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民主国家无战论”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9 14:31:05
评“民主国家无战论”
唐律疏议
  
  “不管证明一件事不应存在的这类理论是多么正当,在用它们证明该事物的不存在违反事实本身的证据时,这些理论会完全遭到否定。”
  
  ——[美]汉密尔顿杰伊麦迪逊:《联邦党人文集》,商务印书馆1980年6月版,2004年4月印刷,第162页。
  
  一民主国家和平论的含义以及反驳
  
  所谓“民主国家和平论”,也可以叫做“民主国家无战论”,即指这样一种观点:“以民主方式治理的国家彼此之间不会进行任何战争”([德]明克勒著,章林译:《新战争》,中央编译出版社2006年7月版,第109页),或者说“自由民主国家不会和其他的自由民主国家打仗”([美]小约瑟夫·奈著,张小明译:《理解国际冲突》,上海世纪出版集团2002年8月版,2003年11月印,第72页)。
  
  当第一次听到这种观点的时候,感觉仿佛是不值一驳。因为历史常识告诉我们,战争起源于利益冲突。而国家之间的利益冲突是不会随着国家内部政治体制的改变而消除的。但是读了一些现代西方政治军事理论著作(如哈佛大学政治学教授小约瑟夫·奈所著《理解国际冲突》,美国学者埃弗拉所著《战争的原因》以及德国学者明克勒所著《新战争》),我惊奇地发现民主国家无战论在西方是还很有市场的。
  
  民主国家无战论最大的理论缺陷在于对“民主国家”定义模糊。什么样的国家才算民主国家?这是个争议很大的问题。而本人觉得美国学者科恩的说法比较有道理。后者在《论民主》一书中这样说:
  
  “国家之间常为自己在多大程度上实现了民主发生争论。如果指称某一政府或某一套国家制度是民主的,那只会使这一问题益加混乱。声称某些国家是民主的,是要以武断的方式来解决这类问题。这是用未经证明的假定来进行辩论。问题的焦点是这一套或那一套国家制度是否更民主一些(或不太民主)。”([美]科恩:《论民主》,商务印书馆2005年北京版,第35页)
  
  所以民主国家无战论本身就存在理论缺陷。不过这并不妨碍很多人接受它。因为他们觉得虽然定义“民主国家”有困难,但是在实践中认定某国家是否民主却不那么困难。所以还必须从事实上对民主国家无战论进行反驳。
  
  因为民主国家无战论本身进行的是绝对性陈述,它不是说民主国家之间战争少,而是说“不会进行任何战争”“不会和……打仗”,那么就是说根本不会有战争。所以只要举出一例两个公认的民主国家之间发生了战争,民主国家无战论就可以被驳倒了。
  
  最明显的例子就是美英1812年战争。当时因为英国要反对法国的拿破仑政权,所以对法国进行了海上的封锁。封锁妨碍了美国与法国的贸易。在交涉无果的情况下,美国忍无可忍向英国宣战。双方在北至五大湖,南到新奥尔良的广阔战线上大打出手,海军陆军都出动了。英军一度攻克华盛顿并放火烧毁了白宫。美国则派兵入侵英国统治下的加拿大。但是双方最终都未得手。战争进行了3年,最后双方议和罢兵。顺便值得一提的是,美国的国歌就诞生于这场战争。
  
  1812年的美国和英国,属于“民主自由国家”的范畴应该是没有异议的。英国当时已经经过了17世纪的光荣革命,确立了议会主权和责任内阁制度,国王成为统而不治的虚君。英国这种君主立宪制度被法国启蒙思想家孟德斯鸠推崇备至,在《论法的精神》中将其竖为三权分立的典型代表。所以1812年的英国属于民主国家。而至于美国,在绝大多数信奉民主国家无战论的人眼里,属于民主国家则更加没有问题。
  
