负责任吗?

  冉太有(开始语无伦次):我们调查的情况,最终结果,我们以调查的事实再向大家公布。

  新民周刊:那我们是不是可以把它理解成,您说的意思是,袭警和抢枪还没有最终定论,这只是调查过程中警方听到的一些证词而已?

  冉太有:最后的结果要等调查完以后才能向社会各界进行公布。

  用民政救济款补偿,是“垫付”不是“挪用”

  重庆晨报:您能不能给我们一个调查结果的时间表?

  冉太有(语无伦次):这个呢,我们可以,(开完发布会)下来以后,集体来(约)时间,和你们再进行……哦,这个,交换,啊,集体交换。

  新民周刊:那今天这个新闻发布会是通报案情的进展过程呢,还是最终定性?请正面回应!

  冉太有:这个就是,目前我们调查的情况,这个不是最后的情况。

  主持人:记者提问时间结束。

  (会场瞬间陷入混乱,记者们极度不满,大声抗议,并强行进行提问)

  重庆晨报:既然定性为抢枪而击毙两名村名,但政府还要赔70万,这是不是在某种程度上,怂恿其他的民众也采取同样的行为?

  主持人:这在刚刚已经做出了回答。

  江西电视台:对死者的赔偿是不是牵涉到挪用民政款项?

  吴昕:这只是先作为垫付。

  江西电视台:这个垫付是不是一种挪用呢?因为民政救济款是专款专用的。

  吴昕:不是,这只是从民众渠道来,这只是先作垫付。

  (镇长及副局长欲强行离席,被记者包围,场面再度混乱)

  主持人:中午我们准备了中午餐,请大家吃饭。

  (记者纷纷表示不吃饭,镇长和副局长被围住,后走脱)
        新民周刊:我抗议。不许走,新闻发布会不许结束
  汪驰明:根据案发现场死者倒地后头部流血的多少、部位、方向,以及血迹的摊数,只有一摊血,综合判断,郭头部中枪后,倒地后就没再动过,是致命的一枪,由此判断,这是第二枪,腿部是第一枪。

  记者:既然第一枪是打到了郭永志的腿部,那他还有无行动能力?

  汪驰明:根据常规和我们的经验,更主要是受伤部位的特殊性,郭应该还有行动能力,也许郭中弹后还不知道腿上中过枪,因为他当时情绪激动,再加上确实喝酒了,当时也许没有痛感。

  结合裆部是皱褶这一情况,双方应该是近距离相互抓扯,并且两个人的手都接触到枪了。很可能是抓扯中,握住枪的手,或接触枪的手,往下一压,枪走火。我个人倾向于这样认为。

  记者:那2号尸体郭永华的尸检情况是什么样的?

  汪驰明:郭永华尸体的射入口在左眼眼下,颧骨稍内上一点,是近距离射击,枪口没有接触到皮肤。火药火力作用范围内的射击,为近距离射击。还是从右枕部出来。射中郭永华也是在抓扯中发生的。

  记者:从现场血滴的距离看,能看出两枪的空间距离吗?

  汪驰明:应该都不远,很近的。被打第一枪后,双方应该还拉扯在一起。

  记者:既然近距离射击,张磊衣服上有无血迹?

  汪驰明:张磊的衣服封存在县公安局,下一步将进行检验。
扑了丢死白网友?
张磊,将向耶鲁大学管理学院(SOM)捐赠888万美元。这是到目前为止,耶鲁管理学院毕业生捐赠的最大一笔个人捐款。张磊表示他捐款的动机是:“耶鲁改变了我的一生”。

人和人的差距咋就这么大呢
是人的悲哀,还是社会的悲哀
ks051 发表于 2010-1-20 11:14

要拿制度说事的话那位在美国名校大开杀戒的南棒又做何解释?
这确实不是制度的问题,只能说明这个张磊他执法不用脑子。有些蛮干。
愚昧!弱智!丢人!还以为老百姓都没读过书?那么好忽悠?
本来老百姓已经不相信现在的部分政府了,这些政府官员这样的说辞,不但不能起到基本的敷衍了事的作用,更增加了民众对政府的不信任感。一旦民众对政府充满了不信任,那是非常非常危险的事..........他要是信任还会那么集体的“闹事”?暂用“闹事”一词......
若我是当地政府的最高官员,我会公开,公正的处理这个事,实际是什么样就是什么样。不敷衍了事,欲盖弥彰。因为根本都不可能盖的住,老百姓都是瞎子?脑袋里都是浆糊?不会看?不会想?对于政府和政府官员来说,是一个张磊及其家属重要还是一大群百姓重要?争取哪个群体的心更重要?还用想吗?真不知道这些官儿是怎么升上去的..............
我有点怀疑这个什么实录是好事之徒编造的
哦~~~没有邪恶的背后射击啊
文死谏 发表于 2010-1-20 21:40
因为你也不相信那些官员会这么弱智,这么的黑.............公开的黑啊...................
恩,法医说是拉扯中开的枪。
有些事情坏就坏在记者身上!
没图没真相,起码发个视屏联接吧,楼主不要乱传谣言
分析问题不要看表面,,那个警察打死他没动机啊,死者二人醉酒滋事警察是去制止的啊,谁也不想在大街上被醉鬼殴打吧,另外那个警察打死他对自己有啥好处呢?????????死者二人和警察冲突先不说夺不夺枪肯定和警察有身体接触,然后警察也是人啊也会本能保护自己。。欢迎提反对意见
[WARNING! WARNING!] http://www.56.com/n_v19_/c48_/21_/26_/nhyg2971_/zhajm_126389223397hd_/248709_/0_/49050128.swf
dousihai 发表于 2010-1-21 01:53


