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调查同仁堂“灵芝孢子粉”真相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5/01 13:27:25
记者调查同仁堂“灵芝孢子粉”真相
同仁堂普通食品1盒卖980!
健康时报记者马海伟/文 黎樱/图

《健康时报》 ( 2008-9-01 第03版 ) 【字号 大 中 小】【评论】【打印】【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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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页显示:[1] [2] [3] [4] [5] [6] [7]】

  精彩阅读

  “药店的人说,这个胶囊对提高人的免疫力、改善睡眠,有着很好的效果。” 吃了三天,田力的肚子开始闹别扭了:大便明显增多,一天两三次,随后一天五六次,拉得直不起腰。

  一盒同仁堂灵芝孢子粉胶囊,到底身份是什么?连药店的销售人员都说不清楚。

  至此,总算初步认定,敢卖980元一盒、只有90粒胶囊的同仁堂灵芝孢子粉胶囊,其实就是一般食品。不过,这盒食品可真不便宜,一粒吃起来平均要10元多了。


  售价980元,同仁堂生产——这样的一盒胶囊,不仅难住了消费者,难住了记者,甚至也难住了相关管理部门,因为谁都不知道,它到底是什么身份。

  产品没有批准文号

  “最近忙得老是失眠。”今年35岁的田力(化名)在电话里告诉远在沈阳的朋友。

田力是北京一家安保公司的经理。安保工作,事无巨细,田力平时都忙得团团转,而今年恰好赶上北京奥运会,繁忙程度可想而知了。

  今年7月14日,田力的朋友从沈阳来北京玩。在寻思着送什么礼物给田力时,想到了保健品,“不是睡眠不好吗,吃点保健品改善一下睡眠吧。”于是,朋友在位于前门大栅栏的同仁堂老药铺,买了一盒北京同仁堂灵芝孢子粉胶囊,花了980元钱。建议口服量每日2次,每次2粒,一盒能服用22.5天。“药店的人说,这个胶囊老好了,对提高人的免疫力、改善睡眠,有着很好的效果。”


  田力对朋友的细心千恩万谢。但是,吃了三天,田力的肚子开始闹别扭了:大便一天五六次,拉得直不起腰。

  田力打电话给已经回沈阳的朋友,问个究竟,朋友很惊讶:“同仁堂的保健品应该没问题呀。”然后,朋友说他马上将购物发票快递到北京。

  放下电话,田力决定停用这个产品。在等待发票的三天里,田力的大便慢慢恢复了正常。“单从这一点上来看,我的闹肚子也许和这个灵芝孢子粉胶囊有关——这胶囊会不会是假冒的呢?”


  但收到快递来的发票后,他打消了这个猜测。发票显示:“同仁堂药店销售商品专用发票,孢子粉,980元(1盒)。”

  田力更加纳闷了:胶囊看来确实是在同仁堂购买的,而同仁堂这样的知名药店是不可能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的,那到底是什么地方出了错呢?

  田力决定探个水落石出。于是,在7月24日这天,田力来到朋友购买灵芝孢子粉胶囊的同仁堂前门大栅栏老药铺。同样的地点、同样的产品、同样的价格,这次的发票更加明确写着“同仁堂灵芝孢子粉,980元(1盒)。”

  田力把两盒同仁堂灵芝孢子粉胶囊反复对照,包括生产日期、胶囊颜色等都一模一样,没有什么区别。田力突然发现:这款产品怎么没有任何的批准文号呢?外包装、说明书的每个边角都找了个遍,可就是没有找到。

它在保健食品区里卖

  田力找到健康时报记者寻求帮助。当记者看到北京同仁堂灵芝孢子粉胶囊,第一感觉是精致、高档:金属样亮晶晶的桶状盒,双鹤图案印制在上面,特制的云朵分散在盒子四周下方,红底白字的同仁堂商标分外醒目。不过,在这个高17厘米的包装盒里,在上下两层厚厚的海绵之间,只有一个高7厘米的塑料瓶,里面装有90粒棕色胶囊。


  仔细查这款产品的外包装说明及其说明书,记者懵了:有产品介绍、规格、保存方式、生产商等,竟然没有任何的批准文号,而没有批准文号就没法迅速、准确地判断出产品的性质。

  这当真是同仁堂的产品吗?虽然田力手持两张同仁堂药店的专业发票来证明,但记者还是决定去同仁堂药店现场查看。

  先是来到北京广安门附近的同仁堂宣武药店。在保健食品区,一块“新品上市:同仁堂灵芝孢子粉胶囊”的牌子摆放在玻璃柜上,很是醒目。见记者过来,销售人员忙拿下来一款江苏常州生产的“××牌”的灵芝孢子粉胶囊推销起来:“要灵芝吧。这个特划算,780一盒,买二赠一。”“它具有提高免疫力,辅助抑制肿瘤的作用,卖得特别好,您看它在1999年就被卫生部批准为保健食品了。”销售人员指着这款产品左上角的保健食品标识——小蓝帽对记者说。