  因此事实很明显,1812年,当时的英国和当时的美国都是不折不扣的民主自由国家,并且这两个民主自由国家之间发生了战争。所以,民主国家之间不会发生战争的观点,被无情的事实证明是错误的。
  
  二民主国家无战论流行的原因
  
  坦白地说,英美1812年战争并不是一个陌生的概念,特别是对那些信奉民主国家无战论的西方人来说。那么民主国家无战论显然是个明显的错误观点,却能被如此广泛地接受,这是个奇怪的现象。本人认为,一个观点如果很有市场,那么无论它是否正确,肯定有它自身很有说服力的方面。因此尽管已经反驳完毕,却还有必要探索一下这种观点能被广泛接受的原因。
  
  民主国家无战论最初的起源似乎是康德的一番话。他这样说:“如果(正如在这种[共和]体制之下它不可能是别样的)为了决定是否应该进行战争而需要国家公民表示同意,那么最自然的事莫过于他们必须对自己本身做出有关战争的全部艰难困苦的决定,(其中有:自己得作战,得拿自己的财产去支付战争费用,得悲惨不堪地改善战争所遗留下来的荒芜;最后除了灾祸充斥而外,还得自己担负起就连和平也会忧烦的,(由于新的战争)不断临近而永远无法偿清的国债重担),他们将会开始好好考虑要不要开始这样一场如此糟糕之游戏。”(转引自《新战争》108页)
  
  总而言之,因为民众因为害怕发动战争可能会给自己带来的苦难,所以会倾向于用战争以外的手段解决问题。而民主政治则能确保民众自己决定是否发动战争。于是民主制下,民众不会选择发动战争。如果争端双方都是民主国家,那么双方的民众都不会选择发动战争。双方都不发动战争,就不会有战争。这就是民主国家无战论的基本逻辑。毫不勉强地说,这个逻辑本身确实有一定的道理。
  
  另一方面,那些公认的民主国家之间,确实也很少爆发战争。这也容易使人产生民主国家之间不会打仗的错觉。
  
  三对民主国家无战论流行原因的评价
  
  以上谈的是两个原因,它们给人们造成民主国家之间不会打仗的错觉。
  
  第一,民众因为害怕战争可能带来的苦难,所以民众不会选择战争。
  
  这里面忘了考虑一点,那就是“苦难”的相对性。康德的论述设定了一个前提,那就是战争给民众带来的痛苦(支付战费的开支,伤残死亡的可能),要超过避免战争给人们带来的痛苦。假设战争带来的痛苦是10,而避免战争带来的痛苦是15,那么民众还会选择和平吗?当然不会。这并不是胡乱假设。古代的游牧民族,因为生存环境的恶劣和生产力的地下,常常要忍受缺衣少食的困苦境地。这时他们的唯一选择就是向相邻的农耕民族(哪怕是个农耕民族的大帝国)开战,借以掠夺生活资料。如果他们选择和平,恐怕就要饿死很多人了。与其束手待毙,不如破釜沉舟。也正是这一点,造就了草原游牧民族“重兵死而耻病终”的共同习俗。所以说和平完全可能比战争给民众造成更多痛苦。怎么能轻易下结论说民主国家民众为了避免战争的痛苦就一定会选择和平呢?
  
  另外还存在一种更普遍的情况,那就是假设战争带来的痛苦是10,而避免战争带来的痛苦是8~9之间,战争的收益却是20。这种情况下,人们选择战争的可能仍然很大。因为战争本身除了苦难也可能带来收益。如果可能带来的收益很大,而增加的痛苦却并不多。那么人们完全可能还是会选择战争。这实际上是很多古代民主国家爆发战争的动机所在。
  
