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辨析:袁世凯因“二十一条”被骂卖国贼有点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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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辨析:袁世凯因“二十一条”被骂卖国贼有点冤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13-05-18


袁世凯
  中评社北京5月18日讯/一直以来,1915年北洋政府对日“二十一条”交涉都被看作袁世凯“卖国外交”或“屈辱外交”的典型,而且无论教科书中还是国人的历史记忆里,袁世凯大都被认为是因称帝需寻求日本支持而主动接受“二十一条”的,因此,“窃国大盗”袁世凯又多了个“卖国贼”的称号。

  然而,近年来的学术研究越来越多地显示,袁氏在对日“二十一条”交涉中固然饱含屈辱,但实在谈不上“卖国”。
  
一、袁世凯对日本提出的“二十一条”并不买账

  1、日本趁一战西方国家无暇东顾,向中国提出“二十一条”

  袁世凯由于历史恩怨一直与日本交恶,因此在其掌权后就竭力抵制日本,日本对袁世凯也颇多不满。辛亥后,袁世凯大权在握,日本要想在中国获得更多的权益,始终绕不开袁氏,但袁氏在外交上一直是依赖欧美抵制日本,这对日本谋求在华利益始终是一大障碍。而正是在此背景下,一战爆发了,一直被袁世凯凭借用以制衡日本的英俄德等国深陷欧洲战场无力东顾,日本看到了宰割中国的大好机会。日本政界元老井上馨认为欧洲大战“对日本国运发展乃大正年代之天佑”,主张趁机“确立日本对东洋之利权”。日本驻华公使日置益认为一战是“对中国提出要求之良机”。1914年9月,日本借英日同盟之名,向德国宣战,出兵占领胶济路及青岛,同时日本内阁决定,在欧战未结束前青岛及山东战区一律实行军事管制,各级官吏由日本委派,山东省路矿均由日本监督,海关也派日人管理。之后,中国就日本撤出山东问题与日本展开外交谈判,但日本非但没有撤出之意,反而希望利用战争的有利机会向中国提出更多权益要求。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1915年1月18日日本驻华公使日置益违背外交惯例,越过外交部直接向袁世凯递交“二十一条”密约,分为五号,旨在将中国变为日本的附庸国,其详细内容如下:

  “第一号,关于山东省四款:一、日本政府拟向德国政府协定之所有德国关于山东省依据条约或其他关系对中国政府享有一切权力利益让与等项处分,中国政府概行承认。二、凡山东省内并沿海一带土地及各岛屿,无论以何项名目,概不让与或租借与他国。……”

  第二号,关于”日本国在南满洲及东部内蒙古享有优越地位”,共七款:一、两订约国互相约定,将旅顺、大连租借期限并南满洲及安奉两铁路期限,均展至九十九年为期。……六、如中国政府在南满洲及东部内蒙古聘用政治、财政、军事各顾问教习,必须先向日本商议。七、中国政府允将吉长铁路管理经营事宜委任日本政府,其年限自本约画押之日起,以九十九年为限。

  “第三号,关于汉冶萍公司,共二款:一、俟将来机会相当,将汉冶萍公司作为两国合办事业,未经日本政府之同意,所有该公司一切权力产业,中国政府不得自行处分,亦不得使该公司任意处分。二、所有属于汉冶萍公司各矿之附近矿山,如未经该公司同意,一概不准该公司以外之人开采。”

  第四号,关于“切实保全中国领土”一款:中国政府允准,所有中国沿岸港湾及岛屿,概不让与或租与他国。

  “第五号,共七款:一、在中国中央政府,须聘用有力之日本人充当政治、财政、军事等项顾问。……三、须将必要地方之警察作为中日合办,或在此等地方之警察署内须聘用多数日本人,以资全面筹画改良中国警察机关。四、由日本采办一定数量之军械(譬如在中国政府所需军械之半数以上),或在中国设立日中合办之军械厂、聘用日本技师,并采买日本材料。……”




http://www.zhgpl.com/crn-webapp/mag/docDetail.jsp?coluid=0&docid=102544204

历史辨析:袁世凯因“二十一条”被骂卖国贼有点冤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13-05-18

袁世凯  中评社北京5月18日讯/一直以来,1915年北洋政府对日“二十一条”交涉都被看作袁世凯“卖国外交”或“屈辱外交”的典型,而且无论教科书中还是国人的历史记忆里,袁世凯大都被认为是因称帝需寻求日本支持而主动接受“二十一条”的,因此,“窃国大盗”袁世凯又多了个“卖国贼”的称号。

  然而,近年来的学术研究越来越多地显示,袁氏在对日“二十一条”交涉中固然饱含屈辱,但实在谈不上“卖国”。
  
一、袁世凯对日本提出的“二十一条”并不买账

  1、日本趁一战西方国家无暇东顾,向中国提出“二十一条”

  袁世凯由于历史恩怨一直与日本交恶,因此在其掌权后就竭力抵制日本,日本对袁世凯也颇多不满。辛亥后,袁世凯大权在握,日本要想在中国获得更多的权益,始终绕不开袁氏,但袁氏在外交上一直是依赖欧美抵制日本,这对日本谋求在华利益始终是一大障碍。而正是在此背景下,一战爆发了,一直被袁世凯凭借用以制衡日本的英俄德等国深陷欧洲战场无力东顾,日本看到了宰割中国的大好机会。日本政界元老井上馨认为欧洲大战“对日本国运发展乃大正年代之天佑”,主张趁机“确立日本对东洋之利权”。日本驻华公使日置益认为一战是“对中国提出要求之良机”。1914年9月,日本借英日同盟之名,向德国宣战,出兵占领胶济路及青岛,同时日本内阁决定,在欧战未结束前青岛及山东战区一律实行军事管制,各级官吏由日本委派,山东省路矿均由日本监督,海关也派日人管理。之后,中国就日本撤出山东问题与日本展开外交谈判,但日本非但没有撤出之意,反而希望利用战争的有利机会向中国提出更多权益要求。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1915年1月18日日本驻华公使日置益违背外交惯例,越过外交部直接向袁世凯递交“二十一条”密约,分为五号,旨在将中国变为日本的附庸国,其详细内容如下:

  “第一号,关于山东省四款:一、日本政府拟向德国政府协定之所有德国关于山东省依据条约或其他关系对中国政府享有一切权力利益让与等项处分,中国政府概行承认。二、凡山东省内并沿海一带土地及各岛屿,无论以何项名目,概不让与或租借与他国。……”

