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美国民主制度的一些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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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人民自己都不相信楼主的东西楼主还在这里孜孜不倦的洗底:L ;P
原帖由 湿婆罗 于 2008-5-23 12:19 发表
美国人民自己都不相信楼主的东西楼主还在这里孜孜不倦的洗底:L ;P


他们不相信就对了,不相信才会想办法去改进。
对美国不了解。。。。。。。。。
原帖由 湿婆罗 于 2008-5-23 12:19 发表
美国人民自己都不相信楼主的东西楼主还在这里孜孜不倦的洗底:L ;P

在超大不能乱说话,你说美国人民不相信这东西,要拿出证据出来。楼主可以举出一系列相关法案及案例证实他的说法,你能举出什么证据呢?很可怜。:L
姚立法:美国大选观感拾遗
姚立法

【该文章阅读量:955次】【字号:大 中 小】

我应美国政府的邀请,做为一名民间的中美文化交流的使者,于九月初赴美观摩其总统大选,亲身感受颇多。
        从联邦选举委员会主席到基层选举委员会工作的志愿者;从民主、共和两党全国中央委员会到民间草根组织;从选举专家到投票站选举法官;从东部到西部都进行过访问和交流。所见所闻,难以尽述。

        

        竞选花费谁买单

        

        1860年大选时,林肯竞选总统花了10万美元;1952年艾森豪威尔总统及其对手在竞选中共花了1100万美元;1972年总统竞选,共和党、民主党共花了约1亿美元;1996年总统选举的花费是9亿美元;上一届大选,总统和议员的竞选费用约30亿美元;本届大远,总统和其他全国上下所有竞选者的花费估计要40亿美元。

        竞选花费如此之大,谁是买单人呢?

        1971年的“联邦选举法案”规定,凡是100美元以上的选举捐款,各党派候选人都必须上交收据,并用其选举开支进行核实。根据联邦选举委员会对这些收据的统计,大体而言,在近期选举中,除了联邦政府的公共竞选资金,候选人的私人资金有4个来源,各占资金的1/4左右:一是来自个体选民的小额捐款(200美元以下的捐款);二是来自个体选民的大额捐款(200美元以上,1000美元以下的捐款);三是来自各个公司、工会或其他民间组织设立的“政治行动委员会”的捐款(5000美元以下);四是各个政党对其候选人的“嫁妆”(一个人一年最多可以向一个政党捐助2万美元资助选举)。上述4个来源,由于数额受到法律调控,被称为“硬钱”。

        1971年的“联邦竞选法案”是美国第一部系统规范竞选筹款的法律(后于1974年补充修正),它规定:在一次选举中,个人给某一个候选人的捐款不得超过1000美元;一个“政治行动委员会”的捐款不得超过5000美元;个人一年可以资助选举的捐款,不得超过2.5万美元。

        2002年2月,“两党竞选改革法案”在国会通过,3月,布什总统签署该法,同年11月6日生效。该法案的主要条款是:禁止“软钱”(“软钱”是指捐给政党、用于非促选目的的“建党”捐款,其数额不受法律限制),即各政党不得再接受任何“建党资金”;,同时也提高“硬钱”的上限,比如,个人捐款数额从1000美元上升为2000美元,个人一年可以用于支持选举的钱数最高从2.5万上升为4.7万。

        可见,竞选总统的花费来源,主要是个人,即选民的自愿捐款。而且,象比尔•盖茨有的是钱的巨富们,想多捐钱都是不可能的。因为超过“硬钱”的上限即为违法。

        我听到过一些州或县的两党的中央委员会主席讲,筹款是他们的主要工作。

        我见到县一级民主党冰淇淋聚会时无声无息的公民自愿捐款的场面。

        我看到过布什总统签名的请社会名流为其捐款的函。同时得知布什总统在2000年提名过程中,成为首位谢绝接受公共(美国政府)等额补充资金而当选总统的候选人。

        从限制“硬钱”,可以看出其目的是分散竞选资金的来源,避免某一个集团或者个人利用其财力来操控选举的结果,努力使公民对选举结果拥有相对平等的影响力。

        从限制“软钱”可知,其宗旨是进一步打击集团捐款和超级富豪的力量,增强中产阶段的捐款力量。

        “两党竞选改革法案”实施后,今年“软钱”又找到了影响政治的方式,即流向具有党派倾向的民间团体。据华盛顿大学法学院教授Spencer    a    .    Overton先生说,国会议员和选举专家们又在研究提案改革竞选筹款机制,以禁止“软钱”“洗涤政治”。

