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街打死女村官车娅婷的凶手李斌被判无期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8 18:09:14
本报讯 (王鑫 陈兴元 记者 田莉)李斌与路人车娅婷在街口发生碰撞后,因口角追打车娅婷并逃离,而车娅婷送至医院后抢救无效死亡。昨日,成都中院对此案进行公开宣判,李斌因故意伤害罪一审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宣判后,李斌庭上表示不上诉。

去年8月10日中午,李斌酒后驾驶机动三轮车行至一环路西三段路口时,由于车速快,险与正在过街的路人车娅婷发生碰撞。之后李斌因“感觉”被辱骂,又逆行追上车娅婷质问,在未被理睬时便用拳头猛击车娅婷的头面部,并对劝阻者进行推打,之后骑车逃离现场。车娅婷被送医院,经抢救无效死亡。70小时后,李斌被警方抓获归案。


成都中院一审认为,李斌酒后骑车因琐事与车娅婷发生纠纷,后为泄私愤猛击车娅婷头面部,致车娅婷受伤后经抢救无效死亡,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且情节恶劣,后果特别严重,依法应予惩处。该案中,李斌行凶虽有醉酒冲动的原因,但我国刑法明确规定醉酒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尽管车娅婷自身也有病变,但李斌的殴打行为与车娅婷死亡结果间具有刑法上的因果关系,故应依法以故意伤害致人死亡对李斌定罪量刑。

再者李斌因琐事即在公共场合公然对素不相识的女性大打出手并致其死亡,且推打劝阻的市民,之后没有任何救助行为,也不顾在场群众拦阻快速逃离现场,其犯罪情节特别恶劣,社会危害性大。因此,法院对其所提因饮酒导致情绪冲动、仅仅想教训被害人、无故意伤害的主观动机等辩解意见均不予采纳。故法院综合考虑相关犯罪情节,依法判处李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本文来源:四川新闻网-成都晚报 )  http://news.163.com/10/0717/06/6BPA8E0G00014AED.html本报讯 (王鑫 陈兴元 记者 田莉)李斌与路人车娅婷在街口发生碰撞后,因口角追打车娅婷并逃离,而车娅婷送至医院后抢救无效死亡。昨日,成都中院对此案进行公开宣判,李斌因故意伤害罪一审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宣判后,李斌庭上表示不上诉。

去年8月10日中午,李斌酒后驾驶机动三轮车行至一环路西三段路口时,由于车速快,险与正在过街的路人车娅婷发生碰撞。之后李斌因“感觉”被辱骂,又逆行追上车娅婷质问,在未被理睬时便用拳头猛击车娅婷的头面部,并对劝阻者进行推打,之后骑车逃离现场。车娅婷被送医院,经抢救无效死亡。70小时后,李斌被警方抓获归案。


成都中院一审认为,李斌酒后骑车因琐事与车娅婷发生纠纷,后为泄私愤猛击车娅婷头面部,致车娅婷受伤后经抢救无效死亡,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且情节恶劣,后果特别严重,依法应予惩处。该案中,李斌行凶虽有醉酒冲动的原因,但我国刑法明确规定醉酒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尽管车娅婷自身也有病变,但李斌的殴打行为与车娅婷死亡结果间具有刑法上的因果关系,故应依法以故意伤害致人死亡对李斌定罪量刑。

再者李斌因琐事即在公共场合公然对素不相识的女性大打出手并致其死亡,且推打劝阻的市民,之后没有任何救助行为,也不顾在场群众拦阻快速逃离现场,其犯罪情节特别恶劣,社会危害性大。因此,法院对其所提因饮酒导致情绪冲动、仅仅想教训被害人、无故意伤害的主观动机等辩解意见均不予采纳。故法院综合考虑相关犯罪情节,依法判处李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本文来源:四川新闻网-成都晚报 )  http://news.163.com/10/0717/06/6BPA8E0G00014AED.html
判轻了,应该是死刑或死缓才对
酒后驾驶,欧打至死,事后逃离,应该死刑才对!
冲动是魔鬼呀
qwedrt 发表于 2010-9-9 20:17


