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7年,烟台市曾发生“杨禄奎事件”公知精英肯定不知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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芝罘区:杨禄奎事件——胶东最早的解放区人权事件
2011-05-24 15:50:03  来源:水母网   评论(2) |  大 中 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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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禄奎事件”审判地旧址

曾圆满处理“杨禄奎事件”的烟台市市长姚仲明

杨禄奎的亲属悲痛欲绝

史鲁域琪受审

为杨禄奎送葬的队伍

    时间:1947年5月

    地点:芝罘区

    YMG记者张晋 通讯员 侯迎春 王高峰 谭凤鸣 撰文/供片

芝罘区森林路,这个当今烟台地图上找不到的地方,在1947年却发生了一场震惊中外的“杨禄奎事件”。而“杨禄奎事件”的调处,则成为中国自鸦片战争以来外交史上的精彩之笔。

对于大多数烟台人来说,“杨禄奎事件”并不陌生。1947年5月,联合国救济总署驻烟办事处美籍职员史鲁域琪无视中国主权,轧死中国工人杨禄奎,激起了烟台人民的极大愤慨。中共烟台市委、市政府为了捍卫国家主权、维护民族尊严,领导全市人民进行了一场有理有节的外交斗争。

64年过去了,当我们再次梳理这段历史的时候,一些鲜为人知的历史片段也逐渐浮出水面。

美国司机暴行激起公愤

森林路位于芝罘区大马路东段南侧,而今已湮没在林林总总的建筑物中。据山东省党史学会会员、烟台市党史学会理事滕振贤介绍,当年的森林路只有两三米宽,两侧是菜地,南部是山岭。

1947年5月23日下午5时40分左右,烟台人力车夫杨禄奎在森林路上引车北行,突然一辆中型吉普车飞驰而来。“驾车者是联合国善后救济总署驻烟办事处美籍职员史鲁域琪,他当时是要赶往南山附近,给一个德国人送狗。”滕振贤说,杨禄奎见车驶来赶紧躲到路边,在已无处可避的情况下,吉普车仍不减速,眼睁睁地将杨禄奎连车带人撞倒在地。顿时,杨禄奎后脑被撞破裂,脑浆溢出,惨不忍睹。

肇事后,史鲁域琪见死不救,妄图驱车逃逸,被我同胞所阻,但是傲慢的史鲁域琪却不顾杨禄奎的死活,甚至任由他的狗上去舔血。最后,在我同胞的强烈要求下,“对狗比对人重视“的史鲁域琪才将杨禄奎送到附近医院抢救。因伤势严重,杨禄奎于当晚死去。

杨禄奎是一位饱受磨难但意志坚强的人,解放后对生活充满信心。据烟台日报社老报人宋世民提供的史料记载,每当工会或市里召开群众大会时,他从不缺席。就在事发前不久,他还两次义务拉车,帮助八路军往前线运送新兵。他不幸遇难后,撇下靠他养活的一家老小,生活无以为继。

解放区是人民的天下,外国人如此草菅人命,立刻激起了全市人民的极大愤慨。工人、学生和各界人士纷纷集会、游行和抗议,强烈要求市政府严惩凶手、赔偿损失、抚恤死者家属和安葬死者。事件发生当天,中共烟台市委、烟台市人民政府和烟台市总工会,一面对遇难者家属进行慰问和临时救济,一面采取果断措施,联合向“联总”驻烟办事处提出抗议。

芝罘俱乐部中美双方唇枪舌剑

当时的烟台,是中国红色政权控制的唯一一座沿海城市,青岛、天津等都是所谓的“国统区”。傲慢的美国人凌驾

于中国法律之上,横行无忌,视中国老百姓如草芥,但这次,他们却在中国人民当家做主的解放区吃到了苦头。

事发次日,时任市长姚仲明召见“联总”驻烟代表李普尔,申明市政府对处理这一事件的严正立场。李普尔则认为轧死一个中国人力车夫没有什么大不了的,企图敷衍了事。姚仲明市长严肃驳斥了李普尔的辩解,指出:“联总”口头上讲与解放区人民友好,而实际上经常用刀子来刺伤真正的友谊。外国人轧死中国人的事件在国民党统治区是司空见惯的,但在人民当家做主的解放区则是不能容许的。

