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狐快评:彻查上访训诫中心背后的公权违法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8 09:02:14
 前有北京上访黑监狱,今有河南上访训诫中心,名称虽然不一样,侵害上访公民人身自由的违法性却如出一辙。只是这一次,公权力部门直接出手,“按照上级的精神,逐级设置”,俨然一套“正规有序”的“执法”机构,让人不得不佩服:原来违法侵权也可以这般“正规”!
  事情曝光后,河南省委政法委、省信访局做出了回应,称训诫中心的做法不符合法律规定,并由省公安厅、信访局立即对全省“非正常上访训诫中心”进行彻底排查,对非正常上访训诫中心一律取消。这样的应对,说不上有什么进步,“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说法更是显得有些认识不到位。从法律上分析,如此有组织、有计划的设立非正常上访训诫中心,往小了说是违反了行政处罚法、行政强制法、信访条例及有关行政编制法律规范;往大了说则是明目张胆地违反国家宪法、侵犯人权。
  法治社会,公民的人身自由乃最重要的基本权利之一,受到宪法和法律的严格保护。如果不是出现法律明确规定的情形并严格遵循法定程序(法规和规章都不能设定针对人身自由的处罚和强制),任何公权力机关都不能随意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翻遍我国行政处罚法、治安管理处罚法、行政强制法,都没有非正常上访训诫的措施,更遑论将人关到固定的地方。而所谓的“非正常上访”,本身就是地方官员臆想出来的名词。就个案而言,以莫须有的罪名将上访者关进训诫中心,如此限制人身自由犹同非法拘禁,动用刑法追究刑事责任都不为过。
  对于这种几乎所有环节都透露出违反法治、侵犯人权意味的现象,我们很难为当地的做法寻找可以谅解的理由,也很难相信简单的取消就能根治治理上的病症。其背后凸显出的大范围、普遍化公权力违法,应当受到更严厉、更彻底的追究。对此,河南方面虽表示“决不护短,决不遮掩”,但在应对舆论的措辞上,却表示“多数县市区已取消了较为固定的训诫场所”,只有“个别地方依然保留”。在彻底排查尚未结束之前,这种“个别”的判断依据何在?其究竟是一种普遍现象还是少数现象抑或是个别特例呢?
  从以下信息中,人们更不难作出一些自己的判断。据称,2008年以来,“按照有关要求”,河南省就开始了对当地赴京上访者采取训诫的做法。2009年河南省公安厅、司法厅、信访局下发“河南省关于规范依法处置赴京非正常上访工作的有关规定”,规定对于赴京非正常上访的违法行为,各级可以按照“警告、训诫和劝导教育;行政拘留;劳动教养;刑事处罚”等四种方式进行处置,“训诫、警告和劝导教育要在指定地点进行,时间不少于24小时”。如此超出权限违法出台文件人身自由的行为,难道不应该追究背后决策者的法律责任?
  此次事件,再度为公权力违法敲响警钟。在已有前车之鉴的情况下,仍然发生这种公权力组团违法的恶性事情,更说明缺乏严厉的责任追究,公权违法的冲动就很难抑制。如果要建设的是一个法治河南,那么就请深入到事件背后,彻查当中的各个部门和人员各自的法律责任,从政法委到公安再到信访局,一个都不能放过。这样,才能还被训诫者一个公义,给公众以法治的信心。
(责任编辑:UN635) 原标题:搜狐快评:彻查上访训诫中心背后的公权违法http://star.news.sohu.com/20140214/n395028045.shtml前有北京上访黑监狱,今有河南上访训诫中心,名称虽然不一样,侵害上访公民人身自由的违法性却如出一辙。只是这一次,公权力部门直接出手,“按照上级的精神,逐级设置”,俨然一套“正规有序”的“执法”机构,让人不得不佩服:原来违法侵权也可以这般“正规”!
  事情曝光后,河南省委政法委、省信访局做出了回应,称训诫中心的做法不符合法律规定,并由省公安厅、信访局立即对全省“非正常上访训诫中心”进行彻底排查,对非正常上访训诫中心一律取消。这样的应对,说不上有什么进步,“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说法更是显得有些认识不到位。从法律上分析,如此有组织、有计划的设立非正常上访训诫中心,往小了说是违反了行政处罚法、行政强制法、信访条例及有关行政编制法律规范;往大了说则是明目张胆地违反国家宪法、侵犯人权。
  法治社会,公民的人身自由乃最重要的基本权利之一,受到宪法和法律的严格保护。如果不是出现法律明确规定的情形并严格遵循法定程序(法规和规章都不能设定针对人身自由的处罚和强制),任何公权力机关都不能随意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翻遍我国行政处罚法、治安管理处罚法、行政强制法,都没有非正常上访训诫的措施,更遑论将人关到固定的地方。而所谓的“非正常上访”,本身就是地方官员臆想出来的名词。就个案而言,以莫须有的罪名将上访者关进训诫中心,如此限制人身自由犹同非法拘禁,动用刑法追究刑事责任都不为过。
  对于这种几乎所有环节都透露出违反法治、侵犯人权意味的现象,我们很难为当地的做法寻找可以谅解的理由,也很难相信简单的取消就能根治治理上的病症。其背后凸显出的大范围、普遍化公权力违法,应当受到更严厉、更彻底的追究。对此,河南方面虽表示“决不护短,决不遮掩”,但在应对舆论的措辞上,却表示“多数县市区已取消了较为固定的训诫场所”,只有“个别地方依然保留”。在彻底排查尚未结束之前,这种“个别”的判断依据何在?其究竟是一种普遍现象还是少数现象抑或是个别特例呢?