“你们这儿有同仁堂的灵芝孢子粉胶囊吗?”记者问。

  “有啊,这个980。”销售人员拿出一盒同仁堂灵芝孢子粉放在柜台上。

  记者拿起来仔细打量,除了生产日期不同,和田力购买的在外包装上没有任何区别。

  “同仁堂灵芝孢子粉胶囊有什么功能呢?”记者问。


“灵芝孢子粉都一样,能提高人的免疫力。”

  “刚才那个(江苏常州生产的)有蓝帽子标识,同仁堂(灵芝孢子粉胶囊)的怎么没有呢?”记者再问。

  “同仁堂的是刚上市的产品。”销售人员说。

  “刚上市”的保健食品就可以没有标识?这个说法,记者此前闻所未闻。

  记者随后来到田力购买产品的前门大栅栏同仁堂老药铺。在地下一层保健食品专区。记者看到,同仁堂灵芝孢子粉胶囊摆放在保健礼品专柜上,标价是980元。而另一款产自广州的、外包装上有明确保健食品标识的“×××”牌灵芝孢子粉胶囊的价格是1280元,“同仁堂灵芝孢子粉胶囊怎么没有保健食品标识呢?”记者问女销售员。

  “有啊。”女销售员不假思索地回应道,顺手拿出一盒查看。仔细查看后,没有找到。
 “没有蓝帽子标识,那这胶囊到底算什么呢?”记者问。

  “不知道。”女销售员回答。

  记者在两家同仁堂药店看到的其他5个牌子的灵芝孢子粉胶囊,外包装上均有保健食品批准文号。

  原来就是一般食品

  一盒同仁堂灵芝孢子粉胶囊,到底身份是什么?连药店的销售人员都说不清楚。


  从外包装上来看,普通的消费者恐怕会很容易将这盒胶囊当作药品或保健食品。

  首先,药品可以否定。根据《药品管理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生产新药或者已有国家标准的药品,须经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并发给药品批准文号。”虽然这款产品是以胶囊形式出现,但没有国药准字的文号,它就不是药品。

  那么,它是不是保健食品呢?卫生部在1996年3月15日颁布的《保健食品管理办法》第五条规定:卫生部对审查合格的保健食品发给《保健食品批准证书》,批准文号为“卫食健字X第X号”。2003年7月起,保健食品改由国家药监局审批,批准文号为“国食健字G+年份第X号”,获得《保健食品批准证书》的食品准许使用卫生部规定的保健食品标志(小蓝帽)。没有卫生部门或药监部门批准的保健食品文号,则不能称其为保健食品。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保健品审评中心一位姓姜的工作人员指出,如果审评合格,药监局就会颁发保健食品批准证书,产品包装上就会显示保健食品文号。而“同仁堂灵芝孢子粉胶囊”没有显示保健食品文号,可以肯定不是保健食品。

  那么它也就只剩下最后一种可能的身份了——食品。

  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保健品管理科的一位工作人员介绍,按照我国的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食品的外包装上应该带有QS标志,QS标志是食品获得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的证明,而没有这一标志的,不得出厂销售。而同仁堂灵芝孢子粉胶囊则没有。


  从外包装上看,同仁堂灵芝孢子粉胶囊的原产地区是香港。也就是说,如果该产品属于食品,也是一款进口食品。

  对于进口食品,普通消费者怎样识别呢?据国家质监总局进出口食品安全局的工作人员介绍,过去,经检验检疫合格进入我国的进口食品需统一加贴CIQ标志,该标志的基本样式为圆形,银色底蓝色字,后来因为仿冒太多等原因废止了。当记者问及,废止之后,消费者应该怎样鉴别手中的食品是否合格时,工作人员的回答是:“只能要求经销商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检验检疫卫生证书了。”
  一位姓韩的工作人员表示,按照国家质检总局2004年批准的《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进口食品除了标注品名、配料表、保质期之外,还应该标注食品属于哪一类别,比如可口可乐应该标注“碳酸饮料”,对于同仁堂灵芝孢子粉胶囊,他也很困惑地说:“一般来讲,胶囊是不属于普通食品的……”

  经过记者与同仁堂灵芝孢子粉胶囊的经销商——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数次索要,最终,一份“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检验检疫卫生证书”缓缓地传真了过来。