在他的家人朋友口中他简直就是个道德完美者,称他打死车后是多以后悔莫及,如此后悔为何不去自首反而跑鱼塘边悠闲钓鱼?
打死人为什么只是无期?
放心,没几天就保外就医
幻海魔刀 发表于 2010-9-9 20:40


    记者最喜欢问这些纱布问题。。。记得那个在戒毒所宫外孕死的在家人口中都是冰清玉洁恋爱都没谈过的黄花大闺女
霏菲飞 发表于 2010-9-9 21:25
最恶心的莫过于媒体杜撰死者家属打砸体育用品店将女店员打至重伤吐血的假新闻,令舆论转而开始同情李斌。
求法律人士解毒
杀人者可以不死的话,那国法对犯罪份子的震慑力,还存在吗?
沉睡的人 发表于 2010-9-10 01:49


    应该是故意伤人致死吧?
这个事情看似个体其实李某这样的社会上还有很多很多很多吧。就算杀了。也很难震慑。
车MM是个女村官, 所以她是有原罪的。

如果她是一个记者, 那么记者们写出的报道肯定不一样。
这啥。。。。故意伤害罪
一对一活活打死人
居然无期

等过十五六年之后,身体已经坏了,又一肚子怨气,放出来去袭击幼儿园吗
这个应该是以伤害致死罪判刑的!
真是越来越怪了,没有任何背景,打死人居然也享受免死待遇
不知道现在法院怎么考虑的,该严判的,现在都松得一塌糊涂。
  不是说“义士”么?在某些人的口中,无罪释放才是最好的!
显然判罚过轻!
注意细节,为什么不判死刑。我是觉得还是比较公平的。-----------------------------------------------------------------------------------------------------------------
“尽管车娅婷自身也有病变,但李斌的殴打行为与车娅婷死亡结果间具有刑法上的因果关系”
没有故意致人死亡的动机,判无期已经算重的了
某些人又多了一条后路而已。
马甲1号 发表于 2010-9-10 06:40
我们的司法体系与其说是在减少犯罪,不如说是在鼓励犯罪和升级罪犯
司法系统,我操你妈。(扣分请自便)
幻海魔刀 发表于 2010-9-9 20:40
这不是最可恨的,最可恨的是成都有些媒体丝毫不关心被害人,一开始就为那个人渣洗地,还无耻污蔑车娅婷的家人。
幻海魔刀 发表于 2010-9-9 21:32
成都在线。这群造谣的猪狗没有受到任何处理。
这厮该杀!同时谴责那些猪狗不如搬弄是非的妓者!
cdaxbcm 发表于 2010-9-10 12:04


    这是裆的原则问题
cdaxbcm 发表于 2010-9-10 12:06


    你在场吗?当时我朋友在场看见了的,是女人先骂人。

四川女人的嘴是很脏的,成都的好点。
T-80 发表于 2010-9-12 18:14
哎呀,你在场我骂你就把我打死?您这算是啥啊?
哦。。原来你不在场。。你“朋友”?网络哪个旮旯认识的“朋友”啊?
T-80 发表于 2010-9-12 18:14
嘴干净的。。
http://lt.cjdby.net/viewthread.p ... ;extra=#pid24808520
给我解释解释,您在这个帖子里,为啥那么多话被屏蔽捏?
貌似没人打死你耶,也没人说你家啥大姨妈的去砸什么东西捏。。
德粉碎 发表于 2010-9-12 18:40


