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球:中国可退出海洋法公约 防他国效仿菲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6 20:51:09
 退出海洋法公约应当是中国一个选项  环球时报  德国波恩大学国际公法研究所所长斯特凡·塔尔蒙先生今年3月在环球时报撰文,提出中国若受侵害,就有必要考虑退出《联合

  退出海洋法公约应当是中国一个选项
  环球时报
  德国波恩大学国际公法研究所所长斯特凡·塔尔蒙先生今年3月在环球时报撰文,提出中国若受侵害,就有必要考虑退出《联合国海洋法公约》。随着南海仲裁案公布仲裁结果的日子临近,这篇文章近日被一些互联网站注意到,并重新流传开来,引来一轮新的争论。
  塔尔蒙先生在文章中指出,上世纪70年代围绕《公约》谈判过程中,中国就提出其中的一些争端解决条款不恰当,不应被纳入《公约》。中国当时建议应将这些条款单列成文,以便各国自行决定是否接受这种强制性的争端解决机制。经过妥协和折中,某些争端未包括进《公约》的强制性争端解决机制框架内,对于其他争端,各签约国则可发表声明不予接受。而后者主要包括海洋划界、历史性所有权、主权或有关陆地、海岛领土的其他权利等。2006年8月25日,中国正是依据这一规定向联合国秘书长提交书面声明,表示不接受针对上述这些争端的任何国际司法或仲裁管辖。也就是说,对于与中国存在的上述几类海洋问题争端,将不再适用裁判制度,而直接由中国与相关国家通过协商解决。
  但是,《公约》第288条第4款规定,对于法院或法庭是否具有管辖权如果发生争端,这一问题由该法院或法庭以裁定解决,而非由争端双方决定。如果法庭滥用这一条款,就会给相关缔约国带来很大风险和不确定性。应菲律宾单方面请求建立的南海仲裁案仲裁庭偏偏就做了这样的滥用。
  由于中国已经排除了对领土和海洋划界进行仲裁的可能性,该仲裁庭将原本属于中菲领土主权和海洋边界的争端做了重新定义,将之推论成有关海洋地形地貌和海洋权益来源的争端。该仲裁庭辩称,中国尚未就这些问题阐明过详细立场,于是它于去年10月29日作出自己有管辖权的裁定。
  谁都知道中菲的真正对立是领土主权和海洋划界,这样绕着圈子来介入中菲领土之争的仲裁公然违背《公约》的基本精神,但这样的仲裁却堂而皇之在海牙上演,其根源是美国及其日本等盟友支持。这件事说明,国际法的公正并无保障,强权有能力支配它的方向,中国参与制定的《公约》一旦遇到强大外力,就有可能被用来侵犯中国的利益。
  塔尔蒙先生提出,如果仲裁庭对被其“再定义”了的争端做出侵犯中国主权的裁决,那么中国就有必要考虑退出《联合国海洋法公约》。
  关于退约问题,国内有些学者也有类似主张。但是反对的人似乎更多。反对者的理由是,《公约》总体上有利于发展中国家的权益主张,这是美国至今未加入《公约》的基本原因。另外如果中国退约,所有与海洋相关的国际组织(包括司法机构)里都不再有中国席位,中国将失去很多领域的主动,也将失去《公约》的保护。
  然而,塔尔蒙先生认为,中国退约后将继续享有《公约》带来的大多数有利条件,因为《公约》的绝大多数条款都已被视作习惯国际法的组成部分。以美国为例,它虽然在过去33年一直不是《公约》缔约国,但它从未遇到过严重问题。事实恰好相反,美国享受了《公约》框架下的大部分好处,如航行和飞跃自由、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权益等,而无须承担《公约》所要求的责任。
  塔尔蒙先生和主张退约的中国学者提出了一个核心理由,中国退约可以防止南海其他声索国效仿菲律宾提起仲裁案,将南海问题真正拉回到双边谈判解决的框架。
  我们认为,退约是重大决定,不能轻易做出。但是塔尔蒙等人的主张应当受到高度重视。给人的印象是,反对退约者没有认真分析退约的利弊得失,大家习惯了现有状态,对改变有一些天然顾虑。
  退约应当是中国应对《公约》288条第4款被滥用这一挑战的选项之一,这种可能性不应在没有经过认真评估的情况下就予以否定。至于中国该不该那样做,应当取决于仲裁给我们带来多大损害,未来会不会有新的强行仲裁,以及这些损害与我们退出《公约》可能面临的损失孰大孰小。如果留在《公约》里比退约更糟糕,那么退约就应是中国认真考虑的选择。
  (原标题:中国可退出海洋法公约 防止他国效仿菲律宾)http://www.nanyangshi.com/news/2016/07-09/f2e77fb9c73dc8088d6a1e80b988e236.html退出海洋法公约应当是中国一个选项  环球时报  德国波恩大学国际公法研究所所长斯特凡·塔尔蒙先生今年3月在环球时报撰文,提出中国若受侵害,就有必要考虑退出《联合

