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联合早报社论: 好公民是公民社会的基石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8 12:43:36
新加坡联合早报社论:  好公民是公民社会的基石

2013年8月6日    新加坡联合早报

再过三天,新加坡人就要迎来国家的48周年华诞了。在这将近半个世纪的建国道路上,我们走过了风风雨雨,也收获了辛勤播种的硕果。如今,新加坡已经发展成为发达国家,跻身世界先进国之林,在经济、教育、文化、城市建设等诸多领域卓有建树,即便受到国土面积限制仍然只是东南亚的一个小红点,但其所放射的光芒却不容各国小觑。

新加坡在经济建设上取得的成就是有目共睹的。可是,经济发展不可避免也带来的一些问题,例如贫富差距扩大、社会流动性趋于固化、社会演进冲击并改变了人们固守多年的价值信念和道德观念等等。面对这一系列的变化,国人对个人、家庭乃至国家的未来何去何从感到忧心忡忡,无所适从,自是在所难免。其实,这些都是社会发展过程中必然出现的问题,只有设法认识它们,勇于面对它们,才能一一加以解决。

以往,尤其是在建国初期,新加坡人习惯于把诸多问题都交给政府解决,也就造就了强势的“大政府”。相对于“大政府”的就是“小社会”。在一定的历史时期,这样的模式是有其合理性的,并且也确实能够为新加坡社会的运作提供有效的解决方案。可是,随着社会的日趋复杂化,尤其是全球化浪潮席卷全球给人类的生活,包括政治生活、经济生活等等,带来方方面面的改变之后,光靠“大政府”的资源和力量已经很难面面俱到地解决层出不穷的社会问题。既然政府独木难支,自然需要社会的积极参与,才能更有效地解决问题。换句话说,现代新加坡需要一个更为成熟,更为健全的公民社会。其实,政府提倡的包容社会亦可视为公民社会的一种形态,因为包容恰恰就是公民社会的核心价值。

根据公民社会的经典定义,它主要是指那些为了社会的特定需要,为了公众的利益而行动,既不属于政府,也不属于以盈利为目的的私营企业的组织,包括慈善团体、民间社团、非政府组织等等。必须指出的是,这些符合公民社会经典定义的团体,在新加坡社会向来就不缺乏,有的早在建国之前就已经存在了。问题在于,如果缺乏公民的积极参与,这些民间团体也只不过是徒具公民社会组织之形式而已。换句话说,只有一个社会普遍拥有具备公民意识的现代公民,这个社会才得以发展进入公民社会。

作为一个现代公民,除了要具备独立人格、主体意识、人权意识以外,还必须关怀他人尤其是弱势群体,在其他社会成员遭难时愿意挺身而出,就像李显龙总理去年11月出席新加坡儿童会60周年晚宴时所说的,“作为一个公民社会,人民会主动为他们关心的社会课题做点事情”。

令人欣慰的是,具备现代公民素质的国人似有增加之势。最近,获得国家环境局颁发执法证,成为我国第一批可在公众场所取缔垃圾虫的60多名社区义务稽查员,就是来自于五个志愿团体的热心公民和永久居民。

此外,国人急人之难,见义勇为的事件也时有所闻。在前天发生的宝马汽车猛撞运载客工的罗厘的严重交通意外事故中,除了38岁的经理哈祖南奋不顾身,跳下大水沟救人一命以外,现场还有十余名公众在协助拯救其他伤者。此前,警方先后在5月和6月表扬了两名和三名在路上看见抢劫案时,不顾自身安危,挺身而出制服抢劫犯的路人;7月底,又有一名巴士乘客因为发现车上有一名男子对身旁的12岁女童毛手毛脚,加以制止,获得警方表扬。