  至此,总算初步认定,敢卖980元一盒、只有90粒胶囊的同仁堂灵芝孢子粉胶囊,其实就是一般食品。不过,这盒食品可真不便宜,一粒吃起来平均要10元多了。

  编辑短评

  980元的胶囊,像药品又像保健食品,查来查去,最终的结果,原来不过是一盒普通食品,换言之,它也许本来应该出现在超市饼干、饮料、零食的货架中。

  记者在整个采访过程中,最为感叹的还是,为了查明价格如此高昂的一盒胶囊的真实身份,竟要如此大费周折,为什么有关部门不能从消费者的角度着想,出台一种像小蓝帽或者QS标志那样的标识,让消费者能一眼就看出其真实身份呢?如果是仅仅因为仿冒太多就废止CIQ标志,那么最终的结果,不是制造了更多让消费者困惑不解的“谜”吗?
记者调查同仁堂“灵芝孢子粉”真相
同仁堂普通食品1盒卖980!
健康时报记者马海伟/文 黎樱/图

《健康时报》 ( 2008-9-01 第03版 ) 【字号 大 中 小】【评论】【打印】【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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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精彩阅读

  “药店的人说,这个胶囊对提高人的免疫力、改善睡眠,有着很好的效果。” 吃了三天,田力的肚子开始闹别扭了:大便明显增多,一天两三次,随后一天五六次,拉得直不起腰。

  一盒同仁堂灵芝孢子粉胶囊,到底身份是什么?连药店的销售人员都说不清楚。

  至此,总算初步认定,敢卖980元一盒、只有90粒胶囊的同仁堂灵芝孢子粉胶囊,其实就是一般食品。不过,这盒食品可真不便宜,一粒吃起来平均要10元多了。


  售价980元,同仁堂生产——这样的一盒胶囊,不仅难住了消费者,难住了记者,甚至也难住了相关管理部门,因为谁都不知道,它到底是什么身份。

  产品没有批准文号

  “最近忙得老是失眠。”今年35岁的田力(化名)在电话里告诉远在沈阳的朋友。

田力是北京一家安保公司的经理。安保工作,事无巨细,田力平时都忙得团团转,而今年恰好赶上北京奥运会,繁忙程度可想而知了。

  今年7月14日,田力的朋友从沈阳来北京玩。在寻思着送什么礼物给田力时,想到了保健品,“不是睡眠不好吗,吃点保健品改善一下睡眠吧。”于是,朋友在位于前门大栅栏的同仁堂老药铺,买了一盒北京同仁堂灵芝孢子粉胶囊,花了980元钱。建议口服量每日2次,每次2粒,一盒能服用22.5天。“药店的人说,这个胶囊老好了,对提高人的免疫力、改善睡眠,有着很好的效果。”


  田力对朋友的细心千恩万谢。但是,吃了三天,田力的肚子开始闹别扭了:大便一天五六次,拉得直不起腰。

  田力打电话给已经回沈阳的朋友,问个究竟,朋友很惊讶:“同仁堂的保健品应该没问题呀。”然后,朋友说他马上将购物发票快递到北京。

  放下电话,田力决定停用这个产品。在等待发票的三天里,田力的大便慢慢恢复了正常。“单从这一点上来看,我的闹肚子也许和这个灵芝孢子粉胶囊有关——这胶囊会不会是假冒的呢?”


  但收到快递来的发票后,他打消了这个猜测。发票显示:“同仁堂药店销售商品专用发票,孢子粉,980元(1盒)。”

  田力更加纳闷了:胶囊看来确实是在同仁堂购买的,而同仁堂这样的知名药店是不可能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的,那到底是什么地方出了错呢?

  田力决定探个水落石出。于是,在7月24日这天,田力来到朋友购买灵芝孢子粉胶囊的同仁堂前门大栅栏老药铺。同样的地点、同样的产品、同样的价格,这次的发票更加明确写着“同仁堂灵芝孢子粉,980元(1盒)。”

  田力把两盒同仁堂灵芝孢子粉胶囊反复对照,包括生产日期、胶囊颜色等都一模一样,没有什么区别。田力突然发现:这款产品怎么没有任何的批准文号呢?外包装、说明书的每个边角都找了个遍,可就是没有找到。

它在保健食品区里卖

  田力找到健康时报记者寻求帮助。当记者看到北京同仁堂灵芝孢子粉胶囊,第一感觉是精致、高档:金属样亮晶晶的桶状盒,双鹤图案印制在上面,特制的云朵分散在盒子四周下方,红底白字的同仁堂商标分外醒目。不过,在这个高17厘米的包装盒里,在上下两层厚厚的海绵之间,只有一个高7厘米的塑料瓶,里面装有90粒棕色胶囊。