  第二号,关于”日本国在南满洲及东部内蒙古享有优越地位”,共七款:一、两订约国互相约定,将旅顺、大连租借期限并南满洲及安奉两铁路期限,均展至九十九年为期。……六、如中国政府在南满洲及东部内蒙古聘用政治、财政、军事各顾问教习,必须先向日本商议。七、中国政府允将吉长铁路管理经营事宜委任日本政府,其年限自本约画押之日起,以九十九年为限。

  “第三号,关于汉冶萍公司,共二款:一、俟将来机会相当,将汉冶萍公司作为两国合办事业,未经日本政府之同意,所有该公司一切权力产业,中国政府不得自行处分,亦不得使该公司任意处分。二、所有属于汉冶萍公司各矿之附近矿山,如未经该公司同意,一概不准该公司以外之人开采。”

  第四号,关于“切实保全中国领土”一款:中国政府允准,所有中国沿岸港湾及岛屿,概不让与或租与他国。

  “第五号,共七款:一、在中国中央政府,须聘用有力之日本人充当政治、财政、军事等项顾问。……三、须将必要地方之警察作为中日合办,或在此等地方之警察署内须聘用多数日本人,以资全面筹画改良中国警察机关。四、由日本采办一定数量之军械(譬如在中国政府所需军械之半数以上),或在中国设立日中合办之军械厂、聘用日本技师,并采买日本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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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外,对于侵犯中国主权最多的第五号条约,袁世凯曾多次手批:“各条内多有干涉内政、侵犯主权之处,实难同意”。即便是到1915年5月7日袁世凯收到限48小时之内满足日本要求的最后通碟之后,他仍在最后通碟的文本中手批:“顾问、兵器兵厂大损主权,中国政府决难承认。中国政府视之仍有影响主权之虑,故请全行删去,断难留此纠葛之点。”由此可见,袁世凯坚持拒绝第五号的内容。另外,袁世凯还主导了整个对日交涉的全过程,据顾维钧在其回忆录中说:“袁世凯总统是幕后的真正谈判者……在中日交涉中,不仅是何者可接受何者应拒绝等原则问题由他决定,他而且还规定了对付日本公使的战略。……整个谈判过程中,每次会晤的记录均立即送呈大总统。他也仔细阅读,并作批示,如‘此项回答似过于明确’或‘此项必须答以‘否’”。
二、袁世凯采取四大策略积极对日谈判

  除在谈判中据理力争之外,袁世凯想尽办法在谈判之外寻找着力点,力求将对中国利益的损害降到最低。那么,袁世凯在对日谈判过程中都采取了哪些策略,这些策略又有多大成效呢?

  策略一:更换外交总长并饬令谈判人员采取拖延战术

  为了能够给谈判赢得更多的时间,袁世凯尽量拖延谈判进程。袁氏在日方提出“二十一条”之后不久就更换了外交总长——任命陆征祥取代孙宝琦。袁氏之所以这样做有两种考虑:一是新官上任要处理很多事情,会耗去很多时间,因此对日交涉肯定受影响。二是袁世凯认为陆征祥外交资历丰富,但不懂日语,因此会议进行时双方言词翻译可以耗去不少时间,进而起到拖延谈判的作用。

  同时,袁世凯指示陆征祥尽量拖延时间。为此,陆征祥也算是使出了浑身解数,比如据顾维钧回忆录记载:“日本要天天谈,每周五次,陆则提出每周开会一次,并和颜悦色地和日方争辩。他说他很忙,有许多别的外交问题等他处理,他还要内阁的会议。日本公使多方坚持,最后达成妥协,每周会谈三次。……每次会议都在下午三时至五时召开,但陆征祥使用了一些手法来拖延。当会议开始时,他的客套话会长达十分、十五分甚至二十分钟。客套话后又命献茶,尽管日本公使不悦,陆征祥还是尽量使喝茶的时间拖长,而日置益也知道这是东方待客的礼节,无法加以拒绝。尔后在讨论中,一切必须由日文翻译成中文,及由中文翻译成日文。陆征祥习惯于讲究辞藻,出言文雅,轻言慢语,译员施履本有时听不清陆征祥言语,有需请他复述一遍。遇到困难时,陆征祥即向日方提出:‘我将就此报告大总统,下次会议时给贵方答覆。’”靠这些手段,陆征祥硬是将对日谈判从2月2日拖到了5月7日日本向中国递交最后通碟前夕,跟日本周旋了三个多月,为袁世凯派人赴日摸清日本底线,发动国内报刊攻势以及联合美英俄等列强以对日本施压赢得了时间。
  
  策略二:利用日本元老院与外交部的矛盾游说日本放弃第五号条款

  袁世凯还派人赴日摸清日本的真实要求,并利用日本国内各个政治势力之间的矛盾与日本周旋。这一策略主要从两个方面展开:

  一是派人暗中结交日本政界要人,谋求软化日本政府内部的强硬立场。比如袁世凯派遣他的日本籍顾问有贺长雄赴日与日本元老派人物联络。据曹汝霖回忆,派遣有贺长雄是他的建议,因为“有贺在明治初年设元老院时他是元老的干事,与陆奥宗光同事,故在元老方面,颇有渊源。日本政府对元老很为尊重,元老都是持重有远见之人,若告以第五项条件不但放两国不利,且易引起人民仇日之心。且有贺素抱一种意见,谓对中国临之以高压手段,决非永久之良策。”而在日本国内,元老们与外相加藤高明之间对华政见存在分歧,元老们认为“解决对华问题武力不足恃……偏向于支持袁世凯”,而加藤则“利用革命势力威胁袁世凯,并试图完全吞并中国”,因此袁世凯希望有贺联络元老们游说日本政府放弃“二十一条”中的第五号条款。有贺赴日后,先后拜会了日本元老井上馨、山县有朋、松方正义。松方认为“五号一三四款有妨总统体面地位,亦非日本之利,当与山县协力忠告政府,并劝止勿用武力伤感情”。日本其他元老也都不满第五号条款,因此陆宗舆致电外交部要中国外交部坚持在第五号条款上面不要让步。有贺对元老的活动对日本政府着实产生了很大压力,以致于有贺被政府派警护卫,拘束行动,阻止有贺与元老接触。袁世凯派遣有贺赴日,利用日本元老与日本政府之间的矛盾的策略终于取得了效果,如据俄国驻东京大使说,“日本之所以放弃第五号要求是由于元老们的力争”。