这些不同的见义勇为个案分开来看可能是小事,但把它们加起来就不那么简单了,因为这足以证明这些普普通通的新加坡人都具备了现代公民的素质,至少是部分素质。好公民普遍存在,则要把新加坡建设成为一个包容社会或现代公民社会,是指日可待的。



http://202.27.28.10/news/zbo/story20130806-237521
.新加坡联合早报社论:  好公民是公民社会的基石

2013年8月6日    新加坡联合早报

再过三天,新加坡人就要迎来国家的48周年华诞了。在这将近半个世纪的建国道路上,我们走过了风风雨雨,也收获了辛勤播种的硕果。如今,新加坡已经发展成为发达国家,跻身世界先进国之林,在经济、教育、文化、城市建设等诸多领域卓有建树,即便受到国土面积限制仍然只是东南亚的一个小红点,但其所放射的光芒却不容各国小觑。

新加坡在经济建设上取得的成就是有目共睹的。可是,经济发展不可避免也带来的一些问题,例如贫富差距扩大、社会流动性趋于固化、社会演进冲击并改变了人们固守多年的价值信念和道德观念等等。面对这一系列的变化,国人对个人、家庭乃至国家的未来何去何从感到忧心忡忡,无所适从,自是在所难免。其实,这些都是社会发展过程中必然出现的问题,只有设法认识它们,勇于面对它们,才能一一加以解决。

以往,尤其是在建国初期,新加坡人习惯于把诸多问题都交给政府解决,也就造就了强势的“大政府”。相对于“大政府”的就是“小社会”。在一定的历史时期,这样的模式是有其合理性的,并且也确实能够为新加坡社会的运作提供有效的解决方案。可是,随着社会的日趋复杂化,尤其是全球化浪潮席卷全球给人类的生活,包括政治生活、经济生活等等,带来方方面面的改变之后,光靠“大政府”的资源和力量已经很难面面俱到地解决层出不穷的社会问题。既然政府独木难支,自然需要社会的积极参与,才能更有效地解决问题。换句话说,现代新加坡需要一个更为成熟,更为健全的公民社会。其实,政府提倡的包容社会亦可视为公民社会的一种形态,因为包容恰恰就是公民社会的核心价值。

根据公民社会的经典定义,它主要是指那些为了社会的特定需要,为了公众的利益而行动,既不属于政府,也不属于以盈利为目的的私营企业的组织,包括慈善团体、民间社团、非政府组织等等。必须指出的是,这些符合公民社会经典定义的团体,在新加坡社会向来就不缺乏,有的早在建国之前就已经存在了。问题在于,如果缺乏公民的积极参与,这些民间团体也只不过是徒具公民社会组织之形式而已。换句话说,只有一个社会普遍拥有具备公民意识的现代公民,这个社会才得以发展进入公民社会。

作为一个现代公民,除了要具备独立人格、主体意识、人权意识以外,还必须关怀他人尤其是弱势群体,在其他社会成员遭难时愿意挺身而出,就像李显龙总理去年11月出席新加坡儿童会60周年晚宴时所说的,“作为一个公民社会,人民会主动为他们关心的社会课题做点事情”。

令人欣慰的是,具备现代公民素质的国人似有增加之势。最近,获得国家环境局颁发执法证,成为我国第一批可在公众场所取缔垃圾虫的60多名社区义务稽查员,就是来自于五个志愿团体的热心公民和永久居民。

此外,国人急人之难,见义勇为的事件也时有所闻。在前天发生的宝马汽车猛撞运载客工的罗厘的严重交通意外事故中,除了38岁的经理哈祖南奋不顾身,跳下大水沟救人一命以外,现场还有十余名公众在协助拯救其他伤者。此前,警方先后在5月和6月表扬了两名和三名在路上看见抢劫案时,不顾自身安危,挺身而出制服抢劫犯的路人;7月底,又有一名巴士乘客因为发现车上有一名男子对身旁的12岁女童毛手毛脚,加以制止,获得警方表扬。

这些不同的见义勇为个案分开来看可能是小事,但把它们加起来就不那么简单了,因为这足以证明这些普普通通的新加坡人都具备了现代公民的素质,至少是部分素质。好公民普遍存在,则要把新加坡建设成为一个包容社会或现代公民社会,是指日可待的。



http://202.27.28.10/news/zbo/story20130806-23752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