  仔细查这款产品的外包装说明及其说明书,记者懵了:有产品介绍、规格、保存方式、生产商等,竟然没有任何的批准文号,而没有批准文号就没法迅速、准确地判断出产品的性质。

  这当真是同仁堂的产品吗?虽然田力手持两张同仁堂药店的专业发票来证明,但记者还是决定去同仁堂药店现场查看。

  先是来到北京广安门附近的同仁堂宣武药店。在保健食品区,一块“新品上市:同仁堂灵芝孢子粉胶囊”的牌子摆放在玻璃柜上,很是醒目。见记者过来,销售人员忙拿下来一款江苏常州生产的“××牌”的灵芝孢子粉胶囊推销起来:“要灵芝吧。这个特划算,780一盒,买二赠一。”“它具有提高免疫力,辅助抑制肿瘤的作用,卖得特别好,您看它在1999年就被卫生部批准为保健食品了。”销售人员指着这款产品左上角的保健食品标识——小蓝帽对记者说。

“你们这儿有同仁堂的灵芝孢子粉胶囊吗?”记者问。

  “有啊,这个980。”销售人员拿出一盒同仁堂灵芝孢子粉放在柜台上。

  记者拿起来仔细打量,除了生产日期不同,和田力购买的在外包装上没有任何区别。

  “同仁堂灵芝孢子粉胶囊有什么功能呢?”记者问。


“灵芝孢子粉都一样,能提高人的免疫力。”

  “刚才那个(江苏常州生产的)有蓝帽子标识,同仁堂(灵芝孢子粉胶囊)的怎么没有呢?”记者再问。

  “同仁堂的是刚上市的产品。”销售人员说。

  “刚上市”的保健食品就可以没有标识?这个说法,记者此前闻所未闻。

  记者随后来到田力购买产品的前门大栅栏同仁堂老药铺。在地下一层保健食品专区。记者看到,同仁堂灵芝孢子粉胶囊摆放在保健礼品专柜上,标价是980元。而另一款产自广州的、外包装上有明确保健食品标识的“×××”牌灵芝孢子粉胶囊的价格是1280元,“同仁堂灵芝孢子粉胶囊怎么没有保健食品标识呢?”记者问女销售员。

  “有啊。”女销售员不假思索地回应道,顺手拿出一盒查看。仔细查看后,没有找到。
 “没有蓝帽子标识,那这胶囊到底算什么呢?”记者问。

  “不知道。”女销售员回答。

  记者在两家同仁堂药店看到的其他5个牌子的灵芝孢子粉胶囊,外包装上均有保健食品批准文号。

  原来就是一般食品

  一盒同仁堂灵芝孢子粉胶囊,到底身份是什么?连药店的销售人员都说不清楚。


  从外包装上来看,普通的消费者恐怕会很容易将这盒胶囊当作药品或保健食品。

  首先,药品可以否定。根据《药品管理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生产新药或者已有国家标准的药品,须经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并发给药品批准文号。”虽然这款产品是以胶囊形式出现,但没有国药准字的文号,它就不是药品。

  那么,它是不是保健食品呢?卫生部在1996年3月15日颁布的《保健食品管理办法》第五条规定:卫生部对审查合格的保健食品发给《保健食品批准证书》,批准文号为“卫食健字X第X号”。2003年7月起,保健食品改由国家药监局审批,批准文号为“国食健字G+年份第X号”,获得《保健食品批准证书》的食品准许使用卫生部规定的保健食品标志(小蓝帽)。没有卫生部门或药监部门批准的保健食品文号,则不能称其为保健食品。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保健品审评中心一位姓姜的工作人员指出,如果审评合格,药监局就会颁发保健食品批准证书,产品包装上就会显示保健食品文号。而“同仁堂灵芝孢子粉胶囊”没有显示保健食品文号,可以肯定不是保健食品。

  那么它也就只剩下最后一种可能的身份了——食品。

  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保健品管理科的一位工作人员介绍,按照我国的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食品的外包装上应该带有QS标志,QS标志是食品获得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的证明,而没有这一标志的,不得出厂销售。而同仁堂灵芝孢子粉胶囊则没有。


  从外包装上看,同仁堂灵芝孢子粉胶囊的原产地区是香港。也就是说,如果该产品属于食品,也是一款进口食品。

  对于进口食品,普通消费者怎样识别呢?据国家质监总局进出口食品安全局的工作人员介绍,过去,经检验检疫合格进入我国的进口食品需统一加贴CIQ标志,该标志的基本样式为圆形,银色底蓝色字,后来因为仿冒太多等原因废止了。当记者问及,废止之后,消费者应该怎样鉴别手中的食品是否合格时,工作人员的回答是:“只能要求经销商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检验检疫卫生证书了。”
  一位姓韩的工作人员表示,按照国家质检总局2004年批准的《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进口食品除了标注品名、配料表、保质期之外,还应该标注食品属于哪一类别,比如可口可乐应该标注“碳酸饮料”,对于同仁堂灵芝孢子粉胶囊,他也很困惑地说:“一般来讲,胶囊是不属于普通食品的……”

