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贺卫方先生商榷:民主、民意与真理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7 23:21:31
与贺卫方先生商榷:民主、民意与真理
文章提交者:鱼刺加帖在 猫眼看人 【凯迪网络】 http://www.kdnet.net


    写这个帖子可能要被追问“动机”,我先声明:我尊重贺卫方先生,除了想说话讨论问题,没有其他动机。看了转帖贺卫方先生的《一桩难题,一个机遇》,头一句话是:“民主是让国民决定自己的事务,包括让国民作出错误的选择;民主是人民之治,而非真理之治”。对此,很有一些不同意见,说出来供大家批评或者谩骂。

    “民主是让国民决定自己的事务”,这话从根本上说或者没有错,民主就是人民当家作主。但是,这种说法其实并不准确,也容易产生误解和矛盾。民主其实并不是让民众决定自己的事务,民主更多、更准确的表现在:1、民众选择和授权给政府决定和处理公共事务;2、议会、宪政、制度、法治……,对政府进行有效的监督和制约;3、民众拥有不可剥夺的自由和权利,比如言论、私有财产等等。

    我认为民主社会主要通过这三个方面,基本上真正使人民当家作主的愿望成为现实。其中可以说是由民众选择和决定的,只是由普选或选举而产生政府;或者还有一种:全民公决;但是这种决策形式在民主国家其实也不多见,可以忽略。而民众的自由表达,无论支持还是反对,无论何种形式,都并不是“决定事务”,都只是为影响政府决策而参与公共事务,是另外一个层面的问题。

    所以后面“包括让国民作出错误的选择”这句,实际上只能是“选错了政府上台”,其实这个错误根本无从判断,比如选了A,执政后人民不满意,但是,也许如果当时选了B,结果更不满意。世界上没有假设,也无法后悔。所以在这个层面上,民意本身就是唯一的、最大的标准,无所谓对和错,也没有其他标准可以衡量民意。

    如果说“错误的选择”是指错误的决定公共事务,这个就不对了,因为即使在成熟的民主国家,民众也没有决策的权力和责任。民主社会是人民当家作主,为什么不给予民众决定事务的权力?大概因为1、人类社会过于庞大和复杂,分工合作是必须的;2、民众(包括知识分子和政府官员)会囿于自身利益而无视公共利益;3、民众会因为外行或者短见而看不清公共或长远利益。所以公共事务授权给更专业、更公正的政府来处理和决定,这是必须的。政府对于有关公共事务的各样各异的民意言论和表达,可以选择听从或者不听从,因为政府本来就应该在更整体、更专业、更长远的角度去判断和决策公共事务,弥补的恰恰是这些问题。

    因此在公共事务这个层面上,民意只是一个参考,绝非可以“决定”。但是在民主社会,政府永远不会忽视民意,因为没有一个政府可以忽视永远存在的选举和舆论。言论自由使社会上充满立场公正、维护正义的自由舆论;法治制度对政府官员进行有效监督和制约,让每个人的权利和自由都得到强大的保护;避免政府使用公权力侵害人民或者每一个人的权益;也最大限度的避免政府官员以权力和公共利益作为借口谋取私利。因此,大概可以保证政府真正为公共和长远利益行使权力、决策公共事务。

    那么,是不是民主社会里,政府的决定就永远是对的,就永远高于民众的意见和判断?也绝非如此。实际上,即使把科学也算上,人类对于正确和错误的判断和认识,也总是在不断变化和发展的;对于自身利益、公共利益、长远利益的看法和认识也是不断变化和发展的。因此,政府和民众对于公共事务、自身利益、公共利益的判断和认识,其实也是在互动中曲折前进的,少数人的反对可能不被采纳,但当其成为多数人的利益和选择的时候,政府必然要随之改变,去符合这种大多数人的利益。所以,民主社会最终是以独立、自由、更多数的民意作为判断正确、错误的标准,民主必然永远符合更大多数人的利益。