  退出海洋法公约应当是中国一个选项
  环球时报
  德国波恩大学国际公法研究所所长斯特凡·塔尔蒙先生今年3月在环球时报撰文,提出中国若受侵害,就有必要考虑退出《联合国海洋法公约》。随着南海仲裁案公布仲裁结果的日子临近,这篇文章近日被一些互联网站注意到,并重新流传开来,引来一轮新的争论。
  塔尔蒙先生在文章中指出,上世纪70年代围绕《公约》谈判过程中,中国就提出其中的一些争端解决条款不恰当,不应被纳入《公约》。中国当时建议应将这些条款单列成文,以便各国自行决定是否接受这种强制性的争端解决机制。经过妥协和折中,某些争端未包括进《公约》的强制性争端解决机制框架内,对于其他争端,各签约国则可发表声明不予接受。而后者主要包括海洋划界、历史性所有权、主权或有关陆地、海岛领土的其他权利等。2006年8月25日,中国正是依据这一规定向联合国秘书长提交书面声明,表示不接受针对上述这些争端的任何国际司法或仲裁管辖。也就是说,对于与中国存在的上述几类海洋问题争端,将不再适用裁判制度,而直接由中国与相关国家通过协商解决。
  但是,《公约》第288条第4款规定,对于法院或法庭是否具有管辖权如果发生争端,这一问题由该法院或法庭以裁定解决,而非由争端双方决定。如果法庭滥用这一条款,就会给相关缔约国带来很大风险和不确定性。应菲律宾单方面请求建立的南海仲裁案仲裁庭偏偏就做了这样的滥用。
  由于中国已经排除了对领土和海洋划界进行仲裁的可能性,该仲裁庭将原本属于中菲领土主权和海洋边界的争端做了重新定义,将之推论成有关海洋地形地貌和海洋权益来源的争端。该仲裁庭辩称,中国尚未就这些问题阐明过详细立场,于是它于去年10月29日作出自己有管辖权的裁定。
  谁都知道中菲的真正对立是领土主权和海洋划界,这样绕着圈子来介入中菲领土之争的仲裁公然违背《公约》的基本精神,但这样的仲裁却堂而皇之在海牙上演,其根源是美国及其日本等盟友支持。这件事说明,国际法的公正并无保障,强权有能力支配它的方向,中国参与制定的《公约》一旦遇到强大外力,就有可能被用来侵犯中国的利益。
  塔尔蒙先生提出,如果仲裁庭对被其“再定义”了的争端做出侵犯中国主权的裁决,那么中国就有必要考虑退出《联合国海洋法公约》。
  关于退约问题,国内有些学者也有类似主张。但是反对的人似乎更多。反对者的理由是,《公约》总体上有利于发展中国家的权益主张,这是美国至今未加入《公约》的基本原因。另外如果中国退约,所有与海洋相关的国际组织(包括司法机构)里都不再有中国席位,中国将失去很多领域的主动,也将失去《公约》的保护。
  然而,塔尔蒙先生认为,中国退约后将继续享有《公约》带来的大多数有利条件,因为《公约》的绝大多数条款都已被视作习惯国际法的组成部分。以美国为例,它虽然在过去33年一直不是《公约》缔约国,但它从未遇到过严重问题。事实恰好相反,美国享受了《公约》框架下的大部分好处,如航行和飞跃自由、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权益等,而无须承担《公约》所要求的责任。
  塔尔蒙先生和主张退约的中国学者提出了一个核心理由,中国退约可以防止南海其他声索国效仿菲律宾提起仲裁案,将南海问题真正拉回到双边谈判解决的框架。
  我们认为,退约是重大决定,不能轻易做出。但是塔尔蒙等人的主张应当受到高度重视。给人的印象是,反对退约者没有认真分析退约的利弊得失,大家习惯了现有状态,对改变有一些天然顾虑。
  退约应当是中国应对《公约》288条第4款被滥用这一挑战的选项之一,这种可能性不应在没有经过认真评估的情况下就予以否定。至于中国该不该那样做,应当取决于仲裁给我们带来多大损害,未来会不会有新的强行仲裁,以及这些损害与我们退出《公约》可能面临的损失孰大孰小。如果留在《公约》里比退约更糟糕,那么退约就应是中国认真考虑的选择。
  (原标题:中国可退出海洋法公约 防止他国效仿菲律宾)http://www.nanyangshi.com/news/2016/07-09/f2e77fb9c73dc8088d6a1e80b988e236.html
要退就早退,这个时候退出只能给人一个理亏的形象
中国退出
美帝却加入了
…………
不退又怎么样