  经过记者与同仁堂灵芝孢子粉胶囊的经销商——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数次索要,最终,一份“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检验检疫卫生证书”缓缓地传真了过来。


  至此,总算初步认定,敢卖980元一盒、只有90粒胶囊的同仁堂灵芝孢子粉胶囊,其实就是一般食品。不过,这盒食品可真不便宜,一粒吃起来平均要10元多了。

  编辑短评

  980元的胶囊,像药品又像保健食品,查来查去,最终的结果,原来不过是一盒普通食品,换言之,它也许本来应该出现在超市饼干、饮料、零食的货架中。

  记者在整个采访过程中,最为感叹的还是,为了查明价格如此高昂的一盒胶囊的真实身份,竟要如此大费周折,为什么有关部门不能从消费者的角度着想,出台一种像小蓝帽或者QS标志那样的标识,让消费者能一眼就看出其真实身份呢?如果是仅仅因为仿冒太多就废止CIQ标志,那么最终的结果,不是制造了更多让消费者困惑不解的“谜”吗?

  编者按2008年1月10日,健康时报第500期以《同仁堂违法广告让人痛心》为题,报道了北京同仁堂旗下37个品种药品发布严重误导消费者的违法虚假广告,先后在29个省、自治区、市被监管部门一百多次公告查处的情况。

  当人们在为这家三百年老字号企业自毁品牌的行为而惋惜痛心之时,北京同仁堂违法虚假广告却仍然继续。2008年1月23日,本报报道刊发后的第15天,河南省药监局发布《2008年第1期违法药品广告公告》,北京同仁堂旗下“辛芳鼻炎胶囊”、“前列舒乐胶囊”、“止渴降糖胶囊”、“都梁丸”四种药品因发布违法广告被监管部门查处。1月24日在辽宁,“都梁丸”、“同仁益健茶”被辽宁省药监局列入《违法药品保健食品广告公告》移交工商部门查处。2月1日在浙江,“都梁丸”、“养荣祛斑膏”因违法发布篡改审批内容的虚假广告,被浙江省药监局列入《2008年第1期违法药品广告公告》移交工商部门查处。2月28日在内蒙古,“润肺止嗽丸”违法发布篡改审批内容的虚假广告,被内蒙古药监局列入《2008年第1期违法药品广告公告》。3月4日,河南省药监局发布了《2008年第2期违法药品广告公告》,“前列舒乐胶囊”和“止渴降糖胶囊”连续第六次“结伴”名列河南违法广告黑榜。3月31日,内蒙古药监局发布《2008年第3期违法药品广告公告》,“都梁丸”、“精制冠心片”,再次同时名列移送查处的黑榜。


  4月1日,云南省昆明市工商局、药监局联合向社会发布违法药品广告警示,十种药品和保健食品被监管部门曝光,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同仁堂制药厂生产的“活胃胶囊”名列榜首。这是七年来,北京同仁堂旗下第38个被药品监管部门查处发布违法虚假广告的药品。

  对于近日网上炒作沸沸扬扬的“珠海同仁堂假药事件”,记者专访了珠海市药监局稽查分局,初步证实该药是假药。

  据珠海市药监局介绍,去年12月11日收到珠海闫先生的投诉,药监局非常重视,于12月12日去位于香洲区凤凰北路珠都大厦的珠海北京同仁堂药店有限公 司进行调查,并查封了该批药品进行药品检验,同时向北京市药监局发函核实情况,1月初收到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崇文局2007年12月26日的回函,内容如下: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同仁堂制药厂没有生产批号为6010163的安宫牛黄丸。送检的药品的报告目前还没有出来,但报告的结果出来与否已经不影响该批安宫牛黄丸是假药的结果。检验结果出来后,药监局将通过调查讨论,对该药店进行行政处罚。


  记者联系了投诉此事的珠海闫先生,闫先生介绍说,闫先生母亲一年前在内地得了脑出血,接到珠海是为了让母亲得到更好的治疗,由于购买了假冒的安宫牛黄丸,耽误了病情,目前正在珠海市人民医院住院救治。当发现是假药找药店理论时,药店一直不承认该药品是假药,而且态度强硬,当闫先生拿着北京药监局的回函去找该药店时,该药店最初也只是同意退回购药款,昨天药店主动打电话来说愿意协商解决,承担责任,态度有所缓和。闫先生也愿意协商解决,最终的协商还没有结果,但如果协商不成也不排除采取法律手段。

