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是当今中国的贼骨头贱骨头?(转和讯)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7 16:19:03
官媒大腕央视朝闻天下节目在陈永洲被长沙警方抓走的第三天,就向全世界播出了精心策划的一出大戏——陈永洲招了!收了“他们”50万!

直观清晰的电视画面,无可争议的向观众展示——陈永洲被剃了光头,身穿囚服,活脱脱一个狱中囚犯!再加上陈永洲本人收贿50万元以及悔过自新道歉等等陈述,人们有理由轻率的相信,陈永洲不过就是贪图钱财,谋财害命的不良记者而已,新闻队伍里的害群之马被警察跨省追捕,有何不妥?有何不该?岂止是不妥不该,简直就是抓得好,抓得快,抓得大快人心。

陈永洲招了,吴法天、周小平之流象打了鸡血,半夜三更竖起脖子打鸣!吴法天随即在《环球网》上发表署名文章,借题发挥攻击中国大谣公知都有两根骨头:一根见利忘义“贼骨头”,一根崇洋媚外的“贱骨头”。周小平同志也跟风起哄,称“陈永洲的态度着实给了那些替他‘喊冤’或者叫嚣‘放人’的人一个大嘴巴,但愿他的这一嘴巴能抽醒一些人。”

当今中国,面对利益集团对弱势群体的掠夺,面对官场普遍的腐败,面对日趋严峻的贫富差距,面对社会不公、司法不公造成的人心向背道德滑坡,面对分配制度不公造成的富人与穷人,官员与平民的对立,造成的城市与农村,沿海与内地,大城市与小城市之间的巨大反差!面对社会正义得不到伸张、腐败得不到惩处、民间疾苦得不到关怀,面对从上到下的投机作恶、掺杂使假、坑蒙拐骗、权钱交易、勾心斗角、恃强凌弱、唯利是图、尔虞我诈以及意识形态领域充斥的谎言、欺骗和盲目的歌功颂德……官媒乃至吴法天之流视而不见充耳不闻,大V公知发出微弱的呼喊,却往往要遭到恐吓攻击甚至冒着生命危险!

陈永洲的操守有问题,那是罪有应得,不值得同情。体制外的记者尚且能够收受贿赂,体制内的记者又有几个干净的?如同当今的贪官,一旦落马,发现都是现行体制的受益者和殉葬品!都不值得同情。

大V公知起初为陈永洲呼喊,并不是为陈永洲受贿而呼喊。长沙警方是以“损害商业信誉”的罪名抓走陈永洲,而非以受贿的罪名跨省抓人,“损害商业信誉”该承担法律责任的是陈永洲的东家《新快报》社,而不仅仅是陈永洲本人。长沙警方自知理亏,为了座实抓陈永洲的证据,突审让陈永洲招了。而陈永洲受贿并不属于异地管辖,长沙警方跨省抓人更没有任何正当理由。大V公知质疑长沙警方跨省抓人理由程序是否合法,现在看来,有何异议?

陈永洲涉嫌受贿去揭露中联重科的财务造假,是涉嫌犯罪;长沙警方坐着中联重科的奔驰商务车去广东抓人,又是什么行为?背后有什么猫腻抑或涉嫌什么肮脏交易?关于中联重科的背景,网络上传言纷纷,香港媒体更是明确报道:中联重科董事长詹纯新的父亲詹顺初,是湖南高级人民法院前院长,岳父万达则是湖南省委前第二书记;副总裁孙昌军是湖南省前省委书记杨正午女婿;再加上现任一众省部级官员的子女都跻身于中联重科,这些传言是真是假,喉舌咋不顺藤摸瓜告知天下?

陈永洲被抓才三天,就被剃了光头、穿上囚衣。法院尚未定罪,陈永洲仅仅是涉嫌犯罪,凭什么就剃了光头、穿上囚衣?长沙警方破例让央视采访一个犯罪嫌疑人,凭什么把未经检察院法院审理的招供细节拿出来公开曝光?谁在幕后操纵央视导演这出肮脏的大戏?

更好笑的是,向陈永洲行贿的主体竟然是“他们”!“他们”是谁?是中联重科的死对头三一重工?抑或是其他中联重科的竞争对手?如果是同为长沙的上市公司三一重工,央视为何不顺道采访三一重工,核实其向陈永洲行贿的真实细节,抓了受贿的记者陈永洲,行贿人却变成了“他们”,这是什么逻辑?