  读过《伯罗奔尼撒战争史》的人想必都对雅典的蛮横霸道印象深刻。雅典实施的是民主制,但是它却比大多数希腊城邦要好战得多。哪怕在仲裁者面前,他们也毫不掩饰地主张“强者就应该统治弱者”的丛林法则。即使是一个从来没有冒犯过雅典的城邦,雅典也会出兵要求其臣服。对方如果拒绝,雅典就毫不犹豫地用武力将它铲平。这是因为雅典对自身的力量充满自信,雅典人相信战争带来的收益要超过带来的痛苦。所以即使是民主政治的雅典,也成为一个极端好战的城邦。
  
  此外还有日耳曼人和维京人。日耳曼人部落在公元1世纪左右时有经常召开民众大会的传统,而同时日耳曼人认为“如果能用流血的方式得到的东西,却用流汗的方式去取得,那就显得太文弱无能了。”([古罗马]塔西陀:《日耳曼尼亚志》)。中世纪“北欧人的民主”具有比英国更悠久的文化渊源(参见[英]诺曼·戴维斯著,郭方等译:《欧洲史》,世界知识出版社2007年1月版,第278页)。但是同时维京人又是让整个西欧几代人谈虎色变的恐怖海盗。同样的例子也在东方出现过。古代中国北方的草原游牧民族,他们的部落体制往往显得比南方的汉族帝国要民主一些,但是他们却始终比南方的中华帝国更加好战。
  
  所以实际上并非民主制下的民众就会厌恶战争。
  
  而之所以最近两个世纪中,人们(特别是西方列强国家的公民)对战争的厌恶感加强,是因为随着人类科技水平发展,生活变得更加丰富多彩。随着医疗卫生条件进步,人们的预期寿命也大大增加。一句话,生命中可期待的利益更多了,人们自然也就舍不得冒生命危险了。所以民众对和平的倾向会增加,而在古代生产力落后的民族中“重兵死而耻病终”的习俗,到了现代社会也就不那么普遍了。
  
  所以说,民众对和平的向往,对战争带来苦难的厌恶,其源头主要在于生产力发展,预期寿命以及生命中可期待利益的增长。并不是说民众天生就无条件地倾向于和平。
  
  第二,民主国家之间战争少。
  
  人们觉得民主国家之间战争少,原因第一在于目前世界上公认的“民主国家”诞生的时间很晚,而数量也很少,所以让我们看到他们之间爆发战争的几率就小。第二,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后“民主国家”的称号有点宗教化的趋势。美国是教主,而“民主”是封号。一个国家是否是“民主国家”,看得不仅仅是其政治制度,还得看美国为首的西方国家是否承认。比如巴勒斯坦的哈马斯上台(通过选举)后,美国的布什总统就声称从事恐怖活动的政权不能算民主政权。西方列强不愿承认与他们冲突的国家是“民主国家”。这就造成了“民主国家无战”这种倒果为因的错觉。
  
  事实上只要我们视野稍微放宽一点,就会发现大批民主政权之间的战争。古希腊的伯罗奔尼撒战争,交战双方都有实施民主制度的城邦。古罗马共和国和同样实施议会政治的迦太基进行了三次战争,直到后者被彻底灭亡。中世纪的欧洲产生了很多城市共和国,普遍实行选举市政官员,并且官员有任期的制度,其实都可以算作民主国家。而意大利的威尼斯、热那亚、比萨、佛罗伦萨这几个著名的城市共和国之间,发生过数不清的战争。尤其是威尼斯、热那亚和比萨为了争夺海上霸权而打得昏天黑地,以至于十字军东征都难以为继(因为十字军得依靠他们这些城市共和国的船只来输送军队,但是这几个共和国的海军在地中海上相互攻击对方的运输船)。到了近代也有,除了1812年英美战争之外,19世纪后期英国和南非布尔人建立的德兰士瓦共和国爆发的两次大规模战争又何尝不是?
  
