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民警枪杀村民案尸检推翻县公安局说法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5/11 11:03:40
安顺市公安局透露,根据尸检报告,死者郭永志身上有两处枪伤,一颗子弹从右大腿内侧中段射入,从右腿腘窝(膝弯)处射出,另一颗子弹从头部左颞顶部射入;击中死者郭永华的子弹从其头部左下眼睑处射入,右侧枕后部射出。

  尸检报告明显否定了关岭县公安局此前的结论。事发后,目击者说是开了5枪,第一枪冲天,第二枪打在地下,第三枪打死郭永华,第四枪和第五枪打死郭永志。但关岭县公安局梁副局长坚称,事发时张磊共发射4发子弹,两次鸣枪警告后,仍然发生继续“抓扯”,张磊其后两枪分别射中郭永华和郭永志。对于郭永志身中两枪,梁说“不可能”。安顺市公安局透露,根据尸检报告,死者郭永志身上有两处枪伤,一颗子弹从右大腿内侧中段射入,从右腿腘窝(膝弯)处射出,另一颗子弹从头部左颞顶部射入;击中死者郭永华的子弹从其头部左下眼睑处射入,右侧枕后部射出。

  尸检报告明显否定了关岭县公安局此前的结论。事发后,目击者说是开了5枪,第一枪冲天,第二枪打在地下,第三枪打死郭永华,第四枪和第五枪打死郭永志。但关岭县公安局梁副局长坚称,事发时张磊共发射4发子弹,两次鸣枪警告后,仍然发生继续“抓扯”,张磊其后两枪分别射中郭永华和郭永志。对于郭永志身中两枪,梁说“不可能”。
慢慢扯吧

击中死者郭永华的子弹从其头部左下眼睑处射入,右侧枕后部射出 ...
飞翔的伊卡洛斯 发表于 2010-1-18 09:09


这应该就是最致命的爆头一枪了------
击中死者郭永华的子弹从其头部左下眼睑处射入,右侧枕后部射出 ...
飞翔的伊卡洛斯 发表于 2010-1-18 09:09


这应该就是最致命的爆头一枪了------
对比下新闻

张磊拔出手枪,先后朝着天空和地面开了两枪,接着,直接朝着郭永华的头部开了一枪,郭当场倒地。此时,郭永华的堂弟郭永志上前询问原因,张磊朝着郭永志的腰背正中开了一枪,不过当时郭永志并未立即死亡,他朝着身边的一根电杆爬过去,张磊走上前,用枪顶着他的后脑再开一枪

这所谓鸣枪示警看来是直接打人家大腿上了
智动铅笔 发表于 2010-1-18 10:19

所以说我看过死者照片后觉得村民说的话比较可信些,无论如何朝一个已经中枪无力还击的人后脑开枪实在说不过去.
幻海魔刀 发表于 2010-1-18 10:45


    另一个新闻里说后被打死的这个当时离警察还有一两米远。距离那么远,又是赤手空拳,完全没有必要打头的,太恶劣了
智动铅笔 发表于 2010-1-18 10:48


    那打哪里?手枪精度有准过吗?神枪手阿
红色俱乐部 发表于 2010-1-18 12:20

一两米远,还真是指哪打哪。
激愤杀人……;P
飞翔的伊卡洛斯 发表于 2010-1-18 12:40


    不准别人抬手一枪阿。
红色俱乐部 发表于 2010-1-18 12:42


    两个都是抬手一枪?又恰巧两枪都打中头部?
细蓉云吞面 发表于 2010-1-18 12:44


    从数学上,这个可能性都是有的,苏联还两艘军舰同时转舵失灵装上美国侦察船呢,可能性也是有的。
红色俱乐部 发表于 2010-1-18 12:45


    还有一个中腿的呢,怎么解释,中了腿基本就丧失了行动能力,还有必要在头上来一枪吗,看了尸捡报告,我更相信村民的说法  
警察确实需要合法的开枪权,但不能滥用,要不哪天看你不顺眼,开枪崩了你,说你暴力袭警,你有苦都说不出
超大嫦娥 发表于 2010-1-18 12:50


