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挟尸要价》调查组建议不深究细节 王守海:一生做好事 ...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8 23:18:34
“金镜头”组委会于23日发出《人民摄影“金镜头”组委会关于<挟尸要价>真实性的决定》,“调查组认为《挟尸要价》的新闻是真实的,不存在造假问题。”

    决定称,经过“全面、慎重的调查”“金镜头”组委会做出决定:

    1:根据“10·24大学生救人事件”发生后,诸多媒体的大量报道以及此次调查组收集的各方情况,证明照片反映的“挟尸要价”的新闻事件真实存在;

    2:照片记录的瞬间是整个挟尸要价过程的一部分。虽然照片中的主要人物王守海极力辩称自己没有开口要价,但其客观上参与了挟尸要价的过程,是这一行为的执行者;根据荆州市于2009年11月7日刊发的《调查情况的通报》及现场目击者的证词证言,王守海作为当事人,虽然不是事件的主使者,但他听命于陈波,参与并执行了要价。综上所述,调查组认为《挟尸要价》的新闻是真实的,不存在造假问题。

    对于外界集中质疑的获奖照片反映的瞬间究竟是否要价的问题,调查组建议组委会“不再对此细节深究”,而最终的这一决定也确实对此避而不谈。

    评委之一的骆永红把组委会的决定发到博联社的博客上之后,摄影爱好者众多的博联社网友也纷纷跟帖发表意见,其中对决定持保留态度甚至质疑的很多。

    人民摄影网在刊发此声明的同时,也公布了组委会调查组对照片作者张轶、照片中人物王守海、长江大学师生、质疑者李玉泉以及现场其他目击者等各方面的调查情况,南都记者从中未能发现支持获奖照片瞬间确实反映挟尸要价的证据。

    “我做了一生好事,现在落了个骂名,我心里不舒服。所以我希望能恢复我的名誉,纠正事实。”王守海说。

    王守海的代理律师,湖北楚韵律师事务所主任彭德江表示,将追究有关媒体、记者及相关人员的责任,“不日将提起诉讼”。(南方都市报  www.nddaily.com SouthernMetropolisDailyMark 南都网)

    争议焦点

    那一瞬间 那一句话

    《挟尸要价》备受质疑的是那个瞬间王守海是否在“挟尸要价”,是否说过“钱到位了再往上拉”这句话。但是,“金镜头”组委会调查组在《调查小结》中明确建议“组委会不再对此细节深究,按现有事实决断。”

    调查组表示,“挟尸要价”在这个事件中是存在的,所有被访对象均无异议,问题集中在这张照片中王守海手势的意思及所讲内容,调查组以被访对象说法不一为由,建议不再深究。

    那么究竟各方说法如何呢?

    调查组:建议不再深究

    调查组称:经调查组工作人员对当事人、现场目击证人及长江大学师生的走访调查,现有三种解释:1、当事人王守海称:手势是向其身后同船的船工做出的,是指挥让船往前靠;2、被访校方师生称:听到王守海在打这个手势时说:往后,闪开!是让岸边的人退后,让船靠岸;3、现场游泳爱好者称,那个手势就是“钱没到位,尸体不能捞上来。”这个说法与张轶的一致。

    冬泳队员:我没目睹

    调查组列出的3种解释,仅有一种支持张轶的说法,这种说法来自冬泳队员曾宪华接受华商报采访时的表述:王守海“在这里捞尸多年了,我在这里游泳多年了,他这个动作我们也看了很多年了。那个手势的意思就是‘钱没到位,尸体不能捞上来。’”

    但是,8月20日曾宪华接受南都记者采访时明确说第二具尸体上岸时他去洗澡了,没有目睹,本报21日已作报道。

    这位承认自己没有目击那个瞬间的冬泳队员,被调查组认定为“与张轶说法一致”,并以此为由建议不再深究那个瞬间。

    张轶:王守海说钱到位了再拉

    在《关于<挟尸要价>图片真实性的自述》中,照片作者张轶仍然坚持将《挟尸要价》图片定格的瞬间解释为“王守海和其他捞尸者开始向学校的人说:‘……说好的36000元,钱到位了再往上拉……我只听老板的。’”