        还由于选民投票呈下降趋势的原因,Spencer    a    .    Overton先生提出建议,选举捐款应冲减选民税款,以此使更多的人关心选举。

        曾有人说,美国的竞选是政治家们的游戏。依我之见,若没有选民们买单,这游戏岂不会是一场无声的哑剧?

        

        从美国的党内预选想到中国的村委会“海选”

        

        美国总统候选人的提名制度看似复杂,甚至混乱。但自1970年代民主和共和两党开始改革提名总统候选人的规则以来,这个制度一    直在不断朝着公开、透明、公平、民主的方向发展,且受到媒体和法律的监督。

        美国宪法规定,总统候选人资格有三条:(1)出生在合众国的公民;(2)年龄在35岁以上者;(3)居住于合众国境内满14年以上者。这一规定,从形式上看是很宽的,但实际上,自美国两党制形成后,总统候选人即控制在两大党手里。

        如今年民主党总统选举提名以前的预选活动。参加竞选的八名(马萨诸塞州的联邦参议员克里、佛蒙特州前州长迪安、北卡罗来纳州参议员爱德华兹、纽约的牧师夏普顿等)民主党候选人依法筹集到大约2500万美元资金,到去年3月31日,也就是距第一次预选会议或预选选举日还有10个月的时候,他们已开支700万美元,他们雇用最有声望的政治顾问,并且着手组织最大的竞选队伍。

        党内预选成为制度始于1836年,一直延续至今。预选是居住在范围相对不大的一个地区(地方选区)的党员聚集在一起,选出保证支持某些候选人的代表;这些人代表自己    的选区出席县代表大会,在县代表大会上推选出参加州代表大会的代表;参加州代表大会的代表选出代表本州出席党的全国代表大会的代表。

        本届民主党的第一场预选是今年元月19日在爱荷华州进行的。此前此后,八名候选人到各州竞选,争取把支持自己的人在各州当选为出席全国党代表大会的代表。

        这些预选活动的全过程进行缓慢。长达半年。一般来说,取得过半数代表的支持即可获得提名,成为本党的总统候选人。如竞选的几人中无人能取得过半数支持,就由代表大会进行协商,在协商过程中,党内的元老、重要人物的意见具有重要作用。

        早年的党内竞争比较激烈,党内选票分散在许许多多不同的竞选者手中,往往到了夏天开党代表大会的时候还产生不出一个明显的胜利者。

        近年来,由于透明度进一步加强,信息传递加快,民意调查的准确度也有提高,产生候选人的速度加快了。最近20年的历次总统选举,都是在夏季党代会还没有开的时候就已知道谁是某党的总统正式候选人了。

        美国大多数州的选举法都规定,任何达到宪法规定的总统候选人资格者,只要获得主要政党的提名就可成为候选人,小党派或无党派人士只要得到一定数量的选民签名也可以成为候选人。

        例如,北卡罗来纳州的选举法规定,任何一个新政党若想在今年大选中把本党的总统候选人列在该州的选票上,必须有经58842名选民签字的请愿书即可;再如阿肯色州的选举法规定,有1000名选民签名推选支持,则就直接上选票成为总统候选人。