当时,市政府曾与“联总”驻烟代表进行过多轮谈判,谈判地点就在烟台山下的原外国工会芝罘俱乐部。市政府、市总工会向“联总”提出严重抗议书,职工会则代表全市三万会员,向“联总”提出5项要求:1、肇事人史鲁域琪应依法偿命;2、联总负责安葬死者;3、遇难会员的医药、治疗、治丧等一切费用,概由联总负责;4、抚恤遇难者家属,保证其一定生活水准;5、登报郑重声明,保证联总人员今后绝不再发生同类事件,并向解放区人民致歉。

谈判期间,愤怒的群众数次结队涌向外事办公厅示威。有一位老工人直奔李普尔,大声说:“我们不要多,一个换一个就行,不论是谁!”吓得李普尔急忙躲到姚市长的身后……经过有理、有力、有节的谈判斗争,“联总”代表最终接受了全市人民的正义要求。

史鲁域琪自愿披麻戴孝送葬

5月26日,烟台市各界为杨禄奎举行了追悼大会和送殡仪式,公祭灵堂设在坤山路12号,追悼会由姚仲明市长致悼词,李普尔当众道歉致哀。

公祭完毕,杨禄奎的灵柩放在一辆大卡车上,姚市长和李普尔分列灵车左右,执绋缓行;肇事者史鲁域琪同意按烟台风俗,紧随死者家属之后,披麻戴孝,低首躬身,为死者送灵。送葬队伍沿二马路等处绕行城区,最终将杨禄奎葬于西郊。

“肇事者为死者送灵、披麻戴孝,完全是美方及肇事者自愿的。”滕振贤说,当时,对方负责人曾询问姚仲明市长“中国人如何送葬”,姚仲明告诉他是“披麻戴孝”,对方几乎是不加思索地表示“他们也愿意这么做”,而史鲁域琪本人也表示同意,说“这是自己对死者最好的安慰与赔罪,也是对死者家属和社会公众的最虔诚态度,没有勉强的意思”。

“对方这么做,完全是为了释放善意,迅速平息民愤。”滕振贤说,“烟台市政府在反复征询他们的意见,确认是自愿行为后,才答允了他们。”

市政府大礼堂的“历史性审批”

5月28日,李普尔在《烟台日报》上刊登了《道歉书》,并同意拿出3400美元作为赔偿费和抚恤费。6月16日,烟台市政府成立临时法庭,对史鲁域琪进行公开审判。

据滕振贤介绍,“杨禄奎事件”审判地设在当时的市政府大礼堂,这栋三层砖石结构的洋式楼房位于芝罘区太平街,建于20世纪20年代中后期,总面积1000多平方米,现保存完好。2004年4月30日,这里被确定为市级文物保护单位。

那么,当年那场正义的审判究竟是怎样的场景呢?滕振贤为记者还原了那段历史。

1947年6月16日下午,根据双方协议,烟台市地方法院成立的临时法庭对史鲁域琪进行了公开审判,到庭的代表达300多人。在审判中,这个曾声称“在蒋管区轧死个普通老百姓比轧死头驴还便宜”的史鲁域琪,不得不在中国法律面前低头认罪,老老实实地接受审判。最后,法庭根据其悔罪态度判处史鲁域琪有期徒刑两年。

鉴于史鲁域琪认罪态度较好,“联总”驻烟办事处又全部答应了我方提出的要求,也为了增进与“联总”的友谊,促其恢复救济工作,最后我方宽大处理史鲁域琪,准许其取保释放。7月5日,史鲁域琪在《烟台日报》上发表了《向中国人民的悔过书》。

至此,震惊一时的“杨禄奎事件”,以中国人的胜利宣告结束,从而开创了自鸦片战争以来,中国地方法庭公开审判外国罪犯的先例。“杨禄奎事件”也向世人昭示:解放区是人民的天下,解放了的中国人民有能力维护自己的权利和尊严!

