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时代环球时事解读.时事节简版》 星期二 0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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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反分裂国家法(草案)》的说明(节选)
━━2005年3月8日在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委员长 王兆国
各位代表:
我受全国人大常委会委托,作关于《反分裂国家法(草案)》的说明。
一、制定本法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解决台湾问题,完成祖国统一大业,是我们党和国家的三大历史任务之一。长期以来,为了发展台湾海峡两岸关系,促进国家和平统一,我们进行了不懈的努力。但是,近一个时期以来,台湾当局加紧推行“台独”分裂活动。在各种不断升级的“台独”分裂活动中,应引起高度警惕的是,台湾当局妄图利用所谓“宪法”和“法律”形式,通过“公民投票”、“宪政改造”等方式,为实现“台独”分裂势力分裂国家的 目标提供所谓“法律”支撑,改变大陆和台湾同属一个中国的事实,把台湾从中国分裂出去。
二、起草本法的原则和草案的形成
制定本法总的原则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宪法为依据,贯彻中央对台工作的大政方针。
三、草案的主要内容
(一)关于本法的立法宗旨和适用范围
草案开宗明义地规定,为了反对和遏制“台独”分裂势力分裂国家,促进祖国和平统一,维护台湾海峡地区和平稳定,维护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维护中华民族的根本利益,根据宪法,制定本法。这样规定,既明确了本法的立法宗旨,又明确了本法的适用范围。
(二)关于台湾问题的性质
明确台湾问题的性质,是解决台湾问题的基点。
由于种种复杂的因素,两岸迄今尚未统一,但台湾是中国一部分的地位、大陆和台湾同属一个中国的事实并未改变。解决台湾问题,完成祖国统一大业,完全是中国的内政,关系包括台湾同胞在内的全中国人民的根本利益。据此,草案作了以下规定:
1、体现党的十六大有关精神并明确规定,维护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是包括台湾同胞在内的全中国人民的共同义务。台湾是中国的一部分,国家绝不允许“台独”分裂势力以任何名义、任何方式把台湾从中国分裂出去。
2、台湾问题是中国内战的遗留问题。解决台湾问题,实现国家完全统一,是中国的内部事务。在这个问题上,我们不受任何外国势力的干涉。
3、完成统一祖国的大业是包括台湾同胞在内的全中国人民的神圣职责。
(三)关于以和平方式实现国家统一
坚持一个中国原则,是解决台湾问题不可动摇的基础。以一个中国为原则,体现的是大陆和台湾同属一个中国的事实,追求的是和平统一目标。“和平统一、一国两制”是我解决台湾问题的基本方针。以和平方式实现国家统一,有利于台海两岸同胞的感情融合,有利于台海地区乃至亚太地区的和平稳定,有利于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最符合包括台湾同胞在内的全中国人民的根本利益。“一国两制”的构想,既体现了实现祖国统一、维护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的原则性,又充分考虑了台湾的历史和现实,体现了高度的灵活性。因此,草案规定,坚持一个中国原则,是实现国家和平统一的基础。以和平方式实现国家统一,最符合台湾海峡两岸同胞的根本利益。国家以最大的诚意,尽最大的努力,实现和平统一。国家和平统一后,台湾可以实行不同于大陆的制度,高度自治。
维护台海地区和平稳定,促进两岸共同发展、共同繁荣,是两岸同胞的共同愿望,符合两岸同胞的共同利益。为此,草案规定,国家采取下列措施,维护台湾海峡地区和平稳定,发展两岸关系:(一)鼓励和推动两岸居民往来,增进了解,增强互信;(二)鼓励和推动两岸经济交流与合作,直接通邮通航通商,密切两岸经济关系,互利互惠;(三)鼓励和推动两岸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交流,共同弘扬中华文化的优秀传统;(四)鼓励和推动两岸共同打击犯罪;(五)鼓励和推动有利于维护台湾海峡地区和平稳定、发展两岸关系的其他活动。国家依法保护台湾同胞的权利和利益。
实现国家和平统一,需要推动台海两岸协商和谈判,并为协商和谈判提供广阔的空间。在坚持一个中国原则的基础上,什么问题都可以谈。草案明确规定:一是,国家主张通过台湾海峡两岸平等的协商和谈判,实现和平统一。协商和谈判可以有步骤、分阶段进行,方式可以灵活多样;二是,台湾海峡两岸可以就正式结束两岸敌对状态、发展两岸关系的规划、和平统一的步骤和安排、台湾当局的政治地位、台湾地区在国际上与其地位相适应的活动空间以及与实现和平统一有关的其他任何问题,进行协商和谈判。
(四)关于以非和平方式制止“台独”分裂势力分裂国家