  二是派曾叔度联络、结交有相当智识的日本浪人。袁世凯对曾叔度说:“现在正当紧要关头,你务必常跟他们联络,无论何种情报,是真是假,是虚是实,是大是小,都来报告我。并且你见了他们,应该说什么话,也要斟酌。你预先来问我,我告诉你。……我所想要知道的,不专指日本使馆内部情形,我要知道日本商民之动静。例如最近来的日本人多,还是回国的日本人多,以及他们为什么要来,为什么要走。走时是否把家财一起卖尽,有一去不复返之势。是否接到日本公使馆或领事馆的命令,劝他们回国。”袁世凯之所以要随时了解日本侨民在华的动向,显然是为了弄清日本威胁中国是虚声恫吓还是真的要诉诸武力,从而把握谈判的分寸。
策略三:不顾日本的保密警告将“二十一条”公诸于众,营造反日舆论

  为了营造汹汹反日民意以增加谈判时的筹码,袁世凯还刻意秘密安排泄密“二十一条”并放任国内媒体报道中日交涉相关消息。其实,根据袁世凯政府1914年颁布的《报纸条例》,规定报刊等新闻媒体不得对外交秘密等进行报道,因此如果袁世凯真的想禁止各中文报纸刊登中日交涉事宜与相关评论应不困难。但袁氏为了形成强大的国内舆论对日本施压,通过不断信息“泄露”的方式将“二十一条”的内容和谈判过程公之于众,比如在中日会谈之前,袁世凯就秘密安排身边的人如顾维钧、陆征祥、蔡廷干、莫理循等不同程度地将“二十一条”的相关内容、恶劣后果和性质泄漏给美、英、俄等国使馆或记者,并利用报刊的传播在国内外形成反日风潮。而之后形成爱国民意也的确对中国代表的谈判有所助益,如陆征祥在第六次会议期间对日置益解释他不能让步的原因,不是他本人为中国“极力主张”,而是“国民不能原谅”。

  日本对袁氏的这种借助宣传的策略也心知肚明,在反日舆论高涨之时,日置益就声称中国政府“向以政府之势力取缔报纸,并版有严重之报律,今若任其随意言论,恐将生出枝节,于两国邦交及此次谈判均有不利。”随之又恫吓说“谈判万一决裂,皆系中国政府不取缔报纸之故”。谈判后期日本向山东、南满增兵,其理由也指向袁氏的新闻政策:“每次会议后外国记者即将内容通告英美,因用外人新闻政策,以致群言尤杂,人心摇动,甚为中政府不取。凡重要谈判不密,利少害多,本大臣非过急催,甚恐长此漏密,或致发生意外。”尽管屡次向中国提出严格取缔报纸言论,袁氏口头上虽然给予承诺,但始终并未认真执行。
  
  策略四:寻求美、英、俄等国的支持与干涉以牵制日本袁世凯在利用报刊促成民意反日以增加谈判力量的同时,也在加紧向美英俄等国寻求支持,希望使各国知晓“二十一条”对其在华利益的损害,因而对日施压逼日让步。袁世凯首先想到的是美英两国,因为英法俄深陷一战,美国处于超然地位,而英国在华利益是其远东利益的主要部分。因此,在中日会谈期间,袁世凯指示顾维钧与英美公使馆保持接触。顾维钧每次开完会后都会去见美国公使芮恩施和英国公使朱尔典,充当了中国政府和英美使馆的联络员。同时,袁世凯指示顾维钧把有关“二十一条”的消息也透露给英美记者,以达到借英美舆论给日本施压的目的。应该说,美国对迫使日本放弃第五号条款还是有帮助的,比如4月15日国务卿布赖恩训令驻华大使芮恩施以非正式的方式向中日双方表明美国不打算放弃在华任何权益,也不要求中国接受别国侵犯它的主权的任何协议或条款。美国的态度让中方在谈判中态度趋于强硬。也正是由于美国和日本国内元老派的反对等原因,日本最终才在修正案中暂时将第五号要求搁置。然而,一旦“二十一条”中有损美国利益的条款搁置后,美国的态度就完全扭转开始支持日本,5月15日美国国务卿布赖恩对驻中日两国之美使发出训电:“现在交涉中之条约,其中任何条款经中国政府承认而对在华外人之地位有所变更者,在最惠国待遇之下,美国政府亦将享有其利益。”由此,袁世凯想利用美国来牵制日本的希望落空了。

  对英国支持的寻求也以失败告终,虽然英国所有的报纸都支持中国抗拒日本所提的要求,但是英国政府仅仅向日本外相加藤表态说:“若日本侵害英国权益,期望能与英国有所协商。”而加藤则根本不在乎英国的态度:“万一在英国……要我们把既已向中国提出的条项再予以撤消或改变,那是断难做到的。”为何日本对英国会如此强硬呢?这是因为英国在一战期间对日本有所求,1914年8月,英国在对德作战的第二天就向日本政府表示:“如果战斗波及远东、香港及威海卫遭到袭击,英国政府相信日本政府将予以援助。”1915年2月15日,英国的殖民地新加坡发生BD,英国由于还身陷欧洲战场,无法抽出足够兵力去镇压,因此希望日本的支援。日本应英国的请求派出军舰给予了支援,并平息了BD。因此,根据当时英国的整体利益,在日本与中国之间,英国显然偏向日本。不但如此,当日本向中国提出最后通碟后,英国要求中国政府接受日本的要求,英国公使朱尔典于5月8日对陆征祥说:“目前中国情形至为危险,各国不暇东顾,为目前计,只有忍辱负重,接受要求”。

  而俄国面对中国的求助,非但没有给与同情和支持,反而利用袁世凯在外交上竭力寻求帮助这一点,企图攫取更多的在华权益。1915年3月15日俄国外交大臣在致东京大使和驻北京公使的信中说:“倘若中国政府满足那些涉及日本在满洲和内蒙古势力范围内的要求,我们亦有理由要求中国政府使我们在俄国势力范围内享有同等权利和特惠。此时日本政府正力求在南满获得任便居住权和不动产所有权。倘若日本政府获得上述权利……亦要扩大到俄国人和所有外国人。”北京公使则给俄国外交大臣回信说:“日本的势力取代德国在山东的势力,并不会给我们带来任何损失;而日本在南满取得的优惠,则可作为我们要求在北满获得同等权利的依据。此外,我们可以中国政府使日本在东部内蒙古享有的某些特权为理由,补充作为我们从阿尔泰地区撤军条件的要求。”正是在这种情况下,当日本提出最后通碟时,俄国公使才会迫不及待地要中国立刻同意无条件接受日本最后通碟。