《财经》杂志副主编罗昌平前天撰文描述他所知道的陈永洲案过程:中联重科与竞争者此前展开了超越市场规制的危险竞争,竞争对手因政治资源略逊于中联重科因此背井离乡,之后就引入媒体定向监督中联重科,最后中联重科引入警方给予回击。

罗昌平敏锐地指出:“记者有没有收钱?报道属不属实?警方是不是被收买?执法程序是不是符合正义?谁的议程设定能力强,哪个问题就会被突出。”在官媒强力主导下,眼下被突出的是记者收钱这一环节,其他的问题则被掩盖了。

从薛蛮子到陈永洲,官媒都是迅速出击,在这个法律如同废纸的国度,谁被抓进去,都只有“招了”一条出路,“打黑英雄”王立军招了,重庆第一夫人薄谷开来招了,连薄熙来这样的政治局委员都招了(后来庭审时才否认),一个涉世未深的小记者被抓进去,岂有不招的能耐?几年前,第一财经日报记者傅桦因一篇经济报道惹祸,被吉林警方在北京街头抓走,逼他招供受贿,不招,轮番毒打折磨,最后招认了4万,被判了三年。

再往前看,历史上那些大名鼎鼎的社会名流在高压之下,也曾在《人民日报》上一一招了,包括费孝通《向人民伏罪》、储安平《向人民投降》、罗隆基《我的初步交代》、章乃器《我的检讨》、章伯钧《向人民低头认罪》、陈铭枢《自我检讨》,随之,中国55万读过书的人被打成右派。

吴法天、周小平之流嘲笑大V公知,为陈永洲招了欣喜若狂,为官媒乃至警方合谋大唱赞歌,为白色恐怖胡乱抓人齐声喝彩,无非是为了赏赐几根骨头,谁才是当今中国真正的贼骨头贱骨头?当然是那些乐于看着人民被奴役被欺骗被愚弄的跳梁小丑!是那些早已丧家的丧失自我的只认骨头的被豢养的乏走狗!

转载连接:http://cskun.blog.hexun.com/89475457_d.html官媒大腕央视朝闻天下节目在陈永洲被长沙警方抓走的第三天,就向全世界播出了精心策划的一出大戏——陈永洲招了!收了“他们”50万!

直观清晰的电视画面,无可争议的向观众展示——陈永洲被剃了光头,身穿囚服,活脱脱一个狱中囚犯!再加上陈永洲本人收贿50万元以及悔过自新道歉等等陈述,人们有理由轻率的相信,陈永洲不过就是贪图钱财,谋财害命的不良记者而已,新闻队伍里的害群之马被警察跨省追捕,有何不妥?有何不该?岂止是不妥不该,简直就是抓得好,抓得快,抓得大快人心。

陈永洲招了,吴法天、周小平之流象打了鸡血,半夜三更竖起脖子打鸣!吴法天随即在《环球网》上发表署名文章,借题发挥攻击中国大谣公知都有两根骨头:一根见利忘义“贼骨头”,一根崇洋媚外的“贱骨头”。周小平同志也跟风起哄,称“陈永洲的态度着实给了那些替他‘喊冤’或者叫嚣‘放人’的人一个大嘴巴,但愿他的这一嘴巴能抽醒一些人。”

当今中国,面对利益集团对弱势群体的掠夺,面对官场普遍的腐败,面对日趋严峻的贫富差距,面对社会不公、司法不公造成的人心向背道德滑坡,面对分配制度不公造成的富人与穷人,官员与平民的对立,造成的城市与农村,沿海与内地,大城市与小城市之间的巨大反差!面对社会正义得不到伸张、腐败得不到惩处、民间疾苦得不到关怀,面对从上到下的投机作恶、掺杂使假、坑蒙拐骗、权钱交易、勾心斗角、恃强凌弱、唯利是图、尔虞我诈以及意识形态领域充斥的谎言、欺骗和盲目的歌功颂德……官媒乃至吴法天之流视而不见充耳不闻,大V公知发出微弱的呼喊,却往往要遭到恐吓攻击甚至冒着生命危险!