    背景资料:

    杨禄奎事件发生地遗址

    杨禄奎事件发生地遗址位于烟台市芝罘区大马路东段南侧森林路中段。

    1947年5月23日下午5时40分左右,烟台人力车夫杨禄奎从大马路东边的森林路引车北行,突遇联合国善后救济总署驻烟办事处美籍职员史鲁域琪驾驶的一辆中型吉普车飞驰而来,在杨禄奎躲向路边已无处躲避的情况下,吉普车仍不减速,眼睁睁地将杨禄奎连车带人撞倒在地。顿时,杨禄奎后脑被撞破裂,脑浆溢出,惨不忍睹。肇事后,美籍驾驶员史鲁域琪见死不救,妄图驱车逃逸,幸被我同胞所阻,他才将杨禄奎送到附近医院抢救。但因伤势严重,杨禄奎于当晚死去。

    解放区是人民的天下,外国人如此草菅人命,立刻激起了全市人民的极大愤慨。工人、学生和各界人士纷纷集会、游行和抗议,强烈要求市政府严惩凶手、赔偿损失、抚恤死者家属和安葬死者。事件发生当天,中共烟台市委、烟台市人民政府和烟台市总工会,一面对被难者家属进行慰问和临时救济,一面采取果断措施,联合向“联总”驻烟办事处提出抗议。5月24日,姚仲明市长召见“联总”驻烟代表李普尔,并申明市政府对处理这一事件的严正立场。李普尔则认为轧死一个中国人力车夫没有什么大不了的,企图敷衍了事。姚仲明市长严肃驳斥了李普尔的辩解,指出:“联总”口头上讲与解放区人民友好,而实际上经常用刀子来刺伤真正的友谊。外国人轧死中国人的事件在国民党统治区是司空见惯的,但在人民当家做主的解放区则是不能容许的。。在全市人民的坚决支持下,经过有理、有利、有节的谈判斗争。最后迫使“联总”代表接受了全市人民的正义要求。于5月26日举行追悼大会和送殡仪式。烟台市各界公祭杨禄奎的灵堂设在坤山路12号,追悼会由姚仲明市长致悼词,李普尔当众道歉致哀。公祭完毕,杨禄奎的灵柩放在一辆大卡车上,姚市长和李普尔分列灵车左右,执绋缓行;肇事犯史鲁域琪同意按烟台的风俗,紧随死者家属之后,披麻戴孝,低首躬身,为死者送灵。随后,李普尔于28日在《烟台日报》上刊登了《道歉书》,并同意拿出3400美元作为赔偿费和抚恤费。6月16日,烟台市政府成立临时法庭,对史鲁域琪进行公开审判。至此,震惊中外的烟台杨禄奎事件以中国人民的胜利而告终。

    由于城市改建,芝罘区大马路东段南侧森林路中段的面貌已经发生了变化。

“杨禄奎事件”审判地旧址

    “杨禄奎事件”审判地旧址位于山东省烟台市芝罘区东太平街市政府大礼堂。烟台市政府大礼堂位于太平街区,建于20世纪20年代中后期,三层砖石结构的洋式楼房,总面积1000多平方米。

    1947年5月23日下午5时40分左右,烟台人力车夫杨禄奎从大马路东边的森林路引车北行,突遇联合国善后救济总署驻烟台办事处美籍职员史鲁域琪驾驶的一辆中型吉普车飞驰而来,在杨禄奎躲向路边已无处躲避的情况下,吉普车仍不减速,眼睁睁地将杨禄奎连人带车撞翻在地。顿时,杨禄奎后脑部破裂,脑浆溢出,惨不忍睹。肇事后,美籍驾驶员史鲁域琪见死不救,妄图驱车逃逸,幸被我同胞所阻,他才将杨禄奎送到附近医院抢救。但因伤势严重,医治无效,杨禄奎于当晚死亡。

    事件发生后,外国人如此草菅人命,激起了全市人民的极大愤慨。工人、学生和各界人士纷纷集会、游行和抗议,强烈要求市政府严惩凶手、赔偿损失、抚恤死者家属和安葬死者。事发当天,烟台市市长姚仲明立即委派外事办公厅主任赵野民,与联合国善后救济总署驻烟台办事处代表李普尔进行交涉,并于5月24日下午,姚仲明市长召见了李普尔。李普尔强调轧死一个普通车夫,赔偿200至600美元即了事,这在国民党统治区内均如此办理。姚仲明市长当即严词批驳,并强调指出,以法和公理为人民作主,是解放区人民政府的权利和义务,而当今的烟台绝非国统区。经过反复较量,姚仲明市长据理相争,李普尔理亏词穷,只得表示同意交我政府惩处肇事者、于26日举行追悼大会和送殡仪式并本人参加送葬、负责遇难者善后及其家属生活费等。也同意根据当地风俗和征得肇事者史鲁域琪本人同意为死者送葬。