  由此可见,虽然袁世凯想用列强之间的矛盾制衡日本,但欧美各国都始终在谋求自己的利益最大化,对中国利益如何则置之不理,甚至与日本狼狈为奸宰割中国。
三、袁世凯对日交涉成效显着但仍无法避免丧权辱国

  1、袁世凯对日交涉取得了不小的效果,但在日本的胁迫下被迫签订《民四条约》

  袁世凯运用各种策略,使中日会谈拖延了近3个月之久,日本最终失去了耐心,遂于5月7日向中国外交部提出最后通碟,限5月9日午后6时前给予答覆:“如到期不受到满意之答覆,帝国政府将执认为必要之手段”。5月8日,在对外求助无效,国内又贫弱无力的局面线,袁世凯认为中国“国力未充,目前尚难以兵戎相见……为权衡利害,而至不得己接受日本通碟之要求”。最终,中日双方在1915年5月25日签订了《民四条约》。从对日交涉的最终结果来看,虽然袁世凯最终仍无法避免妥协签约丧权辱国的命运,但是其三个月的努力,的确己使中国的损失尽量减少。我们将《民四条约》与“二十一条”原本相比就会发现,最后签订的文本实际上只有“十二条”:原本中第五号的七条没有签订,第四号全部删除,第三号中的两条删除一条,第一、二号中的十一条最后签订的条文不是“留待日后磋商”,就是加进了限制条件。这些不得不说是袁世凯外交努力的结果,尽管不一定是最好的结果。

  应该说,《民四条约》是在日本武力胁迫下签订的,从提出“二十一条”起,日本就从来没有停止过威胁袁世凯。比如3月8日,日置益访晤曹汝霖,谓若于数日之内无满意之承认,恐生不测之事。同时,日本还不断地向山东和南满增兵,以示军事威胁。当英美俄都袖手旁边甚至助纣为虐时,要想抗拒日方最后通牒,只有完全依靠中国自身实力,然而从当时中日实力的对比看,双方悬殊太大。袁世凯曾向段棋瑞了解“为了保卫国土,中国军队能采取哪些行动”,段的答覆是:可以抵抗日本48小时,48小时以后,“听候总统指示。”在日本发出最后通碟5月8日的国务会议上,几乎所有的发言者都认为只有接受日本要求一途,独段棋瑞一人主张动员军队。实际上,袁氏此前也曾有过与日本一战的想法,早在3月23日他就对美使表露过:“我准备作一切可能的让步,但必须以不削弱中国的独立为前提。日本的行动可能迫使我采取另外一种政策。”然而鉴于甲午战争和八国联军入侵这两次战败后割地赔款的惨痛教训,袁世凯的确不敢轻启战端。诚如英国大使朱尔典所说:“中国的局势至为危险……我想大总统……知彼知己,绝不敢轻启衅端。听说陆军总民段祺瑞已经备战几个星期了,我不愿见他(大总统)遭此惨运。”在反覆权衡和战之轻重利害后,袁世凯最终被迫选择了对日本妥协。

  也正是因为当时的国际形势与中日实力对比状况,一些学者对袁世凯等对日让步表示了理解。比如当时尚在美国留学的胡适在其日记中写道:“吾国此次对日交涉,可谓知己知彼,既知持重,又能有所不挠,能柔也能刚,此则历来外交史所未见。”著名近代史学者蒋廷黻也说:“关于二十一条的交涉,袁世凯、曹汝霖、陆宗舆诸人都是爱国者,并且在当时形势之下,他们的外交已做到尽头。”陈恭禄分析袁氏让步的原因说:“就国际形势而言,中日强弱悬殊,和战均不利中国,衔其轻重利害,决定大计,终乃迫而忍辱签订条约,何可厚非?”

  2、袁世凯将五月九日定为“国耻日”

  对此次外交失败,袁世凯也视为“奇耻大辱”,他告诫国人说:“经此大难以后,大家务必认此次接受日本要求为奇耻大辱,本外薪尝胆之精神,做奋发有为之事业。……埋头十年,与日本抬头相见,或可尚有希望。若事过境迁,因循忘耻,则不特今日之屈服奇耻无报复之时,恐十年以后,中国之危险,更甚于今日,亡国之痛,即在目前!”正是处于警醒后人的目的,袁世凯决定将五月九日定为“国耻纪念日”,并写入教科书,以待后来者奋发图强。无奈袁本人却在半年之后执意称帝,将“国耻”和“奋发图强”之说抛之脑后,也难怪会落得骂名。

  参考资料:曹俊《袁世凯与中日“二十一条”交涉》;《顾维钧回忆录》第一分册,中华书局,1983年版;王芸生《六十年来中国与日本》第六卷;郭传芹《“二十一条”外交事件中袁世凯政府新闻策略及传播效果考察》;周晨《中日“二十一条”交涉期间的国民外交》;郭琳《袁世凯与“二十一条”签订始末》等。

结语

  应该说,袁世凯在对日“二十一条”交涉时还是尽了力的,石源华对袁氏外交“初则据理力争,终则丧权辱国”是比较中肯的,后人评说此事,若一味斥责其丧权辱国而对其外交努力视而不见,的确有失公允。(来源:腾讯历史第159期)
三、袁世凯对日交涉成效显着但仍无法避免丧权辱国

  1、袁世凯对日交涉取得了不小的效果,但在日本的胁迫下被迫签订《民四条约》

  袁世凯运用各种策略,使中日会谈拖延了近3个月之久,日本最终失去了耐心,遂于5月7日向中国外交部提出最后通碟,限5月9日午后6时前给予答覆:“如到期不受到满意之答覆,帝国政府将执认为必要之手段”。5月8日,在对外求助无效,国内又贫弱无力的局面线,袁世凯认为中国“国力未充,目前尚难以兵戎相见……为权衡利害,而至不得己接受日本通碟之要求”。最终,中日双方在1915年5月25日签订了《民四条约》。从对日交涉的最终结果来看,虽然袁世凯最终仍无法避免妥协签约丧权辱国的命运,但是其三个月的努力,的确己使中国的损失尽量减少。我们将《民四条约》与“二十一条”原本相比就会发现,最后签订的文本实际上只有“十二条”:原本中第五号的七条没有签订,第四号全部删除,第三号中的两条删除一条,第一、二号中的十一条最后签订的条文不是“留待日后磋商”,就是加进了限制条件。这些不得不说是袁世凯外交努力的结果,尽管不一定是最好的结果。