        政党提名或选民签名,这两条限制的惟一目的是防止毫无希望当选的人挤占选票位置,不必要地使选票复杂化,增加选民错读错投的可能性。

        访美期间,我特地向一些选举委员会的官员以及普通选民请教,总统候选人竞选过程要一年多时间的意义何在?答复大同小异,因为尽管美国的政治体制有着长期和浓重的党派色彩,但美国的公民文化中存在着对政党的根深蒂固的不信任;美国人对政党领袖施权驾驭政府感到不安;联邦政府应当贯彻全美大多数人的愿望,而不是人民贯彻政府的愿望;美国人最不愿意让他们的政府统治他们;候选人产生过程的民主化往往比最后大选投票的民主化更为重要。所以,一年多的时间不算长。

        我还咨询过联邦选举委员会主席迈克尔•童纳(Michael    e•Toner)先生:谁有权不准公民成为总统候选人?他说:任何人都不得非法限制选票上总统候选人人数、阻止某候选人名字上选票或强制命令指定“保送”把某人塞进选票。违法者被视为重罪犯予以重罚。

        在美期间,我也曾向接访的主人们介绍中国农村近十多年来的村委会选举。中国的农民创造了“海选”制度,即事先不限定候选人的人数。合格的村民都可以成为候选人,通过公正的预选来产生正式选举的候选人。虽然中国农村基层选举中公开、透明、公平、民主还大有改进的余地,但其了不起的成就已是举世公认。

        一个充满活力的公民社会

        

        “不在其位,不谋其政”;“各人自扫门前雪,不管他人瓦上霜”;“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等做人的古训,常出于国人之口。甚至是一些人的做人准则。

        近一月的美国之行,使我大开眼界。

        美国的选举,多如牛毛。有些美国人一年中可以有五、六次投票机会,每张选票上有着角逐各层次政府的各种职务的各式各样的候选人。从总统、联邦议员、州长、州议员、县议员、市长、法官、警察局长到学区教育委员会委员等公职人员的选举,全由公民主导。

        在美国,政党的地位和活动方式,与民间组织没有两样。

        如马里兰州共和党中央委员会。他们的办公室是租来的,上班的人员只有7位,三间办公室不到50平方米,办公经费、7位工作人员的工资等项支出全是依法向社会筹集的。(我也曾到共和党全国中央委员会访问,那里只有65位工作人员,若非大选年还会裁员;马里兰州民主党中央委员会在安纳波利斯市一商场的地下室办公。)

        马州共和党中央委员会执行理事Chris    Cathcart先生介绍说,马州有24个县,各县共和党中央委员会由6-20位经竞选产生的志愿者组成。县里党的中央委员会设主席1人、副主席3人。24位主席和7位全职人员组成州共和党中央委员会。州中央委员会的主席由24位县的主席选举产生,县的主席由全县党员直选产生。虽然州主席不会犯错误,但23位县主席可以罢免他。州主席不拿工资,是一位义工,他不需天天上班。他有自己的公司,是位企业家。

        县以下没有党的总支或支部,只有社区内党员俱乐部。

        州中央委员会的主要工作是筹资。用筹的资印刷各种宣传品介绍候选人和举办公民社会常识讲座,以激励公民投票;组织大量的义工为选举服务,争取使更多的州议会席位控制在本党手中也是州中央委员会的中心工作。

        在全美国,共和党、民主党的县级中央委员会数以千计,他们的工作比州一级党的中央委员会更多、更细、更具体。比如组织数以千计的义工上门到各家各户送宣传资料,给各家各户打电话通知选民登记的时间、地点、选举日不能到投票站投票怎样申请邮寄选票(因美国的选举不准委托投票、也不设流动票箱)、提醒投票日选民参加投票以及培训本党派往投票站的观察员等等。

        除两党的各级中央委员会外,在美国,还有更多的如工会、公司、商会、问题小组、全国动员妇女投票协会及其他一些利益集团的组织,他们的政治活动,被称为院外活动,直接影响各级政府。

