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令华微博:《中国必须遵守海洋法公约》,请大家都去围 ...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9 13:10:22


李令华在微博上一再强调中国要遵守《海洋法公约》,完全无视越南强占岛礁和最近部署导弹威胁中国岛礁的现实,众网友据理驳斥,但李令华却一直顽固不化!下面是引文和链接:
[cp]回复@翱翔夜空的鹰隼:希望各位能够理性思考,在网上不要随便谩骂、侮辱别人!不要人云亦云,不要搞个人攻击。我重申:我的在南海问题上的看法是正确的,是经得起时间考验的。中国必须依据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等国际法精神和条文来解决南海问题,而不是其他歪理邪说。[/cp]
http://weibo.com/u/1745846481
中国要遵守《海洋法公约》

李令华在微博上一再强调中国要遵守《海洋法公约》,完全无视越南强占岛礁和最近部署导弹威胁中国岛礁的现实,众网友据理驳斥,但李令华却一直顽固不化!下面是引文和链接:
[cp]回复@翱翔夜空的鹰隼:希望各位能够理性思考,在网上不要随便谩骂、侮辱别人!不要人云亦云,不要搞个人攻击。我重申:我的在南海问题上的看法是正确的,是经得起时间考验的。中国必须依据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等国际法精神和条文来解决南海问题,而不是其他歪理邪说。[/cp]
http://weibo.com/u/1745846481
中国要遵守《海洋法公约》
此人是什么著名人物吗?
丫就是脑子有屎,涉及民族国家利益讲啥国际法?说迂腐是轻的,汉奸的帽子问题不大
三个字:狗汉奸
这个先得搞清楚中国签字了没有。负责任的大国,说话算话
卖国贼终究都没有好下场
来自: 手机APP客户端
你们不去理他他就不发啦,连他的工资也没了
你们骂得越凶,还替人家宣传,多没意思?
道理人家不懂?
原来美国一直依据的歪理邪说来进行“全球海洋治理”。小心美国爸爸来找你。
无名鼠辈楼主还是不要到处替它宣传


重复了不好意思

重复了不好意思
李令华是什么水?
这个先得搞清楚中国签字了没有。负责任的大国,说话算话
应该去他微博上说。对于这个人就不是上眼药的问题,应该直接把他的眼睛戳瞎!
谁说中国不遵守联合国海洋法?中国是联合国海洋法的坚定维护者,违背联合国海洋法的伪裁判庭我们反对
你们不去理他他就不发啦,连他的工资也没了
你们骂得越凶,还替人家宣传,多没意思?
道理人家不懂?
对于这个人就不是上眼药的问题,应该直接把他的眼睛戳瞎!
无名鼠辈,理他做甚!还必须?你以为你是倭畜还是死棒子?张口闭口必须?
这人是谁?? 从没听说过啊
当他是个屁放了就得了
狒狒和美帝搞南海仲裁案的由头,就是这厮跟茅三的天则所冒的坏水,打着法律研究的旗号,明里暗里替外敌出谋划策,出卖国家主权利益,就应该以叛国罪把这帮败类统统绳之以法。
这人是谁?? 从没听说过啊

著名汉奸,越南人很看好他
懒得骂他~~~
HQK 发表于 2016-8-10 23:41
著名汉奸,越南人很看好他
猴子都养狗啦?
李令华是个什么专家--长微博系列之五

             李令华是个语言暴力玩家  不是什么专家(5)



李令华越来越狂妄了,越来越不可一世了。他要挟《公约》以自重,就要在《公约》上做足文章,废除南海九段线是他的主攻方向。他总想把自己打扮成《国际海洋法公约》的代言人,卫道士,不仅是国际海洋法的权威,而且是海洋法的泰斗。好像只有他,不仅具有对《公约》的至高无上的解释权,而且还具有对《公约》的修改权。总之,对于《公约》,只他可以翻手为云,覆手为雨,他甚至可以一手遮天;别人都不可以,谁都不能对他的做法有半点异议。他要卖国,谁也别想管,谁都管不着;否则,你就是否认《公约》对全人类的伟大意义,就是贬低《公约》,换言之,就是对李令华的大不敬,就是大逆不道。他将《公约》说成是当代海洋宪章,是统治世界海洋的大法,他是《公约》的化身,他就是世界海洋的统治者,大家都要对他李令华顶礼膜拜。