  应该说,《民四条约》是在日本武力胁迫下签订的,从提出“二十一条”起,日本就从来没有停止过威胁袁世凯。比如3月8日,日置益访晤曹汝霖,谓若于数日之内无满意之承认,恐生不测之事。同时,日本还不断地向山东和南满增兵,以示军事威胁。当英美俄都袖手旁边甚至助纣为虐时,要想抗拒日方最后通牒,只有完全依靠中国自身实力,然而从当时中日实力的对比看,双方悬殊太大。袁世凯曾向段棋瑞了解“为了保卫国土,中国军队能采取哪些行动”,段的答覆是:可以抵抗日本48小时,48小时以后,“听候总统指示。”在日本发出最后通碟5月8日的国务会议上,几乎所有的发言者都认为只有接受日本要求一途,独段棋瑞一人主张动员军队。实际上,袁氏此前也曾有过与日本一战的想法,早在3月23日他就对美使表露过:“我准备作一切可能的让步,但必须以不削弱中国的独立为前提。日本的行动可能迫使我采取另外一种政策。”然而鉴于甲午战争和八国联军入侵这两次战败后割地赔款的惨痛教训,袁世凯的确不敢轻启战端。诚如英国大使朱尔典所说:“中国的局势至为危险……我想大总统……知彼知己,绝不敢轻启衅端。听说陆军总民段祺瑞已经备战几个星期了,我不愿见他(大总统)遭此惨运。”在反覆权衡和战之轻重利害后,袁世凯最终被迫选择了对日本妥协。

  也正是因为当时的国际形势与中日实力对比状况,一些学者对袁世凯等对日让步表示了理解。比如当时尚在美国留学的胡适在其日记中写道:“吾国此次对日交涉,可谓知己知彼,既知持重,又能有所不挠,能柔也能刚,此则历来外交史所未见。”著名近代史学者蒋廷黻也说:“关于二十一条的交涉,袁世凯、曹汝霖、陆宗舆诸人都是爱国者,并且在当时形势之下,他们的外交已做到尽头。”陈恭禄分析袁氏让步的原因说:“就国际形势而言,中日强弱悬殊,和战均不利中国,衔其轻重利害,决定大计,终乃迫而忍辱签订条约,何可厚非?”

  2、袁世凯将五月九日定为“国耻日”

  对此次外交失败,袁世凯也视为“奇耻大辱”,他告诫国人说:“经此大难以后,大家务必认此次接受日本要求为奇耻大辱,本外薪尝胆之精神,做奋发有为之事业。……埋头十年,与日本抬头相见,或可尚有希望。若事过境迁,因循忘耻,则不特今日之屈服奇耻无报复之时,恐十年以后,中国之危险,更甚于今日,亡国之痛,即在目前!”正是处于警醒后人的目的,袁世凯决定将五月九日定为“国耻纪念日”,并写入教科书,以待后来者奋发图强。无奈袁本人却在半年之后执意称帝,将“国耻”和“奋发图强”之说抛之脑后,也难怪会落得骂名。

  参考资料:曹俊《袁世凯与中日“二十一条”交涉》;《顾维钧回忆录》第一分册,中华书局,1983年版;王芸生《六十年来中国与日本》第六卷;郭传芹《“二十一条”外交事件中袁世凯政府新闻策略及传播效果考察》;周晨《中日“二十一条”交涉期间的国民外交》;郭琳《袁世凯与“二十一条”签订始末》等。

结语

  应该说,袁世凯在对日“二十一条”交涉时还是尽了力的,石源华对袁氏外交“初则据理力争,终则丧权辱国”是比较中肯的,后人评说此事,若一味斥责其丧权辱国而对其外交努力视而不见,的确有失公允。(来源:腾讯历史第159期)
相关链接:袁世凯被日本算计接受“二十一条”

  人民网2013-05-15 05:25 作者:张鸣

  1914年对于中国的袁世凯政府来说,本来应该是个好年头,第一次世界大战爆发,欧洲列强忙于战事,生产停顿,军需增加,给了中国的民族资本大发展的机会。自清末新政以来的制度动力,终于在此时使上了力气,促进了资本的发展,导致国家经济状况趋于好转。在政治上,袁世凯扫平国民党之后,经过1年多的整顿,虽然在政敌来看,政治独裁色彩加浓了很多,国会停摆,民主失踪,袁世凯的权力,几近于皇帝。但是政局却稳定下来,从新政延续下来的现代化变革,正在稳步进行,司法和文官制度改革,逐渐走向正规,至少规章已经定出来了。整个局面,用很多政界人士的话来说,就是“国是初定”。唯一的阴影,就是日本趁火打劫,占了青岛和胶济铁路。

  刚刚进入1915年,这个阴影迅速扩大,变成满天的黑云,回国述职归来的日本公使日置益,径直见了袁世凯,提出了二十一条。严格地说,就是要跟中国新签一个中日关系的条约。这条约共有五号,二十一款,因此人称二十一条。其内容,概括起来,大体上就是:一,要中国承认日本抢占的青岛和山东的权益。二,要中国承认日本在南满和东蒙具有特权,日本人可以自由移民这些地区,中国政府在此地区如有任何涉外举措,必须事先跟日本商议;上述地区需聘日本顾问。三,汉冶萍公司中日合办,但由日本支配。四,中国的所有沿海港湾岛屿,不许让与和租借他国 [ 意思是除日本以外 ] 。最厉害的是最后一款,即所谓第五号,要中国中央政府聘用日本顾问,地方警察聘用日本人,中日合办。中国军队要采买日本军械,由中日合办军工厂,采买日本原料。中国将长江流域几条铁路干线的筑路权,许给日本。承认日本在福建的特权,任何涉外举措,要跟日本商议,等等。

