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刑法理论角度谈谈缅甸轰炸事件的定性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8 03:52:01
首先这次缅甸军机的轰炸事件从缅甸主观方面的角度来讲可能的态度有三点,故意,放任,过失,当然还有一种可能为意外事件。如果是故意,结果定性为直接故意杀人。如果是放任,结果定性为间接故意杀人,如果是过失,结果定性为过失致人死亡。如果是意外事件,那么原则上可以不承担责任。
那么使用作战飞机在边境线上投掷炸弹,炸死炸伤它国百姓的可能性有多高,如果是接近100%几率的可能性,可以定性为直接故意,如果是有一定的可能性,可以定性为间接故意,如果是极小的可能性,可以定性为过失,如果在正常情况下,一般观念都认为没有可能,那么即为意外事件。
分析到这里,我们已经很清楚的看出,这次轰炸事件,缅甸方面至少存在对结果发生的放任态度,当然也不能排除故意的可能性,也就是法理上所说的直接故意或间接故意。那么不管直接故意杀人还是间接故意杀人,都应当定故意杀人罪。首先这次缅甸军机的轰炸事件从缅甸主观方面的角度来讲可能的态度有三点,故意,放任,过失,当然还有一种可能为意外事件。如果是故意,结果定性为直接故意杀人。如果是放任,结果定性为间接故意杀人,如果是过失,结果定性为过失致人死亡。如果是意外事件,那么原则上可以不承担责任。
那么使用作战飞机在边境线上投掷炸弹,炸死炸伤它国百姓的可能性有多高,如果是接近100%几率的可能性,可以定性为直接故意,如果是有一定的可能性,可以定性为间接故意,如果是极小的可能性,可以定性为过失,如果在正常情况下,一般观念都认为没有可能,那么即为意外事件。
分析到这里,我们已经很清楚的看出,这次轰炸事件,缅甸方面至少存在对结果发生的放任态度,当然也不能排除故意的可能性,也就是法理上所说的直接故意或间接故意。那么不管直接故意杀人还是间接故意杀人,都应当定故意杀人罪。
这角度有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