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贴]如何理解“腐败与社会制度无关”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9 23:44:35
  谁是谁非之长平专栏
  
  这几天报纸和网站上都有一个醒目的标题:“中国的腐败与社会制度无关”。在上上下下都呼吁以制度建设遏制腐败的今天,这句话让人感觉有些怪异。细看之下,原来是中纪委副书记、秘书长干以胜在一个记者会上的发言。他说,“许多存在腐败甚至严重腐败的国家,施行的并不是社会主义制度。”原来他讲的是姓资姓社的问题。干副书记认为,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更有利于反腐。

  社会制度是一个宽泛的概念,媒体的提炼很容易让人产生误读。按照社会学的定义,社会制度就是人类活动的规范体系,它由三个层次组成:一是社会意识形态,如资本主义还是社会主义;二是行业制度,如教育制度、经济制度等;三是行为规范和执行程序,如立法程序、考核制度等。如果笼统地说腐败与这三个层次的社会制度都没有关系,那显然是十分错误的。

  就第一个层次来说,要在反腐败的问题上讨论姓资姓社,比较社会主义制度和资本主义制度孰优孰劣,估计比在市场经济上讨论这个问题更加困难,所以邓小平在市场经济上的“不争论”原则依然适用于中国官员对待这个问题的态度。专家们将邓小平的“不争论”解读为务实作风,是指不要脱离实际问题,在抽象的理论上浪费时间,抱持一些没有意义的“政治态度正确”。就反腐败而言,目前可以讨论、有意义的讨论恐怕还在于社会制度的第二、第三个层次。

  今天,普通民众要认识到这点也并不困难。而位高权重者则更是早就洞幽烛微:当年铁托在谈到斯大林个人崇拜等问题时,就曾说那是个制度问题。毛泽东也明确指出:“斯大林的错误,不是一个个人崇拜问题,而是一个制度问题。”邓小平早就提出要进行政治体制改革,不能把官僚主义和特权问题归结为思想作风问题,“我们过去发生的各种错误,固然与某些领导人的思想、作风有关,但是组织制度、工作制度方面的问题更重要。这些方面的制度好可以使坏人无法任意横行,制度不好可以使好人无法充分做好事,甚至会走向反面。”

  绝对的权力产生绝对的腐败,因此权力制衡和舆论监督是遏制腐败的根本。干副书记提到的“许多存在腐败甚至严重腐败的国家”,可能指的是拉美和东亚一些国家。在这些国家,腐败的确与社会主义没有关系,但一定和制度建设有关系。近年来,这些国家采取的有效的反腐措施,无一不是完善四个方面的制度:一是立法、行政和司法等部门的互相监督,使权力不得随心所欲;二是反贪监察体系,关键是能够独立地发挥作用;三是公众参与机制,形成没有压力的全民反贪格局;四是国际合作机制,通过国际公约和司法合作来打击贪官。中国近年来在反腐败方面取得的成绩,应该说也离不开这四个方面的制度建设。

  尽管显而易见,仿佛妇孺皆知,但也并不是各个地方、各个层面都能真正地进行反腐制度建设。如果人们简单地理解“腐败与社会制度无关”这句话,就很容易认为贪污腐化的主要原因是个人“灵魂堕落”。迄今媒体对落马贪官的报道,很少有深入从制度层面进行剖析的,大多还是添油加醋地描绘他们的道德情操如何失贞,甚至主要怪罪到老婆和情妇身上,前几天,四川广安还闹出了市纪委聘任地方党政一把手夫人做“家庭纪检书记”的笑话。

  再说回到社会制度的第一个层次,也有人持放开争论的原则,认为这是解决包括腐败在内的所有问题的良方。现代国家无论谁都强调民主,所以有传播学家干脆认为,社会制度就是公共舆论。公共舆论偏向社会福利和劳工权利一点,那么社会制度就偏向社会主义;公共舆论偏向自由竞争与经济效率一点,那么社会制度就偏向资本主义。而在透明的舆论环境中,无论社会制度偏向哪方,腐败都没有立足之地。

  (作者系南都周刊副主编)谁是谁非之长平专栏
  
  这几天报纸和网站上都有一个醒目的标题:“中国的腐败与社会制度无关”。在上上下下都呼吁以制度建设遏制腐败的今天,这句话让人感觉有些怪异。细看之下,原来是中纪委副书记、秘书长干以胜在一个记者会上的发言。他说,“许多存在腐败甚至严重腐败的国家,施行的并不是社会主义制度。”原来他讲的是姓资姓社的问题。干副书记认为,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更有利于反腐。

