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学优秀教师被学生家长袭击致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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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
  新华网哈尔滨12月17日电 (记者程子龙) 17日上午,黑龙江省肇东市第一中学高三(21)班班主任吴振东老师,在学校走廊受到该班学生家长刘福林的袭击,经抢救无效死亡。凶手刘福林自杀,当事学生也失踪。

  根据肇东市警方和肇东市委宣传部提供的情况,17日7时20分,肇东市安民乡农民刘福林携带凶器窜入肇东市一中教学楼,于三楼走廊内将教师吴振东打伤,吴振东经抢救无效死亡。凶手刘福林在肇东镇民生村一废弃房屋内自杀。

  肇东市第一中学校长邹艳琪介绍,被袭击身亡的教师吴振东是该校物理教师,是黑龙江省省级优秀教师,现任高三(21)班的班主任。不但教学水平很高,对学生也很负责任,在校内外口碑很好。前段时间因刘福林的孩子刘某上网和夜不归宿问题找过谈话。刘某学习成绩很好,是该校全学年前100名的优秀学生。

  据介绍,袭击事件发生后,当事学生也失踪了。目前肇东市警方对刘福林袭击教师的原因以及详细情况正在调查中。

http://news.sina.com.cn/s/2009-12-17/154419282034.shtml新华网
  新华网哈尔滨12月17日电 (记者程子龙) 17日上午,黑龙江省肇东市第一中学高三(21)班班主任吴振东老师,在学校走廊受到该班学生家长刘福林的袭击,经抢救无效死亡。凶手刘福林自杀,当事学生也失踪。

  根据肇东市警方和肇东市委宣传部提供的情况,17日7时20分,肇东市安民乡农民刘福林携带凶器窜入肇东市一中教学楼,于三楼走廊内将教师吴振东打伤,吴振东经抢救无效死亡。凶手刘福林在肇东镇民生村一废弃房屋内自杀。

  肇东市第一中学校长邹艳琪介绍,被袭击身亡的教师吴振东是该校物理教师,是黑龙江省省级优秀教师,现任高三(21)班的班主任。不但教学水平很高,对学生也很负责任,在校内外口碑很好。前段时间因刘福林的孩子刘某上网和夜不归宿问题找过谈话。刘某学习成绩很好,是该校全学年前100名的优秀学生。

  据介绍,袭击事件发生后,当事学生也失踪了。目前肇东市警方对刘福林袭击教师的原因以及详细情况正在调查中。

http://news.sina.com.cn/s/2009-12-17/154419282034.shtml
现在的家长太疯狂, 掌掴老师已不是什么新鲜事物, 现在升级到要谋杀老师了. :L
这年头当个好老师都有生命危险了{:3_93:}
幻海魔刀 发表于 2009-12-17 21:53

前段时间因刘福林的孩子刘某上网和夜不归宿问题找过谈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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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么负责的一个老师还要活活打死,那家长不知道是不是天生禽兽
智动铅笔 发表于 2009-12-18 06:54


    唉。。。这人,并不一定是随了年龄增长就成熟了的
一个巴掌拍不响,
老师你走好
人并不一定是随了年龄增长就成熟了的
好老师被欺负,被打,现在被杀!那些真该被开除的恶师很多还人模狗样的活着。家长也要么蛮不讲理宠溺孩子,要么就是对老师言听计从,从来不听孩子的解释。
简单粗暴,是现在中国社会风气的通病。
估计是这个学生回去乱说,家长一般相信自己的孩子话---不然也不可能去杀老师
现在的垃圾家长太多了。

而且现在媒体有点过于无耻,总是拿一些极个别的事情贬低整个教师群体。造成社会对教师不够尊重。
干老师这行当,好人不多,坏人不少。没几个好的,多为泼皮无赖。
楼上的,联合饲料吃多了是吧?
终于明白为啥我们的楼下有个当老师的3000块工资不要,跑去做1000块的了
小学、初中、高中的任课教师绝对不好当。幼师、中专技校师范老师、大学教师相对好一点。
syskey1 发表于 2009-12-18 12:25


    什么是联合饲料?
老师也只是普通的人
有好人
有坏人
有打学生的老师
也有被学生及家长打的老师
这年头老师不好当  管松了教育无方 管严了侵犯人权 ..............
话说不是有个中专生,自己要退学。
结果回家路上先醉酒后打架,结果跌公园的湖里淹死了吗。
人家家长先告学校后告公园。

我要是这父母,就生20个。
我觉得但凡有点经济头脑。先后把这20个弄死,那些赔偿金绝对比超生的罚款多的多。

等年纪大了再保养一个,多和谐呀。
19楼大亮啊!
找相机的熊 发表于 2009-12-18 13:12

杀儿快速致富法. :o
前段时间,我们这里出现了一个学生的爷爷在校门口把一个女教师的头几乎砍下来的惨剧。

关键是,现在很多人的宽容心缺失,心理失衡加重,暴力人格。
mpmpmp 发表于 2009-12-18 13:38

话说那期法治在线真是看的我气死了。
自己的孩子死了,当是很悲痛的事情。

这家到好,父亲继续忙生意,都是电话采访。
母亲不停的找看看还有什么机构可以赔钱的……

开始只告了学校,一审时没有赔偿的,认定学校没责任。
然后她又告一次还是上诉不记得了,连带加了当地公园……
结果二审学校公园都得赔钱,现在学校公园都在上诉中…………

我估计要是二审还是没钱拿,她应该会告市政府吧,因为那个公园是政府修的公民休闲娱乐场所……
简单看看 发表于 2009-12-18 13:52

那老汉加入斧头帮了? :@
所以看看现在的社会,我最支持老大的和谐社会论,但是不能停留在题目上,而是如何具体实施。
难予置评!只能说愚昧的法院愚昧的司法实践导致了这种局面!

别说醉酒掉公园的湖里淹死,就是没醉酒掉湖里淹死也不是公园或工作所有者的市政当局赔偿的依据,这个本没关系!

估计愚昧的律师愚昧的法院一定会问为什么水深啦、为什么没有立警示牌啊,为什么没有救护人员啊,这个就没完了!怎么也要你赔钱!
回复 6# 号角


    扯淡。

原来被杀的人都是有罪的?
人才啊,人家就是说水太深没有警示牌……
深夜了,他们打架引来了警察,然后做鸟兽散。
那个孩子自己跑水里去了,然后溺水了。

我觉得还可以告警察……
你们对犯罪嫌疑人的态度恶劣,导致人家逃匿,最后被淹死了。
找相机的熊 发表于 2009-12-18 14:38


    那家长其实可以状告地球,为什么地球上会有水,还这么多,会淹死人~~~
细瓷蜥蜴 发表于 2009-12-18 14:31
律师那么问不是愚昧。
愚昧的是法院的法官。
新闻里明明说的是家长回家打了孩子,然后孩子离家出走。这个家长再去把老师杀了。
反正这个逻辑也很强悍了,现在还有老师敢教,敢管学生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