    6月16日,烟台市政府成立临时法庭,对史鲁域琪进行公开审判。审判庭设在市政府礼堂。审判中,在人证、物证俱在的情况下,史鲁域琪在中国法律面前不得不低头认罪,老老实实地接受人民的审判。根据史鲁域琪的认罪态度,法庭判处其有期徒刑两年。至此,震惊一时的“杨禄奎事件”,以中国人的胜利宣告结束。从而开创了自鸦片战争以来,中国地方法庭公开审判外国罪犯的先例。

    2004年4月30日,“杨禄奎事件”审判地旧址被烟台市人民政府确定为市级文物保护单位,现保存较为完好。
http://www.shm.com.cn/special/2011-05/24/content_3481068.htm芝罘区:杨禄奎事件——胶东最早的解放区人权事件
2011-05-24 15:50:03  来源:水母网   评论(2) |  大 中 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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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禄奎事件”审判地旧址

曾圆满处理“杨禄奎事件”的烟台市市长姚仲明

杨禄奎的亲属悲痛欲绝

史鲁域琪受审

为杨禄奎送葬的队伍

    时间:1947年5月

    地点:芝罘区

    YMG记者张晋 通讯员 侯迎春 王高峰 谭凤鸣 撰文/供片

芝罘区森林路,这个当今烟台地图上找不到的地方,在1947年却发生了一场震惊中外的“杨禄奎事件”。而“杨禄奎事件”的调处,则成为中国自鸦片战争以来外交史上的精彩之笔。

对于大多数烟台人来说,“杨禄奎事件”并不陌生。1947年5月,联合国救济总署驻烟办事处美籍职员史鲁域琪无视中国主权,轧死中国工人杨禄奎,激起了烟台人民的极大愤慨。中共烟台市委、市政府为了捍卫国家主权、维护民族尊严,领导全市人民进行了一场有理有节的外交斗争。

64年过去了,当我们再次梳理这段历史的时候,一些鲜为人知的历史片段也逐渐浮出水面。

美国司机暴行激起公愤

森林路位于芝罘区大马路东段南侧,而今已湮没在林林总总的建筑物中。据山东省党史学会会员、烟台市党史学会理事滕振贤介绍,当年的森林路只有两三米宽,两侧是菜地,南部是山岭。

1947年5月23日下午5时40分左右,烟台人力车夫杨禄奎在森林路上引车北行,突然一辆中型吉普车飞驰而来。“驾车者是联合国善后救济总署驻烟办事处美籍职员史鲁域琪,他当时是要赶往南山附近,给一个德国人送狗。”滕振贤说,杨禄奎见车驶来赶紧躲到路边,在已无处可避的情况下,吉普车仍不减速,眼睁睁地将杨禄奎连车带人撞倒在地。顿时,杨禄奎后脑被撞破裂,脑浆溢出,惨不忍睹。

肇事后,史鲁域琪见死不救,妄图驱车逃逸,被我同胞所阻,但是傲慢的史鲁域琪却不顾杨禄奎的死活,甚至任由他的狗上去舔血。最后,在我同胞的强烈要求下,“对狗比对人重视“的史鲁域琪才将杨禄奎送到附近医院抢救。因伤势严重,杨禄奎于当晚死去。

杨禄奎是一位饱受磨难但意志坚强的人,解放后对生活充满信心。据烟台日报社老报人宋世民提供的史料记载,每当工会或市里召开群众大会时,他从不缺席。就在事发前不久,他还两次义务拉车,帮助八路军往前线运送新兵。他不幸遇难后,撇下靠他养活的一家老小,生活无以为继。

解放区是人民的天下,外国人如此草菅人命,立刻激起了全市人民的极大愤慨。工人、学生和各界人士纷纷集会、游行和抗议,强烈要求市政府严惩凶手、赔偿损失、抚恤死者家属和安葬死者。事件发生当天,中共烟台市委、烟台市人民政府和烟台市总工会,一面对遇难者家属进行慰问和临时救济,一面采取果断措施,联合向“联总”驻烟办事处提出抗议。

