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毒镖事件想到的\'这样做算正当防卫还是故意杀人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9 18:59:35
     一个人用毒镖射另外一个人'另外一个人武术高强'内力深厚'伸手接住射向自己的毒镖然后反射回去'把射自己的人给镖死了'这样算故意杀人还是正当防卫     一个人用毒镖射另外一个人'另外一个人武术高强'内力深厚'伸手接住射向自己的毒镖然后反射回去'把射自己的人给镖死了'这样算故意杀人还是正当防卫
根据法官节操的不同,罪名在防卫过度和故意伤害之间浮动。。。
正当防卫
另外一个人说“我没接到毒镖,毒镖是撞在我的腰带扣上反弹出去的,其实是他自己把自己射死了。”
vip51280 发表于 2013-3-23 16:04
另外一个人说“我没接到毒镖,毒镖是撞在我的腰带扣上反弹出去的,其实是他自己把自己射死了。”
手接住了上面有指纹。
myson 发表于 2013-3-23 16:11
手接住了上面有指纹。
要是用内力震回去呢?
如果对方还有未发出的毒镖,那就是正当防卫。
GT445 发表于 2013-3-23 15:34
根据法官节操的不同,罪名在防卫过度和故意伤害之间浮动。。。
法律上没有防卫过度,防卫过度最后还要以故意杀人的罪名判决。只不过考虑到发镖人也有过错,一般不会认定此人死刑。
如果接镖人不知道镖上有毒,而发回,要看镖是否打在要害部位来判断他是故意伤害、或者故意杀人。打在要害部位也就是说不用有毒,镖也可以致人死命那就是故意杀人,如果只打在非要害不足致人死命的部位,只是因为镖上有毒致死的,那么就只能判故意伤害致死,而且由于镖上的毒是死者所抹。因而接镖人的罪行也会减轻不少。
故意杀人
vip51280 发表于 2013-3-23 16:04
另外一个人说“我没接到毒镖,毒镖是撞在我的腰带扣上反弹出去的,其实是他自己把自己射死了。”
光说没有用,必须通过现场留下的痕迹进行判断,法律上定罪不是按照口供而是按照证据。
手接住了上面有指纹。
带手套了。
光说没有用,必须通过现场留下的痕迹进行判断,法律上定罪不是按照口供而是按照证据。
那如果是用内力把毒镖震回去呢
vip51280 发表于 2013-3-23 16:04
另外一个人说“我没接到毒镖,毒镖是撞在我的腰带扣上反弹出去的,其实是他自己把自己射死了。”
不在二楼可惜了
vip51280 发表于 2013-3-24 09:58
带手套了。
有摄像头。
这样高内力的大侠,是不受常人法律约束的。
毒镖发射以后,犯罪行为已终止。
除非对方继续发镖,否则就是故意伤害。
根据我国的法律这应该是故意杀人
因为只有飞镖接触你身体的瞬间属于犯罪进行时

  真有这么科幻的奇人?




好像如果搞不定法官的话,你反抗了就算是斗殴,出了人命的话,至少是个过失杀人~
有2个人并排站着,还有1个站在他们后面,
前面2个人同时放屁,结果站在后面的人因为原本就有严重的呼吸道疾病,在吸到臭屁后疾病突发,引起肺部感染,死亡了。
也就是说这个屁成为了患者死亡的诱因。
请问,前面两个人要承担多大的责任,谁的责任更大。
老右呢,怎么没看到老右。
觉得算自卫吧,不过判下来应该算过当。
判罚轻重主要依据前一天晚上法官x生活的情况了
特警4587 发表于 2013-3-23 20:07
如果接镖人不知道镖上有毒,而发回,要看镖是否打在要害部位来判断他是故意伤害、或者故意杀人。打在要害部 ...
这个当然只好看法官节操了。

接住毒镖发回去是否正当防卫,按我国刑法是要看对方不法侵害是否还在继续,这个怎么认定?反击的人可以说对方还在猛扑、鬼才知道他身上有没有毒镖或其它武器?他已经使用武器了,还是使用的致命武器,当然要用武器朝他还击,打中致命部位别说可能是误打误撞,就算故意打,也是因为对方来势汹汹……

当然,法官如果没有节操,必定说:对方发出一镖,之后不法侵害就已经停止(或者说就成了赤手空拳失去了致命伤害的能力),你还击,就超出了必要的限度……

我国法律对于无限防卫权的定义好像除了个别情况(比如强奸),似乎都很模糊,而什么叫不法侵害正在进行、怎样算不法侵害已经中止呢?没节操的法官已经给我们作出了几个精彩判例了。

当然,不能全怪法官没节操,俺也搞不懂我们定义一个十分模糊的“不法侵害正在进行”、“防卫措施不能超过必要的限度“是为什么。
看红包大小和“爹”的权力关系,在死缓与无罪释放之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