我们一贯主张以和平方式实现国家统一。两岸同胞都是中国人,台湾同胞是我们的手足兄弟,没有人比我们更希望通过和平方式实现国家统一。和平统一即使只有一线希望,我们也要尽最大的努力争取而绝不会放弃。同时,必须明确,维护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是我们国家、民族的核心利益,是包括台湾同胞在内的全中国人民的共同义务。我们从来没有承诺过放弃使用武力。任何主权国家都不会容忍分裂国家的行为,都有权采取必要的方式捍卫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
采取非和平方式制止分裂国家、捍卫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是我们在和平统一的努力完全无效的情况下,不得已作出的最后选择。草案规定,“台独”分裂势力以任何名义、任何方式造成台湾从中国分裂出去的事实,或者发生将会导致台湾从中国分裂出去的重大事变,或者和平统一的条件完全丧失,国家得采取非和平方式及其他必要措施,捍卫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草案同时规定,采取非和平方式及其他必要措施,本法授权国务院、中央军委决定、组织实施,并及时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
这里需要强调,如果“台独”分裂势力一意孤行,迫使我们不得不作出最后选择,采取非和平方式及其他必要措施,完全是针对“台独”分裂势力的,决不是针对台湾同胞的。草案明确规定,依照本法规定采取非和平方式及其他必要措施并组织实施时,国家尽最大可能保护台湾平民和在台湾的外国人的生命财产安全和其他正当权益,减少损失;同时,国家依法保护台湾同胞在中国其他地区的权利和利益。
《反分裂国家法(草案)》和以上说明,请审议。(新华社北京3月8日电)
【时事点评】首先、东方评论员注意到,“说明”再一次列举了“几条”应引起高度警惕的“台独”手段,比如,台湾当局妄图利用所谓“宪法”和“法律”形式,通过“公民投票”、“宪政改造”等方式,为实现“台独”分裂势力分裂国家的目标提供所谓“法律”支撑,改变大陆和台湾同属一个中国的事实,把台湾从中国分裂出去。
●草案内容正好涵盖了“517声明”及胡锦涛“四点声明”
显然,在我们看来,这些应该引起警惕的危险举动,在几天前的胡锦涛讲话时,都没有明提。不难看出,胡锦涛“指明”的包括有“台湾正名”、“去中国化”等“渐进式台独”形式。
东方评论员认为,胡锦涛指明的“这些形式”、与王兆国在“说明”所补充的“几条”加在一起、则正好概括了“台独”势力进行政治“台独”、文化“台独”、以及法理“台独”的主要花样。
东方评论员认为,从“说明”披露出来的“草案”内容来看,《反分裂国家法(草案)》实际上大约只有十个左右的法条,的确如外界所称十分“宏观”和“简括”。只要我们仔细体味,就不难看出,草案内容正好涵盖了“517声明”及胡锦涛“四点声明”,进一步显示了“反分裂国家法”是在把“对台政策”法律化,从口头的表述落实到具体文字。
●北京何以“强调”的是“非和平的方式”而非“武力”这个更具威力字眼?
在我们看来,“说明”的核心部分就在于第四部分,即,关于以非和平方式制止“台独”分裂势力分裂国家。请大家注意这么一段:原文是,草案规定,“台独”分裂势力以任何名义、任何方式造成台湾从中国分裂出去的事实,或者发生将会导致台湾从中国分裂出去的重大事变,或者和平统一的条件完全丧失,国家得采取非和平方式及其他必要措施,捍卫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草案同时规定,采取非和平方式及其他必要措施,本法授权国务院、中央军委决定、组织实施,并及时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
事实上,就这么一段“说明”,将“反分裂法”中包蕴著的“以武止独”的内涵是“一泄无遗”。然而,既然内涵就是“以武止独”,但北京何以“强调”的是“非和平的方式”而非“武力”这个更具威力字眼?在东方评论员看来,这远非仅着眼于“尽最大努力进行和平统一”这一宣传因素,我们认为,更多的恐怕是出于“未雨绸缪”的“策略性的考虑”。
在我们进一步分析这种“策略性的考虑”之前,大家先来看一段背景新闻。关于《反分裂国家法(草案)》的说明(节选)
━━2005年3月8日在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委员长 王兆国
各位代表:
我受全国人大常委会委托,作关于《反分裂国家法(草案)》的说明。
一、制定本法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解决台湾问题,完成祖国统一大业,是我们党和国家的三大历史任务之一。长期以来,为了发展台湾海峡两岸关系,促进国家和平统一,我们进行了不懈的努力。但是,近一个时期以来,台湾当局加紧推行“台独”分裂活动。在各种不断升级的“台独”分裂活动中,应引起高度警惕的是,台湾当局妄图利用所谓“宪法”和“法律”形式,通过“公民投票”、“宪政改造”等方式,为实现“台独”分裂势力分裂国家的 目标提供所谓“法律”支撑,改变大陆和台湾同属一个中国的事实,把台湾从中国分裂出去。
二、起草本法的原则和草案的形成
