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谈“杀人比赛<zhuan战史沙龙 » 民国战史 &raq ...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9 18:42:57
最早是在小学历史课上读到“杀人比赛”的,写日军把中国的平民当动物一样猎杀。后来初中历史课上又看到“杀人比赛”的叙述,说当时还在日本报纸上登载过。当时就在想:为什么日本政府允许把屠杀平民的消息发在自己的报纸上,这不是自找麻烦陷于外交被动吗?
偶尔想到这个问题总觉得困惑,找到的资料却都是转述,并没有直接引用过当年日本报纸。直到最近才在《日本天皇的阴谋》一书中发现一份当年日本的报道。

两少尉竞赛欲杀百人,彼此难分高下
同属驻扎在江苏省句容县的片桐部队的向井敏明少尉和野田毅少尉进行友谊比赛,看谁在日军完全占领南京前,在白刃战中能首先杀死一百个中国人,比赛已顺利达至最后阶段,两者难分高下。迄至星期日(12月5日),据《朝日新闻》报道,比数是:向井敏明少尉砍死八十九人,野田毅少尉砍死七十八人。
             ——1937年12月7日《日本广知新闻》

一周之后,即南京陷落的第一天,《日本广知新闻》报道说,比赛目标已经提高到砍杀一百五十人,因为仲裁人没法判断哪一位比赛者首先砍倒了第一百个人。报道说:“向井的刀刃在比赛中稍有损坏。他解释说,这是他把一个中国兵连钢盔带身躯劈成两半的结果。他声称,这一比赛很有趣。”①


历史课本上转述此报道,故意省略了“白刃战”的前提,不能不说是一个刻意的误导。把日本媒体和审查机构描述成一个让人难以理解的白痴,从而证明日本是一个全国人民茹毛饮血的野蛮部落。

战后审判,中国国防部审判战犯军事法庭在该案起诉书中称:“业经敌随军特派员浅海、光本及浅海、铃木等,先后将目睹情形,电达东京各报纸连篇登载,万口争传,誉为勇壮。并经远东国际军事法庭中国检察官办事处获之《东京日日新闻》可资考察核对。该报所登载被告之照片,亦属相符,证据确凿。”野田向井其实就是两脓包,南京法庭给他们的罪名是屠杀平民,但证据却是这份“白刃战杀敌”的报道和两人合影的照片。第一天审判野田,野田说怎么也想不起,一看报道,称这是“外国记者的臆造”。第二天审判向井,向井才说有这事,所谓比赛是他对记者瞎编的,目的是想在报上出名,以便“回日本后容易讨老婆”。②有苦说不出的是谷寿夫,南京法庭说“杀人比赛”是谷寿夫发出的号召,(野田向井属于第16师团,而谷寿夫是第6师团)老家伙罪行太多,已经被前面的审判搞晕了头,想了半天才说:就算是我发的号召,也不会要求大家用刀吧,这是不是太原始了?③

这里并不是说他们不该死,谷寿夫师团和中岛师团是南京暴行中最残忍两个师团,在南京犯下滔天罪行,不要说这么几个主犯,如果能有充足的时间收集证据,细细追查起来恐怕整个师团都应该被枪毙。但是用一种站不住脚的证据抓两个兽军“代表”来顶罪,只会留下历史的隐患。因为在前人的宣传和著作中“杀人比赛”和“南京大屠杀”经常是绑在一起的,因此日本右翼在70年代后发表了不少著作证明“杀人比赛”是虚假报道,进而以此否认“南京大屠杀”的存在。④


真理和谬误往往是一步之遥,很多问题值得我们思考。

一、既然是“白刃战比赛”,双方必有仲裁和监督,拿战俘或平民充数就是作弊,自然不会允许。一个人在战场上砍死一百个中国兵,可能吗?吹牛。唯一合理的解释是向井对记者瞎编了整件事。至于野田,他所扮演的角色只是跟向井照了张相,军旅中和朋友照张相是很平常的事,记者叫他们照相他就过去照了,如此而已。毛泽东还和蒋介石照过相,能拿来当做合谋的罪证吗?

二、既然野田向井的罪名是“屠杀平民”,就不能用“白刃战杀敌”的报道当证据。战场上杀敌有什么罪?法庭的证据只有《东京每日新闻》的“白刃战”报道和一幅两人合影的照片,只能证明这两人砍杀了中国兵而不能证明他们屠杀过中国平民或战俘,那么枪决这两个人反而变成中国政府违反战争法和国际公约的枉法行为了。

三、中国的历史课本以及从课本上转出去的网络资料,都扮演着愚民的角色。有意或无意的修改史料,比如将日本报道上“白刃战”的前提去掉,营造出一份“比赛杀平民”中国报道。那么愚民的目的是什么呢?80年代以前,大陆要拉拢日本孤立台湾,历史课本上连“南京暴行”都没有,可是当台湾以不在构成威胁,中日面临激烈竞争时,便又将“南京暴行”大书特书。自己就是修改教科书的反面典型,却要鼓动人民批判别国修改教科书。历史也好、人民也好,无非是当权者的工具。