  只需稍微放宽眼界,就会发现其实民主国家之间爆发的战争并不少。但是持民主国家无战论的人通常只把目光锁定在20世纪两次世界大战及战后的历史,就容易产生错误印象。
  
blog.sina.com.cn/s/articlelist_1721961197_0_1.html

评“民主国家无战论”
唐律疏议
  
  “不管证明一件事不应存在的这类理论是多么正当,在用它们证明该事物的不存在违反事实本身的证据时,这些理论会完全遭到否定。”
  
  ——[美]汉密尔顿杰伊麦迪逊:《联邦党人文集》,商务印书馆1980年6月版,2004年4月印刷,第162页。
  
  一民主国家和平论的含义以及反驳
  
  所谓“民主国家和平论”,也可以叫做“民主国家无战论”,即指这样一种观点:“以民主方式治理的国家彼此之间不会进行任何战争”([德]明克勒著,章林译:《新战争》,中央编译出版社2006年7月版,第109页),或者说“自由民主国家不会和其他的自由民主国家打仗”([美]小约瑟夫·奈著,张小明译:《理解国际冲突》,上海世纪出版集团2002年8月版,2003年11月印,第72页)。
  
  当第一次听到这种观点的时候,感觉仿佛是不值一驳。因为历史常识告诉我们,战争起源于利益冲突。而国家之间的利益冲突是不会随着国家内部政治体制的改变而消除的。但是读了一些现代西方政治军事理论著作(如哈佛大学政治学教授小约瑟夫·奈所著《理解国际冲突》,美国学者埃弗拉所著《战争的原因》以及德国学者明克勒所著《新战争》),我惊奇地发现民主国家无战论在西方是还很有市场的。
  
  民主国家无战论最大的理论缺陷在于对“民主国家”定义模糊。什么样的国家才算民主国家?这是个争议很大的问题。而本人觉得美国学者科恩的说法比较有道理。后者在《论民主》一书中这样说:
  
  “国家之间常为自己在多大程度上实现了民主发生争论。如果指称某一政府或某一套国家制度是民主的,那只会使这一问题益加混乱。声称某些国家是民主的,是要以武断的方式来解决这类问题。这是用未经证明的假定来进行辩论。问题的焦点是这一套或那一套国家制度是否更民主一些(或不太民主)。”([美]科恩:《论民主》,商务印书馆2005年北京版,第35页)
  
  所以民主国家无战论本身就存在理论缺陷。不过这并不妨碍很多人接受它。因为他们觉得虽然定义“民主国家”有困难,但是在实践中认定某国家是否民主却不那么困难。所以还必须从事实上对民主国家无战论进行反驳。
  
  因为民主国家无战论本身进行的是绝对性陈述,它不是说民主国家之间战争少,而是说“不会进行任何战争”“不会和……打仗”,那么就是说根本不会有战争。所以只要举出一例两个公认的民主国家之间发生了战争,民主国家无战论就可以被驳倒了。
  
  最明显的例子就是美英1812年战争。当时因为英国要反对法国的拿破仑政权,所以对法国进行了海上的封锁。封锁妨碍了美国与法国的贸易。在交涉无果的情况下,美国忍无可忍向英国宣战。双方在北至五大湖,南到新奥尔良的广阔战线上大打出手,海军陆军都出动了。英军一度攻克华盛顿并放火烧毁了白宫。美国则派兵入侵英国统治下的加拿大。但是双方最终都未得手。战争进行了3年,最后双方议和罢兵。顺便值得一提的是,美国的国歌就诞生于这场战争。
  
  1812年的美国和英国,属于“民主自由国家”的范畴应该是没有异议的。英国当时已经经过了17世纪的光荣革命,确立了议会主权和责任内阁制度,国王成为统而不治的虚君。英国这种君主立宪制度被法国启蒙思想家孟德斯鸠推崇备至,在《论法的精神》中将其竖为三权分立的典型代表。所以1812年的英国属于民主国家。而至于美国,在绝大多数信奉民主国家无战论的人眼里,属于民主国家则更加没有问题。
  
  因此事实很明显,1812年,当时的英国和当时的美国都是不折不扣的民主自由国家,并且这两个民主自由国家之间发生了战争。所以,民主国家之间不会发生战争的观点,被无情的事实证明是错误的。
  