陈永洲的操守有问题,那是罪有应得,不值得同情。体制外的记者尚且能够收受贿赂,体制内的记者又有几个干净的?如同当今的贪官,一旦落马,发现都是现行体制的受益者和殉葬品!都不值得同情。

大V公知起初为陈永洲呼喊,并不是为陈永洲受贿而呼喊。长沙警方是以“损害商业信誉”的罪名抓走陈永洲,而非以受贿的罪名跨省抓人,“损害商业信誉”该承担法律责任的是陈永洲的东家《新快报》社,而不仅仅是陈永洲本人。长沙警方自知理亏,为了座实抓陈永洲的证据,突审让陈永洲招了。而陈永洲受贿并不属于异地管辖,长沙警方跨省抓人更没有任何正当理由。大V公知质疑长沙警方跨省抓人理由程序是否合法,现在看来,有何异议?

陈永洲涉嫌受贿去揭露中联重科的财务造假,是涉嫌犯罪;长沙警方坐着中联重科的奔驰商务车去广东抓人,又是什么行为?背后有什么猫腻抑或涉嫌什么肮脏交易?关于中联重科的背景,网络上传言纷纷,香港媒体更是明确报道:中联重科董事长詹纯新的父亲詹顺初,是湖南高级人民法院前院长,岳父万达则是湖南省委前第二书记;副总裁孙昌军是湖南省前省委书记杨正午女婿;再加上现任一众省部级官员的子女都跻身于中联重科,这些传言是真是假,喉舌咋不顺藤摸瓜告知天下?

陈永洲被抓才三天,就被剃了光头、穿上囚衣。法院尚未定罪,陈永洲仅仅是涉嫌犯罪,凭什么就剃了光头、穿上囚衣?长沙警方破例让央视采访一个犯罪嫌疑人,凭什么把未经检察院法院审理的招供细节拿出来公开曝光?谁在幕后操纵央视导演这出肮脏的大戏?

更好笑的是,向陈永洲行贿的主体竟然是“他们”!“他们”是谁?是中联重科的死对头三一重工?抑或是其他中联重科的竞争对手?如果是同为长沙的上市公司三一重工,央视为何不顺道采访三一重工,核实其向陈永洲行贿的真实细节,抓了受贿的记者陈永洲,行贿人却变成了“他们”,这是什么逻辑?

《财经》杂志副主编罗昌平前天撰文描述他所知道的陈永洲案过程:中联重科与竞争者此前展开了超越市场规制的危险竞争,竞争对手因政治资源略逊于中联重科因此背井离乡,之后就引入媒体定向监督中联重科,最后中联重科引入警方给予回击。

罗昌平敏锐地指出:“记者有没有收钱?报道属不属实?警方是不是被收买?执法程序是不是符合正义?谁的议程设定能力强,哪个问题就会被突出。”在官媒强力主导下,眼下被突出的是记者收钱这一环节,其他的问题则被掩盖了。

从薛蛮子到陈永洲,官媒都是迅速出击,在这个法律如同废纸的国度,谁被抓进去,都只有“招了”一条出路,“打黑英雄”王立军招了,重庆第一夫人薄谷开来招了,连薄熙来这样的政治局委员都招了(后来庭审时才否认),一个涉世未深的小记者被抓进去,岂有不招的能耐?几年前,第一财经日报记者傅桦因一篇经济报道惹祸,被吉林警方在北京街头抓走,逼他招供受贿,不招,轮番毒打折磨,最后招认了4万,被判了三年。

再往前看,历史上那些大名鼎鼎的社会名流在高压之下,也曾在《人民日报》上一一招了,包括费孝通《向人民伏罪》、储安平《向人民投降》、罗隆基《我的初步交代》、章乃器《我的检讨》、章伯钧《向人民低头认罪》、陈铭枢《自我检讨》,随之,中国55万读过书的人被打成右派。

吴法天、周小平之流嘲笑大V公知,为陈永洲招了欣喜若狂,为官媒乃至警方合谋大唱赞歌,为白色恐怖胡乱抓人齐声喝彩,无非是为了赏赐几根骨头,谁才是当今中国真正的贼骨头贱骨头?当然是那些乐于看着人民被奴役被欺骗被愚弄的跳梁小丑!是那些早已丧家的丧失自我的只认骨头的被豢养的乏走狗!