芝罘俱乐部中美双方唇枪舌剑

当时的烟台,是中国红色政权控制的唯一一座沿海城市,青岛、天津等都是所谓的“国统区”。傲慢的美国人凌驾

于中国法律之上,横行无忌,视中国老百姓如草芥,但这次,他们却在中国人民当家做主的解放区吃到了苦头。

事发次日,时任市长姚仲明召见“联总”驻烟代表李普尔,申明市政府对处理这一事件的严正立场。李普尔则认为轧死一个中国人力车夫没有什么大不了的,企图敷衍了事。姚仲明市长严肃驳斥了李普尔的辩解,指出:“联总”口头上讲与解放区人民友好,而实际上经常用刀子来刺伤真正的友谊。外国人轧死中国人的事件在国民党统治区是司空见惯的,但在人民当家做主的解放区则是不能容许的。

当时,市政府曾与“联总”驻烟代表进行过多轮谈判,谈判地点就在烟台山下的原外国工会芝罘俱乐部。市政府、市总工会向“联总”提出严重抗议书,职工会则代表全市三万会员,向“联总”提出5项要求:1、肇事人史鲁域琪应依法偿命;2、联总负责安葬死者;3、遇难会员的医药、治疗、治丧等一切费用,概由联总负责;4、抚恤遇难者家属,保证其一定生活水准;5、登报郑重声明,保证联总人员今后绝不再发生同类事件,并向解放区人民致歉。

谈判期间,愤怒的群众数次结队涌向外事办公厅示威。有一位老工人直奔李普尔,大声说:“我们不要多,一个换一个就行,不论是谁!”吓得李普尔急忙躲到姚市长的身后……经过有理、有力、有节的谈判斗争,“联总”代表最终接受了全市人民的正义要求。

史鲁域琪自愿披麻戴孝送葬

5月26日,烟台市各界为杨禄奎举行了追悼大会和送殡仪式,公祭灵堂设在坤山路12号,追悼会由姚仲明市长致悼词,李普尔当众道歉致哀。

公祭完毕,杨禄奎的灵柩放在一辆大卡车上,姚市长和李普尔分列灵车左右,执绋缓行;肇事者史鲁域琪同意按烟台风俗,紧随死者家属之后,披麻戴孝,低首躬身,为死者送灵。送葬队伍沿二马路等处绕行城区,最终将杨禄奎葬于西郊。

“肇事者为死者送灵、披麻戴孝,完全是美方及肇事者自愿的。”滕振贤说,当时,对方负责人曾询问姚仲明市长“中国人如何送葬”,姚仲明告诉他是“披麻戴孝”,对方几乎是不加思索地表示“他们也愿意这么做”,而史鲁域琪本人也表示同意,说“这是自己对死者最好的安慰与赔罪,也是对死者家属和社会公众的最虔诚态度,没有勉强的意思”。

“对方这么做,完全是为了释放善意,迅速平息民愤。”滕振贤说,“烟台市政府在反复征询他们的意见,确认是自愿行为后,才答允了他们。”

市政府大礼堂的“历史性审批”

5月28日,李普尔在《烟台日报》上刊登了《道歉书》,并同意拿出3400美元作为赔偿费和抚恤费。6月16日,烟台市政府成立临时法庭,对史鲁域琪进行公开审判。

据滕振贤介绍,“杨禄奎事件”审判地设在当时的市政府大礼堂,这栋三层砖石结构的洋式楼房位于芝罘区太平街,建于20世纪20年代中后期,总面积1000多平方米,现保存完好。2004年4月30日,这里被确定为市级文物保护单位。

那么,当年那场正义的审判究竟是怎样的场景呢?滕振贤为记者还原了那段历史。

1947年6月16日下午,根据双方协议,烟台市地方法院成立的临时法庭对史鲁域琪进行了公开审判,到庭的代表达300多人。在审判中,这个曾声称“在蒋管区轧死个普通老百姓比轧死头驴还便宜”的史鲁域琪,不得不在中国法律面前低头认罪,老老实实地接受审判。最后,法庭根据其悔罪态度判处史鲁域琪有期徒刑两年。

鉴于史鲁域琪认罪态度较好,“联总”驻烟办事处又全部答应了我方提出的要求,也为了增进与“联总”的友谊,促其恢复救济工作,最后我方宽大处理史鲁域琪,准许其取保释放。7月5日,史鲁域琪在《烟台日报》上发表了《向中国人民的悔过书》。

至此,震惊一时的“杨禄奎事件”,以中国人的胜利宣告结束,从而开创了自鸦片战争以来,中国地方法庭公开审判外国罪犯的先例。“杨禄奎事件”也向世人昭示:解放区是人民的天下,解放了的中国人民有能力维护自己的权利和尊严!