    对于这句话,目前除了张轶本人之外,调查组所有材料中,没有一个可以直接证实。

    与张轶说法最接近的是目击者刘兆荣:“(打捞过程)停了,穿白衣服的男子蹲了下来,蹲在船上,岸上的同学有哀求的,有骂的,这时男子又站起来,后来就是照片上摆手那个动作。”“(在此期间)说话了,具体内容没太在意,时间久了。好像是给岸上解释。”

    王守海:我举手是在指挥靠岸(南方都市报  www.nddaily.com SouthernMetropolisDailyMark 南都网)

    王守海称,照片中自己举手的意思“是指挥身后划船的人‘靠岸’”,否认自己说过“钱不到位不拉,我只听老板的”这句话,并表示“我船上的其他人也没有说过,我们只是想完成了任务就行了。”

    对于大家一直质疑他们在打捞完第一具尸体后为了等钱而“工罢”的说法,王守海称他们是在“整理滚钩”。“因为滚钩有50多米长,大约有500多个铁钩,这些钩缠在一起,必须重新清理一下才能再次打捞。这个清理工作,大约半小时,然后才能再放到水里打捞。在打捞中得两船一起合作完成。”与此前王守海的老板陈波接受南都记者采访时的说法一致。

    王守海还表示自己在整个过程中没有与陈波用电话联系:“因为我一直在船上干活,没有上岸,也不知道陈波谈价钱的事情,究竟得了多少钱我们也不知道。且期间没有和陈波进行过电话联系。下午约五点多,我们打捞完后就回去了。”这些说法也与此前陈波的说法一致。

    在场师生:王守海没说过那句话

    获奖照片拍摄的那个时间,长江大学学生李立科就站在离船非常近的岸边,“我看到船上穿白衣的老人王守海作了照片上的那个手势,并说了一句‘闪开’。”(南方都市报  www.nddaily.com SouthernMetropolisDailyMark 南都网)

    长江大学文理学院基础学部副主任李启文是该校最早赶到现场的老师,他说“渔民没有资格来要价,岸上有专人要钱,并不是王守海要钱。“王守海在做这个动作时,是否说了‘我听老板的……’等等的话,我可以确认王守海没有说话。”
http://gcontent.oeeee.com/3/fe/3 ... log/c03/352708.html“金镜头”组委会于23日发出《人民摄影“金镜头”组委会关于<挟尸要价>真实性的决定》,“调查组认为《挟尸要价》的新闻是真实的,不存在造假问题。”

    决定称,经过“全面、慎重的调查”“金镜头”组委会做出决定:

    1:根据“10·24大学生救人事件”发生后,诸多媒体的大量报道以及此次调查组收集的各方情况,证明照片反映的“挟尸要价”的新闻事件真实存在;

    2:照片记录的瞬间是整个挟尸要价过程的一部分。虽然照片中的主要人物王守海极力辩称自己没有开口要价,但其客观上参与了挟尸要价的过程,是这一行为的执行者;根据荆州市于2009年11月7日刊发的《调查情况的通报》及现场目击者的证词证言,王守海作为当事人,虽然不是事件的主使者,但他听命于陈波,参与并执行了要价。综上所述,调查组认为《挟尸要价》的新闻是真实的,不存在造假问题。

    对于外界集中质疑的获奖照片反映的瞬间究竟是否要价的问题,调查组建议组委会“不再对此细节深究”,而最终的这一决定也确实对此避而不谈。

    评委之一的骆永红把组委会的决定发到博联社的博客上之后,摄影爱好者众多的博联社网友也纷纷跟帖发表意见,其中对决定持保留态度甚至质疑的很多。

    人民摄影网在刊发此声明的同时,也公布了组委会调查组对照片作者张轶、照片中人物王守海、长江大学师生、质疑者李玉泉以及现场其他目击者等各方面的调查情况,南都记者从中未能发现支持获奖照片瞬间确实反映挟尸要价的证据。

    “我做了一生好事,现在落了个骂名,我心里不舒服。所以我希望能恢复我的名誉,纠正事实。”王守海说。

    王守海的代理律师,湖北楚韵律师事务所主任彭德江表示,将追究有关媒体、记者及相关人员的责任,“不日将提起诉讼”。(南方都市报  www.nddaily.com SouthernMetropolisDailyMark 南都网)

    争议焦点

    那一瞬间 那一句话

    《挟尸要价》备受质疑的是那个瞬间王守海是否在“挟尸要价”,是否说过“钱到位了再往上拉”这句话。但是,“金镜头”组委会调查组在《调查小结》中明确建议“组委会不再对此细节深究,按现有事实决断。”

    调查组表示,“挟尸要价”在这个事件中是存在的,所有被访对象均无异议,问题集中在这张照片中王守海手势的意思及所讲内容,调查组以被访对象说法不一为由,建议不再深究。

    那么究竟各方说法如何呢?

