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唐朝或汉朝武官位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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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巩固封建统治,唐太宗把隋朝的制度加以改革,定为唐制。唐朝中央政权的主要机构,仍然是三省六部。唐初,中书省的长官中书令(二人)、门下省的长官侍中(二人)和尚书省的长官左、右仆射,都是宰相,在一起共议国政。宰相议事的地方叫政事堂。 三省的长官位高权重,但不一定全置,也不轻易授人,皇帝往往指定品级较低的官员参加政事堂会议。这些品级较低的官员例加“同中书门下三品”、“同中书门下平章事”等名号,说明他们也是宰相。高宗以后,尚书左、右仆射也要加“同三品”名号,不加此名号就不再是宰相。皇帝挑选一些低级官员任宰相和削弱尚书省的职权,是为了便于控制,防止大权旁落,大体说来,中书省是决策机构,负责草拟有关军国大事的诏敕。门下省是审议机构,负责审核中书省起草的诏敕,如有问题可驳回重议。尚书省是执行机构,下辖吏、户、礼、兵、刑、工六部,负责贯彻各项诏敕和政策。 在地方上,唐朝仍实行州、县二级制(唐玄宗时一度改州为郡)。为了加强中央对地方的控制,唐太宗根据山川形势,把全国分为关内、河南、河东、河北、山南、陇右、淮南、江南、剑南、岭南十道。至唐玄宗时,又重新分全国为十五道。道是监察机构,皇帝经常派巡察使、按察使等官员到各道、州、县检查工作,进行监督。县以下的地方组织有乡,乡下有里。里是最基层的政权单位。ZT
政治、军事制度及法律

  西汉初年,基本上沿袭了秦朝的政治制度。在皇帝之下,设丞相、太尉、御史大夫,分别掌管政务、军事和监察,称为“三公”。“三公”之下,设有掌管国家军政和宫廷事务的“九卿”。地方行政机构,除沿袭秦朝的郡县制外,汉初还分封诸侯王,形成郡国交错的局面。郡县官制承袭秦代,封国官职仿照中央。县以下的基层组织仍为乡、里。这样就恢复了从中央到地方的一套统治机构。
  
  为了巩固封建统治,西汉建立了比秦朝更为完备的武装力量。在中央设立南、北军,分别由卫尉、中尉统领,作为守卫皇宫和京师的常备军。在地方,有经过训练的预备军,根据地区的具体条件,分别设材官(步兵)和骑士(骑兵),这些预备队皆由郡守和郡尉掌管。常备军和预备军的兵员,都由郡国征调来的“正卒”充任。
  
  汉初除了建立军队外,又制定了法律。刘邦入关之初,约法三章,只是临时措施。西汉政权建立后,刘邦令萧何根据《秦律》制定《汉律》。除去秦律夷三族及连坐法,在秦律的基础上,又增加三章,合为九章,故称《九章律》。 除了法律之一,皇帝的命令也起法律的作用,必须无条件执行。这是封建专制主义政治制度的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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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详细,谢谢各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