挟尸要价与陈晓夺权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8 06:00:57
审判员:陈晓,你是做什么的?

陈晓:我是卖家电的。

审判员:你还卖什么?

陈晓:还卖公司。

审判员:卖了哪些公司?

陈晓:卖了永乐,出卖了大中,现在正在卖国美。

审判员:那你还卖了什么?

陈晓:我还出卖良心,不应该对黄总落进下石。出卖道义,不应该逼高官跟我站队。

审判员:那你还卖什么?

陈晓:我还卖国。我所做的一切,除了我顺手牵羊拿到股份奖励之外,和贝恩签订的绑定合约,这样才能保证我的利益。

审判长:陈晓所做实事,证据清楚,陈晓本人认同,该案今日正式宣判:宣判陈晓从今以后,不得在社会上从事任何公共职务,流放到无人岛自我反省。



这是网络上的一段带有诙谐色彩的幽默小段子,出处不明,之所以用上述小段作为开场白,因为上面的这个小段子叙述的是事实。

中国的传统道德之精粹有两个内核,皆出自儒家,既仁和义,就是我们常说的孔仁孟义。仁既是博爱,义既是信,因为相信,所以有托付,关羽过关斩将千里送嫂是义,程婴救孤也是义。泱泱大国五千年,白驹过隙一瞬间,相对于西方发达国家,我们最有底气的就是我们的传统文化,不论今人说是糟粕也好,说是精华也罢。但不可否认的一个事实就是,我们的传统道德是我们民族屹立的脊梁之一,因为这些道德是古人在生存斗争中的一种经验总结,之所以要有这些道德,就是要让人、让民族保持一种可持续的生存繁衍能力,道德的最大作用也在于此,道德让人守望相助,道德让人相携相扶。

在律法和道德之间,有一块灰色地带,这片灰色地带是律法没有以国家强制力去禁止,而却违背了人伦道德的地带。这块地带往往是最易滋生龌龊的地带,有人在此暴富、有人在此豪夺,他们违背了道德,但是没有违反律法,而道德却没有强制力,无法给予他们任何实质的处罚,所以他们洋洋自得,他们趾高气扬,他们人模人样,他们装腔作势。

随着经济的发展,西方思潮的侵袭,我们的传统道德正遭遇着无比巨大的冲击力,媒体的强势和发达,让过去一些不易曝光的事件一览无遗。南京老太、躲猫猫死、挟尸要价等等一些事件,无一不在压榨着我们那本就不甚坚强的道德,我们的道德底线一再退却,一再忍让,这样的事情对人民内心的冲击力比一场严酷的战争更为可怕,肉体的伤痛可以愈合,精神的创口却是难以弥补的。崇高的丰碑难以竖起,低俗的卑鄙却昭然于世,我们不怕有卑鄙昭然于世,怕的却是当卑鄙者拿着卑鄙者的通行证昭然于世的时候,我们竟却无动于衷。

挟尸要价残害的是我们传统道德中的“仁”,而陈晓夺权践踏的是我们传统道德中的“义”,挟尸要价之所以被公众所批判,是因为他挟的对象是大学生,是我们这个社会中的弱势群体,因此更易于博得公众的同情心;陈晓夺权的事情至被媒体公布以来,几乎没有任何一家媒体对陈晓进行道德的批判,原因就是陈晓夺权的对象是黄光裕,是富人,是这个社会中的强势群体,更主要的是黄光裕现在身陷囹圄。其实,黄光裕真的是一个罪人吗?个人觉得不至于,他入狱的原因是操纵资本市场,但是中国的道德中自古就是劫富济贫一说辞,黄在公众的人心情感上错在他只劫富而没有济贫,黄触犯了法律,无话可说,但是黄玩弄的是富人的钱,是那些先富起来的一部分人的钱,这些人的钱早就该有人来劫了,笔者觉得劫的还远远不够,这个“劫”的主体更应该由国家,由政府出面来劫,而不是黄去劫,所以,黄入狱了。