    调查组:建议不再深究

    调查组称:经调查组工作人员对当事人、现场目击证人及长江大学师生的走访调查,现有三种解释:1、当事人王守海称:手势是向其身后同船的船工做出的,是指挥让船往前靠;2、被访校方师生称:听到王守海在打这个手势时说:往后,闪开!是让岸边的人退后,让船靠岸;3、现场游泳爱好者称,那个手势就是“钱没到位,尸体不能捞上来。”这个说法与张轶的一致。

    冬泳队员:我没目睹

    调查组列出的3种解释,仅有一种支持张轶的说法,这种说法来自冬泳队员曾宪华接受华商报采访时的表述:王守海“在这里捞尸多年了,我在这里游泳多年了,他这个动作我们也看了很多年了。那个手势的意思就是‘钱没到位,尸体不能捞上来。’”

    但是,8月20日曾宪华接受南都记者采访时明确说第二具尸体上岸时他去洗澡了,没有目睹,本报21日已作报道。

    这位承认自己没有目击那个瞬间的冬泳队员,被调查组认定为“与张轶说法一致”,并以此为由建议不再深究那个瞬间。

    张轶:王守海说钱到位了再拉

    在《关于<挟尸要价>图片真实性的自述》中,照片作者张轶仍然坚持将《挟尸要价》图片定格的瞬间解释为“王守海和其他捞尸者开始向学校的人说:‘……说好的36000元,钱到位了再往上拉……我只听老板的。’”

    对于这句话,目前除了张轶本人之外,调查组所有材料中,没有一个可以直接证实。

    与张轶说法最接近的是目击者刘兆荣:“(打捞过程)停了,穿白衣服的男子蹲了下来,蹲在船上,岸上的同学有哀求的,有骂的,这时男子又站起来,后来就是照片上摆手那个动作。”“(在此期间)说话了,具体内容没太在意,时间久了。好像是给岸上解释。”

    王守海:我举手是在指挥靠岸(南方都市报  www.nddaily.com SouthernMetropolisDailyMark 南都网)

    王守海称,照片中自己举手的意思“是指挥身后划船的人‘靠岸’”,否认自己说过“钱不到位不拉,我只听老板的”这句话,并表示“我船上的其他人也没有说过,我们只是想完成了任务就行了。”

    对于大家一直质疑他们在打捞完第一具尸体后为了等钱而“工罢”的说法,王守海称他们是在“整理滚钩”。“因为滚钩有50多米长,大约有500多个铁钩,这些钩缠在一起,必须重新清理一下才能再次打捞。这个清理工作,大约半小时,然后才能再放到水里打捞。在打捞中得两船一起合作完成。”与此前王守海的老板陈波接受南都记者采访时的说法一致。

    王守海还表示自己在整个过程中没有与陈波用电话联系:“因为我一直在船上干活,没有上岸,也不知道陈波谈价钱的事情,究竟得了多少钱我们也不知道。且期间没有和陈波进行过电话联系。下午约五点多,我们打捞完后就回去了。”这些说法也与此前陈波的说法一致。

    在场师生:王守海没说过那句话

    获奖照片拍摄的那个时间,长江大学学生李立科就站在离船非常近的岸边,“我看到船上穿白衣的老人王守海作了照片上的那个手势,并说了一句‘闪开’。”(南方都市报  www.nddaily.com SouthernMetropolisDailyMark 南都网)

    长江大学文理学院基础学部副主任李启文是该校最早赶到现场的老师,他说“渔民没有资格来要价,岸上有专人要钱,并不是王守海要钱。“王守海在做这个动作时,是否说了‘我听老板的……’等等的话,我可以确认王守海没有说话。”
http://gcontent.oeeee.com/3/fe/3 ... log/c03/352708.html
哼哼哈哈。。
混乱,到底谁是谁非,媒体能不能搞清楚在发稿阿??
人民摄影“金镜头”组委会关于《挟尸要价》真实性的决定

http://www.peoplephoto.com/news_ ... 1%B6&newsid=690

人民摄影“金镜头”组委会关于《挟尸要价》真实性的决定
来源: 人民摄影报社         时间: 2010-8-23         编辑: hsy
       

    据“金镜头”评委会赴湖北荆州调查组对《挟尸要价》图片所涉及的新闻事实的全面、慎重的调查,人民摄影“金镜头”组委会做出如下决定:

   1:根据“10·24大学生救人事件”发生后,诸多媒体的大量报道以及此次调查组收集的各方情况,证明照片反映的“挟尸要价”的新闻事件真实存在;
  
   2:照片记录的瞬间是整个挟尸要价过程的一部分。虽然照片中的主要人物王守海极力辩称自己没有开口要价,但其客观上参与了挟尸要价的过程,是这一行为的执行者;根据荆州市于2009年11月7日刊发的《荆州人民政府关于对“10·24”大学生救人事件中“荆州市八凌打捞服务有限公司”调查情况的通报》及现场目击者的证词证言,王守海作为当事人,虽然不是事件的主使者,但他听命于陈波,参与并执行了要价。

    综上所述,调查组认为《挟尸要价》的新闻是真实的,不存在造假问题。


                           人民摄影“金镜头”组委会
                                2010年8月23日
人民摄影“金镜头”组委会调查组关于《挟尸要价》的调查小结
http://www.peoplephoto.com/news_ ... 1%B6&newsid=689

人民摄影“金镜头”组委会调查组关于《挟尸要价》的调查小结
来源: 人民摄影报社         时间: 2010-8-23         编辑: hsy
       

    根据以上陆续公布的调查内容及当地政府对事件的定性公告,“挟尸要价”在这个事件中是存在的,并已成事实,所有被访对象均无异议。
     现需说明的问题仅存在照片中王守海所作手势的意思及所讲内容,这是摄影记者张轶与部分当事人的争议所在。经调查组工作人员对当事人、现场目击证人及长江大学师生的走访调查,现有三种解释:1、当事人王守海称:手势是向其身后同船的船工做出的,是指挥让船往前靠;2、被访校方师生称:听到王守海在打这个手势时说:往后,闪开!,是让岸边的人退后,让船靠岸;3、现场游泳爱好者称,那个手势就是“钱没到位,尸体不能捞上来。”这个说法与张轶的一致。
    鉴于此,建议组委会不再对此细节深究,按现有事实决断。


                                                                        调查人员:尹玉平  梁丽娟  迟明丽

日期:2010年8月23日
华商报记者薛振宇采访实录
http://www.peoplephoto.com/news_ ... 1%B6&newsid=688

华商报记者薛振宇采访实录
来源:          时间: 2010-8-23         编辑: hsy
       

    8月22日下午,本人在宝塔湾调查采访时,有一位游泳爱好者说:”2009年10月24日下午王守海等人打捞尸体时,我就在现场。王守海做出那个摆手动作时,我看见了,离得远,场面混乱,没听见他说什么。但是,他在这里捞尸多年了,我在这里游泳多年了,他这个动作我们也看了很多年了。那个手势的意思就是 “钱没到位,尸体不能捞上来。”

    本人询问了这位游泳爱好者的姓名,他叫曾宪华。当时,有多位游泳爱好者附和曾宪华的说法。
以上证言,本人手里有录音。


                                       薛振宇
8月23日

[1]
华商报记者调查笔录
http://www.peoplephoto.com/news_ ... 1%B6&newsid=687

华商报记者调查笔录
来源: 人民摄影报         时间: 2010-8-23         编辑: hsy
       

调查人:华商报记者薛振宇、郝建国。
被调查人:刘兆荣身份证号42242119631102005
调查采访地点:湖北荆州宝塔湾
时间:2010年8月22日6时

问:2009年10月24日,长江大学3名学生为救落水儿童献身,打捞遗体时,你在现场没?
答:在张轶公布的第九张照片上有我。

问:你是在什么时间到的宝塔湾?
答:中午1点,去沙滩吃烧烤,吃完后再游回来。

问:你最先看到宝塔湾有人出事是几点?
答:我当时从江南游到江北的途中,看到很多人在宝塔湾,就知道出事了。

问:你当时到现场后是什么情况?
答:当时3个大学生已经沉到水下,消防官员来了,正组织捞人,有一个人下水,捞了几分钟后被我们冬泳队员鲁德忠救上来。

问:接下来你看到什么?
答:那时想救活人是不可能了。我就叫他们找捞尸的,十来分钟后,来了两个人,一个是长期在江里捞尸的负责人陈波,另一个人不认识。

问:船是什么时候来的?
答:具体时间印象不是太深。

问:捞尸者陈波来到出事现场后做什么呢?
答:和学校领导谈价钱,捞一个12000元。

问:是先拿到钱的还是先捞尸的?
答:先拿了一笔钱才开始捞的.