要么当初就别加入,既然加入了就别整天想着退出,否则就变成日本退出国联一样了。
我们应该做的是深挖南海仲裁法庭所有法官见不得人的幕后交易和污点,严惩在前台积极推动审判、妄图引导国际舆论的日本政府、阿基诺家族,切实彻底摧毁阿基诺家族、安倍政权及其地方势力,逼迫菲律宾退出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并就对中国的名誉权造成的损害进行道歉赔偿。
虽然背后真正黑手是美国,但这叫“打狗给主人看”。

要么当初就别加入,既然加入了就别整天想着退出,否则就变成日本退出国联一样了。
我们应该做的是深挖南海仲裁法庭所有法官见不得人的幕后交易和污点,严惩在前台积极推动审判、妄图引导国际舆论的日本政府、阿基诺家族,切实彻底摧毁阿基诺家族、安倍政权及其地方势力,逼迫菲律宾退出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并就对中国的名誉权造成的损害进行道歉赔偿。
虽然背后真正黑手是美国,但这叫“打狗给主人看”。
馊主意……当初海洋法公约可以是中国一力倡导搞起来的
中国退出
美帝却加入了
…………
这个回复太精彩了,只要美国想做什么,它都能找到理由,不过,我们也不必过多惧怕它,战略层面,慢慢和它打迂回战 太极战 消耗战,拖到最后不行就摊牌
应该退出,把公约弄成废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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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退出
美帝却加入了
…………
那才是最大笑话
浪漫冷月 发表于 2016-7-9 13:38
馊主意……当初海洋法公约可以是中国一力倡导搞起来的
哎,所以说政策是为国家利益服务的。
国家层面上必须要脸皮厚,这点上那些所谓的“民主”国家做的就自然些,“民意”嘛...
为什么要退,这个废柴庭发出的废纸,当着记者面撕了,打打西方的脸。
中国难道需要西方称赞?本来就是不同的文化和制度!
那才是最大笑话
中国退出,美国加入,然后美国又有最适合的理由抨击中国了;一个负责任的大国从全球性的公约退出,将营造一个忘恩负义的形象,而美国从未加入到主动加入,将营造一个主动作为、积极配合的形象,真是好棋。所以最好的办法就是以静制动,他强由他强,清风拂山岗
他横由他横,明月照大江,时来终运转,我自傲群雄
这是傻X行为,与当年日本退出国联一样,大流氓就应该双重标准
堂下所跪何人,为何状告本官?
中国不能退出公约,因为中国是负责任的大国,中国不能与世界为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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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xlfeng 发表于 2016-7-9 13:17
要退就早退,这个时候退出只能给人一个理亏的形象
这个时候退出不可以把
环球越来越不值得看
完全没有必要退,但是可以对该公约今后的所有工作不再配合。
NC,芝麻大点的事情,就要扔西瓜?