上海的两个人我最为厌烦,一个是陈晓,一个是朱骏。如果让我用一个字来形容陈晓,我会用“阴”这个字,如果让我用两个字来形容陈晓,我会用“阴神”这个词。陈晓的面相中就带有阴邪之气,这种人,很难把持和掌握,是一种典型的小人。如果说黄光裕不是一个君子的话,那么陈晓绝对是一个小人,一个阴险小人,一个毫无感恩意识的小人,一个谋取别人的资产想据为己有的小人。这种小人心思慎密,深谋远虑,能将律法玩弄于鼓掌之间却有不至于陷进去,这种小人无论你对他再好,他都不会反思回报,这种小人特记仇,是最不能得罪的类型之一,孔夫子有语,唯女子与小人难养也,近之则不孙,远之则怨。

第一次在电视中看到陈晓,是黄光裕收购永乐的时候,上海的一家电视台对他们二人的一个访谈节目,节目中主持人问黄光裕,对陈晓和他领导的永乐什么评价,黄哂然一笑答曰:这几年来他的很多手段和方法让我很不爽。呵呵,大家试想一下,什么样的行为会让一个人不爽呢?有能令人赞赏的行为,有能令人痛恨的行为,这种让人既不能赞赏又无法痛恨的只能让你不爽的行为是什么行为呢?答案其实很明白,是一种小人在阴暗处或者背地里施展的行为,使用这种行为的人,就是典型的小人和阴人,况本文主人翁又是一个堪称“阴神”级的人物,笔者相信,陈晓之阴术,绝对堪称大师级。

那个时候,我对陈晓并无任何偏见,对陈晓产生偏见是黄光裕入狱了以后,陈晓领导国美的时候,有一家财经媒体采访陈晓,最后的时候,主持人让陈晓评价一下黄光裕,陈晓竟然不置可否,只说他对国美是有贡献的,别的什么都没说,我现在不知道当时陈晓是一种什么心态,一种怕惹祸上身撇清护己的心态,还是一种心有顾及无法言述的心态呢?这个就不知道了。从看了这期访谈以后,就开始最陈晓有些讨厌了。我们先看看黄光裕是如何对待陈晓的。其实我觉得陈晓和黄光裕结梁子是国美收购永乐的时候,应该说陈晓本人可能极其不愿意被收购,但又不得不被收购,因为陈晓运营的失败,策略的短视,加上和摩根签订的对赌协议,对于当时的永乐来说,怎么都是死,既然同样是死,陈晓聪明的为自己选了一个极为聪明的死法——被国美并购,其实这也是保全他自己的最大利益的一种死法或者说这是当时在黄光裕给了陈晓最大利益状况下陈晓的一种选择。国美收购永乐,黄光裕给足了陈晓面子,不说是收购,说是合并;给予他国美总裁的职位,给予他和黄本人一样的座驾迈巴赫,最为令人感动的是,陈晓在北京国美总部上班的时候,吃不惯北方的饭菜,黄光裕的家人是做好了饭菜送给陈晓。如果说总裁职位是兼并后的安抚,迈巴赫是物质上的满足,那么送餐就是一种触动人的内心深处的关怀与照顾。我相信,就算是养一条狗的话,难道你会愿意你养的狗在你的悉心抚养下反咬你一口吗?再比喻一下,你要出门远行,临行前把你的孩子和家产托付给你的朋友,但是当你回来的时候,你的朋友竟然说你的孩子跟我姓了喊我喊爹了你的家产被我卖了,你愿意吗?

