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浅谈铁路人力资源现状(7)公、检、法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9 04:59:55
浅谈铁路人力资源现状(7)公、检、法

说起来铁路是企业,但却有自己独立的公安局、检查院、法院。

奇怪吧?呵呵,这就是“中国特色”。

铁路上是没有什么正规法律专业毕业的人才的。能进检查院、法院里的人都是家里有门路,从各单位调进去的,没什么科班出身。只要有门路,学历,身份全都不是问题。

咱铁路两院也曾经在铁路系统内公开招过人,不过谁都知道是怎么回事。最后大家拼的就是门路。

这招进来的人五花八门,从前干什么的都有。进了铁路检查院、法院,一切从头开始,大家重新利用业余时间去混张法律文凭。以前的经历、职称、荣誉通通作废,在铁路两院重新从最基层的书记员做起。

可是甭管怎么说,这铁路两院的人员素质和地方两院根本没法相比。所以在谈判公、检、法移交地方时,人家就说了,移交可以,但人员都得重新参加资格考试,按我的标准不合格的通通清退。

清退?那哪成呀?都是有门路的爷,往哪儿退呀?难不能又重新退回铁路?那我们还得重新安排工作,麻烦大了,而且根本达不到剥离减员的目的。坚决不能干。

于是乎,铁路公、检、法移交地方,转公务员的事就这么一直拖到现在。

铁路公安局里的铁路警察们有三大来源。

第一是以前从各单位调进去的,当然得要有相当大的门路,且近十年来这种调动是越来越难,现在几乎比登天还难了。

第二个来源是系统内部招的。这种情况一般出现在局管内有新的铁路线投入运营,急需人手的时候。铁路公安局就会面向各站段青年职工,公开招收一批。简单培训后一般都分到乘警大队做乘警,把老乘警们替换下来往别处安排。等过些年,这些人也混老了,再各找门路往别处调。

第三个来源是警校生。这个所谓的警校主要指的是铁路自己的警校。生源都是从路局下属各站段的在职职工中招收。学习三年后算中专毕业,再行分配。相对来说,这批人在铁警内部最受欢迎。一来毕竟学习了三年,比那些调来的,短训的铁警业务素质要高得多。二来他们原来在各站段从事各种工作,什么工种都有,对铁路各单位情况非常熟悉,分到岗位后上手非常快,很快就能成为骨干。

地方正规警校的毕业生分到铁路上来的也有,但混得都不太好。一来他们直接从学校出来没有社会经验,二来对铁路业务一窍不通,三来铁路是一个非常排外的地方。你地方警校的大学生的确理论知识很丰富,但你到铁路公安局来立马就是异类,铁路上那种内部近亲繁殖、拐弯抹角都能扯上关系的氛围是他们一时半会儿很难适应得来的。

铁路近些年来剥离了许多单位,唯独死撑着不肯痛痛快快地把公检法移交给地方。而铁路公、检、法的人员巴不得划归地方,希望能转为公务员。地方政府也不大乐意,觉得铁路公、检、法里的人员素质太差,要接收那得我重新筛选,达不到我标准的一概不收。

得,这事儿就这么一直耗着。

其实究其根本,铁路根本不愿意把公、检、法给移交出去。归铁路管着,什么都是路局领导说了算。开起公审会时坐在主席台中间的居然是路局党委书记。想抓谁,想保谁,想整谁,都是局领导说了算,公、检、法得执行他们的指示。要是一旦划给了地方,那就由不得铁路领导们了。加上现在这些公、检、法人员对铁路内情极为熟悉,一旦划出去不知道有多少铁路上的大小干部要倒霉了。不是有人批评铁路部门是反腐的死角吗?那是当然,暴力机器都攥在自己手里呢,自己监督自己,能自己真正清算自己吗?