  据珠海同仁堂药店唐先生反映,据了解,这批生产批号为6010163的安宫牛黄丸是该公司从广州的广东星州药业有限公司购进,广东星州药业有限公司是一家合法的医药公司。由于实行属地管理,珠海药监局已发函给广州市海珠区药监局由他们负责调查核实该批安宫牛黄丸的生产厂家,进了多少货,都销往哪里。

  在这一事件发生后,珠海市药监局对全市经销同仁堂安宫牛黄丸的药店进行了检查,暂时没有发现同一批号的安宫牛黄丸。


  编者按

  2008年1月10日,健康时报《同仁堂非法广告让人痛心》报道了北京同仁堂先后有37个品种,在六年期间因“明令禁止发布、篡改审批内容、夸大药品功效、甚至伪造广告批准文号”发布违法广告,被国家和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136次列入《违法广告公告》。

  当人们还在为同仁堂违法广告而痛心之时,正当国家有关部门着力打击虚假广告还在“风头浪尖”上的时候,同仁堂四种药品再次被列入违法广告黑榜。人们还真得要看看同仁堂违纪广告要“忽悠”多久?


  河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1月9日发布《关于发布2007年第12期违法药品广告公告的通知》,49种药品被列入违法广告公告,移送工商机关查处。

  在河南省药品监管部门发布的这一期公告上,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同仁堂制药厂生产的“止渴降糖胶囊”、“都梁丸”,北京同仁堂鸿日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辛芳鼻炎胶囊”、“前列舒乐胶囊”等四个药品,再次因发布违法广告同时上榜。

  此外,吉林修正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复方首乌地黄丸”、云南盘龙云海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散痛舒片”、昆明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复方青蒿喷雾剂等45个药品同上黑榜。
同仁堂我想对你说
聚焦“同仁堂违法广告事件”

《健康时报》 ( 2008-01-14 第23版 ) 【字号 大 中 小】【评论】【打印】【关闭】


  ■事件回放

  据《健康时报》1月10日报道:截止2007年12月31日:从2001年国家建立“违法药品广告公告”制度的6年来——

  北京同仁堂旗下先后有37个药品、保健品,因“明令禁止发布、篡改审批内容、夸大药品功效、甚至伪造广告批准文号”发布违法广告,先后在29个省、自治区、市被监管部门公告查处;


  4个药品被撤消广告批号;6个药品在9个省、自治区被监管部门11次采取行政强制措施;

  被国家和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136次列入《违法广告公告》。

  上述这些数字,也仅仅是被国家和22个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列入《违法药品广告公告》中,移送同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查处的数字。

  ■事件进展

  《同仁堂违法广告让人痛心》一文见报后,被新浪、搜狐、人民网、千龙新闻网、三九健康网等国内知名网络媒体转载。

  《同仁堂违法广告让人痛心》被选入新浪博客首页,搜狐健康频道开设专栏进行讨论。

  截至发稿时,新浪博客《同仁堂违法广告让人痛心》一帖点击量已经超过183222人次,网友留言也超过了495条。

  你的行为让我们痛心

  新浪网友:毁同仁堂的是其旗下见利忘义的经营者,这么好的鸡让他们一养,下出来的是臭鸡蛋,痛心的是我们这些真正希望老字号焕发光彩的老百姓。同仁堂真正百年不倒的药还是安宫牛黄,是中国人几乎全都吃过的牛黄解毒丸。继承了这么好的家底儿,不会发展那就好好保护,非得毁个底儿掉?

  新浪网友:我常年吃同仁堂的乌鸡白凤丸,药效特别好!好品牌得不到好的开发和保护,真是悲哀!

  新浪网友:北京人对于同仁堂有特殊的感情,绝对相信的品牌,请同仁堂别砸了自己百年老号的牌子,竖起品牌要百年,砸掉只需一两年,珍惜祖宗留下的品牌。

  搜狐网友:为什么不走正道,只顾眼前蝇头利益?你还能不能把民族中药的大旗扛下去?

  新浪网友:中国的老字号民族品牌已经不多,为什么不珍惜呢?我们普通公民也还是很看重民族品牌的,同样的东西,我是会买中国的,不会去崇洋媚外的,可是为什么要伤害支持你的人呢。

  千龙新闻网网友:同仁堂,你是民族中药企业的代表,怎么能干出这样让国人痛心、寒心、揪心的事情来?

  谁在让你伤我们的心

  新浪网友:悄悄问一下,监管部门在哪里呢?都出了这么多次违规情况,就没人管吗?