    存照,留念,你不要骂人
T-80 发表于 2010-9-12 20:49
麻烦您解释清楚为啥给你封了,或者把您被封的那几段亮出来大家看看再叫嚷别人不要骂人。。您自己写的话不会是忘了吧?
还真没见过由于先骂人还是后骂人就给杀人犯洗地的货。。我今天也开开眼
当然,更开眼界的是一边自己骂痛快了,一边喊别人不要骂人的到底算是什么
有鼻子有脸说别人嘴不干净呢。。
T-80 发表于 2010-9-12 18:14
是那个男的违章在先。我觉得做人的原则,我不去侵害别人,也不希望别人来侵害我。遵守规章制度,稍微考虑一下别人的权益,掉不了你几斤肉。
而且请不要转移话题,那个男的就是人渣,谁洗地都没用。造谣中伤受害者的人是人渣中的人渣。
红色信念 发表于 2010-9-10 10:59
我们的法律好啊。有病的是加害者的时候,就是他有病,不能按照完全行为能力人来要求他,不能判重刑,甚至不用判刑;有病的是受害者的时候,就是他活该,谁叫他自己病变了,又不是别人要他死的。总结:还是当犯罪分子好啊,有法律罩着。
以后不是主观预谋杀人不会判死刑的
回复 1# 幻海魔刀

这要判死刑是不是也太便宜他了:D
cdaxbcm 发表于 2010-9-13 09:33
违章在后也不能因为骂人就打死啊。。
你看看这个为他洗涤的都是啥玩意儿:他骂人就行,我还没说啥呢,拍照打小报告去了。。
这就是那种人的原则:我干什么都有理。。物以类聚


这个小伙子长得还撑抖。(撑抖是成都话,意思就是帅)

这个小伙子长得还撑抖。(撑抖是成都话,意思就是帅)
到底判的轻了还是重了?还是从其他案例参考一下吧:

“昨日,湖北天门城管打死拍照男子魏文华一案一审宣判,原天门市城管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孙代榜被判有期徒刑6年,原天门市环卫局局长熊巍被判5年,原天门市城管局城南执法大队长鄢志明被判5年,原天门市城管局城北执法大队长胡落红被判3年。”http://hb.qq.com/a/20081111/000058.htm

“备受社会广泛关注的“8·8”刑讯逼供致人死亡案,8月12日上午,在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被告人邓某某有期徒刑12年;以刑讯逼供罪判处被告人夏某某有期徒刑1年;被告人郭某某、熊某某犯刑讯逼供罪,免予刑事处罚。” http://www.chinanews.com.cn/gn/news/2009/08-12/1815153.shtml

“安徽定远县六旬老人王希连就惨死于上述种种非人折磨。施虐者一度订立攻守同盟,企图掩盖犯罪事实,但最终被检察机关突破。最近,安徽省明光市人民法院对定远县公安局刑讯逼供案作出一审判决,6名涉案刑警犯故意伤害罪,分别被判处3年至12年不等的有期徒刑。”http://news.dayoo.com/china/57400/200910/08/57400_100185424.htm

“2009年初,轰动一时的“高中生受审猝死案”发生。事件发生后,对高中生徐梗荣的死因一直存在争议,徐梗荣的父母及同学都认为徐梗荣是丹凤县被原副县长、公安局局长的闫耀锋等人刑讯逼供致死。但事发后法医鉴定出具的鉴定报告称是因为原发性心肌病致死。昨天,商洛市中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商南县人民法院对商南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闫耀锋等5人开庭审讯,并宣判结果。11月24日20时15分,受商洛市中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商南县人民法院对商南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闫耀锋滥用职权、王庆保玩忽职守、赵朔等人刑讯逼供案进行了公开宣判。以滥用职权罪判处原丹凤县副县长、县公安局长闫耀锋有期徒刑2年,以玩忽职守罪对原丹凤县公安局纪委书记王庆保免予刑事处罚,以刑讯逼供罪判处民警赵朔有期徒刑期2年零6个月,判处民警贾严刚有期徒刑1年零6个月,对李红卫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http://news.sohu.com/20091125/n268443651.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