    我当然也可以理解贺先生这句话的意思:哪怕国民选择错了,也应该、也要给国民选择和做主的权利。因为从根本上说:独立、自由、多数的民意就是最大的衡量对错的标准。专制社会的问题就在于:没有普选,不给人民选择政府的权利和机会;没有宪政法治,缺少对政府的有效监督和制约;民众缺少权利和自由。这一切导致了每一个人和民众的民意和权益,可以被参杂了不尽私利的政府和官员所忽视,被漠视,被压抑和被损害。专制社会缺少了民意的表达、传导渠道和最终的主宰作用,无法最终体现大多数人的根本利益,因此,专制符合的永远都是少数人的利益。

   贺先生说:“民主是人民之治,不是真理之治。”这话我也不同意,道理和上面说的大概差不多,简单的说:人民之治和真理之治丝毫也不矛盾。一个层面是:人民本身就是判断真理的最终标准;另一个层面是:人民之治是最接近真理之治的,只有在人民之治下,才可能有真理之治。累了,不多说。

    我不是说民主是万能的,也不是说民主就没有错误。但是,民主和错误等同起来,比如选错了,决策错了……,把民主和散、乱、分裂、低效、多数的暴政……等同起来;民主和真理对立起来,把民主和经济、发展、效益、强国……对立起来,一直是我们比较普遍和严重的认识误区。

    我觉得贺贺卫方先生这句话表述的不够清晰,因此有感而发,想说说而已,敬请任何人批评指正。

    鱼刺2009.12.14与贺卫方先生商榷:民主、民意与真理
文章提交者:鱼刺加帖在 猫眼看人 【凯迪网络】 http://www.kdnet.net


    写这个帖子可能要被追问“动机”,我先声明:我尊重贺卫方先生,除了想说话讨论问题,没有其他动机。看了转帖贺卫方先生的《一桩难题,一个机遇》,头一句话是:“民主是让国民决定自己的事务,包括让国民作出错误的选择;民主是人民之治,而非真理之治”。对此,很有一些不同意见,说出来供大家批评或者谩骂。

    “民主是让国民决定自己的事务”,这话从根本上说或者没有错,民主就是人民当家作主。但是,这种说法其实并不准确,也容易产生误解和矛盾。民主其实并不是让民众决定自己的事务,民主更多、更准确的表现在:1、民众选择和授权给政府决定和处理公共事务;2、议会、宪政、制度、法治……,对政府进行有效的监督和制约;3、民众拥有不可剥夺的自由和权利,比如言论、私有财产等等。

    我认为民主社会主要通过这三个方面,基本上真正使人民当家作主的愿望成为现实。其中可以说是由民众选择和决定的,只是由普选或选举而产生政府;或者还有一种:全民公决;但是这种决策形式在民主国家其实也不多见,可以忽略。而民众的自由表达,无论支持还是反对,无论何种形式,都并不是“决定事务”,都只是为影响政府决策而参与公共事务,是另外一个层面的问题。

    所以后面“包括让国民作出错误的选择”这句,实际上只能是“选错了政府上台”,其实这个错误根本无从判断,比如选了A,执政后人民不满意,但是,也许如果当时选了B,结果更不满意。世界上没有假设,也无法后悔。所以在这个层面上,民意本身就是唯一的、最大的标准,无所谓对和错,也没有其他标准可以衡量民意。

    如果说“错误的选择”是指错误的决定公共事务,这个就不对了,因为即使在成熟的民主国家,民众也没有决策的权力和责任。民主社会是人民当家作主,为什么不给予民众决定事务的权力?大概因为1、人类社会过于庞大和复杂,分工合作是必须的;2、民众(包括知识分子和政府官员)会囿于自身利益而无视公共利益;3、民众会因为外行或者短见而看不清公共或长远利益。所以公共事务授权给更专业、更公正的政府来处理和决定,这是必须的。政府对于有关公共事务的各样各异的民意言论和表达,可以选择听从或者不听从,因为政府本来就应该在更整体、更专业、更长远的角度去判断和决策公共事务,弥补的恰恰是这些问题。