再看看陈晓在黄光裕入狱了以后的一些做法。陈晓最令人感到厌恶至极的是他和贝恩资本签订的协议,协议竟然对陈晓本人进行了绑定,协议中规定,国美的董事陈晓、王俊洲、魏秋立中的两个被免职就将以1.5倍的代价回购24亿元赎回可转债,还规定陈晓如果离职,只要在银行出现1亿元的不良贷款,贝恩即可获得24亿元。不知道大家看到这里会是一种什么想法,我只想说,做人怎么能无耻到这般地步!这个协议可以说是一石多鸟,老谋深算,卑鄙至极,其一,此协议将黄光裕悉心培养的得力干将拉拢去了,成了一根绳上的蚂蚱;其二,将陈晓本人和国美绑定了,保证了他自己的利益;其三,这种事情对于贝恩来说真的是太美妙了,但是我一直都想不清楚的是,贝恩资本为什么会这么相信陈晓,为什么要对陈晓这么好???其中到底有什么样的内幕,有什么样的见不得人的东西就很难得知了!不过陈晓这种趁火打劫,明义暗利的行为真的是应该为公众所唾弃。黄光裕操纵资本市场劫富,是大家都看的见的一种“劫”,而陈晓趁火打劫的“劫”则犹如让人吞了一个苍蝇般的厌恶。陈晓准备低价再发20%新股,这种增发,对于国美的高管来说,很美妙,对于贝恩来说很合算,但是对于黄呢?2009年,国美总共关闭了189家门店。这种关闭门店很有意思,是一种有选择性的关闭,在笔者住所周围,吴中路上的国美关闭了,宜山路桂林路口的国美关闭了,但是相隔几百米的永乐依然生意兴隆,漕宝路上的国美关闭了,但是漕宝路上的永乐仍旧门庭若市。这里可以看出,我们的陈阴神的一种深谋远虑,具体怎么远虑,大家自己去想。

黄光裕不明白,其实很多人都不明白黄光裕对陈晓那样信任,陈晓竟然作出这样的行为。

陈晓夺权,阴神乱世,事发后,来帮助黄的人很多,黄的潮州老乡愿意帮忙,被国美收购的大中电器创始人也愿意援助。而除了和陈阴神绑在一根绳上的高管和陈晓卖企拉拢的贝恩外,就难见援手了,而这些援手也都是陈阴神以利益捆绑过来的。并非真正的道义上的两肋插刀。

待续。。。。。。

以网络的一段话开始,也以网络的一段话结束:做人不能太陈晓,用人不能用陈晓。推荐陈晓这位阴术大师去看一篇文章,陶靖写的《保姆》。(小丑原创,不得转载)

给大家一个刚刚看到的链接:http://finance.qq.com/a/20100913/001298.htm审判员:陈晓,你是做什么的?

陈晓:我是卖家电的。

审判员:你还卖什么?

陈晓:还卖公司。

审判员:卖了哪些公司?

陈晓:卖了永乐,出卖了大中,现在正在卖国美。

审判员:那你还卖了什么?

陈晓:我还出卖良心,不应该对黄总落进下石。出卖道义,不应该逼高官跟我站队。

审判员:那你还卖什么?

陈晓:我还卖国。我所做的一切,除了我顺手牵羊拿到股份奖励之外,和贝恩签订的绑定合约,这样才能保证我的利益。

审判长:陈晓所做实事,证据清楚,陈晓本人认同,该案今日正式宣判:宣判陈晓从今以后,不得在社会上从事任何公共职务,流放到无人岛自我反省。



这是网络上的一段带有诙谐色彩的幽默小段子,出处不明,之所以用上述小段作为开场白,因为上面的这个小段子叙述的是事实。

中国的传统道德之精粹有两个内核,皆出自儒家,既仁和义,就是我们常说的孔仁孟义。仁既是博爱,义既是信,因为相信,所以有托付,关羽过关斩将千里送嫂是义,程婴救孤也是义。泱泱大国五千年,白驹过隙一瞬间,相对于西方发达国家,我们最有底气的就是我们的传统文化,不论今人说是糟粕也好,说是精华也罢。但不可否认的一个事实就是,我们的传统道德是我们民族屹立的脊梁之一,因为这些道德是古人在生存斗争中的一种经验总结,之所以要有这些道德,就是要让人、让民族保持一种可持续的生存繁衍能力,道德的最大作用也在于此,道德让人守望相助,道德让人相携相扶。