四、南京暴行史实重建问题,所谓“杀人比赛”与南京暴行实际上并没有关系,到南京沦陷就没了实质上后续报道,可中国的治史者偏偏要把他们绑在一起,提南京暴行则必提杀人比赛,久而久之两者就融为一个整体。故日本右翼以批驳杀人比赛来否定南京暴行的存在,而所谓的杀人比赛本身就不堪一驳。南京暴行还有很多模糊的环节,比如尸体重复计算,中国溃兵屠杀平民以夺取便衣这些问题,人们总是不愿去了解、不肯去了解。从某种意义上将,南京暴行从来没有作为过史实问题,而仅仅是作为一种政治的、象征的意义。


①(美)戴维著,张震久等译,《日本天皇的阴谋》,第67页
②(美)张纯如著,孙英春等译,《被遗忘的大屠杀——南京暴行》,143页;徐志耕.《南京大屠杀》,第十五章
③黄鹤逸.《东京大审判》,第十三章
④见(日)洞富雄,《南京大屠杀》,第二编第一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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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帖于 2006-01-16 15:29 被 强加的和平 编辑].最早是在小学历史课上读到“杀人比赛”的,写日军把中国的平民当动物一样猎杀。后来初中历史课上又看到“杀人比赛”的叙述,说当时还在日本报纸上登载过。当时就在想:为什么日本政府允许把屠杀平民的消息发在自己的报纸上,这不是自找麻烦陷于外交被动吗?
偶尔想到这个问题总觉得困惑,找到的资料却都是转述,并没有直接引用过当年日本报纸。直到最近才在《日本天皇的阴谋》一书中发现一份当年日本的报道。

两少尉竞赛欲杀百人,彼此难分高下
同属驻扎在江苏省句容县的片桐部队的向井敏明少尉和野田毅少尉进行友谊比赛,看谁在日军完全占领南京前,在白刃战中能首先杀死一百个中国人,比赛已顺利达至最后阶段,两者难分高下。迄至星期日(12月5日),据《朝日新闻》报道,比数是:向井敏明少尉砍死八十九人,野田毅少尉砍死七十八人。
             ——1937年12月7日《日本广知新闻》

一周之后,即南京陷落的第一天,《日本广知新闻》报道说,比赛目标已经提高到砍杀一百五十人,因为仲裁人没法判断哪一位比赛者首先砍倒了第一百个人。报道说:“向井的刀刃在比赛中稍有损坏。他解释说,这是他把一个中国兵连钢盔带身躯劈成两半的结果。他声称,这一比赛很有趣。”①


历史课本上转述此报道,故意省略了“白刃战”的前提,不能不说是一个刻意的误导。把日本媒体和审查机构描述成一个让人难以理解的白痴,从而证明日本是一个全国人民茹毛饮血的野蛮部落。

战后审判,中国国防部审判战犯军事法庭在该案起诉书中称:“业经敌随军特派员浅海、光本及浅海、铃木等,先后将目睹情形,电达东京各报纸连篇登载,万口争传,誉为勇壮。并经远东国际军事法庭中国检察官办事处获之《东京日日新闻》可资考察核对。该报所登载被告之照片,亦属相符,证据确凿。”野田向井其实就是两脓包,南京法庭给他们的罪名是屠杀平民,但证据却是这份“白刃战杀敌”的报道和两人合影的照片。第一天审判野田,野田说怎么也想不起,一看报道,称这是“外国记者的臆造”。第二天审判向井,向井才说有这事,所谓比赛是他对记者瞎编的,目的是想在报上出名,以便“回日本后容易讨老婆”。②有苦说不出的是谷寿夫,南京法庭说“杀人比赛”是谷寿夫发出的号召,(野田向井属于第16师团,而谷寿夫是第6师团)老家伙罪行太多,已经被前面的审判搞晕了头,想了半天才说:就算是我发的号召,也不会要求大家用刀吧,这是不是太原始了?③

这里并不是说他们不该死,谷寿夫师团和中岛师团是南京暴行中最残忍两个师团,在南京犯下滔天罪行,不要说这么几个主犯,如果能有充足的时间收集证据,细细追查起来恐怕整个师团都应该被枪毙。但是用一种站不住脚的证据抓两个兽军“代表”来顶罪,只会留下历史的隐患。因为在前人的宣传和著作中“杀人比赛”和“南京大屠杀”经常是绑在一起的,因此日本右翼在70年代后发表了不少著作证明“杀人比赛”是虚假报道,进而以此否认“南京大屠杀”的存在。④


真理和谬误往往是一步之遥,很多问题值得我们思考。

一、既然是“白刃战比赛”,双方必有仲裁和监督,拿战俘或平民充数就是作弊,自然不会允许。一个人在战场上砍死一百个中国兵,可能吗?吹牛。唯一合理的解释是向井对记者瞎编了整件事。至于野田,他所扮演的角色只是跟向井照了张相,军旅中和朋友照张相是很平常的事,记者叫他们照相他就过去照了,如此而已。毛泽东还和蒋介石照过相,能拿来当做合谋的罪证吗?