        除此之外,全国各地的家庭聚会、冰淇淋集会和无数个不知名的草根组织更是活跃于城镇和社区。

        在俄亥俄州的阿克伦市,我见到过一位草根组织的领袖。他叫John.Cross    ,自己是老板,经营广告公司。他以前对政治不关心,因对布什政府的减税政策、发动依拉克战争和环保政策不满意,才关心今年的大选。克里的名声不大时,他对民主党的克拉克将军竞选总统很感兴趣。

        他是从网上知道这个组织的,当初只有12人,现在发展到200多人。成员有工会中的人、学者、中产阶级中不信宗教的人。

        他们这个组织根据法律规定不需要申请登记,因为他们不筹款。平时每月两次会议,临近选举日,会每周两次会议。

        如请联邦议员到社区演讲,给大家鼓劲;到家家户户去问登记没有,动员他们去县选举委员会登记;或到各家各户发介绍、宣传候选人的资料;还有如到超市、比赛场去动员选民登记等是他们的事。

        他们只和民主党、无党派的选民联系;和县里州里克里的竞选班子联系。John    Cross先生说,我们为候选人服务;我们用手、脚和脑袋为候选人服务。我们草根组织在选举年,就是自发地争取选民登记,其实质是争夺选票。往届大选,民主党没有这么多草根组织,今年,俄州登记选民人数增加了19万人。

        John    Cross先生还说,九月初,克里的竞选班子提前通知我们草根组织,草根组织再通知其成员,当克里来阿克伦演讲时,人山人海,外县都来了1500多人。
在美国某政治人物搞个什么名目的个人聚会,每张门票几千几万美国的卖,一次几百几千人的去参加,难道这些花钱买门票的人,都是小老百姓吗?这些人花这么多的钱,去给政客的人,难道会白花银子?美国政客玩和献金者们,对美国法律的熟知理解程度,远远的超过了美国司法机构对“贿赂”类司法法律的修改深度和速度,这难道不属于一种更高级别的愚民吗?
     美国的国家政治体系,是有着互相牵制性和制约性的。最大的献金者或现金集团,是可以控制美国总统。但还有参众二院的大量议员,可以用来牵制美国总统。更多的大小现金者或现金集团,可以把钱投到这些参众二院的议员们身上来,构成互相影响和互相作用,由此形成对整个美国政治的政治瓜分和利益瓜分。
在美国某政治人物搞个什么名目的个人聚会,每张门票几千几万美国的卖,一次几百几千人的去参加,难道这些花钱买门票的人,都是小老百姓吗?这些人花这么多的钱,去给政客的人,难道会白花银子?美国政客玩和献金者们,对美国法律的熟知理解程度,远远的超过了美国司法机构对“贿赂”类司法法律的修改深度和速度,这难道不属于一种更高级别的愚民吗?
     美国的国家政治体系,是有着互相牵制性和制约性的。最大的献金者或现金集团,是可以控制美国总统。但还有参众二院的大量议员,可以用来牵制美国总统。更多的大小现金者或现金集团,可以把钱投到这些参众二院的议员们身上来,构成互相影响和互相作用,由此形成对整个美国政治的政治瓜分和利益瓜分。
美国制度肯定不是完美的。
但美国能在短短二百年内成为NO1,肯定有他的原因。
对于好的地方,要学习与研究,勇于“拿来主义”。
可以这么说,在经济上我们很多是从美国学来的,比如证券市场。
现在很多经济方面的高层都是海归来的。

不要吃不到葡萄葡萄就酸,更不要夜郎自大。
学习别人并不羞耻的事情。
相反,象慈禧太后那样,才是最祸国秧民的。
我国研究美国的学者,可能比研究其他国家的总和都多。
玩不起政治和不能玩政治是两回事:D :D
国会议员和选举专家们又在研究提案改革竞选筹款机制,以禁止“软钱”“洗涤政治”。
LZ的思想与林达的介绍非常相似,对美国,林达的文章作了非常好的剖析,强力推荐!
这种文章应该多出现在论坛甚至是媒体中。大家都不是傻瓜,不同的介绍多了自然会知道优劣选择。
原帖由 老爸 于 2008-5-23 17:13 发表

很无知,很可怜。中国裹足不前,很大程度上就是因为很多人这种想法。

1971年的“联邦选举法案”规定,凡是100美元以上的选举捐款,各党派候选人都必须上交收据,并用其选举开支进行核实。根据联邦选举委员会对这 ...