    因此在公共事务这个层面上,民意只是一个参考,绝非可以“决定”。但是在民主社会,政府永远不会忽视民意,因为没有一个政府可以忽视永远存在的选举和舆论。言论自由使社会上充满立场公正、维护正义的自由舆论;法治制度对政府官员进行有效监督和制约,让每个人的权利和自由都得到强大的保护;避免政府使用公权力侵害人民或者每一个人的权益;也最大限度的避免政府官员以权力和公共利益作为借口谋取私利。因此,大概可以保证政府真正为公共和长远利益行使权力、决策公共事务。

    那么,是不是民主社会里,政府的决定就永远是对的,就永远高于民众的意见和判断?也绝非如此。实际上,即使把科学也算上,人类对于正确和错误的判断和认识,也总是在不断变化和发展的;对于自身利益、公共利益、长远利益的看法和认识也是不断变化和发展的。因此,政府和民众对于公共事务、自身利益、公共利益的判断和认识,其实也是在互动中曲折前进的,少数人的反对可能不被采纳,但当其成为多数人的利益和选择的时候,政府必然要随之改变,去符合这种大多数人的利益。所以,民主社会最终是以独立、自由、更多数的民意作为判断正确、错误的标准,民主必然永远符合更大多数人的利益。

    我当然也可以理解贺先生这句话的意思:哪怕国民选择错了,也应该、也要给国民选择和做主的权利。因为从根本上说:独立、自由、多数的民意就是最大的衡量对错的标准。专制社会的问题就在于:没有普选,不给人民选择政府的权利和机会;没有宪政法治,缺少对政府的有效监督和制约;民众缺少权利和自由。这一切导致了每一个人和民众的民意和权益,可以被参杂了不尽私利的政府和官员所忽视,被漠视,被压抑和被损害。专制社会缺少了民意的表达、传导渠道和最终的主宰作用,无法最终体现大多数人的根本利益,因此,专制符合的永远都是少数人的利益。

   贺先生说:“民主是人民之治,不是真理之治。”这话我也不同意,道理和上面说的大概差不多,简单的说:人民之治和真理之治丝毫也不矛盾。一个层面是:人民本身就是判断真理的最终标准;另一个层面是:人民之治是最接近真理之治的,只有在人民之治下,才可能有真理之治。累了,不多说。

    我不是说民主是万能的,也不是说民主就没有错误。但是,民主和错误等同起来,比如选错了,决策错了……,把民主和散、乱、分裂、低效、多数的暴政……等同起来;民主和真理对立起来,把民主和经济、发展、效益、强国……对立起来,一直是我们比较普遍和严重的认识误区。

    我觉得贺贺卫方先生这句话表述的不够清晰,因此有感而发,想说说而已,敬请任何人批评指正。

    鱼刺2009.12.14
完全的赞同文章的观点,真正的民主还没有实现,只有人民制定的民主才是真的民主,显然现在还没有这样的民主.
人民制定?扯淡
這個貼子很有意思,好想聽到大家議議
JY之所以是JY,就在于他们老是喜欢醉心于自己的高谈阔论,而对社会现实缺乏基本的认知和理解。
这个世界上真正伟大的是实干家不是空谈家。
我爸认识贺先生,哈哈……可惜考学的时候自己能力有限无法投奔过去{:chan:}
一看这个帖子脑袋就大……先去吃饭去:curse:
乌托邦而已

说到底还不是被政治集团操作

社会很现实,政治很残酷

实用主义最好,社会稳定、百姓安居乐业、经济发展,社会生活丰富多彩 这个才是最需要的
社会稳定、维持社会稳定以及社会被稳定是三种不同的概念
老贺在新疆过得怎么样?
邦德 发表于 2009-12-15 16:28
我觉得现在是属于社会稳定阶段
支教的日子经在京城会清淡的多……
看前几天他拿吴宓说事来……想起来小时候看过的叶至诚的某文……
砰砰! 发表于 2009-12-15 20:18

要是社会稳定还用得着“维稳”?
邦德 发表于 2009-12-15 20:31


对你的逻辑无语一下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