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媒:中国学者强调中方要遵守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 ...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5/03 08:54:30
(VOVworld)-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海洋石油981”钻井平台在越南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钻井作业不仅遭致国际社会的强烈反应,也遭到中国学者的反对。
      中国权威学者李令华5月6日晚在163.com网站博客上发表的一篇文章强调,中国是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签字国,应该按照《公约》第74和83条文办事,要尊重周边沿海国200海里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的主张。(完)
http://vovworld.vn/zh-CN/%E6%96% ... E7%BA%A6/236271.vov(VOVworld)-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海洋石油981”钻井平台在越南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钻井作业不仅遭致国际社会的强烈反应,也遭到中国学者的反对。
      中国权威学者李令华5月6日晚在163.com网站博客上发表的一篇文章强调,中国是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签字国,应该按照《公约》第74和83条文办事,要尊重周边沿海国200海里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的主张。(完)
http://vovworld.vn/zh-CN/%E6%96% ... E7%BA%A6/236271.vov
吃里扒外的狗,滚去越南吧
是呀!越猴你要尊重兔子的专属经济区利益呀!丫的居然跑到兔子家门口来了!
在南海关键时刻,很多热心人热衷于传播越南媒体的观点,不知道有什么用意啊?!
乘风破浪号 发表于 2014-5-8 06:20
在南海关键时刻,很多热心人热衷于传播越南媒体的观点,不知道有什么用意啊?!
知己知彼,百战不殆


在163开博的,只能呵呵了。
不过话说中国媒体也时常播报某日本人反对安倍修宪,某日本教授认为钓鱼岛是中国的。本来以为只有外交部在东南亚开培训班,原来宣传部也开班了。

在163开博的,只能呵呵了。
不过话说中国媒体也时常播报某日本人反对安倍修宪,某日本教授认为钓鱼岛是中国的。本来以为只有外交部在东南亚开培训班,原来宣传部也开班了。
这个权威专家太可爱了,越南是怎么在网易那么大的圈子里找到这货的



笑话!

这条越媒让您知彼了?

新闻的主角可是个中国人!

这条越媒的唯一作用是让中国人去骂一个不知道是否真实存在的所谓中国权威学者而已!

故事的主角越南正好转移了炮火。

宣传战的套路,我门清!
lancesha  2014-5-8 06:22


笑话!

这条越媒让您知彼了?

新闻的主角可是个中国人!

这条越媒的唯一作用是让中国人去骂一个不知道是否真实存在的所谓中国权威学者而已!

故事的主角越南正好转移了炮火。

宣传战的套路,我门清!
南海是常凯申对民族的巨大贡献
  (中国权威学者李令华)这个称号是谁批准的,不会是越媒吧
中国:美国学者发表文章美国的行为违反了xxx此处省略,新华社发表文章称,美国教授xxx批评美国政府持双重标准,人民日报发表文章:美国人民反对美国政府干涉中东事务,后面省略xxx。
乘风破浪号 发表于 2014-5-8 06:31
笑话!

这条越媒让您知彼了?
你低估了超大网友的智商,以至于明显的宣传都看不出
知道自己的国家在做什么?抓住有利国际局势维护南海权益
知道对手在做什么?巧言善辩误导国际舆论
通过各种新闻,管一窥而观全貌,这就是“知己知彼”的应有之义
至于李令华,不知你知道他多少?此人对南海的观点你是否完全知晓,你可以不知道,但我希望很多人知道,我们有许多“专家”一直在混淆视听。
南海研究论坛曾经也在是否接纳此人犹豫过,但最终没有,毕竟看着他的理论真让人难受和气愤。
希望你持久关注南海,不是一时,收复国土,人人努力,勿轻言“笑话”

lancesha 发表于 2014-5-8 07:02
你低估了超大网友的智商,以至于明显的宣传都看不出
知道自己的国家在做什么?抓住有利国际局势维护南海 ...


笑话!

李令华只是无名小卒,他的观点不值一驳。

越媒是借用他的囗来宣传越南的观点。

让他岀名的是越媒?还是传播越媒的人?这个道理您不懂?!

时间回到几天前,超大知晓越南之声广播电台中文版的超过五根手指?!
lancesha 发表于 2014-5-8 07:02
你低估了超大网友的智商,以至于明显的宣传都看不出
知道自己的国家在做什么?抓住有利国际局势维护南海 ...


笑话!

李令华只是无名小卒,他的观点不值一驳。

越媒是借用他的囗来宣传越南的观点。

让他岀名的是越媒?还是传播越媒的人?这个道理您不懂?!