  新浪网友:公告无用,显示了法律的缺陷。你一个品名罚他十个亿,几十个亿,让他的老板去监狱住个半年一年,你看看如何?比你通告十万次都有用。

  网友“风雨的猴子”:没有严厉的监管措施,所有的法律条文都是空文。不是没有严厉的律条,而是出来的法律没有人去严格执行!

  网友“我是我”:六年了,相关部门做什么去了?一罚了之是我国的一大特色,可罚这点钱对它们因违法广告所带来的经济收入,又算得了什么?

  有关部门是否该做点什么?难道因为它镶有“金字”招牌,就可以为所欲为?如果我们只停留在那一点处罚上,那还不如不去说它,不然,只能是让它肆无忌惮,六年算什么,我相信它还会继续下去。

  新浪网友:为什么药品监管部门发现问题后移交到工商部门后,到现在都解决不了问题,大家想象一下是不是有人在里面得了好处?


违法广告六年如一雷打不动 公告查处一百多回有始无终
同仁堂违法广告让人痛心
健康时报记者 赵广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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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_pic_01.jpg▲ CFP 供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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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年11月26日,对北京同仁堂来说,又是一个不体面的日子。

  这一天,因为一次次屡查屡犯的违法广告厚积薄发,北京同仁堂的字样同时出现在在湖北、江苏、内蒙古食品药品监管局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名单上。这一天,北京同仁堂鸿日药业公司的“前列舒乐胶囊”和北京同仁堂股份公司的“止渴降糖胶囊”,在湖北、江苏和内蒙古,被三省区同时责令全辖区暂停销售。


  尽管产品的名称、功效各不相同,但被千里之遥的三个省、区药品监管部门同时采取行政强制措施,官方认定的原因都是一个:“违法发布广告、任意扩大产品适应症(功能主治)范围、绝对化夸大药品疗效、严重欺骗和误导消费者。”

  以同样的原因被实施如此严厉的处罚,对北京同仁堂旗下的相关企业来说,这已经不是第一次了。加上11月26日被三省、区再次采取强制措施的两个药品,今年5月新修订的《药品广告审查办法》实施以来,北京同仁堂旗下已经有6个药品在9个省、区先后11次被采取行政强制措施。而像这样屡查屡犯的重复和循环,对北京同仁堂旗下37个药品、保健品违法广告六年如一日的“执着”而言,这也还只是一个缩影。

  有据可查的文件和官方记录反映出一个基本的事实是:北京同仁堂旗下的药品违法广告由来已久。从2001年7月4日国家建立违法药品广告公告制度,药品监管部门开始发布第一期《违法药品广告公告》时起,六年来北京同仁堂旗下旗下的药品违法广告始终就没有消停过。痛心

  同仁堂违法广告一年又一年

  2001年,“大败毒胶囊”等北京同仁堂旗下的3个药品因“未经审批、篡改审批内容、使用过期广告批准文号或使用已被撤销的广告批号”违法发布广告,在甘肃、宁夏等7个省(区)被公告查处,在4个省(区)被收回广告批准文号,连续三期被国家药监局记入《违法药品广告公告》。

  2002年,“骨刺消痛涂膜剂”等北京同仁堂旗下的8个药品因“篡改审查核定的广告内容,夸大药品疗效”,多次发布违法广告,在上海、浙江等11个省、自治区、市被公告查处,“大败毒胶囊”、“克银丸”等3个药品广告批准文号被撤消,被国家药监局先后列入三期《违法药品广告公告》。在国家药监局当年5月17日发布的《 2002 年第二期违法药品广告公告》上,“塞隆风湿胶囊”等北京同仁堂旗下的5个药品竟同时上榜。

  2003年,随着“润肺止嗽丸”在江苏、内蒙古等地被21次查处,北京同仁堂旗下发布违法广告的药品已经达到8个;被公告和查处的地区已扩展到14个省、自治区、市;先后被国家和河南、江苏等省药品监管部门9次写进《违法药品广告公告》;“北京同仁堂”的字样17 次出现在国家药局《2003年第六期违法药品广告公告上;尤其恶劣的是,“大败毒胶囊”竟然伪造广告批准文号在河南发布违法广告。

  2004年,由于有了“脑血栓片”等违法“新丁”的加盟,北京同仁堂旗下涉及违法广告的药品攀升到9个,在陕西、内蒙古等18个省、自治区被查处。“润肺止嗽丸”等3个药品被列入国家药监局《违法药品广告公告》,“理气化瘀口服液”等6个药品,被海南、河南等8个省、区18次列入《违法广告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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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重拳出击打击违法广告

  2007年1月17日,中宣部、国家工商总局、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等11个部委联合发出《2007年整治虚假广告专项行动要点》,要求“曝光严重违法广告,加强社会舆论监督。”


  2007年8月14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发出《关于深入推进整顿和规范药品市场秩序专项行动的若干意见》,要求“采取行政控制措施,力求年底前使违法药品广告得到整治”。

  2007年9月11日,国家工商总局、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卫生部联合发出《关于集中整治药品、保健食品、医疗广告的通知》,明确“要进一步加强对违法广告所涉及的产品及其生产经营企业的监管力度”。


  2007年10月15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发出《关于做好药品和保健食品广告集中整治工作的通知》,明确要求“加大对违法发布广告情节严重的药品及其生产、经营企业的监管力度”。

  一个迷失底线的品牌能走多远?