  二十一条,在中国历史上,被称为“灭亡中国的二十一条”。从条文上看,的确名副其实。别的不讲,单就条款提出的口气,就好像中国已经成为日本的殖民地一样,用袁世凯的话说,就是“简直似以朝鲜视我”。2要这个,要那个,都直截了当命令式的,似乎根本没有商量的余地,也没有跟你商量的意思。

  最先看到二十一条的中国人,是袁世凯。这样一个要将中国一口吞下的最后通牒式的要求,在日本方面,仅仅把他们的公使召回国内,然后由返任的公使日置益晋见中国国家元首,直接把文件递给袁世凯,连个特使都不屑于派。这种违反外交常规之举,跟二十一条的条文口吻一样,体现了当时的日本对中国的极度轻蔑和蛮横霸道。拿到文件,一夜没有睡觉的袁世凯,翻来覆去地看了又看,逐条批阅。兹事体大,第二天一早,找来当时的外交总长孙宝琦、次长曹汝霖和总统府秘书长梁士诒等人,一起商议。一夜未眠的袁世凯,看来一点都不糊涂,他明白,这二十一条,是日本人想借欧洲列强忙于战事,无暇东顾之机,一口吞掉中国。显然,面对这样赤裸裸的威胁,袁世凯也没有什么好办法应对,只是安排外务部跟日本周旋,并且特意交代,第五号万万不能答应,最好连谈都不要谈。

  这个“以朝鲜视我”的第五号,按曹汝霖回忆,当时日本方面就明确告知属于“希望条款”,意思是不一定非要坚持的。但据王芸生的研究,其实日本公使日置益在提出之际,并没有言明第五号的性质,整个的交涉过程中,“始终逼迫中国承认”。曹汝霖亲自拟定的二十一条交涉对策“说帖”上,仅仅提到第五号在文字形式上,与其他各条有异,并未指明这是所谓“希望条款”。直到当年的2月9日,在曹汝霖给驻日公使陆宗舆的电报里,才说到据俄国公使的密告,日本政府告知俄国,第五号实系“劝告性质”。可见,在交涉的当时,日本实际上是希望强逼中国政府将二十一条全部接受的,只是为了留有退路,才预留了字体形式上的一点不同。

  看当时谈判的记录,整个二十一条的中日谈判过程,就中国方面而言,感觉所有的策略,就是一个字,“拖”,以拖待变。在每一个细节上,中国首席代表陆征祥都和颜悦色地跟日本人纠缠,尽量把话题扯远,让问题复杂化。据顾维钧回忆,为了更好地贯彻“拖”字方针,陆征祥还想出了若干“小招”。比如减少会谈次数,日本人要求每周谈五次,陆说只能谈一次,因为他的事务繁忙,还要处理跟其他国家的外交事务,还要参加内阁会议,等等,最后实在抗不住日本方面的压力,每周谈三次。但每次会谈,陆征祥都会想方设法缩短实际的会谈时间,两个小时的会谈,例由东道主先说话,每次开场白之后,陆征祥都让仆人献茶,于是进入茶歇阶段,上茶,上点心。他自己带头慢吞吞地一口一口呷,一杯茶半晌也下不去,日本人生气,他赔笑脸,慢呷如故。总之是能拖就拖,拖一分钟是一分钟。
 中国人的另一个招数,就是用神不知鬼不觉的方式,把消息传布出去,让英美知道,借英美的力量,抵制日本人的“独吞”,这属于传统的“以夷制夷”老法子。这种法子,由于在清末用得太多,事先日本人就有所预防,在交涉伊始,就“非常认真”地要求中国政府方面,对有关二十一条的谈判严格保密,威胁一旦消息走漏,后果将非常严重。为了防止消息走漏,日本代表甚至非常强硬地坚持中国方面只能由外交总长和次长出席,顶多带一个秘书,因为当时的外交总长为孙宝琦,次长为曹汝霖,一个是前清官僚,一个是留日学生,向有亲日之名。顾维钧认为,这意味着把中国方面有英美背景的人员排除在外,无法参加谈判。然而,袁世凯也不是省油的灯,在交涉开始之前,就把外务总长换成了欧美背景的陆征祥,而陆征祥在每次会谈之后,都会在外务部召开小型会议,时任外务部参事的顾维钧,因此得以随时了解谈判的动向。

  顾维钧这位美国哥伦比亚大学的高材生,跟当时的美国驻华公使芮恩施有着密切的交往。据他自己说,在征得总统和总长同意的情况下,每次在外务部开完会之后,当晚,最迟第二天,他就会把情况通报给芮恩施和英国公使朱尔典。芮恩施的回忆也证实了这一点,他的话表明,美国人在了解谈判进程方面具有主动性:“当我对正在发生的事情有所风闻后,便立刻提醒中国人:由于正在讨论的问题密切影响到美国在华的权利,我必须了解全部情况,以便我的政府按照有关中国独立的条约和协议,采取必要的步骤来维护它的利益。中国人当然是满口答应照我的要求办的。我同中国内阁成员和外交部官员的交往并不限于正式的会见和宴会。我们曾多次相互拜访,免掉了种种官场客套,谈至深夜。”

  保不住密的中国人,这一次把自己的“毛病”当成了武器,发挥到了极致。尽管日本人再三施加压力,严重警告中国人不许对外走漏消息,但是消息还是在第一时间传遍了世界。据中国驻英公使施肇基的电报,日本人1915年1月18日提出二十一条,最迟到2月13日,英国《泰晤士报》有关二十一条的社论就已经出笼。但是,《泰晤士报》的社论,显然让希冀英国人“主持公道”的中国人失望了,居然半个屁股坐在日本人一边,认为日本提出的条件,“既非苛刻,亦非不公允,且并未侵及中国领土之完全、机会均等,及开放门户各主义”,而且“深信日本之志愿与英国相同,无非欲借此时机以求明定中日间之地位及巩固远东之平和而已”。只是在社论的末尾,半吞半吐地提道,日本所开列的条件,有数款“不免欲将中国归日本保护,此与英国在中国主张门户开放之政策不符”。显然,英国由于正在陷于欧战,而且跟日本有英日同盟的关系,所以,不大可能出来主持公道。2月18日,才有署名文章提出,认为日本的要求,与英日同盟相背,要求将二十一条全文从速公布。日本人当然知道中国人不会真的会为他们保密,在第二次会谈时,他们就发现北京的《顺天时报》和上海的外国报纸,已经听到了风声,而且日本代表还为此质问中国代表。只是,中国方面一推六二五,日本人也没辙。