好一个自命不凡的李令华,是谁给了他气壮如牛的底气?是茅于轼、盛洪、张曙光之流!的确,盛洪、张曙光不停地给李令华打气,但打进去的不是气,都是屁,是使李令华晕头转向,飘飘然不知所以的臭气。李令华拿着鸡毛当令箭,真是傻A一个。天则研究所封他为研究员,南海问题资深专家,影响我国海洋政策的技术型学者,一点都不能提高他的身价,他还是李令华,海洋学界的一个无名小辈,一文不名的副研究员。海洋学和海洋法学界真正的专家学者们,没有人会把他当回事。大家都知道,他是一个害群之马,是海洋科研、经济和维权工作中的败类,没人愿意搭理他,他只好到公共网络上来鬼混。只要他还是一个副研究员,不管他多么趾高气扬,他总会觉得自己是外强中干,色厉内荏,穿窬之盗也与。



李令华在海洋学、海洋法学方面,都没有真才实学,但他还是发布了不少博文。虽然内容不断重复,大多像旧社会女人的缠脚布,又长又臭,但也不乏拥趸为他喝彩叫好,赞美有加。如:

西方达人
好,这位海洋先生应该受到赞扬, 终于有一个良知的中国人敢于出来厘清真相了,中国是大国,不能做强盗,





恨蛇恨狗


为了九段线里的“油水”,拒绝国际法院裁决,拒绝让步,拒绝真相。

新浪网友
从你身上,我看到伟大中国的梦的实现指日可待。伟大的中国人民是永远不可战胜的。希望你能够坚持真理,保重身体,希望你能够用你所学习的知识,告诉读者,事实的真相。

6月20日 17:42

莫沽
内容丰富,知识面广,值得学习,问好博主!

用户3496554032
像李老师这样的明白人不多了,祝安好!

(本博主注:用户3496554032 现在已改昵称为  90后李旸,此人是个日本人,请看我的博文《李令华和他的网上日本鬼子好友们》)

sonicblue_nju
李令华老师是极罕见的明白人。东海根本没有外大陆架,只有专属经济区划界问题。

(本博主注:此人很可能也是个日本人)



真心
作为一名老人,能够用心来研究海洋,完全值得肯定,还望保重身体,能够用心做好学术研究,为中国的强大,富强而作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6月20日 17:31



壮阔田野
老先生说的有道理!是真正的爱国者!



李令华能给他的拥趸们厘清什么真相呢?南海U形线是客观存在,是历史事实,早已得到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的承认和习惯,这便是真相。网友们只要搜查一下“南海九段线”,即可查到不可磨灭的真相。李令华一定要借助《公约》来废除它,就不是厘清真相,而是掩盖真相了。东海本来就存在外大陆架问题,是《公约》第六部分 大陆架  第七十六条 大陆架的定义 中的第1款和第5款所明文规定的,李令华说“陆地领土的全部自然延伸”法则已经过时了,那是胡说八道。他是存心要为日本人效劳,想得到日本人的赞尝。他有什么权利说《公约》第七十六条无效呢?这不是他又一次掩盖真相吗?“厘清”也好,“过时”也罢,这些都是李令华最矫情之处。



在李令华的许多博文中,最精彩的部分在于,他滔滔不竭,旁征博引了许多我国邻近国家已经确定的领海基点基线的资料,中韩、中日渔业协定的资料,韩国大陆架诉求资料,以及世界上许许多多沿海国家之间,已经划定的海洋边界线的资料、和历史上国际法院和海洋法庭的判例资料。这些资料就很能显示出李令华博学多闻、知识面广的优势,就很能证明李令华作为一名老人,能够用心来研究海洋,应该值得他的拥趸们的肯定和敬重。更值得注意的是,这些资料更能使李令华自诩为,他是《公约》的代言人和卫道士;使他肆无忌惮地对我国诸多的海洋法专家学者使用语言暴力(见下篇即将发布的博文《李令华太狂妄》),使他咄咄逼人、盛气凌人地指责这个,怒骂那个不了解《公约》实施30多年来,世界沿海各国的国家实践经验、实践理论和实践进展情况;使他有理由说,不赞同他观点的海洋法学家们的观念,都是过时的和落后的,只有他的观念是最现代的和最先进的。在海洋划界这件事上,任何人都得听他的,这便是他叵测居心之所在。



可以肯定的是,这些资料都不是李令华的研究成果,他是研究不出这些资料的。这些资料是从联合国海洋资料档案馆里,从各个国家发布的公报中,从网上或各种杂志上收集起来的,或各国海洋信息中心之间交换得来的。要把数量可观的、各种语言的外国资料收集齐全和翻译成中文,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有很大的工作量,任何个人都是很难胜任的。这不要紧,我们国家海洋信息中心就是专门干这一行的,我们有很多多学科、多语种的专门人才,来收集和翻译各种海洋资料信息,长期坚持收集和积累,我们的馆藏很丰富,可以说应有尽有。李令华能够得到的资料,我们国家海洋信息中心不可能没有。我们单位是公益服务事业单位,是专门为海洋科研、教学、生产、管理、监管、维权等服务的。除了一些必须保密的资料外,是完全对外开放的。光是检索阅览是免费的,要复制就得付一定的材料手续费。我们是欢迎各行、各业、各部门,去检索复制我们的馆藏资料的,去的人越多,说明我们的工作越有意义,说明我们真正为国家为人民做到公益服务了。