    越南特工中了三枪还跑回越南的呢,而且大家对警察判断现场情况的能力已经比肩柯南了。
我认为本案关键就是是否暴力袭警的成立与否,根据常识,警察不会无缘无故的找人开枪,死者也不会无缘无故的去袭击警察,前面肯定发生过什么事情。
超大嫦娥 发表于 2010-1-18 12:50


    怎么说也还是个案,要是jc真的三天两头开枪,也就没这么轰动了
看事态继续发展吧
警察确实需要合法的开枪权,但不能滥用

越南特工中了三枪还跑回越南的呢,而且大家对警察判断现场情况的能力已经比肩柯南了。
我认为本 ...
红色俱乐部 发表于 2010-1-18 12:57



这么理直气壮?那为什么还撒谎说只开了4枪、两人都是一枪毙命?执法机构作伪证不值一提?
越南特工中了三枪还跑回越南的呢,而且大家对警察判断现场情况的能力已经比肩柯南了。
我认为本 ...
红色俱乐部 发表于 2010-1-18 12:57



这么理直气壮?那为什么还撒谎说只开了4枪、两人都是一枪毙命?执法机构作伪证不值一提?
飞翔的伊卡洛斯 发表于 2010-1-18 14:17


    法庭撒谎自然有伪证罪等着他
红色俱乐部 发表于 2010-1-18 14:19


警方撒谎正好就说明警方自己并不认为“本案关键就是是否暴力袭警的成立与否”。
飞翔的伊卡洛斯 发表于 2010-1-18 14:37


    你的逻辑,本ID还真是有点看不懂。

你的逻辑,本ID还真是有点看不懂。
红色俱乐部 发表于 2010-1-18 14:38



这还不好理解吗?如果警方认为“本案关键就是是否暴力袭警的成立与否”,那就会在开枪的数量和击中弹数上实话实说(既然袭警了,开几枪、打中几枪都不能改变案件性质,何必撒谎),可事实并非如此。
你的逻辑,本ID还真是有点看不懂。
红色俱乐部 发表于 2010-1-18 14:38



这还不好理解吗?如果警方认为“本案关键就是是否暴力袭警的成立与否”,那就会在开枪的数量和击中弹数上实话实说(既然袭警了,开几枪、打中几枪都不能改变案件性质,何必撒谎),可事实并非如此。
红色俱乐部 发表于 2010-1-18 12:20


    两米远都打不准的话就找块豆腐撞死算了。


1, 村民旁观者的说法:张磊拔出手枪……此时,郭永华的堂弟郭永志上前询问原因,张磊朝着郭永志的腰背正中开了一枪,不过当时郭永志并未立即死亡,他朝着身边的一根电杆爬过去,张磊走上前,用枪顶着他的后脑再开一枪
2,安顺市公安局透露,根据尸检报告,死者郭永志身上有两处枪伤,一颗子弹从右大腿内侧中段射入,从右腿腘窝(膝弯)处射出,另一颗子弹从头部左颞顶部射入。

上次看村民的说法,我就说过,如果郭永志是被人从背后击中的话,那警察怎么解释都没有用了,不过看这篇尸检,似乎都是侧面偏前方,而且大腿那枪双方都没说出来,估计要有照片或者图示才能搞清楚了。

1, 村民旁观者的说法:张磊拔出手枪……此时,郭永华的堂弟郭永志上前询问原因,张磊朝着郭永志的腰背正中开了一枪,不过当时郭永志并未立即死亡,他朝着身边的一根电杆爬过去,张磊走上前,用枪顶着他的后脑再开一枪
2,安顺市公安局透露,根据尸检报告,死者郭永志身上有两处枪伤,一颗子弹从右大腿内侧中段射入,从右腿腘窝(膝弯)处射出,另一颗子弹从头部左颞顶部射入。