  其实,在北京的英国公使朱尔典,跟美国公使芮恩施一样,从中日交涉的第一天开始,就知晓二十一条的基本内容。美国公使芮恩施后来回忆说, 虽然1月22日他才知道二十一条的全部内容,但不代表他此前一无所知。不过,虽然他们并不喜欢日本人这种背后下手的偷偷摸摸的行为,但却显然不打算有所作为。相对而言,英国人的绥靖意图更明显些,正在忙于欧洲战事的英国人,此时显然需要日本这个远东的盟友,不打算为了中国,或者在为中国的枝节利益,得罪日本。只要日本不能独占中国,英国人一切都好商量。英国人在整个交涉过程中,所做的,只是请驻日大使见了一次日本外相,装模作样地“劝说”了一下而已,唯一像样一点的表示,就是在日本最后摊牌的前夕,英国人告知日本方面,“如斥诸强压手段时,应先咨询英国之意见”。相对来说,美国人的态度要积极一点,义愤一点,但也远没有到为了中国跟日本翻脸的程度。美国公使芮恩施对中国人很有好感,而且在驻华公使中,也属于少见的有正义感的人,不过,他的义愤,也只是义愤而已,除了迭次电告美国总统,中日两边劝说,“亦无善策”。最后,美国政府给中日双方一个照会,说是中日两国的交涉和今后签订的条约,如有损害美国在华利益、门户开放政策以及中国领土和统治权完整者,“美国政府决不承认”。

  在二十一条的交涉期间,有一位在华资深的记者,跟美国公使说:“当我们在这儿欢乐的时候,中国的主权却像一朵云向东方飘去了。朝鲜的戏剧又重演了。”经过两个多月的交涉之后,这朵云,终于快要飘到东京了。5月7日,丧失了耐性的日本人,对中国发出了最后通牒,限中国政府5月9日午后6时为限,作出答覆,否则采取“认为必要之手段”,即武力解决。

  第二天,袁世凯把在京所有的有全权和挂名政治头面人物召集到一起,开了一个决策会议。显然,他心里有数,日本的最后通牒,对他而言,只有接受一条路可走,但他不想承受一个 “卖国”的罪名,即使要承担,也要大家来做个见证。在会上,参与交涉的人员,详尽地汇报了整个交涉过程,然后袁世凯让大家拿意见。据参加会议的曹汝霖回忆,在会上,后来被人骂为亲日的陆军总长段祺瑞,当即表示应该拒绝签字,力主抵抗。他认为,这样迁就,何能立国?“宁为玉碎,不为瓦全。”14美国公使芮恩施也提道,在这个会议上,产生激烈的争论,“有人认为屈膝投降将意味着国家的崩溃。它将使政府丧失一切权力和公众的支持,而抵抗则将使全国团结起来”。持这种主张的人认为,日本固然可以占领中国大片的领土,但却无法合法拥有这些土地,日本这样做,会遭致世界的谴责,而且,等到欧战结束,欧美列强就会出面干涉。持这种主张的人中,不止段祺瑞一个,时任总统府高级军事顾问和总统英文秘书的蔡廷干,也这样主张,宁可跟日本人打游击,也不屈服。这位留美幼童,这位在甲午战争中因受伤被抓到日本的海军将领,当年就以坚贞不屈赢得过日本人的尊重,此时依然强项如旧。不仅如此,在交涉期间,当日本在中国的南满和山东频繁调动军队,为谈判施加压力之际,段祺瑞也暗中调动军队,以至于得到消息的英国公使朱尔典十分担心,双方会擦枪走火。
此时的欧洲列强驻华使节,全体一致力劝中国政府接受日本的条件,英国公使朱尔典据说还亲自面见袁世凯,以30年老朋友的身份,劝说袁世凯屈服,说是埋头建设10年,再来说话。美国政府虽有不满,但并不打算为中国出头,芮恩施也只好徒呼负负。至于俄国则只关心他们在北满的利益有没有受到伤害,法国则只要日本方面尊重1907年跟日本签订的条约,根本不打算多嘴,相对于中国,他们更看重的是跟日本的关系,因欧战正胶着,犯不着跟日本翻脸。况且,在丛林时代,长獠牙的,只尊重长獠牙的同类。

  其实,当时的中国政府,在谈判过程中,就已经有这个思想准备,接受除第五号以外的二十一条所有条款。为此,他们还特意央求担任总统府顾问的日本人贺长雄,回国去跟日本元老疏通,希望日本方面,不再坚持第五号。据曹汝霖回忆,说是贺长雄回到日本之后,发现日本元老其实并不知晓有第五号这回事。日本学者升味准之辅的《日本政治史》,也提到自大隈内阁上台之后,其外相加藤破坏了1898年以来,向元老传阅外交文书的惯例,而代之以事后简单的汇报。二十一条的要求,并没有跟元老商议,甚至连具体条文都没能给元老们看。看来,曹的回忆有点根据。当然,即便是专横的日本大隈内阁,也并没有指望中国政府会接受第五号,因此,提出的时候,就是用特殊的字体单列的,如果能迫使中国人认账算捡着。只是,参与交涉的日本外交官,在中国待久了,骄横之气日长,立功心切,谈着谈着,似乎就忘记了第五号原本是“劝告”条款。在交涉之前,日本公使日置益特意为谈判递呈长篇条陈,提出要采取利诱和威压双管齐下的手段,迫使中国政府屈服,具体开列的利诱手段有四:一,在一定条件下,将胶州湾归还中国。二,保证袁世凯及其政府的安全。三,取缔在日本保护下的革命党、宗社党和留学生及日本浪人针对中国政府捣乱行为。四,收买袁世凯和政府各部部长的个人。此外,还可以考虑同意修改关税税率。而威压手段则是调动山东的日军以武力威胁,及利用革命党和宗社党人颠覆中国政府。而丝毫没有提到第五号可以考虑放弃,作为谈判的底线。

  必须说明的是,经过中国政府走后面的运作,日本的最后通牒里,不再坚持第五号,而中国政府也就接受了这种屈辱的“城下之盟”,二十一条除了第五号之外,至多做了一点细微的技术上的修改,全部接受,而且留下来一个尾巴:第五号容后商议。即便是日本这么一点不是让步的让步,中国方面也他们留足了面子。对此,当时参与交涉的外交部次长曹汝霖,即使在许多年后,依然感到有那么一丝欣慰。而当时的驻日公使陆宗舆,甚至在回忆录中表示,他没有以日本不坚持第五号为己功,说明了他的低调。