非但如此,今年春运期间,某单位职工在列车上见色起意,下迷药迷奸了旅客。人家醒来后立即报警,当场人赃俱获,按说这事事实清楚,性质恶劣,没什么回旋余地了吧?不,那单位领导们可急了,这要是真判了刑,单位每年的治安综治指标一旦被打破,这乌纱帽就没了。于是领导们全力动员这方方面面的关系,让铁路公安局就这么拖着,迟迟不移交铁路检查院,另外想方设法做通被害人思想工作,最后赔了一笔巨款了事,这钱还并不都是那畜生出的,他只出了百分之二十的现款。嘿嘿,因为这公、检、法现在还归铁路管,大家拐弯抹角都能找到关系,要是已经划归地方,想必这件事没那么容易摆平的。浅谈铁路人力资源现状(7)公、检、法

说起来铁路是企业,但却有自己独立的公安局、检查院、法院。

奇怪吧?呵呵,这就是“中国特色”。

铁路上是没有什么正规法律专业毕业的人才的。能进检查院、法院里的人都是家里有门路,从各单位调进去的,没什么科班出身。只要有门路,学历,身份全都不是问题。

咱铁路两院也曾经在铁路系统内公开招过人,不过谁都知道是怎么回事。最后大家拼的就是门路。

这招进来的人五花八门,从前干什么的都有。进了铁路检查院、法院,一切从头开始,大家重新利用业余时间去混张法律文凭。以前的经历、职称、荣誉通通作废,在铁路两院重新从最基层的书记员做起。

可是甭管怎么说,这铁路两院的人员素质和地方两院根本没法相比。所以在谈判公、检、法移交地方时,人家就说了,移交可以,但人员都得重新参加资格考试,按我的标准不合格的通通清退。

清退?那哪成呀?都是有门路的爷,往哪儿退呀?难不能又重新退回铁路?那我们还得重新安排工作,麻烦大了,而且根本达不到剥离减员的目的。坚决不能干。

于是乎,铁路公、检、法移交地方,转公务员的事就这么一直拖到现在。

铁路公安局里的铁路警察们有三大来源。

第一是以前从各单位调进去的,当然得要有相当大的门路,且近十年来这种调动是越来越难,现在几乎比登天还难了。

第二个来源是系统内部招的。这种情况一般出现在局管内有新的铁路线投入运营,急需人手的时候。铁路公安局就会面向各站段青年职工,公开招收一批。简单培训后一般都分到乘警大队做乘警,把老乘警们替换下来往别处安排。等过些年,这些人也混老了,再各找门路往别处调。

第三个来源是警校生。这个所谓的警校主要指的是铁路自己的警校。生源都是从路局下属各站段的在职职工中招收。学习三年后算中专毕业,再行分配。相对来说,这批人在铁警内部最受欢迎。一来毕竟学习了三年,比那些调来的,短训的铁警业务素质要高得多。二来他们原来在各站段从事各种工作,什么工种都有,对铁路各单位情况非常熟悉,分到岗位后上手非常快,很快就能成为骨干。

地方正规警校的毕业生分到铁路上来的也有,但混得都不太好。一来他们直接从学校出来没有社会经验,二来对铁路业务一窍不通,三来铁路是一个非常排外的地方。你地方警校的大学生的确理论知识很丰富,但你到铁路公安局来立马就是异类,铁路上那种内部近亲繁殖、拐弯抹角都能扯上关系的氛围是他们一时半会儿很难适应得来的。

铁路近些年来剥离了许多单位,唯独死撑着不肯痛痛快快地把公检法移交给地方。而铁路公、检、法的人员巴不得划归地方,希望能转为公务员。地方政府也不大乐意,觉得铁路公、检、法里的人员素质太差,要接收那得我重新筛选,达不到我标准的一概不收。

得,这事儿就这么一直耗着。

其实究其根本,铁路根本不愿意把公、检、法给移交出去。归铁路管着,什么都是路局领导说了算。开起公审会时坐在主席台中间的居然是路局党委书记。想抓谁,想保谁,想整谁,都是局领导说了算,公、检、法得执行他们的指示。要是一旦划给了地方,那就由不得铁路领导们了。加上现在这些公、检、法人员对铁路内情极为熟悉,一旦划出去不知道有多少铁路上的大小干部要倒霉了。不是有人批评铁路部门是反腐的死角吗?那是当然,暴力机器都攥在自己手里呢,自己监督自己,能自己真正清算自己吗?