上次看村民的说法,我就说过,如果郭永志是被人从背后击中的话,那警察怎么解释都没有用了,不过看这篇尸检,似乎都是侧面偏前方,而且大腿那枪双方都没说出来,估计要有照片或者图示才能搞清楚了。
警察不会无缘无故开枪,同样,村民也不会无缘无故袭警,所以,只能说两方都不是什么好鸟
在美国打两枪到头上也没有事的!!
狐心 发表于 2010-1-18 16:33

在美国,警察要是在身边有拿电警棍的同伴的情况下打死手无寸铁的人,一样有事!
红色俱乐部 发表于 2010-1-18 12:20

他可是枪枪爆头,要说准头不好可真神了,真觉得手枪不靠谱的,是打头容易还是打身体容易,头部投影面积大还是身体大?

显而易见他就是要人命来的
这警察估计也是很暴躁的一类吧。
lvtom 发表于 2010-1-18 15:58


    假如被害者一边躲避,一边回头观察警察就好解释了
超大嫦娥 发表于 2010-1-18 12:50

腿部中弹不一定能制止一个狂暴的凶徒,但有必要直接打头吗,而且是个个都往头上打,毕竟对方手无寸铁
越来越觉得此案当事警方有不实之处,穷山恶水的地方平民素质不高的很多,公职人员像土匪的也很多。

他可是枪枪爆头,要说准头不好可真神了,真觉得手枪不靠谱的,是打头容易还是打身体容易,头部投影面积 ...
智动铅笔 发表于 2010-1-18 20:40



    得,你一句话jc就成了为了杀人才来的了……

在真相出来之前还是保持观望态度
他可是枪枪爆头,要说准头不好可真神了,真觉得手枪不靠谱的,是打头容易还是打身体容易,头部投影面积 ...
智动铅笔 发表于 2010-1-18 20:40



    得,你一句话jc就成了为了杀人才来的了……

在真相出来之前还是保持观望态度
风向又变了,说尸检结果是兄弟两人醉酒,然后调查了51个人,都说是兄弟两人不听劝告,警察才开枪的,越来越洗具了
新消息是死的两个村民都处于严重醉酒状态,之前有袭警行为
慢慢看
xiaocaibing 发表于 2010-1-18 23:25

枪枪打头,还能有其他善良的目的吗
智动铅笔 发表于 2010-1-18 20:47


    我不认为本案中打头是个关键点,关键是起因,如果真有袭击警察的行为,我坚决支持打任何部位。,如果没有袭击,打哪里都是错的。
智动铅笔 发表于 2010-1-19 18:40


    再回头看看你自己说的那句话
红色俱乐部 发表于 2010-1-19 18:50

你太冷血了,可能是年轻的原因吧。警察不是军人,要最大可能的避免任何人的伤亡,任何人未经法院审判前都不能被任意剥夺生命权,更何况是否有真的袭警行为尚有疑问。不要总是说美国如何如何,要知道在美国守法公民是可以拥有枪支的,而在中国连电狗都是被禁止的。
RSN1972 发表于 2010-1-19 19:10


    我承认我冷血,但是我认为讨论一个法律问题的时候,冷血不是贬义词。
道德我没兴趣聊。谢谢
红色俱乐部 发表于 2010-1-19 18:50

我也赞成严厉处置袭警的罪犯

由于相关报道一直在变化,所以现在只能假设成两种情况

第一种,如果死者只是一般推搡,确实没有凶器在手,那么警察的处置是合理的吗?就是说死者当时只是站在那里大喊大叫不肯下跪,就有必要一枪打死吗?而另一个人只是站在一两米开外表达质疑,也真的有必要直接打倒后再往头上补一枪吗?

第二种,经过一番“天知道”的调查以后,证明死者当时确实有非常危险的动作,不直接打死一定会严重伤害到这个警察-----即使如此,对已经被打倒的人还是真的有必要补一枪吗?----或许,在“天知道”的调查以后,没有补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