问:你看到报纸上刊登的那张署名“真真”的人拍摄的那张名叫《挟尸要价》的照片没?
答:看到了,中央电视台也放过。

问:照片上捞出的那个遗体是第几个被打捞上来的?
答:第二个,他叫方招,记得比较牢。

问:方招的遗体从被发现到捞上岸,大约有多久?
答:十多分钟。

问:方招的遗体从被发现到捞上岸,中途打捞有没有停下来?
答:停了,穿白衣服的男子蹲了下来,蹲在船上,岸上的同学有哀求的,有骂的,这时这个男子又站起来,后来就是照片上摆手的那个动作。

问:穿白衣服的男子摆手前后说话了没有?
答:说话了,具体内容没太在意,时间久了。好像是给岸上解释。
问:最近有人质疑《挟尸要价》的照片,你作为目击者怎么看?
答:叫《挟尸要钱》比《挟尸要价》更准确,照片本身是真实的,反映的内容是真实的。

问:有人说《挟尸要价》的船一侧还有一只船,是两船合力捞方招的遗体上岸吗?
答:方招的遗体已经固定了。另外一只船就休息了。

问:有人质疑照片,说当时水波在动。是打捞者“牵尸靠岸”,而不是“挟尸要价”。实际情况是什么?
答:当时船停在那个地方,如果桨不动,船就会被冲走,停了十来分钟,把照片反映的内容说成“牵尸靠岸”不是事实。当时学校领导带的现金不够,要把小汽车钥匙抵押,陈波不同意。捞尸停下来,就是在等钱,也就是方招的遗体被吊在水中十来分钟,就是要钱呢。

问:你还有什么要补充说明的事实?
答:没有了。李玉泉连基本的事实也没搞清楚,分不清现场参与救援的渔船和后来赶到的打捞船,还讲什么事实?我觉得他质疑《挟尸要价》照片造假是颠倒黑白。

问:好,感谢您配合我们采访。

[1]
人民摄影记者现场采访宝塔湾岸边群众自述
http://www.peoplephoto.com/news_ ... 1%B6&newsid=686

人民摄影记者现场采访宝塔湾岸边群众自述
来源: 人民摄影报         时间: 2010-8-23         编辑: hsy
       

    赵文化(沙市宝塔湾冬泳俱乐部队员):宝塔湾内的江水看似风平浪静,其实并不平静,这里的水流与长江主干道的水方向相反,是自东向西流动的。这里的漩涡、暗流很多,许多外地人都不熟悉的。不谙水性的人落水被淹或身亡,在宝塔湾是经常发生的。
  近年来,光我自己下水救人就有十多次了,除了其中一半的落水者是我与别的冬泳队员救助的外,另一半都是我自己单独救助的。都是义务救人,从来不收钱。
  获奖的那张照片我认为是真实的,反映了这个事件。可以获奖。

    秦先生(常年在宝塔湾岸边钓鱼人,饮食行业):去年这个事情发生的时候,我是下午4点多赶到这的,虽然没有亲眼目睹了全程,但是我觉的这张照片是应该获奖的,这几名孩子不熟悉这里的水性(秦先生还在沙滩上向记者画了整个宝塔湾的情况)。他们是英雄。打捞公司是收钱了,他们也付出劳动了嘛。
   当时是有学生跪下来。

    黄甘林(沙市宝塔湾冬泳俱乐部队员):我是参与了救人的,所以整个过程我都了解,那张照片肯定是应该获奖的。打捞公司要钱1万2一个,三个3万6,他们就是趁机讹钱,像黑社会势力一样,他们在这不让任何人来打捞,王守海是受雇于打捞公司的人,他是听老板的。当时中断打捞,就是在跟岸上的人协商钱的事,他的意思就是,他只听老板的,老板不让拉上来我们就不拉。虽然跟他没有直接关系,但是他们挟尸要价是真实的,一千多个人都在这看着呢,真的假不了,假的也真不了。