无知的根本原因在于长期的一面倒的媒体和教育。我还清晰的记得初中政治教科书里面写着“美国的选举是有钱人的游戏”,说这么个话本来问题不大,问题是全国的媒体都只能说这个话。这也是造就斯德哥尔摩症候群的重要手段之一。

某人说的几十年不变的呆子真是一点没错。

近些年来似乎有点不同,好像大肆否定美国的消息不多了,取而代之的是国情论,即某国的国情决定了只能搞什么。
完美的东西不存在,但总好过暗箱操作吧
原帖由 老爸 于 2008-5-23 17:13 发表

很无知,很可怜。中国裹足不前,很大程度上就是因为很多人这种想法。

1971年的“联邦选举法案”规定,凡是100美元以上的选举捐款,各党派候选人都必须上交收据,并用其选举开支进行核实。根据联邦选举委员会对这 ...

     来看看谁无知:
      妻生日刚过克林顿马不停蹄60大寿贱卖门票(来源:http://www.gscn.com.cn/Get/inter/06103109080870255_48.htm)
   
    最低6万美元的入场票让富豪们望而却步,最终不得不降到1710美元,在网上向美国公民兜售。
    据美国《纽约每日新闻》30日报道,美国前总统克林顿日前在为自己60岁生日会筹款。但最低6万美元的“入场费”让人望而却步,克林顿夫妇订下的2900座庆祝会场面临出现大片“空座”。为避免尴尬,克林顿不得不将生日招待会的“门票”降到了1710美元一张,并通过互联网向美国公众兜售。

  克林顿再庆60岁生日

  据报道,美国前总统比尔?克林顿刚于10月26日为妻子希拉里庆祝完59岁生日,立即马不停蹄地在纽约曼哈顿为自己举行起为期3天的60岁生日庆祝筹款会。事实上,克林顿的生日是今年8月19日,但他就像英国女王一样,生日庆祝会并不安排在“生日”当天。不久前,克林顿已经在加拿大多伦多市庆祝过一回60岁生日,并在那次庆祝会上筹集到了2100万美元的资金。

  门票价格高无人问津

  为了适合不同层次客人的需求,克林顿将自己生日庆祝会“门票”的价格定了好几个档次,最低为6万美元,最高为50万美元。出价越高的客人,得到的特殊待遇也越多,譬如出价50万美元的贵宾,可以享受与克林顿夫妇共进早餐、和克林顿一起打高尔夫球并拍照留念等待遇。

  克林顿的妻子希拉里和女儿切尔西一共向好莱坞大亨、商界巨头及众多民主党富翁们发出了约1万份邀请函,可是,许多被邀来宾纷纷找借口推托。见来宾数目少得可怜,克林顿夫妇上周三无奈地将生日会“门票”打折兜售,将价格降到了12500美元,可是效果仍然不理想。

  1710美元甩卖门票

  据悉,克林顿夫妇为这次生日庆祝会在曼哈顿订了一个拥有2900座的会场,可答应赴会的宾客连半个会场都填不满。为防止出现尴尬,克林顿夫妇不得不将生日庆祝会“门票”通过互联网以“跳楼价”向美国公众兜售,人们只要出1710美元,就能参加克林顿的生日庆祝音乐会,这个价格和原来的6万美元“最低价”相比,简直是天壤之别。

  尽管如此,克林顿的生日庆祝会仍在上周末按计划举办了起来,在生日晚宴上,希拉里向来宾们称赞了她丈夫献身慈善事业的决心,南非前总统尼尔森?曼德拉也通过录像带方式对克林顿进行了赞扬。沈志珍编译
原帖由 老爸 于 2008-5-23 17:13 发表

很无知,很可怜。中国裹足不前,很大程度上就是因为很多人这种想法。

1971年的“联邦选举法案”规定,凡是100美元以上的选举捐款,各党派候选人都必须上交收据,并用其选举开支进行核实。根据联邦选举委员会对这 ...