转载连接:http://cskun.blog.hexun.com/89475457_d.html
嗨,第一次见做贼还做得理直气壮骂失主和警察的
神马玩意儿!
大V公知发出微弱的呼喊,却往往要遭到恐吓攻击甚至冒着生命危险!
我能呵呵么?
2013-10-28 22:00 上传


这文章赶吴法天水平差得远。
超级小本营o 发表于 2013-10-28 22:00
这文章赶吴法天水平差得远。
嗯,楼上已经把吴法天的还击文章贴出来了,,刚刚文件太大没来得及贴。。
很明显是一篇东拼西凑的文章

另外你的客户端哪里下的?还带颜色识别
白色恐怖都出来了,简直是丧心病狂了已经
智慧的圈圈 发表于 2013-10-28 22:01
嗯,楼上已经把吴法天的还击文章贴出来了,,刚刚文件太大没来得及贴。。
很明显是一篇东拼西凑的文章
...
没什么颜色啊,就是改签名弄着玩而已。就在个人中心就可以改。
嗯,好,继续。
多来几个回合才好看。
智慧的圈圈 发表于 2013-10-28 22:00
和讯博客一个人写的,我只是转载,然后吴法天的微博就给回击了,话说这人写的确实也是乱七八糟,我都看不 ...
我也在说写文章的"人"
没说你
摆弄文字的臭老九大V确实有很多贱货。不过嘛,说到比谁最贼谁最贱,还是那些把老婆孩子送出去当人质,自己留在国内主席台上接着忽悠的大G。。。。。。
让一个还未被法院宣布有罪的人,髠发囚衣在电视里供述罪行。和几十年前革命小将把反革命押到台上,戴高帽,让其自己喊“我有罪”,下面革命群众愤怒声讨。有何不同?合法的正义来自合法的程序
智慧的圈圈 发表于 2013-10-28 22:00
和讯博客一个人写的,我只是转载,然后吴法天的微博就给回击了,话说这人写的确实也是乱七八糟,我都看不 ...
吴大侠水平确实牛
转发500次肿么样?
大块豆腐 发表于 2013-10-28 22:27
转发500次肿么样?
原帖就有人这样说过
央视的报道是整件事中的败笔,让人有一种未审先判断的感觉。
现在的公知真对不起战5渣,我看战斗力为负。

这个事件的转进方向应该为:在现在的统治和制度下,连记者行业都腐败堕落透顶了,商业也存在黑暗的黑幕,这个社会烂透了,因为缺乏民主和革命。

尼玛现在这些战五渣的战斗力我看着都替他们捉鸡啊!!非要把自己和陈捆绑在一起,等于往自己身上抹屎。

自己想想吧,抓人发逮捕令要公安局长签字,一个省会的公安局长什么角色?不是小县城派出所。跨省抓南方系记者警察手里不掌握足够证据局长敢签字。他没这政治敏感性也当不上省会的公安局长。

陈的问题绝对是大大的,其实他招不招都无所谓,就是争取个宽大处理情节而已,警察必然做好了足够的准备。


某些公知仍然屁股决定脑袋习惯性站队,最终结果就是自己和陈捆绑在一起,往身上抹屎持续被打脸
让一个还未被法院宣布有罪的人,髠发囚衣在电视里供述罪行。和几十年前革命小将把反革命押到台上,戴高帽, ...
我靠!剃个头就不合法了!
摆弄文字的臭老九大V确实有很多贱货。不过嘛,说到比谁最贼谁最贱,还是那些把老婆孩子送出去当人质,自己 ...
非也,最贱的是那些摔死踢死砍死自己老婆孩子的百姓们。
谁告诉大V、公知进拘留所不剃头、不穿号服的?尼玛刑拘以后是让你进去旅游的么?规矩知道不?
再说了,在审讯过程中发现新的犯罪怎么了。。。怎么了?你还不让人家讲了么?
让一个还未被法院宣布有罪的人,髠发囚衣在电视里供述罪行。和几十年前革命小将把反革命押到台上,戴高帽, ...
你也就只有拿光头说事儿了。
别急,后续还有更多让你痛不欲生的事儿呢。
哎  不得不说 什么叫党同伐异
这些鸟人就是明朝的东林党
等到真是东洋鬼子西洋鬼子来了 他们就要跪舔了 一如现在的香港
这事,我估计某些人表态真太早了