     刘承继(退休老人,岸边拣垃圾):停止打捞的事是有的,是因为钱没到位,后来老师送来钱才把人拉上来。这个照片是应该获奖的,因为它反映的是真事。

   
     陈先生(常年在宝塔湾岸边钓鱼人):我当时虽然没有在现场,但我听大家说的打捞公司是收钱了的,而且中途因为钱没到位的问题停止过打捞,把英雄的尸体就压在船底下,他们要当面要钱。我觉得照片当然可以获奖,反映的是真实情况啊。

  某女士和某先生(宝塔湾岸边出售吊床):当然收钱了,人家干活了能不收钱吗?一万二一具尸体,三个三万六嘛。
长江大学师生接受人民摄影采访

http://www.peoplephoto.com/news_ ... 1%B6&newsid=685

长江大学师生接受人民摄影采访
来源: 人民摄影报         时间: 2010-8-23         编辑: hsy
       

    经长江大学宣传部有关人员联系,人民摄影报记者得以采访到现场学生和老师。


李立科(长江大学文理学院学生  “10·24”英雄集体成员之一):

     我看到网上公布的那张《挟尸要价》的照片了,我既然要出来接受采访就说我所看到的事实。这张照片确实不是谈价的。我就是这一事件其他照片中抬第二具学生遗体最前面的人。当时船离岸边的距离是5米左右,这张照片和我抬尸体之间的时间最多不过五分钟,不存在要价问题和停止打捞现象。

     最初,我是站在宝塔湾岸边的小沙丘上,不敢过去,因为我觉得昨天还在一起玩的同学就这么过去了,心里很难过。在第一具同学遗体打捞到岸边后,我从沙丘走到了打捞船边,这个同学遗体是医护人员抬走的。之后,我又走回了小沙丘,来来回回好几趟,到第二具同学遗体打捞靠岸时,我又来到了船边。来回走动的原因,也是因为看到打捞自己同学的遗体,我心里很不舒服,但毕竟都是在一起玩的,又很想去,所以心里很矛盾。

     期间,我们班长姜梦淋还给冬泳协会救人的队员(鲁德忠或韩德元,我记不清了)下跪了,想让他再下去救一下。这个冬泳协会已经下去了3次,累得都吐了。

     至于王守海的手势,因为现在都过去这么长时间了,谁会注意那个手势。

     在第二艘船快靠岸时,我们学生和岸边的人都往前拥,岸边有人都快被挤到水里了。这时,我看到船上穿白衣的老人王守海作了照片上的那个手势,并说了一句: “闪开”。我还听到周围有人说“赶快把学生抬上去”的话。接着,我和其他人就抬着第二具同学遗体去救护车上,后来到公安局作了笔录,直到晚上8点多才回学校。

    在现场,我没有看到学生和老师筹款以及打捞公司要钱的事,因为我们学生也没有多少钱。有些方面,政府的调查上已经有了,我不想再作回忆了。对于荆州人民政府的调查情况通报我没有看到过。

    有关陈波一具尸体要12000元钱的事我是第二天晚上才听说的。对于他们要这个钱,我觉得不应该,因为打捞的是我的同学。

长江大学文理学院基础学部副主任李启文:

    我是最先赶到现场的老师,也就是张轶公布的16张照片中第四张照片上的人。渔民没有资格来要价,岸上有专人要钱,并不是王守海要钱。这一事件中,我觉得要价是存在的,挟尸要价有点过了。

    2009年10月24日14:50左右,有学生给我打电话,我急忙从家里赶到现场。当时海事、消防都已经过来了。谈钱过程是陈波与我和另一个老师史千里一起谈的。陈波说学生的尸体每具为12000元,3具是36000元。我说我是老师,你先打捞上来,我不会骗你的。当时我随身只带了4000元,就先给了陈波。因为陈波开始打捞时要见钱,但打捞了第一具尸体后,因为钱没有到位就停下来了。因为当天是周六日,银行不对公,现场的老师和学生只凑了不到1万元,后来财务老师从家里赶过来送来了钱。