李令华是国家海洋信息中心已退休的老同志,理当向社会广泛宣传国家海洋信息中心的工作性质和公益服务宗旨。李令华长期在国家海洋局海洋科技情报研究所(国家海洋信息中心挂的另一块牌子)工作,为海洋情报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也是做出很多贡献的。李令华在网上发布的各种资料中,不排除有一些是李令华亲自收集、整理或翻译过来的,但不可能全部都是。李令华在网上发布这些资料时,是应该说明这些资料的出处和来源的,否则,既不尊重广大同事的劳动,也容易使人认为,这些都是李令华个人的功劳,使他自己就有贪众人之功据为己有之嫌。


http://blog.sina.com.cn/s/blog_bb94fcbe0101j2bc.html


我只转载
蠢和坏,二居一
令其加入美国,较为有利
老而不死是为贼也。
话说老贼的微博被骂翻了
中国所有行为都能找到法律条文支撑,哪里不遵守了?很可惜,现实中的法律就是这样的,不是非黑即白,否则也不需要律师和法官了。这种未审先判的烂文章,不看也罢
又来一个想出名的
lufang_xy 发表于 2016-8-11 12:33
丫就是脑子有屎,涉及民族国家利益讲啥国际法?说迂腐是轻的,汉奸的帽子问题不大
他就是叛徒。
猴子都养狗啦?
这个人绝对是,越南的网站上常引用他的文章。南海仲裁就是他想出来的!
eluk 发表于 2016-8-11 12:38
李令华是什么水?
李令华,男,1946年8月生。江苏省徐州市人,现任国家海洋局信息中心研究员。1970年7月毕业于山东海洋学院。
中文名 李令华 籍    贯 江苏省 性    别 男 民    族 汉族 国    籍 中国 出生年月 1946年8月 职    业 研究员
目录
1 人物简介
2 主要论文
人物简介编辑
现从事国际海洋边界划定研究。有几十篇文章、译文在国内有关报刊上发表。
主要论文编辑
《国际海洋边界及其目前状况》(1995),〈对我国海洋划界问题的思考与建议》(1998)。参加过有关这方面的国内与国际会议,与国外海洋划界专家有着广泛交流。本人将继续对海洋边界问题加以研究。
这种二五仔汉奸,人人得而骂之
有举报途径没有?让国家有关部门收拾他
哪位把这个汉-奸的详细地址人-肉出来,尤其是他的经济收入,有没有美-分,老婆小孩有没有移-民,统统人-肉一下
这么个货怎么不开除?@国家海洋局
这个事情要一分为二的看待。作为专家,他说我们的九段线不合法,这个说法是没有问题的,国民党当年在南海画了个圈、但没有进一步的细化条款,就跑到了台湾,从此就实际放弃了这个工作,后来的表现连“但求守成”都不如,大量岛礁就是在他手上丢弃的。我们自己当年一群土包子没这个意识没这个能力,结果双方就稀里糊涂的丢掉了大片岛礁。

从法理上讲,这片海的所有岛礁都是我们的,但现实是大量实际控制权不在我手中。导致了我们目前如果想明确化,那就只能靠战争夺取,可以肯定美国一定会跟我们为南海的战争杠到底的,这对谁都是最差的结果,所以我们目前只能隐忍,隐忍到美国阻止不了我们的哪一天。

现在,我们只能将错就错着,知道这不合法,但目前只能如此。

作为一个中国的专家,你指出这一点没有问题,但借此希望我们遵守执行那狗屁仲裁结果,那就是彻头彻尾的卖国!假借一个事实推销让我们放弃国土的口号,你就是秦桧,你就是汪精卫!

对你这样的人,我只有一句,狗汉奸,人人得而诛之!
gmgm201-2233 发表于 2016-8-11 12:33
此人是什么著名人物吗?
此人是著名的不遗余力想把南海及钓鱼岛拱手让给别国的人物
这种辣鸡,直接无视。
从哪里冒出来的砖渣
这种买办洋奴,理它个毛线!直接拉黑
也就现在是和平时期,否则这种货色早就死在锄奸队手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