    再看看这种“合法”的收入
     八年收入明细曝光 克林顿夫妇吸金亿元   (来源:http://www.financeun.com/news/2008410/1427142782.shtml)

     2000年至今,希拉里与丈夫、美国前总统比尔·克林顿的收入已超过1.09亿美元。其中,近一半的收入由比尔·克林顿出门演讲赚得,远超过他担任美国总统期间的公职收入。

  “不算什么”

  希拉里的纳税记录显示,从2000年到2007年,克林顿夫妇的总收入达到1.09亿美元。这期间,夫妇俩共纳税3380万美元,慈善捐款1025万美元。
      克林顿夫妇的报税律师说,他们2007年的总收入估计约为2040万美元。

  希拉里4日在北达科他州举行的民主党会议上“谦逊地”说,自家收入跟有钱人相比,“绝对不算什么”。

  2001年,夫妇俩作别白宫时,受“白水事件”和莱温斯基案高额律师诉讼费拖累,背上近千万美元债务。就在2000年,克林顿夫妇的总收入也不过35万美元。然而,到了2001年———克林顿卸任的那一年,夫妇俩收入猛增,达到1600万美元。

  回应奥巴马

  3月25日,希拉里的党内对手、伊利诺伊州国会参议员贝拉克·奥巴马公开了自己2000年到2006年的纳税报表。奥巴马阵营以希拉里迟迟不公开2000年以来的纳税报表为把柄,对希拉里展开攻击。

  美国总统竞选人并无义务公开纳税报表,但竞选人通常会自行公开,以示“清白”。

  奥巴马和希拉里相继公开纳税报表后,共和党总统竞选人约翰·麦凯恩面临更大的报税压力。他的一名发言人说,麦凯恩将在15日报税最后期限结束后公开纳税申报记录。新华社陈立希

  明细表

  2000年至今,希拉里与丈夫比尔·克林顿的总收入109175175美元,其中部分包括:

  ●希拉里的参议员薪水:1051606美元

  ●克林顿的总统退休金:1217250美元

  ●希拉里的出书收入:10457083美元

  ●克林顿的出书收入:29580525美元

  ●克林顿的演讲收入:51855599美元

  慈善捐款:10256741美元

  缴税:33783507美元

  财富经

  比尔演讲创收半亿

  希拉里公开的纳税记录中,前总统比尔·克林顿的“表现”相当抢眼。仅靠演讲一项,他就获利5185万美元,约占夫妇俩总收入的50%.

  难怪希拉里4日说:“我的丈夫———让我俩很吃惊的是———离开白宫后赚了很多钱,而他只是做了最喜欢做的事:给人演讲。”

  卸职后,克林顿经常在全球飞来飞去,给跨国公司、投资银行以及其他机构“讲课”,有时仅抛头露面的“价码”就达3万美元。2006年和2007年期间,克林顿通过给国际商用机器公司(IBM)和高盛集团等作演讲,获利10万至45万美元不等。此外,还有人付费给克林顿,请他为非营利机构演讲。