二、既然野田向井的罪名是“屠杀平民”,就不能用“白刃战杀敌”的报道当证据。战场上杀敌有什么罪?法庭的证据只有《东京每日新闻》的“白刃战”报道和一幅两人合影的照片,只能证明这两人砍杀了中国兵而不能证明他们屠杀过中国平民或战俘,那么枪决这两个人反而变成中国政府违反战争法和国际公约的枉法行为了。

三、中国的历史课本以及从课本上转出去的网络资料,都扮演着愚民的角色。有意或无意的修改史料,比如将日本报道上“白刃战”的前提去掉,营造出一份“比赛杀平民”中国报道。那么愚民的目的是什么呢?80年代以前,大陆要拉拢日本孤立台湾,历史课本上连“南京暴行”都没有,可是当台湾以不在构成威胁,中日面临激烈竞争时,便又将“南京暴行”大书特书。自己就是修改教科书的反面典型,却要鼓动人民批判别国修改教科书。历史也好、人民也好,无非是当权者的工具。

四、南京暴行史实重建问题,所谓“杀人比赛”与南京暴行实际上并没有关系,到南京沦陷就没了实质上后续报道,可中国的治史者偏偏要把他们绑在一起,提南京暴行则必提杀人比赛,久而久之两者就融为一个整体。故日本右翼以批驳杀人比赛来否定南京暴行的存在,而所谓的杀人比赛本身就不堪一驳。南京暴行还有很多模糊的环节,比如尸体重复计算,中国溃兵屠杀平民以夺取便衣这些问题,人们总是不愿去了解、不肯去了解。从某种意义上将,南京暴行从来没有作为过史实问题,而仅仅是作为一种政治的、象征的意义。


①(美)戴维著,张震久等译,《日本天皇的阴谋》,第67页
②(美)张纯如著,孙英春等译,《被遗忘的大屠杀——南京暴行》,143页;徐志耕.《南京大屠杀》,第十五章
③黄鹤逸.《东京大审判》,第十三章
④见(日)洞富雄,《南京大屠杀》,第二编第一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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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帖于 2006-01-16 15:29 被 强加的和平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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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杀人比赛”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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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帖于 2006-01-16 15:29 被 强加的和平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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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01-07, 17:21    第 2 楼      
No1993newwish  中将



帖子: 10,025
精华: 2
注册日期: 200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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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办法,中国历史上就没有一个法治的传统。

还在东京审判的时候,中国方面以为不过是战胜者对战败者走走形式的过场,根本就没认真准备。结果随便找了几个人去作证人,效果极差,梅检察官曾回忆,当时秦德纯当证人,只会反复说日本人杀人放火,就是拿不出具体的例子来,被辩护律师问得很狼狈。

:),其实,学术上无根无据下结论,法庭上没有证据就作判决,本质上也是一样的。

说来说去,封建遗毒太深,这个不是热血沸腾喊几句口号能顶用的。拿着封建的传统、做派去反封建也是荒谬的。
正所谓己不正安以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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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帖于 2006
第 4 楼      
No1993newwish  中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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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华: 2
注册日期: 200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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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且"百人斩"、"千人斩"这种说法在日本本来就是当成显示“武勇”的褒义词。
看过《浪客剑心》的人应该知道这个意思。

如果这两个人真的只是在战场上砍杀了中国兵而没有证据证明这两个人砍杀的是中国平民,那么战后中国政府枪决这两个人反而会变成中国政府违反战争法和国际公约的枉法行为了,:(。
怎么会有这种人:@ :@
这哪和哪啊,通篇文章是自言自语,这也能算文章.
不会是个没学会中国话的日本*发挥的高论吧?
这种*为什么非要侮辱我们伟大的汉字呢
在战史沙龙发表文章,那是要相当的水平啊
斑竹那一关不知道让多少"小左"含恨而归,,斑竹从来不会给"小左"们时间,因为他们还要去"聆听"好多的"*****纵老人"的真言,去搜寻被埋没的"历史"!
曾经去了一次,不到二十个字的留言,斑竹就给了我一个大帽子:D
原帖由 千夫长 于 2007-6-21 14:31 发表
这哪和哪啊,通篇文章是自言自语,这也能算文章.
不会是个没学会中国话的日本*发挥的高论吧?
这种*为什么非要侮辱我们伟大的汉字呢

可能是我贴的不好,太气愤了.兄弟莫怪,战史沙龙,有很多不错的同志,但也有很多不负责的发言令人生气,他们还是中国人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