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钉子房”与钓鱼岛之比较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9 13:59:56
来源:南方都市报

  看了3月20日女房主吴苹对中国网大喊“我比窦娥冤”的报道,我开始关注这个案例。太不公平了!“如果就地安置,要倒赔开发商200多万(元)”,如果我是房主,任他是谁把“中国经济学的良心”吴敬琏委员请来给我讲道理,也是说服不了我的。为什么不可以原地还我同样大面积的住房和门面房,是你要我拆,还诬我漫天要价?太不公正了!法院的听证怎么能大摇大摆走过场,根据事前打印好的“裁定”直接下限期拆除的“通知”,连对裁定上诉的机会也要剥夺?

  读吴苹的访谈,我为她担忧了。拆迁方要是“下黑手”怎么办?电影《三峡好人》里有个场景是,一无业青年知恩图报地问男主角,大家一起去某地强拆民房,一天可赚五十元呀!这绝对不是向壁虚构,许多大城市的强拆都有临时雇打手的,只要不闹出人命,啥事也没有,打手最多关几天,管吃管住不干活,等于国家干部带薪休假,美差呀。

  原来,男房主杨武武艺高超,是首届渝州武术散打搏击赛冠军。一般的保安不敢近身,打手也要掂量一下是否值得为雇主卖命。

  杨武大概仗着一身武艺才敢这么“牛”的吧?这就太天真了,武艺再高,也对付不了警察,假如法院要强拆的话。当年美国总统要强制执行反种族隔离法案,连军队都用上了。有底气的强制执行是不怕谁强横的,武术何足恃?

  他的妻子吴苹所恃是法律,质问如果有法不依,“还要物权法干什么呢?”问得有理。各地记者蜂拥而至,等在那栋楼附近,看“故事”如何演进,不一定有类似想法,但肯定知道是在见证一段中国法治史上的故事,无论结果是哪一方获胜,都像辛普森杀妻案一样怎么着也是著名案例。

  杨武并不是一介武夫。瞧,他把国旗插上了“钉子房”!他要以尊国体奉国法的名义来捍卫自己的公民权利。他这样做是“真人秀”吗?

  我看着挺悲壮的,不假思索就联想到把五星红旗插上钓鱼岛的中国同胞。从形式上看,孤岛般的房子,势单力薄,凶险莫测,很相像;可是,正义性呢?保钓英雄捍卫的是国家领域的主权,杨武夫妇捍卫的却是个人权利,二者能够相提并论吗?

  思忖再三,我认定可以相提并论。二者的勇气不相上下,而正义性也不见得相差多少。

  国家主权是对领域的所有权和处置权;房主的物权是对个人生活空间的所有权和处置权。虽然后者的土地所有权本属国家,但有房产契约租赁了一定时期的权益,好比我住旅馆出了一天的房费,在这24小时里这房间就由我支配,谁要我挪位得与我商量。

  国家的主权是为了什么?用古话讲就是“保境安民”,个人的权利没有保障,“国家主权”就是虚置,变得空洞无意义。

  国家或范围小一点的共同体的公共利益,与特定的某个人、家庭或小集体的利益自然会有冲突。倘若真正为了维护公共利益,绝大多数中国人都会通情达理地出让乃至牺牲个人利益,包括送子参军上前线、被征用个人财产用于应对紧急状态,自然政府也应依法给予适当补偿。城市征地拆迁,有了新的市容,特别是有了公众活动的广场或改善城市生态的绿地,大家也拥护政府。

  但是,如今谁还想要人们在“国家利益”或“公共利益”的口号面前望风披靡,那就太不识时务了!

  从世界范围讲,不是正在纪念美国发动伊拉克战争四周年吗?麦卡锡再世也不敢指控反战的美国人不爱国了,因为经过了朝鲜战争、越南战争,人们早已知道挥舞“国家利益”大旗的不一定是爱国者,政客、军火商、好战将领可能别有所图。

  中国人对于打着“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旗帜谋一己一伙人私利的事,也见得多了,谁还信服拉大旗作虎皮那一套?

  从一定的意义上讲,依法维护个人的权利,就是维护社会的法治秩序,就是维护国家的权益。护法与保钓恰是同样的正义之举。

  至少,杨武夫妇从程序上维护法律赋予的谈判协商权和司法救济权是正当的吧?(作者 鄢烈山 系知名杂文家)来源:南方都市报

  看了3月20日女房主吴苹对中国网大喊“我比窦娥冤”的报道,我开始关注这个案例。太不公平了!“如果就地安置,要倒赔开发商200多万(元)”,如果我是房主,任他是谁把“中国经济学的良心”吴敬琏委员请来给我讲道理,也是说服不了我的。为什么不可以原地还我同样大面积的住房和门面房,是你要我拆,还诬我漫天要价?太不公正了!法院的听证怎么能大摇大摆走过场,根据事前打印好的“裁定”直接下限期拆除的“通知”,连对裁定上诉的机会也要剥夺?

  读吴苹的访谈,我为她担忧了。拆迁方要是“下黑手”怎么办?电影《三峡好人》里有个场景是,一无业青年知恩图报地问男主角,大家一起去某地强拆民房,一天可赚五十元呀!这绝对不是向壁虚构,许多大城市的强拆都有临时雇打手的,只要不闹出人命,啥事也没有,打手最多关几天,管吃管住不干活,等于国家干部带薪休假,美差呀。

  原来,男房主杨武武艺高超,是首届渝州武术散打搏击赛冠军。一般的保安不敢近身,打手也要掂量一下是否值得为雇主卖命。

  杨武大概仗着一身武艺才敢这么“牛”的吧?这就太天真了,武艺再高,也对付不了警察,假如法院要强拆的话。当年美国总统要强制执行反种族隔离法案,连军队都用上了。有底气的强制执行是不怕谁强横的,武术何足恃?