时间回到几天前,超大知晓越南之声广播电台中文版的超过五根手指?!
什么狗屁学者,干嘛不说981的地点也在西沙领海基线外中国的专属经济区内?
如果别国不尊守,那么我国更没有必要了。
lancesha 发表于 2014-5-8 07:02
你低估了超大网友的智商,以至于明显的宣传都看不出
知道自己的国家在做什么?抓住有利国际局势维护南海 ...
南海研究论坛不接纳他,不给他话语权,不让他占领舆论阵地,在大是大非问题上守住了底线。

但是今天在超大转越媒的这一条消息,从客观角度而言不正是在帮他宣传吗?
老而不死,是为贼


这种学者,要么属于屁股不正,要么属于学傻了,中国这么大,什么东西都出,见怪不怪

李令华,男,1946年8月生。江苏省徐州市人,现任国家海洋局信息中心研究员。1970年7月毕业于山东海洋学院。

这种学者,要么属于屁股不正,要么属于学傻了,中国这么大,什么东西都出,见怪不怪

李令华,男,1946年8月生。江苏省徐州市人,现任国家海洋局信息中心研究员。1970年7月毕业于山东海洋学院。
南海研究论坛不接纳他,不给他话语权,不让他占领舆论阵地,在大是大非问题上守住了底线。

但是今天在 ...
李令华在你眼里是无名小卒,就是因为你还不算真正长期关注南海,否则不会这样说,希望你多了解南海问题的演变和来龙去脉,这样不管李令华之流怎么说,你才会有辨别力,而不是担心这样的新闻和事物出现
还是那句话,勿轻言“笑话”
李令华在你眼里是无名小卒,就是因为你还不算真正长期关注南海,否则不会这样说,希望你多了解南海问题的 ...
海洋信息中心研究员?他不该在网易博客混的,微博更好。
笑话!

这条越媒让您知彼了?

还能再严肃点吗,生活压力很大吧?可怜的孩子
中国学者也不都是好东西,你要是采访茅于轼这个中国学者,他能让中国让出所有领土然后自动分裂!
乘风破浪号 发表于 2014-5-8 06:31
笑话!

这条越媒让您知彼了?
挺你,不过这要查查这人到底存在不,存在的话可以去串串门吗??
乘风破浪号 发表于 2014-5-8 07:31
南海研究论坛不接纳他,不给他话语权,不让他占领舆论阵地,在大是大非问题上守住了底线。

但是今天在 ...
把它搞臭就行了,
什么意思了?
飞翔的热狗 发表于 2014-5-8 08:15
还能再严肃点吗,生活压力很大吧?可怜的孩子
哈哈哈

七零后常董的生活压力大不大?

您哪一年的呢?
不管根据什么法,该平台都位于TG的专属经济区内
养猪网我已经好几年没有上去过了
abpplo 发表于 2014-5-8 08:22
把它搞臭就行了,
您不了解李令华这种类型的人,他们要的就是出名,

至于是留芳百世还是遗臭万年,人家不在乎。

对付这种人,唯一的杀手锏是彻底剥夺他的话语权:

让他和他的思想一起在书斋里腐烂发霉。
李令华是个什么货色?
这货开打后,一定是个汉奸。
lancesha 发表于 2014-5-8 07:48
李令华在你眼里是无名小卒,就是因为你还不算真正长期关注南海,否则不会这样说,希望你多了解南海问题的 ...
笑话!

我的辨别力不用这种所谓的权威学者来培养!

用最通俗的话说:一坨黄色物体横在道上,不是非要用脚踩,光用鼻子就能辨别是黄土还是屎。

一位学者的理论再伟大再正确,如果违背了中华民族的根本利益,

我只会把他和他的理论扔进垃圾堆。
很多学法的一根筋
其实我也是权威学者
这sb第五纵队的吧?
从那个旮旯里钻出去的学者?哪十一段线又不是土鳖发明的!是从秃子哪里继承的,都自古以来了。九段线里就是中国的。不然4v的脑残们又要开骂了。
表明中国有言论自由
查查这厮及其亲属的经济收入是否有情况,私生活是否检点,有无危及国家安全的问题。


《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第298条(适用第二节的任择性例外)第1款规定:“1.一国在签署、批准或加入本公约时,或在其后任何时间,在不妨害根据第一节所产生的义务的情形下,可以书面声明对于下列各类争端的一类或一类以上,不接受第二节规定的一种或一种以上的程序:“(a)(1)关于划定海洋边界的第十五条、第七十四条、第八十三条在解释或适用上的争端,或涉及历史性海湾或所有权的争端,但如这种争端发生于本公约生效之后,经争端各方谈判仍未能在合理期间内达成协议,则作此声明的国家,经争端任何一方请求,应同意将该事项提交附件五第二节所规定的调解;此外,任何争端如果必然涉及同时审议与大陆或岛屿陆地领土的主权或其他权利有关的任何尚未解决的争端,则不应提交这一程序。“(2)在调解委员会提出其中说明所根据的理由的报告后,争端各方应根据该报告以谈判达成协议;如果谈判未能达成协议,经彼此同意,争端各方应将问题提交第二节所规定的程序之一,除非争端各方另有协议。“(3)本项不适用于争端各方已以一项安排确定解决的任何海洋边界争端,也不适用于按照对争端各方有拘束力的双边或多边协定加以解决的任何争端。“(b)关于军事活动,包括从事非商业服务的政府船只和飞机的军事活动的争端,以及根据第二九七条第2款和第3款不属法院或法庭管辖的关于行使主权权利或管辖权的法律执行活动的争端。“(c)正由联合国安全理事会执行《联合国宪章》所赋予的职务的争端,但安全理事会决定将该事项从其议程删除或要求争端各方用本公约规定的方法解决该争端者除外。”
哪里跑出来的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