  二民主国家无战论流行的原因
  
  坦白地说,英美1812年战争并不是一个陌生的概念,特别是对那些信奉民主国家无战论的西方人来说。那么民主国家无战论显然是个明显的错误观点,却能被如此广泛地接受,这是个奇怪的现象。本人认为,一个观点如果很有市场,那么无论它是否正确,肯定有它自身很有说服力的方面。因此尽管已经反驳完毕,却还有必要探索一下这种观点能被广泛接受的原因。
  
  民主国家无战论最初的起源似乎是康德的一番话。他这样说:“如果(正如在这种[共和]体制之下它不可能是别样的)为了决定是否应该进行战争而需要国家公民表示同意,那么最自然的事莫过于他们必须对自己本身做出有关战争的全部艰难困苦的决定,(其中有:自己得作战,得拿自己的财产去支付战争费用,得悲惨不堪地改善战争所遗留下来的荒芜;最后除了灾祸充斥而外,还得自己担负起就连和平也会忧烦的,(由于新的战争)不断临近而永远无法偿清的国债重担),他们将会开始好好考虑要不要开始这样一场如此糟糕之游戏。”(转引自《新战争》108页)
  
  总而言之,因为民众因为害怕发动战争可能会给自己带来的苦难,所以会倾向于用战争以外的手段解决问题。而民主政治则能确保民众自己决定是否发动战争。于是民主制下,民众不会选择发动战争。如果争端双方都是民主国家,那么双方的民众都不会选择发动战争。双方都不发动战争,就不会有战争。这就是民主国家无战论的基本逻辑。毫不勉强地说,这个逻辑本身确实有一定的道理。
  
  另一方面,那些公认的民主国家之间,确实也很少爆发战争。这也容易使人产生民主国家之间不会打仗的错觉。
  
  三对民主国家无战论流行原因的评价
  
  以上谈的是两个原因,它们给人们造成民主国家之间不会打仗的错觉。
  
  第一,民众因为害怕战争可能带来的苦难,所以民众不会选择战争。
  
  这里面忘了考虑一点,那就是“苦难”的相对性。康德的论述设定了一个前提,那就是战争给民众带来的痛苦(支付战费的开支,伤残死亡的可能),要超过避免战争给人们带来的痛苦。假设战争带来的痛苦是10,而避免战争带来的痛苦是15,那么民众还会选择和平吗?当然不会。这并不是胡乱假设。古代的游牧民族,因为生存环境的恶劣和生产力的地下,常常要忍受缺衣少食的困苦境地。这时他们的唯一选择就是向相邻的农耕民族(哪怕是个农耕民族的大帝国)开战,借以掠夺生活资料。如果他们选择和平,恐怕就要饿死很多人了。与其束手待毙,不如破釜沉舟。也正是这一点,造就了草原游牧民族“重兵死而耻病终”的共同习俗。所以说和平完全可能比战争给民众造成更多痛苦。怎么能轻易下结论说民主国家民众为了避免战争的痛苦就一定会选择和平呢?
  
  另外还存在一种更普遍的情况,那就是假设战争带来的痛苦是10,而避免战争带来的痛苦是8~9之间,战争的收益却是20。这种情况下,人们选择战争的可能仍然很大。因为战争本身除了苦难也可能带来收益。如果可能带来的收益很大,而增加的痛苦却并不多。那么人们完全可能还是会选择战争。这实际上是很多古代民主国家爆发战争的动机所在。
  
  读过《伯罗奔尼撒战争史》的人想必都对雅典的蛮横霸道印象深刻。雅典实施的是民主制,但是它却比大多数希腊城邦要好战得多。哪怕在仲裁者面前,他们也毫不掩饰地主张“强者就应该统治弱者”的丛林法则。即使是一个从来没有冒犯过雅典的城邦,雅典也会出兵要求其臣服。对方如果拒绝,雅典就毫不犹豫地用武力将它铲平。这是因为雅典对自身的力量充满自信,雅典人相信战争带来的收益要超过带来的痛苦。所以即使是民主政治的雅典,也成为一个极端好战的城邦。
  
