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工作条例修改草案节选。(呵呵)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5/02 09:02:20
  九、 将第十一条修改为:“城市人民政府对以少数民族为主要服务对象的从事食品生产、加工、经营和饮食服务的企业以及生产经营少数民族特需商品企业的贷款,可以根据当地的实际需要和条件,予以贴息。”——变相的牛羊肉补贴!

  十、 将第十二条修改为:“以少数民族为主要服务对象的从事食品生产、加工、经营和饮食服务的企业依照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减税!

  十四、 将第十三条改为第十九条,修改为:“城市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实际需要,支持清真食品生产经营网点建设。”——搞清真认证!

  十五、 增加一条,作为第二十一条:“城市人民政府应当加强清真食品日常监督管理工作,可以结合本地实际建立健全清真食品监督管理工作机制。”——搞清清立法和执法!
  十七、 将第二十一条改为第二十四条,修改为:“少数民族人口较多的城市的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实际需要和条件,建立民族医院、民族医药学研究机构,发展少数民族传统医药科学和医药产业,培养少数民族医药专业人才。”——搞回民医院和清真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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遮遮掩掩,打着民族旗号宣传伊斯兰教,当群众是傻子?
http://bbs.tianya.cn/m/post-worldlook-1691896-1.shtml九、 将第十一条修改为:“城市人民政府对以少数民族为主要服务对象的从事食品生产、加工、经营和饮食服务的企业以及生产经营少数民族特需商品企业的贷款,可以根据当地的实际需要和条件,予以贴息。”——变相的牛羊肉补贴!

  十、 将第十二条修改为:“以少数民族为主要服务对象的从事食品生产、加工、经营和饮食服务的企业依照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减税!

  十四、 将第十三条改为第十九条,修改为:“城市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实际需要,支持清真食品生产经营网点建设。”——搞清真认证!

  十五、 增加一条,作为第二十一条:“城市人民政府应当加强清真食品日常监督管理工作,可以结合本地实际建立健全清真食品监督管理工作机制。”——搞清清立法和执法!
  十七、 将第二十一条改为第二十四条,修改为:“少数民族人口较多的城市的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实际需要和条件,建立民族医院、民族医药学研究机构,发展少数民族传统医药科学和医药产业,培养少数民族医药专业人才。”——搞回民医院和清真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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遮遮掩掩,打着民族旗号宣传伊斯兰教,当群众是傻子?
http://bbs.tianya.cn/m/post-worldlook-1691896-1.shtml
写作民族,读作清真
中国民族平等,少数民族更平等,绿绿最平等,呵呵(︶︿︶)=凸
我早就说了中国危害最大得就是回族,因为他们学历比维族高,而且不少人在政府内任职高官,从内部毁灭我们。
这个条例要是出台,dcd就是千古罪人。
目前为了中国的利益,同时也是最符合最广泛汉族的利益,必须支持共产党继续执政,说啥都没用。
本来就是个清真工作条例修改
几省联合搞清真立法伊法治国被灭后开始曲线救国而已
没看见山东的已经要求空气也清真了
民粹发泄有意思吗?我没觉得这个条例又啥问题。
灭绿邪,卫中华,如果任由中国绿邪这么发展下去,绿邪乱华必将重现。
指望这届政府是没希望了,不知道我们的川普什么时候出现!
美国人民好幸福啊,欧洲怎么sb那么多?
话说除了和平宗教的人外,其余53个民族少数民族有没有牛羊肉补贴?
  为了进一步增强立法的公开性和透明性,提高立法质量,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决定,将《国务院关于修改〈城市民族工作条例〉的决定(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全文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可以在2016年7月28日前,通过以下三种方式提出意见:

  一、登陆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网址:http://www.chinalaw.gov.cn),通过网站首页左侧的《法规规章草案意见征集系统》,对征求意见稿提出意见。

  二、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北京市2067信箱(邮政编码:100035),并请在信封上注明“城市民族工作条例征求意见”字样。

  三、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 csmz@chinalaw.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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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有25天,没有意见就要通过了。
全国那么多民族,应该全平等,苗族应该给发苗服及配套银器,或给予米酒补贴。藏族应该给建庙,发马匹补贴,满族应该把东北划给他们自治,等等等等。
民粹发泄有意思吗?我没觉得这个条例又啥问题。
你太单纯了。
我已经根据自己的认识去投支持和反对了,就一个思想,不能搞特殊,尤其回绿更不应该有优待。
本地烟民 发表于 2016-7-2 22:24
  为了进一步增强立法的公开性和透明性,提高立法质量,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决定,将《国务院关于修改〈城市 ...
意见?就算全国13亿人都有意见,7月28日还是会通过,长老会是穆斯林组成的……
有本事就造反,不然就当四等羊……现在就是这个世道……