如果仅仅是50万,报社里几个小领导,不至于搞到ZJW都出动了。

事情我觉得远远没有收场,看长沙警方这么淡定的抓捕,记者这么快招供,这里面绝对不简单
yghaoren 发表于 2013-10-29 00:14
谁告诉大V、公知进拘留所不剃头、不穿号服的?尼玛刑拘以后是让你进去旅游的么?规矩知道不?
不以为耻,反以为荣。
豺狼的马甲 发表于 2013-10-29 00:29
不以为耻,反以为荣。
等暴力机器也跟大V精英一条裤子了,杀全家不是啥扯淡的事了....

这就是规矩
GZJY今年真是流年不利,和奥黑同病相怜.真是大快人心之事.
glwe 发表于 2013-10-28 23:15
我靠!剃个头就不合法了!
进局子里必须剃头,实际上反倒是对在押犯,在押嫌疑犯的人身保护措施,一是减少监狱里面可能存在的不卫生情况对犯人身体的感染,比如虱子跳蚤等等,二是减少被囚禁者彼此之间互相身体接触打架斗殴时可能被造成的伤害。
和讯博客一个人写的,我只是转载,然后吴法天的微博就给回击了,话说这人写的确实也是乱七八糟,我都看不 ...
不排除威逼利诱陈永洲!
警方势如骑虎,不拿下记者自身难保!
摆弄文字的臭老九大V确实有很多贱货。不过嘛,说到比谁最贼谁最贱,还是那些把老婆孩子送出去当人质,自己 ...
那是人渣么〕
让一个还未被法院宣布有罪的人,髠发囚衣在电视里供述罪行。和几十年前革命小将把反革命押到台上,戴高帽, ...
把权力关进笼子里。
转这种文章跟在跑到路上摊垃圾差不多,LZ好雅兴。。
进局子里必须剃头,实际上反倒是对在押犯,在押嫌疑犯的人身保护措施,一是减少监狱里面可能存在的不卫生 ...
可悲的法盲,中国人民共和国没有一条法律规定过被拘留人员必须剃法的法律,强剃发是严重违反人权行为,而我们国家也一直尊重人权,比如BXL先生,从头到尾就没有被剃发,之前醉驾的高晓松先生也是没有剃。
谁告诉大V、公知进拘留所不剃头、不穿号服的?尼玛刑拘以后是让你进去旅游的么?规矩知道不?
请问这位警察同志,看守所管理中有哪条法律规定过嫌疑人必须剃发的?你身为中国的人民警察,最起码的法律知识应该有吧!或者下次你去看守所送人时再问问!
神奇小飞机 发表于 2013-10-29 04:43
可悲的法盲,中国人民共和国没有一条法律规定过被拘留人员必须剃法的法律,强剃发是严重违反人权行为,而 ...


你哪里有看到“强制”剃发啦?

实话告诉你,我见过的剃发,都是自愿的,如果你真的不愿意剃,也不会勉强你,绝对不会有“留头不留发”“留发不留头”的事情的。

不过说来好笑,把人送去剃发的时候,绝大多数的人都会乖得像条狗一样主动低头挨剃,为啥子这种不到生死关头的时候,就可以放弃自己的“人权”呢?那要是真到了非要选择生,或是“自由”的时候,这些人又会做何种选择呢?
神奇小飞机 发表于 2013-10-29 04:43
可悲的法盲,中国人民共和国没有一条法律规定过被拘留人员必须剃法的法律,强剃发是严重违反人权行为,而 ...

而且,我再问你一句,你是否有证据证明该嫌疑人是在被拘之前就已经剃发的呢,还是被拘之后才剃的呢?也许人家就是顶着一个大秃瓢进去的呢?

如果没有,我是否能以此告你诽谤,造谣?
呵呵,其实作者就是在说自己,你们没发现吗?
让一个还未被法院宣布有罪的人,髠发囚衣在电视里供述罪行。和几十年前革命小将把反革命押到台上,戴高帽, ...
所以,事实并不重要?
呵,白色恐怖~ 这大帽子扣的来自: Android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