  从以下信息中,人们更不难作出一些自己的判断。据称,2008年以来,“按照有关要求”,河南省就开始了对当地赴京上访者采取训诫的做法。2009年河南省公安厅、司法厅、信访局下发“河南省关于规范依法处置赴京非正常上访工作的有关规定”,规定对于赴京非正常上访的违法行为,各级可以按照“警告、训诫和劝导教育;行政拘留;劳动教养;刑事处罚”等四种方式进行处置,“训诫、警告和劝导教育要在指定地点进行,时间不少于24小时”。如此超出权限违法出台文件人身自由的行为,难道不应该追究背后决策者的法律责任?
  此次事件,再度为公权力违法敲响警钟。在已有前车之鉴的情况下,仍然发生这种公权力组团违法的恶性事情,更说明缺乏严厉的责任追究,公权违法的冲动就很难抑制。如果要建设的是一个法治河南,那么就请深入到事件背后,彻查当中的各个部门和人员各自的法律责任,从政法委到公安再到信访局,一个都不能放过。这样,才能还被训诫者一个公义,给公众以法治的信心。
(责任编辑:UN635) 原标题:搜狐快评:彻查上访训诫中心背后的公权违法http://star.news.sohu.com/20140214/n395028045.shtml
这种事情就应该让CCTV出面去暗访。
上访者80%都是刁民,那些人不应该训诫而应该劳改。
中国的上访制度就是个奇葩制度,上访有用,还要法院干什么?只是让一堆刁民祸害社会多了一个渠道,平白消耗大量的资源。
禁止双弓 发表于 2014-2-16 21:50
这种事情就应该让CCTV出面去暗访。
你可接触过上访者?上访者90%都是不劳而获,素质低劣,说是人渣败类一点不为过,是国人劣根性的综合体。劳教制度固然有问题,现阶段的中国真有必要
你可接触过上访者?上访者90%都是不劳而获,素质低劣,说是人渣败类一点不为过,是国人劣根性的综合体。 ...
说的好像是你接触过一样。又是张口就来吧?还90%,这么说所有上访者你都亲自接触过了?
jiangliang3955 发表于 2014-2-16 21:56
你可接触过上访者?上访者90%都是不劳而获,素质低劣,说是人渣败类一点不为过,是国人劣根性的综合体。 ...
太对了,民智未开,梁圣人早在百年前就说过了,结果引得一帮GZJY狂喷恶吐,结果这百年的历史放在眼前。唉,历历在目啊,君是少数几个慧眼看世界的国人,请君与吾一同发起请愿,迎回圣主血脉,重铸帝国辉煌!
纪_昀_ 发表于 2014-2-16 22:07
太对了,民智未开,梁圣人早在百年前就说过了,结果引得一帮GZJY狂喷恶吐,结果这百年的历史放在眼前。唉 ...
生猪在哪里?要钱不
对于上访的,确实是有些问题没有得到解决,不过,要求不符合规定的,即使面见了习大大,也一样没有结果。
你可接触过上访者?上访者90%都是不劳而获,素质低劣,说是人渣败类一点不为过,是国人劣根性的综合体。 ...
请问你数据是从何而来,访民的素质低劣的评判标准是什么?你对访民素质做评判的资格又是谁赋予你的?
禁止双弓 发表于 2014-2-16 22:19
请问你数据是从何而来,访民的素质低劣的评判标准是什么?你对访民素质做评判的资格又是谁赋予你的?
你推崇的言论自由啊,双公公又要双重标准了,败退。不服你举证啊
你推崇的言论自由啊,双公公又要双重标准了,败退。不服你举证啊
我限制你发言了吗?我限制你讨论访民问题了吗?我对你言论的真实表示怀疑防止有人造谣污蔑跟言论自由有违背?你们口口声声说要打击谣言难道要求你们说真话不应该!
禁止双弓 发表于 2014-2-16 22:32
我限制你发言了吗?我限制你讨论访民问题了吗?我对你言论的真实表示怀疑防止有人造谣污蔑跟言论自由有违 ...
我说什么了?扣那么多帽子累不累,你反对你举证啊,何必搞那么多帽子扣过来,果然是红卫兵风格
禁止双弓 发表于 2014-2-16 22:32
我限制你发言了吗?我限制你讨论访民问题了吗?我对你言论的真实表示怀疑防止有人造谣污蔑跟言论自由有违 ...
另外问一问,您老的你们指的是哪个群体?我很疑惑,需要您解答
河南的做法确实违法,但这也是无奈之举。凡是上访老户绝大多数都是以访牟利的,一些人甚至以此为业。事实就是如此,只不过没有接触过的人大多不相信,媒体的报道往往只为博眼球,却一点也不客观。来自: Android客户端
就标题来说没什么问题。即使八成上访是欺诈不还有两成是真冤屈么?
那些比罗生门还罗生门说不清的案件,还是走法律程序或者协商。
jiangliang3955 发表于 2014-2-16 22:33
我说什么了?扣那么多帽子累不累,你反对你举证啊,何必搞那么多帽子扣过来,果然是红卫兵风格
我的观点是“你不是中国人”,如果你反对我这一观点,请举证。
既然法律未有相关规定,那就应该把这些制定上访训诫中心的家伙和执行的人以非法拘禁罪起诉。
现在主要就是这个问题,公权在知法犯法,没有有效的制衡和惩罚!
jiangliang3955 发表于 2014-2-16 21: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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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上访带来了什么恶劣后果?
版主水平就是高啊,对屁民进行“上访90%都是人渣败类”地图炮攻击的完全可以不需要举证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