    背景资料:

    杨禄奎事件发生地遗址

    杨禄奎事件发生地遗址位于烟台市芝罘区大马路东段南侧森林路中段。

    1947年5月23日下午5时40分左右,烟台人力车夫杨禄奎从大马路东边的森林路引车北行,突遇联合国善后救济总署驻烟办事处美籍职员史鲁域琪驾驶的一辆中型吉普车飞驰而来,在杨禄奎躲向路边已无处躲避的情况下,吉普车仍不减速,眼睁睁地将杨禄奎连车带人撞倒在地。顿时,杨禄奎后脑被撞破裂,脑浆溢出,惨不忍睹。肇事后,美籍驾驶员史鲁域琪见死不救,妄图驱车逃逸,幸被我同胞所阻,他才将杨禄奎送到附近医院抢救。但因伤势严重,杨禄奎于当晚死去。

    解放区是人民的天下,外国人如此草菅人命,立刻激起了全市人民的极大愤慨。工人、学生和各界人士纷纷集会、游行和抗议,强烈要求市政府严惩凶手、赔偿损失、抚恤死者家属和安葬死者。事件发生当天,中共烟台市委、烟台市人民政府和烟台市总工会,一面对被难者家属进行慰问和临时救济,一面采取果断措施,联合向“联总”驻烟办事处提出抗议。5月24日,姚仲明市长召见“联总”驻烟代表李普尔,并申明市政府对处理这一事件的严正立场。李普尔则认为轧死一个中国人力车夫没有什么大不了的,企图敷衍了事。姚仲明市长严肃驳斥了李普尔的辩解,指出:“联总”口头上讲与解放区人民友好,而实际上经常用刀子来刺伤真正的友谊。外国人轧死中国人的事件在国民党统治区是司空见惯的,但在人民当家做主的解放区则是不能容许的。。在全市人民的坚决支持下,经过有理、有利、有节的谈判斗争。最后迫使“联总”代表接受了全市人民的正义要求。于5月26日举行追悼大会和送殡仪式。烟台市各界公祭杨禄奎的灵堂设在坤山路12号,追悼会由姚仲明市长致悼词,李普尔当众道歉致哀。公祭完毕,杨禄奎的灵柩放在一辆大卡车上,姚市长和李普尔分列灵车左右,执绋缓行;肇事犯史鲁域琪同意按烟台的风俗,紧随死者家属之后,披麻戴孝,低首躬身,为死者送灵。随后,李普尔于28日在《烟台日报》上刊登了《道歉书》,并同意拿出3400美元作为赔偿费和抚恤费。6月16日,烟台市政府成立临时法庭,对史鲁域琪进行公开审判。至此,震惊中外的烟台杨禄奎事件以中国人民的胜利而告终。

    由于城市改建,芝罘区大马路东段南侧森林路中段的面貌已经发生了变化。

“杨禄奎事件”审判地旧址

    “杨禄奎事件”审判地旧址位于山东省烟台市芝罘区东太平街市政府大礼堂。烟台市政府大礼堂位于太平街区,建于20世纪20年代中后期,三层砖石结构的洋式楼房,总面积1000多平方米。

    1947年5月23日下午5时40分左右,烟台人力车夫杨禄奎从大马路东边的森林路引车北行,突遇联合国善后救济总署驻烟台办事处美籍职员史鲁域琪驾驶的一辆中型吉普车飞驰而来,在杨禄奎躲向路边已无处躲避的情况下,吉普车仍不减速,眼睁睁地将杨禄奎连人带车撞翻在地。顿时,杨禄奎后脑部破裂,脑浆溢出,惨不忍睹。肇事后,美籍驾驶员史鲁域琪见死不救,妄图驱车逃逸,幸被我同胞所阻,他才将杨禄奎送到附近医院抢救。但因伤势严重,医治无效,杨禄奎于当晚死亡。