  另外,自传《我的生活》和著作《给予》,也让克林顿获利2960万美元。

  与此同时,克林顿还从事商业投资。2003年到2006年,他投资的尤开帕全球合伙人基金为他带来收入1250万美元,2007年估计收入275万美元。

  和丈夫相比,希拉里的赚钱能力相对逊色。不过,她的个人回忆录《亲历历史》也为她斩获1030万美元。

(作者:陈立希)
没有绝对完美的制度,但是这并不能成为一个理由来否认美国的制度是完善程度最高的民主制度。
但是我从不奢望能在中国实行,只求能把“社会主义民主”搞好我就知足了。
LZ的幼稚或者无耻程度令人瞠目结舌
世界上的民主制度并不是只有美国一家的才是可行的,中国有自己的国情,也就应该有符合自己实际情况的选择.而政治制度的最终目的是什么,不就是确保社会的稳定和繁荣吗,只要确保了社会的稳定和繁荣,那这个政治制度就是可行的,就是民主的.
这个世界上没有完美的制度,任何性质的制度都会有不足甚至是缺点.认识到这些不足和缺点,在本制度内进行改进与完善,总比新建个制度的社会成本要底得多.何况大家都看得到,gcd是一直在不断的改进和完善着自己的.
希望某些人不要以一己之私利,不顾天下苍生,一意孤行的推行什么颜色革命,那终将成为历史的罪人.
楼主一定会被喷到死:D
原帖由 white_viaus 于 2008-5-24 10:16 发表
楼主一定会被喷到死:D

对于民主,这个问题大家各自有各自的看法,所谓被喷到死这种文革式的咒骂,还是少来点。多来点讨论的干货才是正理。
LS不要随便给人扣帽子,走向民主不代表社会就一定稳定和繁荣,我们推进民主就是要为我们自己服务,我们在体制内逐步改革,本身就要稳妥,为什么我们不能尽量少走湾路不要大体大落保持自己的国内目前的稳定。
原帖由 沉睡的人 于 2008-5-24 00:56 发表

    再看看这种“合法”的收入
     八年收入明细曝光 克林顿夫妇吸金亿元   (来源:http://www.financeun.com/news/2008410/1427142782.shtml)

     2000年至今,希拉里与丈夫、美国前总统比尔·克林顿的收 ...



加引号干嘛?本来就是完全合法的。
原帖由 沉睡的人 于 2008-5-24 00:47 发表

     来看看谁无知:
      妻生日刚过克林顿马不停蹄60大寿贱卖门票(来源:http://www.gscn.com.cn/Get/inter/06103109080870255_48.htm)
   
    最低6万美元的入场票让富豪们望而却步,最终不得不降到171 ...


每人顶多几万美元,与上亿的竞选筹款相比什么都不是。
原帖由 做人不能太CCTV 于 2008-5-24 11:02 发表

独裁者的典型言论:Q
社会稳定和繁荣当然是最重要的
走向民主不代表社会就会不稳定不繁荣
台湾从独裁走向民主不就是很好的榜样吗
前苏联在倒塌前作为超级大国运行了70年
那时谁会想到苏联会突然崩塌呢
从独裁 ...

可是现在这个社会本身就是稳定和繁荣的,也就从某个方面肯定了gcd的合法性,肯定了现在所执行的一系列政策是可行的,是适应社会的发展的,虽然有不足但也还在不断改进当中.那问题就出来了,为什么一定要以民主的名义来否定甚至是推翻现行的能够确保社会稳定和发展,而且还是可持续发展的这样一种制度呢?
不要把不同意美国人的观点,有自己思想,走自己道路的国家和人都说成是独裁者,否则那才是容不下不同意见的最大的独裁者.
至于前苏联,在上世纪前半段就是你所批评的同一种政治制度把前苏联从二流国家建设成为一流顶级强国.最后前苏联的解体,原因很多,但个人认为最主要的还是国家经济的崩溃.至于为什么前苏联的国家经济会崩溃,相信大家都有自己的看法,那时候有几个热门的词,一个是军备竞赛,一个是和平演变.哦,还有一个是星球大战计划.
原帖由 deam 于 2008-5-24 13:52 发表



