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浪汉因骚扰女生被中学生群殴致死 八学生自首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9 22:50:59
http://news.sohu.com/20100703/n273251564.shtml

  本报河源讯(记者曾焕阳 通讯员黄光明、缪远东)河源市警方昨日向新闻媒体通报,该市源城区近日发生一起田家炳实验中学学生故意伤害致人死亡案件。一名年约25岁的外地流浪汉因骚扰该校女学生,被该校多名男学生在一条小巷围殴,次日下午,该流浪汉经抢救无效死亡。

  流浪汉怀疑有精神病

  源城区警方当天接报后,迅速赶赴现场处置,并将该流浪汉送往医院救治。次日下午2时许,经河源市人民医院证实,该青年流浪汉因受伤过重颅内积血,经抢救无效死亡。

  案发后,源城区警方迅速对这次故意伤害致人死亡案件进行侦查。通过大量现场调查走访,办案民警了解到,该流浪汉疑有精神病,案发当日中午,他衣冠不整,浑身臭气,先是来到该校,在2名女学生面前傻笑,然后进行侵犯和性骚扰。当晚8时40分许,该校多名男学生发现该流浪汉出现在学校门口时,便上前将该流浪汉围住对其进行殴打。

  涉事学生已被刑拘

  7月1日,经缜密侦查,办案警方掌握到田家炳实验中学多名男中学生对此案有重大关系,经过警方上门做大量细致的教育疏导工作,叶某、陈某、谢某、朱某、黄某、李某、蓝某等8名学生向当地警方投案自首。目前,该8名学生已被河源警方实施刑事拘留。

  据源城区警方昨日调查,该名流浪汉来自外地,其身份和真实姓名还在进一步确认中。目前案件仍在进一步侦查中。http://news.sohu.com/20100703/n273251564.shtml

  本报河源讯(记者曾焕阳 通讯员黄光明、缪远东)河源市警方昨日向新闻媒体通报,该市源城区近日发生一起田家炳实验中学学生故意伤害致人死亡案件。一名年约25岁的外地流浪汉因骚扰该校女学生,被该校多名男学生在一条小巷围殴,次日下午,该流浪汉经抢救无效死亡。

  流浪汉怀疑有精神病

  源城区警方当天接报后,迅速赶赴现场处置,并将该流浪汉送往医院救治。次日下午2时许,经河源市人民医院证实,该青年流浪汉因受伤过重颅内积血,经抢救无效死亡。

  案发后,源城区警方迅速对这次故意伤害致人死亡案件进行侦查。通过大量现场调查走访,办案民警了解到,该流浪汉疑有精神病,案发当日中午,他衣冠不整,浑身臭气,先是来到该校,在2名女学生面前傻笑,然后进行侵犯和性骚扰。当晚8时40分许,该校多名男学生发现该流浪汉出现在学校门口时,便上前将该流浪汉围住对其进行殴打。

  涉事学生已被刑拘

  7月1日,经缜密侦查,办案警方掌握到田家炳实验中学多名男中学生对此案有重大关系,经过警方上门做大量细致的教育疏导工作,叶某、陈某、谢某、朱某、黄某、李某、蓝某等8名学生向当地警方投案自首。目前,该8名学生已被河源警方实施刑事拘留。

  据源城区警方昨日调查,该名流浪汉来自外地,其身份和真实姓名还在进一步确认中。目前案件仍在进一步侦查中。
有血性,太冲动
不错
他们可不冲动,计算过的,只不过计算错误
从各个原因看,应该轻判的。不过怕家属抬尸体
红色俱乐部 发表于 2010-7-3 11:46


    流浪汉
东风强劲 发表于 2010-7-3 11:48


    犀利哥也是流浪汉,,不过还是有家属的。
;funk可怜的娃啊。不过估计会轻判的
未成年吧?{:yan:}
流氓其实不可怕,就怕流氓一招就死
法官开这样的判罚吧。强制入拳击队或者散打队训练到入伍年龄。然后入伍当兵。入伍之后销案。


这个事情似乎应该归咎于民政局,为什么不能让这种人一直待在精神病院呢

这个事情似乎应该归咎于民政局,为什么不能让这种人一直待在精神病院呢
年轻人下手不知道轻重。
回复 12# 智动铅笔

如果强制遣返还存在的话应该能解决。
jy名猪人权人士不是说要保护人权么。
这位真是有了人权没了人命啊。
侠客尚 发表于 2010-7-3 14:08

就好比街头有了一个尸体,一堆垃圾,总该有个公共服务部门来负责一样。对于妨碍正常人生活的精神病患者也是如此,至于名义是什么真的不重要,如果以“没有合适的名义”甚至以害怕舆论“误会”而推脱自己的责任的部门,那才是真正的犯罪
智动铅笔 发表于 2010-7-3 14:13

那也是需要有人反映的。你真的以为民政局对哪里来了一个流浪汉一个盲流随时随地知道得一清二楚?
懂得保护女同学,值得赞扬。
第一次支持未成年保护法 有血性不错
保护女性是好事


既不该轻判,又不该重判,该咋判咋判。
有血性是好事,但是在事实未清前最好不要主观感情用事。这个流浪汉是个啥状态还不清楚。不知这些学生面对手持利刃人高马大的歹徒能否也如此勇敢。

既不该轻判,又不该重判,该咋判咋判。
有血性是好事,但是在事实未清前最好不要主观感情用事。这个流浪汉是个啥状态还不清楚。不知这些学生面对手持利刃人高马大的歹徒能否也如此勇敢。
  首先要报警。殴打也没有错。有些学校能够有学生自发起来护校,比较报警效果好。毕竟不是所有地方的巡警能够随叫随到的。错在没有轻重了。望从轻。
有未成年保护法,不会重判.
故意伤害致死, 但免于起诉
这是谋杀,故意杀人。
殴打人是在受害者所谓“骚扰女生”的行为过去很久之后。
而且“骚扰”是不是事实还不一定,就算是事实,有精神问题的流浪汉做出这种事很正常。
小时候农村很多流浪汉光着下身到处吓人,从来没人打骂过,躲了就行了。。
我看这些小兔崽子应该全部剁手,判刑5年
侠客尚 发表于 2010-7-3 13:06


    这个可以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