    整个打捞过程中断了2次,第一次是停留了半个小时,第二次停留了大约5-10分钟,后来迫于岸上群众的压力才开始打捞。

   照片中王守海的手势应该是在打捞第二具尸体时的动作。当时我离船大约3、4米。

   因为当时现场人很多,我心情也很着急,看到打捞上第二具尸体后,我主要组织学生往岸后退,以便让船靠岸。至于王守海在做这个动作时,是否说了“我听老板的……”等等的话,我可以确认王守海没有说话。

   对于这张照片的看法:照片反映的画面没有告诉大家真实的情况,照片主角不应该是王守海。
荆州市人民政府新闻发言人办公室:关于对“10.24”大学生救人事件中“荆州市八凌打捞服务有限公司”调查情况的通报 (2009年11月7日)
http://www.peoplephoto.com/news_ ... 1%B6&newsid=684

荆州市人民政府新闻发言人办公室:关于对“10.24”大学生救人事件中“荆州市八凌打捞服务有限公司”调查情况的通报 (2009年11月7日)
来源: 人民摄影报         时间: 2010-8-23         编辑: hsy
       

荆州市人民政府新闻发言人办公室



    根据市委、市政府“10.24”事件调查组的统一安排,荆州市公安局会同长航公安局荆州分局组织专

班对“荆州市八凌打捞服务有限公司”的基本情况特别是打捞遗体的情况进行了认真调查侦查,现将调查

侦查情况公布如下:

   一、“荆州市八凌打捞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八凌打捞公司”)的基本情况

1、“八凌打捞公司”组成人员基本情况夏兵:男,1966年1月21日生,“八凌打捞公司”执行董事、经理

(法定代表人),家住湖北省荆州市沙市区纯正街金龙花园13栋3单元302室,原沙市环卫局环卫工人。

谢在斌:男,1948年4月11日生,“八凌打捞公司”监事,家住湖北省荆州市沙市区金龙路6栋1单元317室

,原沙市南湖机械厂职工(注:谢在斌与夏兵系舅甥关系)。

陈波:男,1970年4月29日生,“八凌打捞公司”业务负责人,荆州市公安县埠河镇三八村村民,90年5月

因抢劫被原沙市市公安局予以劳教三年。现住湖北省荆州市沙市区大庆路宝塔湾砖瓦厂宿舍21号。

陈新:男,1962年7月14日生,“八凌打捞公司”打捞队长,现住荆州市公安县埠河镇三八居委会,原公

安县轮渡公司职工。(注:陈新与陈波系兄弟关系)

2、“八凌打捞公司”的组建过程

据调查,江边发生溺水人员失踪事件后,一般都是由长江边就近从事打渔的渔民应事主请求帮助打捞,事

后事主付给渔民一定的报酬。1997年在长江渡口从事个体轮渡的业主陈波与当时在长江太阳岛上出租游泳

救生胎的夏兵认识,期间夏、陈二人也遇到过应事主请求帮助打捞落水失踪人员的事情。2006年夏、陈二

人因生意都不景气,鉴于在长江中打捞落水失踪人员有利可图,遂商量成立一个打捞公司,专门从事长江

沉船、沉物及尸体的打捞业务。

2008年6月20日夏兵正式向荆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分局提交申请,于6月23日被批准登记注册“荆