本地烟民 发表于 2016-7-2 22:31
你太单纯了。

绿绿各论坛都有!
本地烟民 发表于 2016-7-2 22:31
你太单纯了。

绿绿各论坛都有!
☆剑舞风月★ 发表于 2016-7-2 22:17
我早就说了中国危害最大得就是回族,因为他们学历比维族高,而且不少人在政府内任职高官,从内部毁灭我们。
回良玉算一个么?
书同文,车同轨,行同轮正是中华民族团结一致的基础!而今天却有一些人别有用心,想方设法,美其名曰的搞多样化,人为的制造分裂,实在是居心叵测!
  为了进一步增强立法的公开性和透明性,提高立法质量,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决定,将《国务院关于修改〈城市 ...
我们平民百姓有意见也会被无视吧?我是通过电子邮件发表了反对意见!
与其论坛发牢骚,不如去网站,或者发邮件表达自己的意见啊。
本地烟民 发表于 2016-7-2 22:31
你太单纯了。
遮挡牌照,扣12分。
我已经发表我的意见了,提醒某些人好自为之
话说除了和平宗教的人外,其余53个民族少数民族有没有牛羊肉补贴?
再科普一遍,信绿教的少民有十个,不是只有两个。其他的八个因为人少,所以其表现往往被当成两个大的干的。比如,被称为血脖子的撒拉族,其实比双口更可恶更极端,青海拉面馆很多其实是他们开的。当年中国著名的黑枪制造基地青海化隆是他们打响了名声。因为他们人少,结果被你们当成了双口。
无论如何包装,潜台词都是“我和你们不同,我和你们不是一家人”。到底是促进民族溶合还是想搞民族分立?
这个条例要是出台,dcd就是千古罪人。
既然公开征求意见了基本是要出台了,我还去投了反对还回复了意见,不过我们能做的也就网上投一下反对发泄下不满,仅此而已,哎!
我支持一条,禁止汉人消费宗教食品物品。违者判十年。
☆剑舞风月★ 发表于 2016-7-2 22:17
我早就说了中国危害最大得就是回族,因为他们学历比维族高,而且不少人在政府内任职高官,从内部毁灭我们。
怎么当上官的?入了共产党,还能信教吗?
党的政策亚克西啊亚克西
cratylus 发表于 2016-7-2 22:58
我支持一条,禁止汉人消费宗教食品物品。违者判十年。
我这些来就没吃过宗教食品,看到有宗教认证的就不买。
我已经去网站反对了,希望大家都去反映自己的意见
上次,他们要在当地执行爷是狼沙里亚法的提案被驳回,直接围攻当地政府。
本地烟民 发表于 2016-7-2 22:55
无论如何包装,潜台词都是“我和你们不同,我和你们不是一家人”。到底是促进民族溶合还是想搞民族分立?
鸠占鹊巢的感觉非常明显。
中华大地几千年文明是以汉族为主体民族的中华民族创造的,信某教的是来自中东,来到中国才多少年。这就要处处搞特殊了?
这是世界上欧罗巴最希望的是有自己得秦始皇,但他们没有,所以,欧洲是分裂得,就是想统一,那些拿着文化习俗,宗教和自己特色得形形色色借口得人也不会让其得逞,但我们正好相反,有了秦始皇却不珍惜,尤其是对他和太祖的各种政策尤其不敬,人为地开历史倒车,这样早晚有一天,会被历史清算,到时候,那些打着各种各样的借口,行分裂国家,危害各族人民也包括他们本民族得杂碎会被钉到历史得耻辱柱上的,而看不到这点的庙堂肉食者们,他们得目光甚至还赶不上金三和倭人的首领,悲哉。
大家别只顾论坛上发泄,这个少数民族条例一定要把清真从里面剔除出去!
PLA8341 发表于 2016-7-2 22:19
本来就是个清真工作条例修改
几省联合搞清真立法伊法治国被灭后开始曲线救国而已
没看见山东的已经要求空 ...
有链接吗?我看看
我怎么那么讨厌绿绿呢!所有关于那个教的都讨厌!那个教就应该彻底灭掉!
同一个国度里,如果政策上就是允许一部分人有特殊,那么这些人很容易就产生隔阂很容易滋生特殊心理,国民之间就容易产生鸿沟。
这鸿沟要不要消除,要如何消除?
它们不是要纯粹点么那干脆什么都给它们搞一套  过个几年肯定会继续闹事  那样它们那种地方我想应该都是它们的人弄起来方便直接把啥医院学校社区之类的聚集地一锅端
现在的民族工作裹挟了太多宗教问题,应该坚决剥离开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