最起码一点,之前基于此公约获取的海底勘探权、开采权不要了吗?
扯淡了嘛,这叫什么馊主意?环球网脑子被驴踢了吗?跟着德国媒体带节奏?
这什么专家?坑爹专家吧?
不用退,就是要留下来继续耍流氓,况且这事兔子没有刷流氓,是狒狒先玩的,这事咱们就的流氓出新高度!
ilikeulinux 发表于 2016-7-9 14:10
堂下所跪何人,为何状告本官?
对头,这才是大国风范!
标题党。

转几个弯别人就不知道了?环球源链接《德国学者:若受侵害,中国可退出海洋法公约》http://opinion.huanqiu.com/opinion_world/2016-07/9145145.html
露珠为何不转环球自己的文章,非要转一个小报转载修改后的文章?值得思考。
既然大伙认可大国的流氓行为,那么退与不退都应是流氓的一种选项,但为什么这里这么多人,反对退作为一种选项呢?昨天有利加入,今天无利退出,明天有利再加入,这才是流氓本色啊!说到底还是大伙不够流氓啊。
退啥退?大不了把那个违章建筑(仲裁庭)拆了。
虎大王 发表于 2016-7-9 13:19
中国退出
美帝却加入了
…………
对,很有可能这样。美国专门干这种缺德的事。
多大个事呀,为了一张废纸退出公约?当前尽可里面占据道德制高点,然后各种喷美帝,等实力可以凌驾规则以后,就可以利用规则加行动收拾不服的了。
我觉得没必要退出,但是从法律角度必须明确排除国际法庭的执法权jurisdiction

昨天和几个欧洲人谈过了,觉得这个事情就像,两个欧洲人,财产在欧洲,纠纷也在欧洲,但是却通过美国的一个法院来判决经济纠纷。这是不符合jurisdiction的

如果法院强行裁决,那么明天美国法院是不是可以把我的房子判给别人?后天日本法院是不是可以把我的地判给别人?
lcxpgn 发表于 2016-7-9 16:13
多大个事呀,为了一张废纸退出公约?当前尽可里面占据道德制高点,然后各种喷美帝,等实力可以凌驾规则以后 ...
你说得对,中国必须通过立法的方式排除某些国际法院对中国(尤其是内政方面)的执法权

否则明天美国法院把我的房子判给别人,是不是也要执行?

marskiller 发表于 2016-7-9 14:38
完全没有必要退,但是可以对该公约今后的所有工作不再配合。
对,这个应该没问题

因为中国不承认国际法院对中国内政的执法权

唯一的问题是,中国没有通过立法的形式明确这一点
胡取禾 发表于 2016-7-9 14:01
为什么要退,这个废柴庭发出的废纸,当着记者面撕了,打打西方的脸。
中国难道需要西方称赞?本来就是不同 ...
你说的很对,国际法院,在中国(尤其是内政方面)不应该有管辖权。这个必须让他们明白

否则明天美国法院判处中国安全部门领导“危害美国国家安全罪”,是不是也要执行?

当务之急就是要通过国内立法的形式,排除外国执法机构/法院的执法权
美国至今都没参加 咱们退出也合情合理 以后就可以学美国一样到哪里都可以讲航行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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