    事件发生后,外国人如此草菅人命,激起了全市人民的极大愤慨。工人、学生和各界人士纷纷集会、游行和抗议,强烈要求市政府严惩凶手、赔偿损失、抚恤死者家属和安葬死者。事发当天,烟台市市长姚仲明立即委派外事办公厅主任赵野民,与联合国善后救济总署驻烟台办事处代表李普尔进行交涉,并于5月24日下午,姚仲明市长召见了李普尔。李普尔强调轧死一个普通车夫,赔偿200至600美元即了事,这在国民党统治区内均如此办理。姚仲明市长当即严词批驳,并强调指出,以法和公理为人民作主,是解放区人民政府的权利和义务,而当今的烟台绝非国统区。经过反复较量,姚仲明市长据理相争,李普尔理亏词穷,只得表示同意交我政府惩处肇事者、于26日举行追悼大会和送殡仪式并本人参加送葬、负责遇难者善后及其家属生活费等。也同意根据当地风俗和征得肇事者史鲁域琪本人同意为死者送葬。

    6月16日,烟台市政府成立临时法庭,对史鲁域琪进行公开审判。审判庭设在市政府礼堂。审判中,在人证、物证俱在的情况下,史鲁域琪在中国法律面前不得不低头认罪,老老实实地接受人民的审判。根据史鲁域琪的认罪态度,法庭判处其有期徒刑两年。至此,震惊一时的“杨禄奎事件”,以中国人的胜利宣告结束。从而开创了自鸦片战争以来,中国地方法庭公开审判外国罪犯的先例。

    2004年4月30日,“杨禄奎事件”审判地旧址被烟台市人民政府确定为市级文物保护单位,现保存较为完好。
http://www.shm.com.cn/special/2011-05/24/content_3481068.htm
处理上算是有理有节了,以当时的形势也没民粹化。
交通肇事,依法处理即可。

美国人给德国人送狗是怎么回事?德国人那时还是敌国公民吧。
交通肇事,依法处理即可。

美国人给德国人送狗是怎么回事?德国人那时还是敌国公民吧。
当时tg还没有设定交通管理的法规吧?不过当时的审理结果还是经得起历史检验的。
呼唤果粉。。。
交通肇事,依法处理即可。 美国人给德国人送狗是怎么回事?德国人那时还是敌国公民吧。
来打岔转移话题了,干得漂亮
lhr817 发表于 2014-11-20 15:07
当时tg还没有设定交通管理的法规吧?不过当时的审理结果还是经得起历史检验的。
有国民政府的《六法全书》在。

话说,这《六法全书》还是很不错的,如不废除,中国法制可进步30年。
当时的TG,基因里就反美,怎么可能包庇,或者听美国行事。
西方列强在中国的领事裁判权1943年就取消了吧!
没有实力就没有尊严,其他都是扯淡!这种事情发生的还少吗?有时间到图书馆看看民国回忆录吧!因此而受辱的国民还少吗!
成飞集成 发表于 2014-11-20 16:08
有国民政府的《六法全书》在。

话说,这《六法全书》还是很不错的,如不废除,中国法制可进步30年。
问题是制定这法律的炮党自己遵守过么?
成飞集成 发表于 2014-11-20 16:08
有国民政府的《六法全书》在。

话说,这《六法全书》还是很不错的,如不废除,中国法制可进步30年。
要是按秦律或者大清律认真执行也不错 问题是可能吗?
腹黑特种兔 发表于 2014-11-20 18:27
没有实力就没有尊严,其他都是扯淡!这种事情发生的还少吗?有时间到图书馆看看民国回忆录吧!因此而受辱的 ...
烟台属于解放区,烟台的邻居青岛当时是国统区同时有US驻军——对比一下青岛发生的类似事件KMT真没有敢如此审判的
好喝二锅头 发表于 2014-11-20 20:43
烟台属于解放区,烟台的邻居青岛当时是国统区同时有US驻军——对比一下青岛发生的类似事件KMT真没有敢如 ...
是啊,把果统区的案子翻出来看看,再看看烟台杨案,真是太鲜明的对比。
那些果粉,GZJY和圣母附体的人,应该好好看看同时期在果统区的案子,有对比就会有差距!
2014-11-20 21:03 上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