    村民袭警用的是菜刀还是斧头或是木棒?
骗外地的可能没事,骗本地的,早晚有飞砖收...
:sleepy:

发布会上的一阵猪头!
现在的媒体和民众也开智了啊,会质疑政府赔偿的来源了。

什么都没准备好,还不如不开这个发布会呢,现在被搞成了这样,到底是小地方。
我看录像的时候发现在发布会过程中一些人给提问的记者照相,是不是公安准备跨省追捕啊!好怕怕!
huasheng 发表于 2010-1-20 22:23
法医在现场吗?好像没有。
茶馆的金牌打手梦想去飞翔去哪了?{:2_67:}
7、8、9楼的那位别随便代表人民,人民没您这么差劲。
超级中华帝国 发表于 2010-1-20 21:40

你是为党说话,还是为人民说话?;P
dousihai 发表于 2010-1-21 01:53

警察是没有犯罪动机,但并不是所有的犯罪都有动机的。
特警4587 发表于 2010-1-21 08:54


枪?用的是什么枪?
是“袭警抢枪”
铁?用的是什么铁?
是“手无寸铁”
打?是怎么打的?
是“轻微厮打”
姓?是什么姓?
是“无辜百姓”
人?是什么人?
是“警察杀人”
警?是什么警?
是“杀人恶警”
还要检察院法院有啥用?直接网上公头将肇事警察群殴致死就对了,
哪个警察不服可以辞职不干,没有功夫的警察就是酒囊饭袋。

某人继续卖弄他弱智的理论,没有菜刀、斧头、木棒就不能是袭警,
酒醉之后袭警顶多是撕扯,  酒醉后打架是民事纠纷,酒醉后袭警的民事纠纷不可以用武器。
如果张磊只打死一个人也就算了,随便处理一下就过去了,重伤致死第二人的问题也不太大。
没成想这位老大在极短时间内连杀两人,而且连续爆头极度血腥,这可就麻烦了。
当地政府和公安部门强势出击却自掘坟墓,不但自己丧失了公信力和信誉,而且也把张磊搞到风口浪尖上。

就目前态势,不管张磊是否真的无辜都已经不重要了,根据不完善的法律扯皮扑灭不了民众的滔天怒火和歇斯底里。司法祭品无辜与否并不重要。更何况第二个死者的问题说不清照样要他半条命。
问题的焦点已经从杀人案本身转移到社会公众不信任违规操作的公安执法部门的问题上了:专业部门的弱智武断表现让人感觉欺骗和背叛!连整个系统和体系都被积怨已久的民众所质疑,张磊案只是导火索而已,覆巢之下无完卵?
这样的猪头领导多多的有

录像的时候发现在发布会过程中一些人给提问的记者照相,是不是公安准备跨省追捕啊!好怕怕!

不会比黑社会还黑吧?
其实大家漏了一个重要证人!就是那个协警,张X当时并不是一个人,那协警应就在旁边,是最直接的目击者!可是记者网友都忘记了他的存在

不过这协警大都给河谐了!如何他还有良心的话
超级中华帝国 发表于 2010-1-20 21:40

……我觉得这事最后如果不是警察完蛋就不可能有“大快人心”的结果,因为舆论已经造成了极度倾斜的环境。我们讨论这些事的人99.9999%都无法知道事实到底是什么,只能用自己的脑袋和理解来还原这个过程,任何不符合自己想法的结果都会被自动屏蔽,这就是思维惯性,无法改变的惯性。
那个个视频完蛋了我赌他活不过3天
公安部调查组已经去了。但是到现在都还没有发声。我等 公安部的调查报告

警察是没有犯罪动机,但并不是所有的犯罪都有动机的。
特警4587 发表于 2010-1-21 16:48

那我问问这警察是啥罪名?需不需要犯罪动机?
警察是没有犯罪动机,但并不是所有的犯罪都有动机的。
特警4587 发表于 2010-1-21 16:48

那我问问这警察是啥罪名?需不需要犯罪动机?
lizyu 发表于 2010-1-21 18:47
那些新闻媒体就想站在道德制高点上把那个JC往死里逼,最好被枪毙,这样他们就有新闻写了。
JC执行公务殉职或者办案中牺牲也没见报道这么积极。
TDK 发表于 2010-1-21 18:31

再有100个证人也没用,如果他们说了跟你想象不一样的事,你会相信?媒体会报道?
呵呵~~~这年头良心都没擦屁股纸有说服力,是否向着你说就是有良心,否则就是被河蟹?
事实如何你们真正关心吗,恐怕真正的用意是用舆论压力逼死当事人吧?
特警4587 发表于 2010-1-21 16:48

OMG。。。
名言收录!
就这成色还厚着脸皮侃法律?

警察是没有犯罪动机,但并不是所有的犯罪都有动机的。
特警4587 发表于 2010-1-21 16:48



    合影留念…………………………

敢问犯罪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警察是没有犯罪动机,但并不是所有的犯罪都有动机的。
特警4587 发表于 2010-1-21 16:48



    合影留念…………………………

敢问犯罪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回复 13# huasheng
这法医可以试一下如何在对方进攻状态下射击对方左脸子弹左进右出,.难道有把左侧向前进攻的?

回复 13# huasheng
这法医可以试一下如何在对方进攻状态下射击对方左脸子弹左进右出,.难道有把左侧向前进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