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总工会:劳动合同法未过分倾向劳动者利益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5/01 03:12:34
人民网北京7月2日电 (记者常红、雷阳) 今天上午,全国总工会的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工会参与《劳动合同法》立法过程的情况。全总法律工作部部长刘继臣刘继臣指出,劳动争议至少有80%是因为用人单位侵犯劳动者的权益引起的,有些地方达到了95%甚至是98%。

真正是因为劳动者无理取闹到法院起诉或者是劳动仲裁的是极少数的,但是劳动仲裁或者是法院诉讼大概90%是劳动者胜诉,去年发生了诉讼案件30多万件。


对于《劳动合同法》是否太倾向于劳动者的利益,而不利于企业的利益。全总书记处书记、纪检组组长张鸣起回答记者提问时说,我认为不会影响,因为《劳动法》作为社会法,在立法宗旨当中明确规定出来要保护弱者,这次《劳动合同法》承袭了劳动法的规定,除了规定合同双方,作为双方主体的权利义务之外,更侧重于提出了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这个是由于现实生活中由于资本的稀缺和劳动力的过剩,劳动者在劳动力市场或者是劳动关系当中往往处于弱势的地位,法律在保护上向他给予倾斜,恰好是为了更好的能够使双方相对的地位更加平等。人民网北京7月2日电 (记者常红、雷阳) 今天上午,全国总工会的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工会参与《劳动合同法》立法过程的情况。全总法律工作部部长刘继臣刘继臣指出,劳动争议至少有80%是因为用人单位侵犯劳动者的权益引起的,有些地方达到了95%甚至是98%。

真正是因为劳动者无理取闹到法院起诉或者是劳动仲裁的是极少数的,但是劳动仲裁或者是法院诉讼大概90%是劳动者胜诉,去年发生了诉讼案件30多万件。


对于《劳动合同法》是否太倾向于劳动者的利益,而不利于企业的利益。全总书记处书记、纪检组组长张鸣起回答记者提问时说,我认为不会影响,因为《劳动法》作为社会法,在立法宗旨当中明确规定出来要保护弱者,这次《劳动合同法》承袭了劳动法的规定,除了规定合同双方,作为双方主体的权利义务之外,更侧重于提出了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这个是由于现实生活中由于资本的稀缺和劳动力的过剩,劳动者在劳动力市场或者是劳动关系当中往往处于弱势的地位,法律在保护上向他给予倾斜,恰好是为了更好的能够使双方相对的地位更加平等。
什么叫过分倾向劳动者利益?
相反,真有什么事的时候,劳动合同法能起到多大作用还是未知之数
啥叫未知数,建议看看劳动法。
:D 还说没有过份?其中有一条:用人单位与员工签订两次劳动用工合同之后,如双方同意,应签订吴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如此一来那个用人单位干二次雇佣啊?
原帖由 xcxy 于 2007-7-3 10:00 发表
:D 还说没有过份?其中有一条:用人单位与员工签订两次劳动用工合同之后,如双方同意,应签订吴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如此一来那个用人单位干二次雇佣啊?

那就只有签订一个较为长期的合同,不像现在都一年一签。找个有工作经验有能力的员工还是相对不容易滴
双方协商一致才签!有一方不同意都可以不签。
原帖由 ppkshock 于 2007-7-3 10:22 发表
双方协商一致才签!有一方不同意都可以不签。

不签才吃大亏,如果不签合同并且工作了一月以上,就默认为无固定期限合同。更可怕[:a7:]
原帖由 fengxiang 于 2007-7-3 10:23 发表

不签才吃大亏,如果不签合同并且工作了一月以上,就默认为无固定期限合同。更可怕[:a7:]


用人单位如果不愿意和劳动者签长期固定合同,可以签1年的,如果劳动者不愿意,那就走人好了,合同到期的也用不着补偿!
到是劳动合同法四审加的,如果不签订合同的,双月工资这条可能会被一些半吊子250的劳动者拿来钻用工单位的空子
原帖由 ppkshock 于 2007-7-3 14:36 发表


用人单位如果不愿意和劳动者签长期固定合同,可以签1年的,如果劳动者不愿意,那就走人好了,合同到期的也用不着补偿!
到是劳动合同法四审加的,如果不签订合同的,双月工资这条可能会被一些半吊子250的劳 ...

       这次劳动合同主要的一个就是避免劳动合同短期化,避免造成用工不稳定。对于肆意解除劳动合同,不签署劳动合同的企业是个约束,不管怎么说都是对劳动者较以前更多的保障。
      没听过不像签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都是用人单位不像签劳动合同
是的,但是有些劳动者是属于人员流动性比较大的,不是相对稳定的阶层,所以这些情况来说,企业更想签订1年左右的合同,还有就是年轻的,我一个同学前两天才续签了劳动合同,本来公司要和他签5年的,他不愿意,最后说成1年。

现在的问题是一些用工的单位不和劳动者签订合同,不为其缴纳相应的社会保险。新的合同法下来对那些违法操作的单位应该有一定约束,但是能起到作用的还是劳动者本人对这个事情的重视程度
原帖由 ppkshock 于 2007-7-3 14:52 发表
是的,但是有些劳动者是属于人员流动性比较大的,不是相对稳定的阶层,所以这些情况来说,企业更想签订1年左右的合同,还有就是年轻的,我一个同学前两天才续签了劳动合同,本来公司要和他签5年的,他不愿意,最 ...

重视是个人问题,有法律保障就是进步,为中国法治进程赞一个:victory: :victory:
现在国家对劳动监察还是比较重视的,我们这里前段时间有个国有大型企业被下面雇用的农民工给举报了,从结果,过程来看监察部门做得还是很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