州市八凌打捞服务有限公司”,核准经营范围为沉船、沉物的打捞,法定代表人:夏兵,注册资本3万元



3、“八凌打捞公司”的经营模式及现状

    该公司成立后,陈波印制了名片分发给长江荆州水域沿线的商铺和个人,并交待他们一旦有落水失踪

人员需要打捞就打名片上的电话通知他。一般情况下,陈波会支付给他们五十元到一百元不等的“信息费

”。得到信息后,陈波联系其兄陈新,由陈新负责召集三八村的部分渔民驾船到现场打捞。打捞渔船到达

现场后,一般由陈波出面商谈价格,价格未谈妥前不会开工(防止尸体打捞上来后事主不付或者少付酬金

)。打捞上来一具尸体一万二千元,没有打捞到尸体每天六千元。每打捞一具尸体陈波付给陈新一千七百

元,未打捞到尸体给八百元,由陈新负责分发给参与打捞的渔民,剩下的钱陈波得三成,夏兵得七成。

   二、“10·24”大学生救人事件遗体打捞的经过

   10月24日14时20分左右,“10.24”事件发生。大约15时,陈波接到宝塔河“蓝色家园”旁停车场内一

小卖部女老板电话说宝塔河这里可能出了事,让陈波过去看一看。陈波接到电话后就动身往宝塔河赶,并

电话通知他的哥哥陈新,要陈新马上组织船只和人员到宝塔河来打捞。约15时10分,陈波到达现场,与长

江大学文理学院基础部副主任李启文商谈打捞费。约定每打捞起一具遗体要付一万二千元钱,如果打捞不

到遗体,每具遗体要付六千元钱。长江大学在场的几名老师凑了三千七百元押金付给陈波,还按照陈波的

额外要求买了价值三百元的烟和矿泉水。

   约15时40分,两艘打捞船(一艘船上是王守海70岁、圣德义71岁、王文柱63岁,另一艘上是王文权71

岁、冯炳昌57岁,以上五人均为公安县埠河镇三八村村民)到达现场后,陈波指令他们开始打捞。大约过

了三十分钟,第一具遗体浮出水面,船上的王守海、圣德义、王文柱三人将其拖到岸边,学生抬着遗体上

了岸。陈波见到后很生气地指着船上的三个人说:“你们是第一次搞这事啊”。船上的三个人没有回话,

开始清理钩子,准备第二次打捞。陈波又上去跟长江大学文理学院基础部副主任史千里说:“我已经给你

们打捞上来一具尸体,按规矩你现在要给我一万二千元钱”。史千里说钱已经在路上,马上就到,又当着

陈波的面给长江大学会计打了电话,让会计马上送钱来。打完电话后史千里对陈波说钱马上就到,让陈波

抓紧时间打捞。陈波遂下去要渔民打捞。陈波说完后,打捞船才开始第二次打捞。

    大约三十分钟后,第二具遗体被打捞出水。因挨了陈波的训斥,这次王守海手拉着滚钩绳子,王文柱

怕遗体滑落,用一米多长的绳子将其遗体手腕固定,圣德义开船。王守海让圣德义慢慢将船开到岸边,不

要太快,圣德义就将船绕了一圈。围观群众看到这个状况便起哄,陈波连忙跑下去叫王守海三人把遗体拖

到岸边,王守海三人这才将遗体拖到岸边让学生拉上岸。陈波见第二具遗体上了岸再次找史千里要钱,史

千里解释说钱马上就到。打捞起第二具遗体以后打捞船就停下来开始整钩,等陈波的命令。半小时后,长

江大学老师打电话给陈波说会计到了,要陈波上来拿钱,陈波就上去收了会计范思群带来的两万元现金。

大约过了四十分钟,第三具学生遗体被打捞上岸。陈波又收了长江大学支付的一万二千元现金,用手写了

一张非正规收据。

  三、对“八凌打捞公司”调查的初步结论

1、该公司不涉及黑恶犯罪

(1)从人员组成情况看,是由部分下岗工人和渔民组织的松散性打捞公司,其中夏兵原为沙市区环卫工

人,谢在斌原为沙市南湖机械厂退休工人,陈新原为公安县轮渡公司职工。上述三人均为退休或是下岗职

工。陈波90年因抢劫被劳教三年,回来后未发现有新的违法犯罪记录。

(2)从工商部门调查了解看,“八凌打捞公司”是荆州唯一一家在工商注册的打捞沉船、沉物的民营公

司。因此在长江水域的小型打捞工作一般都由该公司负责。

(3)从公安机关在这一水域反复找渔民调查的情况看,没有发现该公司有暴力垄断的行为。

2、陈波的行为构成敲诈勒索

  陈波除收取打捞费外,还趁人之危另外索要了价值300元的烟和矿泉水,该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

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9条之规定,构成敲诈勒索,公安机关已依法将其治安拘留15天,并处1000元罚款



3、除陈波外该公司其他人员在打捞因见义勇为牺牲的大学生遗体过程中一些有违公德的行为属于道德调

整范畴,应受到社会和广大人民群众的严厉谴责。在调查过程中,夏兵、陈波等人都表示了悔过之意,愿

意退还打捞费,并向死者家属及社会公开道歉。                                 



                                       二〇〇九年十一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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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3# happywar


为了节省资源,人民摄影的官网上的消息XD已经都转来了
落马的贪官有翻供的,历史是可以翻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