在律法和道德之间,有一块灰色地带,这片灰色地带是律法没有以国家强制力去禁止,而却违背了人伦道德的地带。这块地带往往是最易滋生龌龊的地带,有人在此暴富、有人在此豪夺,他们违背了道德,但是没有违反律法,而道德却没有强制力,无法给予他们任何实质的处罚,所以他们洋洋自得,他们趾高气扬,他们人模人样,他们装腔作势。

随着经济的发展,西方思潮的侵袭,我们的传统道德正遭遇着无比巨大的冲击力,媒体的强势和发达,让过去一些不易曝光的事件一览无遗。南京老太、躲猫猫死、挟尸要价等等一些事件,无一不在压榨着我们那本就不甚坚强的道德,我们的道德底线一再退却,一再忍让,这样的事情对人民内心的冲击力比一场严酷的战争更为可怕,肉体的伤痛可以愈合,精神的创口却是难以弥补的。崇高的丰碑难以竖起,低俗的卑鄙却昭然于世,我们不怕有卑鄙昭然于世,怕的却是当卑鄙者拿着卑鄙者的通行证昭然于世的时候,我们竟却无动于衷。

挟尸要价残害的是我们传统道德中的“仁”,而陈晓夺权践踏的是我们传统道德中的“义”,挟尸要价之所以被公众所批判,是因为他挟的对象是大学生,是我们这个社会中的弱势群体,因此更易于博得公众的同情心;陈晓夺权的事情至被媒体公布以来,几乎没有任何一家媒体对陈晓进行道德的批判,原因就是陈晓夺权的对象是黄光裕,是富人,是这个社会中的强势群体,更主要的是黄光裕现在身陷囹圄。其实,黄光裕真的是一个罪人吗?个人觉得不至于,他入狱的原因是操纵资本市场,但是中国的道德中自古就是劫富济贫一说辞,黄在公众的人心情感上错在他只劫富而没有济贫,黄触犯了法律,无话可说,但是黄玩弄的是富人的钱,是那些先富起来的一部分人的钱,这些人的钱早就该有人来劫了,笔者觉得劫的还远远不够,这个“劫”的主体更应该由国家,由政府出面来劫,而不是黄去劫,所以,黄入狱了。

上海的两个人我最为厌烦,一个是陈晓,一个是朱骏。如果让我用一个字来形容陈晓,我会用“阴”这个字,如果让我用两个字来形容陈晓,我会用“阴神”这个词。陈晓的面相中就带有阴邪之气,这种人,很难把持和掌握,是一种典型的小人。如果说黄光裕不是一个君子的话,那么陈晓绝对是一个小人,一个阴险小人,一个毫无感恩意识的小人,一个谋取别人的资产想据为己有的小人。这种小人心思慎密,深谋远虑,能将律法玩弄于鼓掌之间却有不至于陷进去,这种小人无论你对他再好,他都不会反思回报,这种小人特记仇,是最不能得罪的类型之一,孔夫子有语,唯女子与小人难养也,近之则不孙,远之则怨。

第一次在电视中看到陈晓,是黄光裕收购永乐的时候,上海的一家电视台对他们二人的一个访谈节目,节目中主持人问黄光裕,对陈晓和他领导的永乐什么评价,黄哂然一笑答曰:这几年来他的很多手段和方法让我很不爽。呵呵,大家试想一下,什么样的行为会让一个人不爽呢?有能令人赞赏的行为,有能令人痛恨的行为,这种让人既不能赞赏又无法痛恨的只能让你不爽的行为是什么行为呢?答案其实很明白,是一种小人在阴暗处或者背地里施展的行为,使用这种行为的人,就是典型的小人和阴人,况本文主人翁又是一个堪称“阴神”级的人物,笔者相信,陈晓之阴术,绝对堪称大师级。