  社会制度是一个宽泛的概念,媒体的提炼很容易让人产生误读。按照社会学的定义,社会制度就是人类活动的规范体系,它由三个层次组成:一是社会意识形态,如资本主义还是社会主义;二是行业制度,如教育制度、经济制度等;三是行为规范和执行程序,如立法程序、考核制度等。如果笼统地说腐败与这三个层次的社会制度都没有关系,那显然是十分错误的。

  就第一个层次来说,要在反腐败的问题上讨论姓资姓社,比较社会主义制度和资本主义制度孰优孰劣,估计比在市场经济上讨论这个问题更加困难,所以邓小平在市场经济上的“不争论”原则依然适用于中国官员对待这个问题的态度。专家们将邓小平的“不争论”解读为务实作风,是指不要脱离实际问题,在抽象的理论上浪费时间,抱持一些没有意义的“政治态度正确”。就反腐败而言,目前可以讨论、有意义的讨论恐怕还在于社会制度的第二、第三个层次。

  今天,普通民众要认识到这点也并不困难。而位高权重者则更是早就洞幽烛微:当年铁托在谈到斯大林个人崇拜等问题时,就曾说那是个制度问题。毛泽东也明确指出:“斯大林的错误,不是一个个人崇拜问题,而是一个制度问题。”邓小平早就提出要进行政治体制改革,不能把官僚主义和特权问题归结为思想作风问题,“我们过去发生的各种错误,固然与某些领导人的思想、作风有关,但是组织制度、工作制度方面的问题更重要。这些方面的制度好可以使坏人无法任意横行,制度不好可以使好人无法充分做好事,甚至会走向反面。”

  绝对的权力产生绝对的腐败,因此权力制衡和舆论监督是遏制腐败的根本。干副书记提到的“许多存在腐败甚至严重腐败的国家”,可能指的是拉美和东亚一些国家。在这些国家,腐败的确与社会主义没有关系,但一定和制度建设有关系。近年来,这些国家采取的有效的反腐措施,无一不是完善四个方面的制度:一是立法、行政和司法等部门的互相监督,使权力不得随心所欲;二是反贪监察体系,关键是能够独立地发挥作用;三是公众参与机制,形成没有压力的全民反贪格局;四是国际合作机制,通过国际公约和司法合作来打击贪官。中国近年来在反腐败方面取得的成绩,应该说也离不开这四个方面的制度建设。

  尽管显而易见,仿佛妇孺皆知,但也并不是各个地方、各个层面都能真正地进行反腐制度建设。如果人们简单地理解“腐败与社会制度无关”这句话,就很容易认为贪污腐化的主要原因是个人“灵魂堕落”。迄今媒体对落马贪官的报道,很少有深入从制度层面进行剖析的,大多还是添油加醋地描绘他们的道德情操如何失贞,甚至主要怪罪到老婆和情妇身上,前几天,四川广安还闹出了市纪委聘任地方党政一把手夫人做“家庭纪检书记”的笑话。

  再说回到社会制度的第一个层次,也有人持放开争论的原则,认为这是解决包括腐败在内的所有问题的良方。现代国家无论谁都强调民主,所以有传播学家干脆认为,社会制度就是公共舆论。公共舆论偏向社会福利和劳工权利一点,那么社会制度就偏向社会主义;公共舆论偏向自由竞争与经济效率一点,那么社会制度就偏向资本主义。而在透明的舆论环境中,无论社会制度偏向哪方,腐败都没有立足之地。

  (作者系南都周刊副主编)
作者和干以胜唱反调?再读一遍,原来是补充和说明。:D
:o :o 好长啊
能不能把重点用红色的字标出来
和社会制度当然无关,但和体制绝对有关……  :victory:
其实对腐败的问题大家都心知肚明
包括上面文章中那为于领导。只是没人敢说。
原帖由 菜鸟中的精英 于 2007-2-17 22:14 发表
其实对腐败的问题大家都心知肚明
包括上面文章中那为于领导。只是没人敢说。


  搞笑,连人家姓什么都不明白海大谈怎么怎么腐败,真有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