饮料砒霜门:质检总局质疑工商系统越权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9 12:45:29
陈纪英

  比突然逆转的“砒霜门”更具戏剧性的故事,似乎远远超出这个“罗生门”式样的故事本身。

  就在12月4日农夫山泉向社会发布声明称海口市工商局涉嫌多次违法的同一天,国家质检总局一位人士向《中国经营报》记者表示,工商系统涉嫌越权发布食品安全信息,因为按照相关法规,公布涉及食品安全信息的职权在于卫生行政部门。

  一切源于一纸此前海口市工商局公布的消费预警,在这份预警中,农夫山泉和统一饮料,因砷含量超标而一时被推至风口浪尖。现在,故事显然还在继续。

  工商越权

  “发布食品安全风险预警信息属于卫生行政部门的职权。”12月4日,国家质检总局的一位人士言之凿凿。他认为,海口市工商局有“越权”嫌疑。

  11月24日,海南省海口市工商局对外发布2009年第8号商品质量监督消费预警称,包括农夫山泉30%混合果蔬,农夫山泉水溶100西柚汁饮料,统一蜜桃多等品牌饮料在内的9种食品总砷或者二氧化硫超标,不能食用。

  11月24日,《海口晚报》、《海南都市报》、南海网等媒体发布了农夫山泉产品总砷超标的消息。南海网进一步将总砷与砒霜巧妙联系,“砒霜门”事件由此爆发。

  不过,随后复检的结果证明,农夫山泉和统一的上述产品均为合格产品,砷含量并未超标,海口市政府随后通知不再下架农夫山泉和统一的相关产品。

  前述质监总局内部人士告诉记者,我国对食品监管有两套不同的监管办法,一套用于监管食品质量,一套用于监管食品安全。如果监管部门发现了食品质量的问题,各个部门都有权对外发布质量报告。但是,按照《食品安全法》第82条的规定,对于食品安全风险警示的信息则只能由卫生部门统一发布。

  叶志坚是农夫山泉的代理律师,他透露,类似越权事件在食品安全监管中并不鲜见,而食品营销专家李志起亦认同这一说法。

  权力冲突

  这是一场不折不扣的“三重门”。

  一位法律界人士在接受《中国经营报》记者采访时说,现行的《食品安全法》,在中央层面对于各个部委的职权划分得比较清晰,国家卫生行政部门承担协调国务院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职责,分别对食品生产、食品流通、餐饮服务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不过,在地方层面,这一划分并未十分清晰。这位人士记得,在食品安全法起草期间,曾有法律界人士建议,对于食品安全问题,实行中央政府垂直管理。但决策层认为,中国太大,实行垂直化管理并无操作性,最终确定了对食品安全监管实行分段监管和属地监管相结合的原则。

  一位接近卫生部的人士告诉记者,信息发布的混乱在于,“食品安全监管职责在地方并没有完全理顺,在分段管理明确职责的同时,属地管理又把权力下放给了地方。”

  没有真相?

  12月4日,统一集团中国投资有限公司相关人士告诉《中国经营报》记者,统一对于海口市工商局保留追诉权利。

  在复检结果出炉后,海口市工商局也一改之前的强硬口气,副局长王建禄在接受媒体采访时坦承,此次“砒霜门”事件已经引起海南省委、省政府和海南省工商局的高度重视,海口市工商局面临的压力很大。

  不过,农夫山泉显然并不愿意就此罢休,连续向媒体发布公开声明,指责海口市工商局涉嫌违法。

  农夫山泉董事长钟睒睒不愿意善罢甘休的一个理由是,这将对农夫山泉的企业形象以及营收产生重创。他声称,这次的负面事件可能会给农夫山泉带来10亿元的损失。

  李志起认同这一观点,“这对企业来说不亚于恐怖事件”。他同时认为,农夫山泉的高调反击是非常必要的,“农夫山泉必须反击,这样才能占有话语权,扭转消费者对农夫山泉的负面印象,没有比消费者更无情的了,他们一向更容易记住坏事”。在11月30日的新闻发布会上,农夫山泉方面坚称背后有黑手操纵。中国食品工业协会副会长张志祥对这一说法丝毫不感到惊奇,12月4日上午,他告诉记者,“我们经常收到企业的告状信,企业说地方政府违规监管,想向企业要钱,希望我们协会撑腰。”

  但当记者向海口市工商局求证时,却未能得到答复,真相如何,或许永远没有答案。(来源:中国经营报)
http://finance.sina.com.cn/roll/20091205/13327061483.shtml陈纪英