那个时候,我对陈晓并无任何偏见,对陈晓产生偏见是黄光裕入狱了以后,陈晓领导国美的时候,有一家财经媒体采访陈晓,最后的时候,主持人让陈晓评价一下黄光裕,陈晓竟然不置可否,只说他对国美是有贡献的,别的什么都没说,我现在不知道当时陈晓是一种什么心态,一种怕惹祸上身撇清护己的心态,还是一种心有顾及无法言述的心态呢?这个就不知道了。从看了这期访谈以后,就开始最陈晓有些讨厌了。我们先看看黄光裕是如何对待陈晓的。其实我觉得陈晓和黄光裕结梁子是国美收购永乐的时候,应该说陈晓本人可能极其不愿意被收购,但又不得不被收购,因为陈晓运营的失败,策略的短视,加上和摩根签订的对赌协议,对于当时的永乐来说,怎么都是死,既然同样是死,陈晓聪明的为自己选了一个极为聪明的死法——被国美并购,其实这也是保全他自己的最大利益的一种死法或者说这是当时在黄光裕给了陈晓最大利益状况下陈晓的一种选择。国美收购永乐,黄光裕给足了陈晓面子,不说是收购,说是合并;给予他国美总裁的职位,给予他和黄本人一样的座驾迈巴赫,最为令人感动的是,陈晓在北京国美总部上班的时候,吃不惯北方的饭菜,黄光裕的家人是做好了饭菜送给陈晓。如果说总裁职位是兼并后的安抚,迈巴赫是物质上的满足,那么送餐就是一种触动人的内心深处的关怀与照顾。我相信,就算是养一条狗的话,难道你会愿意你养的狗在你的悉心抚养下反咬你一口吗?再比喻一下,你要出门远行,临行前把你的孩子和家产托付给你的朋友,但是当你回来的时候,你的朋友竟然说你的孩子跟我姓了喊我喊爹了你的家产被我卖了,你愿意吗?

再看看陈晓在黄光裕入狱了以后的一些做法。陈晓最令人感到厌恶至极的是他和贝恩资本签订的协议,协议竟然对陈晓本人进行了绑定,协议中规定,国美的董事陈晓、王俊洲、魏秋立中的两个被免职就将以1.5倍的代价回购24亿元赎回可转债,还规定陈晓如果离职,只要在银行出现1亿元的不良贷款,贝恩即可获得24亿元。不知道大家看到这里会是一种什么想法,我只想说,做人怎么能无耻到这般地步!这个协议可以说是一石多鸟,老谋深算,卑鄙至极,其一,此协议将黄光裕悉心培养的得力干将拉拢去了,成了一根绳上的蚂蚱;其二,将陈晓本人和国美绑定了,保证了他自己的利益;其三,这种事情对于贝恩来说真的是太美妙了,但是我一直都想不清楚的是,贝恩资本为什么会这么相信陈晓,为什么要对陈晓这么好???其中到底有什么样的内幕,有什么样的见不得人的东西就很难得知了!不过陈晓这种趁火打劫,明义暗利的行为真的是应该为公众所唾弃。黄光裕操纵资本市场劫富,是大家都看的见的一种“劫”,而陈晓趁火打劫的“劫”则犹如让人吞了一个苍蝇般的厌恶。陈晓准备低价再发20%新股,这种增发,对于国美的高管来说,很美妙,对于贝恩来说很合算,但是对于黄呢?2009年,国美总共关闭了189家门店。这种关闭门店很有意思,是一种有选择性的关闭,在笔者住所周围,吴中路上的国美关闭了,宜山路桂林路口的国美关闭了,但是相隔几百米的永乐依然生意兴隆,漕宝路上的国美关闭了,但是漕宝路上的永乐仍旧门庭若市。这里可以看出,我们的陈阴神的一种深谋远虑,具体怎么远虑,大家自己去想。

黄光裕不明白,其实很多人都不明白黄光裕对陈晓那样信任,陈晓竟然作出这样的行为。

陈晓夺权,阴神乱世,事发后,来帮助黄的人很多,黄的潮州老乡愿意帮忙,被国美收购的大中电器创始人也愿意援助。而除了和陈阴神绑在一根绳上的高管和陈晓卖企拉拢的贝恩外,就难见援手了,而这些援手也都是陈阴神以利益捆绑过来的。并非真正的道义上的两肋插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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