非但如此,今年春运期间,某单位职工在列车上见色起意,下迷药迷奸了旅客。人家醒来后立即报警,当场人赃俱获,按说这事事实清楚,性质恶劣,没什么回旋余地了吧?不,那单位领导们可急了,这要是真判了刑,单位每年的治安综治指标一旦被打破,这乌纱帽就没了。于是领导们全力动员这方方面面的关系,让铁路公安局就这么拖着,迟迟不移交铁路检查院,另外想方设法做通被害人思想工作,最后赔了一笔巨款了事,这钱还并不都是那畜生出的,他只出了百分之二十的现款。嘿嘿,因为这公、检、法现在还归铁路管,大家拐弯抹角都能找到关系,要是已经划归地方,想必这件事没那么容易摆平的。
铁路的改革任重道远。社会对公安这块还有所了解,检察、法院这边几乎是空白了。下一步司法体制改革,这块应该逃不了了!
其实楼主还忘记了~~~

除了铁路还有民航、森林、航务等部门都有各自的侦查及审判机关~~~

一下子全让地方消化,可能性不大

不过也是早晚的事情。

否则这些人的执法权都成问题。
铁路的检、法两院确实应该是首当其冲该被剥离的。
:D 公路方面的执法权已经消减的和没有差不多了。查个养路费还要和交警联合执法。
改了几回没改动,干脆就挂着了
那是真的黑啊~
甭管怎么样的困难,让企业拥有国家才能拥有的暴力机关,这本身就是荒唐透顶的事情
开起公审会时坐在主席台中间的居然是路局党委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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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检的素质确实和地方上没法比,不用过司考,不用参加公务员招考,不过,貌似从今年始,他们的好日子也到头了。
就要动手解决了,方案不知道。:lo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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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S的,长途汽车呢?以前铁路是因为长途,通讯,信息不发达,加上铁路沿途一般都是偏远地区,不得已才成立的区域内的统一管辖机构,而且和铁路政企不分的结构不冲突。现在的通信,交通已经相当发达,对案件管辖和侦查不起什么消极作用了。
    但铁路法上明确规定,铁路局是铁路运输企业,这样通过一个企业产生公检法就说不过去了,但一直也持续了这么长时间。

    可以由犯罪发生地地管辖。可以是实施地,也可以是犯罪结果发生地。还可以由最先停靠地管辖。
   不过乘警的隶属就麻烦些。
原帖由 mmmmmmm 于 2008-5-15 15:22 发表
LS的,长途汽车呢?以前铁路是因为长途,通讯,信息不发达,加上铁路沿途一般都是偏远地区,不得已才成立的区域内的统一管辖机构,而且和铁路政企不分的结构不冲突。现在的通信,交通已经相当发达,对案件管辖和侦查 ...

麻烦看清楚我最后一句话
原帖由 mmmmmmm 于 2008-5-15 15:22 发表
LS的,长途汽车呢?以前铁路是因为长途,通讯,信息不发达,加上铁路沿途一般都是偏远地区,不得已才成立的区域内的统一管辖机构,而且和铁路政企不分的结构不冲突。现在的通信,交通已经相当发达,对案件管辖和侦查 ...


请教一下,世界有多少国家和地区,有多少国家和地区铁路部门有自己的公检法,人家是如何解决这个问题的?
有几个国家和地区象我们一样,企业拥有公检法?
原帖由 登云 于 2008-5-16 01:21 发表

麻烦看清楚我最后一句话

自然看清了,但。。。
90年《铁路法》第六章附则第七十二条:本法所称国家铁路运输企业是指铁路局和铁路分局。
第七十四条  本法自1991年5月1日起实施。

《检察院组织法》《法院组织法》等等就不具体帖了。
从91年到现在,逐步,要逐步多少年?
森林,明显不成立,因为林业局属于国家机关,而铁路局确是不折不扣的企业,此中微妙之处不言而欲。

现在要集体改成公务员编制,恐怕事过境迁了,法理上都说不过去。。。。
我说的直辖,不是管辖。含义不一样的。你还是没有看清楚。
忘情兄最近还好吗?

炮轰刘老大的动静太大了,太大了。

河里最近上不去,在这里给老兄献花了[:a15:] [:a15:] [:a15:]
原帖由 flyceit 于 2008-5-17 00:07 发表
忘情兄最近还好吗?

炮轰刘老大的动静太大了,太大了。

河里最近上不去,在这里给老兄献花了[:a15:] [:a15:] [:a15:]



我最近还好,暂时没有领导来找麻烦。咱们有兄弟把我的文章到处转,转到最后贴到铁道部铁道论坛上了,加了两天精华,跟贴无数,就被删除了。咱们这儿许多人从网上看到转的文章,虽然转贴人没说是忘情写的,但咱们这儿的人一看就知道是我写的。
部里的领导现在也肯定看到了,不知道是否能起一点积极的效果。
乃挂类:D :D
石油系统的公安都归地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