  健康时报评论员 赵广泉

  6年,37个品种,29个省、自治区、市查处,136期违法广告公告。如果不是一期期白纸黑字的官方记录,没有人会轻易把这样一组数据,同传承了338年的北京同仁堂联系在一起。

  健康时报今天以《同仁堂违法广告让人痛心!》为题编发的报道,会让很多人感到惊讶、惋惜和痛心!

  修合无人见,存心有天知!多么朴素而又令人震撼的古训!

  作为一家有着 300 多年历史,堪称民族医药第一品牌的代表、中药旗舰号的现代化企业,北京同仁堂之所以能历经世事沧桑而不衰,这期间经历了怎样的磨难和锤炼并不难想象。使得其赓续至今并发扬光大的诸多成因里,最为重要的应当是它秉持和坚守的商业道德。其金字招牌里,锻铸的是信任、生辉的是诚信。也正因为此,北京同仁堂才具有了楷模形象的示范意义。

  可是,这样一组冷冰冰的数据暴露出来的事实,最终还是颠覆了笔者感觉中惯性的经验思维。真的不太好理解:一块传承了三百多年的金字招牌,两家上市公司竟然是这样经营的。

  监管部门几乎持续不断的查处、媒体上隔三岔五的曝光、网络上铺天盖地的质疑,难道企业的管理者、决策者真的全然不知吗?在持续长达六年的时间里,这显然说不过去。那么,不言而喻的明知故犯是没有悬念的。在显而易见的事实面前,所有的说辞和委屈,都只能是越描越黑。

  企业最重要也是最基本的职能是赢利。尽己所能去实现其经营业绩和利益的最大化,不仅毋庸置疑也无可非议。但“遵纪守法”作为一条底线、作为任何一个企业都必须要承担的、最低限度的社会责任,这也应该没有争议。而对于一个传承了几百年光荣和名望的品牌企业,难道连“遵纪守法”都不能成为自律的底线吗?

  本报今天编发这篇报道,不仅仅是为了“曝光严重违法广告,加强社会舆论监督”,更重要的是为了引起主管部门和企业决策层的关注、反思,共同更好地维护和珍惜——北京同仁堂,这块盛传了三百多年的金字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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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同仁堂旗下的违法药品、保健品广告增长示意图
左:违法药品、保健品广告从2001年的3个增加到2007年19个。
中:被公告查处的地区从2001年的7个增加到2007年的16个。
右:被国家和省级列入违法广告公告的次数从3期增加到2007年的5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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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健康时报》 ( 2007-12-31 第02版 ) 【字号 大 中 小】【评论】【打印】【关闭】


  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日前发出《关于公布2007年第11期违法药品广告的通知》,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同仁堂制药厂生产的“润肺止嗽丸”、广州白云山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制药总厂生产的“紫花杜鹃胶囊”等被列入违法药品广告公告并移送工商部门查处。

  据了解,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同仁堂制药厂生产的“润肺止嗽丸”,因未经审批先后在安徽省内发布违法广告,3次名列这期“黑榜”;而广州白云山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制药总厂生产的“紫花杜鹃胶囊”,则是因违反处方药禁止在大众媒体发布广告的禁令,在安徽省滁州、巢湖等地多次发布违法广告。


  此外,河南羚锐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的通络祛痛膏、山东东阿阿胶股份有限公司的阿胶补血颗粒、云南白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田七花叶颗粒、吉林敖东医药有限责任公司的鹿胎胶囊等药品也因违法广告而名列“黑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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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西:5药品被强制停售

  江西省食品药品监管局日前向全省药品监管部门发出通知,决定对5种广告严重违规的药品实施强制措施,责令在江西全省范围内暂停其销售。这些药品多次违法发布虚假广告,编造功效欺骗和误导消费者。此次被停售的药品为:南京同仁堂药业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参莲胶囊”;陕西华西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都生消癌平胶囊;山西省吕梁中药厂生产的“复方斑蝥胶囊”;陕西省科学院制药厂生产的甘露聚糖肽口服溶液;天津中新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隆顺榕制药厂生产的“紫金龙片”。
愿同仁堂健康起来,可悲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