  比突然逆转的“砒霜门”更具戏剧性的故事,似乎远远超出这个“罗生门”式样的故事本身。

  就在12月4日农夫山泉向社会发布声明称海口市工商局涉嫌多次违法的同一天,国家质检总局一位人士向《中国经营报》记者表示,工商系统涉嫌越权发布食品安全信息,因为按照相关法规,公布涉及食品安全信息的职权在于卫生行政部门。

  一切源于一纸此前海口市工商局公布的消费预警,在这份预警中,农夫山泉和统一饮料,因砷含量超标而一时被推至风口浪尖。现在,故事显然还在继续。

  工商越权

  “发布食品安全风险预警信息属于卫生行政部门的职权。”12月4日,国家质检总局的一位人士言之凿凿。他认为,海口市工商局有“越权”嫌疑。

  11月24日,海南省海口市工商局对外发布2009年第8号商品质量监督消费预警称,包括农夫山泉30%混合果蔬,农夫山泉水溶100西柚汁饮料,统一蜜桃多等品牌饮料在内的9种食品总砷或者二氧化硫超标,不能食用。

  11月24日,《海口晚报》、《海南都市报》、南海网等媒体发布了农夫山泉产品总砷超标的消息。南海网进一步将总砷与砒霜巧妙联系,“砒霜门”事件由此爆发。

  不过,随后复检的结果证明,农夫山泉和统一的上述产品均为合格产品,砷含量并未超标,海口市政府随后通知不再下架农夫山泉和统一的相关产品。

  前述质监总局内部人士告诉记者,我国对食品监管有两套不同的监管办法,一套用于监管食品质量,一套用于监管食品安全。如果监管部门发现了食品质量的问题,各个部门都有权对外发布质量报告。但是,按照《食品安全法》第82条的规定,对于食品安全风险警示的信息则只能由卫生部门统一发布。

  叶志坚是农夫山泉的代理律师,他透露,类似越权事件在食品安全监管中并不鲜见,而食品营销专家李志起亦认同这一说法。

  权力冲突

  这是一场不折不扣的“三重门”。

  一位法律界人士在接受《中国经营报》记者采访时说,现行的《食品安全法》,在中央层面对于各个部委的职权划分得比较清晰,国家卫生行政部门承担协调国务院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职责,分别对食品生产、食品流通、餐饮服务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不过,在地方层面,这一划分并未十分清晰。这位人士记得,在食品安全法起草期间,曾有法律界人士建议,对于食品安全问题,实行中央政府垂直管理。但决策层认为,中国太大,实行垂直化管理并无操作性,最终确定了对食品安全监管实行分段监管和属地监管相结合的原则。

  一位接近卫生部的人士告诉记者,信息发布的混乱在于,“食品安全监管职责在地方并没有完全理顺,在分段管理明确职责的同时,属地管理又把权力下放给了地方。”

  没有真相?

  12月4日,统一集团中国投资有限公司相关人士告诉《中国经营报》记者,统一对于海口市工商局保留追诉权利。

  在复检结果出炉后,海口市工商局也一改之前的强硬口气,副局长王建禄在接受媒体采访时坦承,此次“砒霜门”事件已经引起海南省委、省政府和海南省工商局的高度重视,海口市工商局面临的压力很大。

  不过,农夫山泉显然并不愿意就此罢休,连续向媒体发布公开声明,指责海口市工商局涉嫌违法。

  农夫山泉董事长钟睒睒不愿意善罢甘休的一个理由是,这将对农夫山泉的企业形象以及营收产生重创。他声称,这次的负面事件可能会给农夫山泉带来10亿元的损失。

  李志起认同这一观点,“这对企业来说不亚于恐怖事件”。他同时认为,农夫山泉的高调反击是非常必要的,“农夫山泉必须反击,这样才能占有话语权,扭转消费者对农夫山泉的负面印象,没有比消费者更无情的了,他们一向更容易记住坏事”。在11月30日的新闻发布会上,农夫山泉方面坚称背后有黑手操纵。中国食品工业协会副会长张志祥对这一说法丝毫不感到惊奇,12月4日上午,他告诉记者,“我们经常收到企业的告状信,企业说地方政府违规监管,想向企业要钱,希望我们协会撑腰。”

  但当记者向海口市工商局求证时,却未能得到答复,真相如何,或许永远没有答案。(来源:中国经营报)
http://finance.sina.com.cn/roll/20091205/13327061483.shtml
上次文化部和新闻总署关于网游管理权之争还没有结果,质检和工商又干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