  不过,此时作为中华民国终身大总统的袁世凯,心情可是相当的糟。5月14日,袁世凯对自己的文武百官,下了一道密谕,视接受二十一条为奇耻大辱,“疾首痛心,愤惭交集”,要大家一定发愤,“日以亡国灭种四字悬诸心目”,卧薪尝胆。言语不可谓不沉痛,最后说道,如果经此事变,国人再不奋起,世界将视中国人无做人类之资格。即后来我们常说的,被开除球籍。而中国被迫接受二十一条的日子,5月9日,从此变成法定的“国耻日”。只是,这样的国耻日,以后越来越多。

  袁世凯在中国近代史上,是个白鼻子的人物,大陆和台湾编写的近代史自不必说,就连西方流行的中国近代史教材,比如徐中约的书,里面的袁世凯,也是一副丑角形象。但是,签完二十一条的袁世凯,应该说是中国最懊丧的人。二十一条的签订,未必能真的灭掉中国,但却真真切切地把袁世凯毁了大半。当时的日本其实未必不知道,尽管他们觉得一战是个扩张他们在中国势力的大好时机,但真的把偌大的中国一口吞下,以当时日本的国力,还是有点蛇吞象的意思,这也是为什么他们要把变中国为朝鲜的第五号单独列出,实在不行就退回来的原因。但是,明知道对方无论如何不能接受,而且自己这方面也不打算用武力压迫对方接受,还是要将这些条款提出来,最大的效应,就是可以混淆视听,中国政府只要最终签字认账,在外面看来,就等于签了包括第五号在内的卖身契。当时的对外交涉,都是秘密进行的,外界无从知晓真相,卖国的帽子,想不戴势所不能。

  当然,也可以说,日本人对袁世凯一向没有好感,因为从历史上看,袁世凯的发迹,恰是在朝鲜与日本人斗智斗勇之时。最初,日本人还吃了袁世凯的亏,当时就结了怨。曹汝霖回忆说,日本公使日置益曾经跟他说过,说是革命之后,由孙中山当总统,没什么说的,因为孙没当过清朝的大官,一直主张革命,但袁世凯世受清恩,又是总理大臣,自己做总统,总不免有“篡夺之嫌”。23其实,这种说法,即便真的是日本人的体己的私房话,也说明不了他们是否对孙中山和袁世凯真的有所偏好。如果说,日本人更不喜欢袁世凯一点,那么恰是因为袁世凯相对于孙中山来说,更像是一个强人。显然,日本不乐意革命后的中国落在一个强人手里。一个四分五裂、秩序混乱的中国,对于一个怀着野心的邻居而言,无疑更合脾胃。而一个强人,却有可能结束混乱,走向统一和秩序。乘欧战方酣之际,也乘这个强人羽翼未丰之时,弄出这么一个二十一条来,除了已经吃下的山东之外,无论最后能得到多少实际的好处,只要袁世凯最后妥协了,其在国人中的合法性一定会因此而大大降低。在社会上流传的二十一条,肯定是包括第五号的,而且因此造成的国势之危,注定是要被夸张了的。这一点,在日后的岁月中,只要有风吹草动,就会显现出来。山东问题,从一开始,就跟二十一条密不可分,人们此后的相关联想,是这样展开的,一提到山东问题,就会想到二十一条,想到二十一条,就会想到亡国灭种。

  而袁世凯经此事变,也的确中招,合法性受到很大的质疑,以至于后来的帝制自为,在很大程度上是为了恢复权威。结果却触犯了近代以来最流行的意识形态,体现在制度层面上的进化论,被视为开历史的倒车,身败名裂。袁世凯死后,中国的政局持续动荡,四分五裂,这样一个局面,显然最符合日本的利益。

  二十一条,在五四运动之后,在国际形势变化情势下,由于国内民族主义情绪推动,经过艰苦的谈判,终于在1923年3月被正式废除。当然,日本在东北和山东的实际上的特殊地位,并未因此而受到削弱。但毕竟在名义和心理上,中国人得到了某种补偿。

  本文摘自《张鸣:北洋裂变》,张鸣着,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出版
大头不比大炮更卖国
反正比共匪强多了


已经早被定论的人物!又有人要翻过来了。再过一段时间又会有人推崇他,这些专家们怎么了?

已经早被定论的人物!又有人要翻过来了。再过一段时间又会有人推崇他,这些专家们怎么了?
现在回过头看看历史。大头是个好人。比大炮爱国
啥时候也替汪精卫翻案吧!
不卖国最后为啥同意二十一条?难不成他大总统不同意的事情手下人敢自行决定?给袁翻案都不如给汪精卫翻案。一坨翔
袁世凯同意21条也是有自己的利益的。另外,在当时公布的21条正式文本,那就是个卖国条约,现在来翻案,也真是侮辱当时抗议这个条约的人们的智商。那个时候,还没有党的领导,没有作者说的那个意识形态,那时5.4运动根本不是党领导的,完全是自发的。把袁世凯打扮成一个窦娥的样子,也改变不了历史对其的审判和定位。
一望无际 发表于 2013-8-25 09:30
袁世凯同意21条也是有自己的利益的。另外,在当时公布的21条正式文本,那就是个卖国条约,现在来翻案,也真是侮辱当时抗议这个条约的人们的智商。那个时候,还没有党的领导,没有作者说的那个意识形态,那时5....
楼上说得好!来自: iPhone客户端
签订二十一条的过程中,大头可能抱怨过几句,,但这代表不了他不卖国,咱只看结果,不看过程
袁世凯读过《论持久战》不?


嗯,对!袁大头应该签五十条,而不点是二十一条!要卖国就卖彻底点。顺便问候翻案人的全家。操!

嗯,对!袁大头应该签五十条,而不点是二十一条!要卖国就卖彻底点。顺便问候翻案人的全家。操!
历史人物本身就是复杂的,对人物的评价也受到时代影响。之前的宣传一边倒的造反有理,盛赞太平天国。这两年的宣传和研究明显更集中在清廷对发匪的策略和行动上了(参照燃烧的黄龙旗等近期节目)。对于革命党和造反者,大炮当然是楷模,对于国家的建设和富强稳定,大炮恐怕不及大头几条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