  他的妻子吴苹所恃是法律,质问如果有法不依,“还要物权法干什么呢?”问得有理。各地记者蜂拥而至,等在那栋楼附近,看“故事”如何演进,不一定有类似想法,但肯定知道是在见证一段中国法治史上的故事,无论结果是哪一方获胜,都像辛普森杀妻案一样怎么着也是著名案例。

  杨武并不是一介武夫。瞧,他把国旗插上了“钉子房”!他要以尊国体奉国法的名义来捍卫自己的公民权利。他这样做是“真人秀”吗?

  我看着挺悲壮的,不假思索就联想到把五星红旗插上钓鱼岛的中国同胞。从形式上看,孤岛般的房子,势单力薄,凶险莫测,很相像;可是,正义性呢?保钓英雄捍卫的是国家领域的主权,杨武夫妇捍卫的却是个人权利,二者能够相提并论吗?

  思忖再三,我认定可以相提并论。二者的勇气不相上下,而正义性也不见得相差多少。

  国家主权是对领域的所有权和处置权;房主的物权是对个人生活空间的所有权和处置权。虽然后者的土地所有权本属国家,但有房产契约租赁了一定时期的权益,好比我住旅馆出了一天的房费,在这24小时里这房间就由我支配,谁要我挪位得与我商量。

  国家的主权是为了什么?用古话讲就是“保境安民”,个人的权利没有保障,“国家主权”就是虚置,变得空洞无意义。

  国家或范围小一点的共同体的公共利益,与特定的某个人、家庭或小集体的利益自然会有冲突。倘若真正为了维护公共利益,绝大多数中国人都会通情达理地出让乃至牺牲个人利益,包括送子参军上前线、被征用个人财产用于应对紧急状态,自然政府也应依法给予适当补偿。城市征地拆迁,有了新的市容,特别是有了公众活动的广场或改善城市生态的绿地,大家也拥护政府。

  但是,如今谁还想要人们在“国家利益”或“公共利益”的口号面前望风披靡,那就太不识时务了!

  从世界范围讲,不是正在纪念美国发动伊拉克战争四周年吗?麦卡锡再世也不敢指控反战的美国人不爱国了,因为经过了朝鲜战争、越南战争,人们早已知道挥舞“国家利益”大旗的不一定是爱国者,政客、军火商、好战将领可能别有所图。

  中国人对于打着“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旗帜谋一己一伙人私利的事,也见得多了,谁还信服拉大旗作虎皮那一套?

  从一定的意义上讲,依法维护个人的权利,就是维护社会的法治秩序,就是维护国家的权益。护法与保钓恰是同样的正义之举。

  至少,杨武夫妇从程序上维护法律赋予的谈判协商权和司法救济权是正当的吧?(作者 鄢烈山 系知名杂文家)
被称为“史上最牛钉子(拒绝搬迁)户”的一对重庆夫妇,23日安然度过法院颁布的强制清拆“最后通牒”,暂时保住他们拥有的两层高住房。在海内外媒体的高度关注下,两夫妇声言将用自己的生命来捍卫他们的财产,法院则表示暂不确定是否采取强拆措施。

  据报道,51岁的杨武及其49岁妻子吴苹,因为三年来一直拒绝接受房地产开发商开出的拆迁安置条件,他们的房屋四周已被挖成了悬崖峭壁,恍如坐落在“孤岛”上,两人因此成为中国的“风云人物”。

  虽然九龙坡区法院颁令他们须于23日凌晨零时前自行搬走,否则当局不排除强制拆迁,但在数百巿民和记者的注视下,截至23日晚当局仍然按兵不动。法院23日向媒体通报,鉴于杨武没在限期前自行搬迁,案件已按照法律规定进入执行程序,但是否需要强制执行“目前尚不能确定”。

  杨武23日继续留守屋内,并再运送石油气罐和食物等物资进屋内,以示捍卫家园的决心。吴苹表示:“房管局和法院联合起来整人,公然侵犯公民的财产权”。她要求法院立即撤销不公正判决,房管局撤销有关行政裁决,并要求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与当局和开发商谈判。

  另据《新京报》消息,受“史上最牛钉子户”事件在网络上的影响,“钉子户”的网站域名已被人抢注。某域名交易网站论坛23日出现一个名为“史上最牛钉子户,史上最牛域名”的帖子,内容为叫卖“www. dingzihu.com”的域名,“一口价,五十万元。”看到该帖的多名网友表示不解,网友魏先生说:“是不是开玩笑啊?”

  抢注者孙先生称,开价五十万元绝非玩笑。并表示:“我是严肃的,我认为它值这个价。”

  孙先生解释,抢注原因是“很流行、曝光率高、简短易记。”他听说过有域名能卖到2.30万甚至百万美元,他认为“史上最牛钉子户”很受人关注,域名市场潜力大。

  中国万网客服中心工作人员确认,该域名确实已被注册,注册费用为130元,期限为一年,一年后收取使用年费130元。
还是权大于法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