  此外还有日耳曼人和维京人。日耳曼人部落在公元1世纪左右时有经常召开民众大会的传统,而同时日耳曼人认为“如果能用流血的方式得到的东西,却用流汗的方式去取得,那就显得太文弱无能了。”([古罗马]塔西陀:《日耳曼尼亚志》)。中世纪“北欧人的民主”具有比英国更悠久的文化渊源(参见[英]诺曼·戴维斯著,郭方等译:《欧洲史》,世界知识出版社2007年1月版,第278页)。但是同时维京人又是让整个西欧几代人谈虎色变的恐怖海盗。同样的例子也在东方出现过。古代中国北方的草原游牧民族,他们的部落体制往往显得比南方的汉族帝国要民主一些,但是他们却始终比南方的中华帝国更加好战。
  
  所以实际上并非民主制下的民众就会厌恶战争。
  
  而之所以最近两个世纪中,人们(特别是西方列强国家的公民)对战争的厌恶感加强,是因为随着人类科技水平发展,生活变得更加丰富多彩。随着医疗卫生条件进步,人们的预期寿命也大大增加。一句话,生命中可期待的利益更多了,人们自然也就舍不得冒生命危险了。所以民众对和平的倾向会增加,而在古代生产力落后的民族中“重兵死而耻病终”的习俗,到了现代社会也就不那么普遍了。
  
  所以说,民众对和平的向往,对战争带来苦难的厌恶,其源头主要在于生产力发展,预期寿命以及生命中可期待利益的增长。并不是说民众天生就无条件地倾向于和平。
  
  第二,民主国家之间战争少。
  
  人们觉得民主国家之间战争少,原因第一在于目前世界上公认的“民主国家”诞生的时间很晚,而数量也很少,所以让我们看到他们之间爆发战争的几率就小。第二,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后“民主国家”的称号有点宗教化的趋势。美国是教主,而“民主”是封号。一个国家是否是“民主国家”,看得不仅仅是其政治制度,还得看美国为首的西方国家是否承认。比如巴勒斯坦的哈马斯上台(通过选举)后,美国的布什总统就声称从事恐怖活动的政权不能算民主政权。西方列强不愿承认与他们冲突的国家是“民主国家”。这就造成了“民主国家无战”这种倒果为因的错觉。
  
  事实上只要我们视野稍微放宽一点,就会发现大批民主政权之间的战争。古希腊的伯罗奔尼撒战争,交战双方都有实施民主制度的城邦。古罗马共和国和同样实施议会政治的迦太基进行了三次战争,直到后者被彻底灭亡。中世纪的欧洲产生了很多城市共和国,普遍实行选举市政官员,并且官员有任期的制度,其实都可以算作民主国家。而意大利的威尼斯、热那亚、比萨、佛罗伦萨这几个著名的城市共和国之间,发生过数不清的战争。尤其是威尼斯、热那亚和比萨为了争夺海上霸权而打得昏天黑地,以至于十字军东征都难以为继(因为十字军得依靠他们这些城市共和国的船只来输送军队,但是这几个共和国的海军在地中海上相互攻击对方的运输船)。到了近代也有,除了1812年英美战争之外,19世纪后期英国和南非布尔人建立的德兰士瓦共和国爆发的两次大规模战争又何尝不是?
  
  只需稍微放宽眼界,就会发现其实民主国家之间爆发的战争并不少。但是持民主国家无战论的人通常只把目光锁定在20世纪两次世界大战及战后的历史,就容易产生错误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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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就是万金油。
说你是民主你就是民主,不是也是。
说你不是民主你就不是民主,是也不是。
就是这个简单的逻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