加引号干嘛?本来就是完全合法的。

    这是愚民的“合法”。你认为是合法的,那你就是愚民。
都是些很表面的东西。文化才是最根本的东西。
原帖由 deam 于 2008-5-24 13:53 发表


每人顶多几万美元,与上亿的竞选筹款相比什么都不是。

    上亿的竞选筹款,是公开化、透明化、受到社会关注和监督的东西。要在这上做手脚,把钱往自己口袋里拿,是要冒巨大政治风险的。而这种政治上的风险,是政客不会去轻易冒的。
     一张几万美圆的门票,普通老百姓会去和有能力去吗?即使是一个拥有众多粉丝的明星大腕,也不可能卖这样价格的门票敛财。这种门票是什么性质的?算不算财礼或礼金?!而将财礼或礼金,变个名词,就能改变其带有某种实际用意性质本质了吗。门票这个名词,表面看很民主。自己心甘情愿的掏钱买的嘛,但如果不是克林顿老婆要参加美国总统选举,谁会来买这种天价的生日会门票?!一年里,克林顿家老婆办一次,克林顿办二次的高门票生日晚会。这民主方式下的门票生日,真给他家挣了老鼻子钱了。
原帖由 deam 于 2008-5-23 12:06 发表
美国工会,公民权利与自由联盟,绿色和平组织,以及大大小小的各类NGO,共同形成了大企业和财团之外的另一种势力。

前后两者之间的财力还是有天壤之别的。

你写了这么多,辛苦了。我最感兴趣的是美国两党并没有政党纲领,只是在竞选时有竞选纲领,这样两党的最高纲领都是统一在宪法之下,就避免了在大多数有政党纲领的政治制度内、普遍存在的法大还是党大的内在矛盾,因而在美国也不流行忠诚的反对派这个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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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沉睡的人 于 2008-5-24 16:05 发表

    上亿的竞选筹款,是公开化、透明化、受到社会关注和监督的东西。要在这上做手脚,把钱往自己口袋里拿,是要冒巨大政治风险的。而这种政治上的风险,是政客不会去轻易冒的。
     一张几万美圆的门票,普通老百 ...


呐...如果我说这是竞选筹款的形式之一,同样受到<联邦政治献金法案>约束(因此没多少指望落入自己腰包),您怎么看;P
原帖由 大狼芬里尔 于 2008-5-24 17:56 发表


呐...如果我说这是竞选筹款的形式之一,同样受到约束(因此没多少指望落入自己腰包),您怎么看;P

不是非要用竞选募捐得来的钱,非竞选情况下的演讲酬劳是受法律保护的,这是言论自由,这也是院外游说集团主要的献金途径之一,一个议员隔三差五地被安排去演讲,说几句废话,或者一天赶几次场,这个收入可不少,你可以问问我们台湾省的居民,问问他们怎样给美国国会台湾连线送钱的。
原帖由 yewenyewu 于 2008-5-24 19:48 发表

不是非要用竞选募捐得来的钱,非竞选情况下的演讲酬劳是受法律保护的,这是言论自由,这也是院外游说集团主要的献金途径之一,一个议员隔三差五地被安排去演讲,说几句废话,或者一天赶几次场,这个收入可不少,你 ...

你总得给人家一个合法的外快收入来源吧。不然人家费时费力去选个议员就是图这点工资吗?
原帖由 大狼芬里尔 于 2008-5-24 17:56 发表


呐...如果我说这是竞选筹款的形式之一,同样受到约束(因此没多少指望落入自己腰包),您怎么看;P

     为竞选筹的款,就不因该进自己腰包,而是因该直接进政党的竞选资金或基金帐号里去.而且如果这也能算是一种竞选筹款的方式,那帖子前面说道到,关于美国个人不能过多的支援竞选人金钱的美国法律,就是个屁了.;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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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沉睡的人 于 2008-5-24 19:57 发表

     为竞选筹的款,就不因该进自己腰包,而是因该直接进政党的竞选资金或基金帐号里去.而且如果这也能算是一种竞选筹款的方式,那帖子前面说道到,关于美国个人不能过多的支援竞选人金钱的美国法律,就是个屁了.;P


呵呵,对于类似形式的金额限制依旧是存在的
原帖由 大狼芬里尔 于 2008-5-24 20:54 发表


呵呵,对于类似形式的金额限制依旧是存在的

    呵呵,企图用法律去制裁和约束,那些能把法律玩的很转的,职业政客和权力拥有者,这是很有难度和挑战性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