制定本法总的原则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宪法为依据,贯彻中央对台工作的大政方针。
三、草案的主要内容
(一)关于本法的立法宗旨和适用范围
草案开宗明义地规定,为了反对和遏制“台独”分裂势力分裂国家,促进祖国和平统一,维护台湾海峡地区和平稳定,维护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维护中华民族的根本利益,根据宪法,制定本法。这样规定,既明确了本法的立法宗旨,又明确了本法的适用范围。
(二)关于台湾问题的性质
明确台湾问题的性质,是解决台湾问题的基点。
由于种种复杂的因素,两岸迄今尚未统一,但台湾是中国一部分的地位、大陆和台湾同属一个中国的事实并未改变。解决台湾问题,完成祖国统一大业,完全是中国的内政,关系包括台湾同胞在内的全中国人民的根本利益。据此,草案作了以下规定:
1、体现党的十六大有关精神并明确规定,维护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是包括台湾同胞在内的全中国人民的共同义务。台湾是中国的一部分,国家绝不允许“台独”分裂势力以任何名义、任何方式把台湾从中国分裂出去。
2、台湾问题是中国内战的遗留问题。解决台湾问题,实现国家完全统一,是中国的内部事务。在这个问题上,我们不受任何外国势力的干涉。
3、完成统一祖国的大业是包括台湾同胞在内的全中国人民的神圣职责。
(三)关于以和平方式实现国家统一
坚持一个中国原则,是解决台湾问题不可动摇的基础。以一个中国为原则,体现的是大陆和台湾同属一个中国的事实,追求的是和平统一目标。“和平统一、一国两制”是我解决台湾问题的基本方针。以和平方式实现国家统一,有利于台海两岸同胞的感情融合,有利于台海地区乃至亚太地区的和平稳定,有利于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最符合包括台湾同胞在内的全中国人民的根本利益。“一国两制”的构想,既体现了实现祖国统一、维护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的原则性,又充分考虑了台湾的历史和现实,体现了高度的灵活性。因此,草案规定,坚持一个中国原则,是实现国家和平统一的基础。以和平方式实现国家统一,最符合台湾海峡两岸同胞的根本利益。国家以最大的诚意,尽最大的努力,实现和平统一。国家和平统一后,台湾可以实行不同于大陆的制度,高度自治。
维护台海地区和平稳定,促进两岸共同发展、共同繁荣,是两岸同胞的共同愿望,符合两岸同胞的共同利益。为此,草案规定,国家采取下列措施,维护台湾海峡地区和平稳定,发展两岸关系:(一)鼓励和推动两岸居民往来,增进了解,增强互信;(二)鼓励和推动两岸经济交流与合作,直接通邮通航通商,密切两岸经济关系,互利互惠;(三)鼓励和推动两岸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交流,共同弘扬中华文化的优秀传统;(四)鼓励和推动两岸共同打击犯罪;(五)鼓励和推动有利于维护台湾海峡地区和平稳定、发展两岸关系的其他活动。国家依法保护台湾同胞的权利和利益。
实现国家和平统一,需要推动台海两岸协商和谈判,并为协商和谈判提供广阔的空间。在坚持一个中国原则的基础上,什么问题都可以谈。草案明确规定:一是,国家主张通过台湾海峡两岸平等的协商和谈判,实现和平统一。协商和谈判可以有步骤、分阶段进行,方式可以灵活多样;二是,台湾海峡两岸可以就正式结束两岸敌对状态、发展两岸关系的规划、和平统一的步骤和安排、台湾当局的政治地位、台湾地区在国际上与其地位相适应的活动空间以及与实现和平统一有关的其他任何问题,进行协商和谈判。
(四)关于以非和平方式制止“台独”分裂势力分裂国家
我们一贯主张以和平方式实现国家统一。两岸同胞都是中国人,台湾同胞是我们的手足兄弟,没有人比我们更希望通过和平方式实现国家统一。和平统一即使只有一线希望,我们也要尽最大的努力争取而绝不会放弃。同时,必须明确,维护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是我们国家、民族的核心利益,是包括台湾同胞在内的全中国人民的共同义务。我们从来没有承诺过放弃使用武力。任何主权国家都不会容忍分裂国家的行为,都有权采取必要的方式捍卫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
采取非和平方式制止分裂国家、捍卫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是我们在和平统一的努力完全无效的情况下,不得已作出的最后选择。草案规定,“台独”分裂势力以任何名义、任何方式造成台湾从中国分裂出去的事实,或者发生将会导致台湾从中国分裂出去的重大事变,或者和平统一的条件完全丧失,国家得采取非和平方式及其他必要措施,捍卫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草案同时规定,采取非和平方式及其他必要措施,本法授权国务院、中央军委决定、组织实施,并及时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
这里需要强调,如果“台独”分裂势力一意孤行,迫使我们不得不作出最后选择,采取非和平方式及其他必要措施,完全是针对“台独”分裂势力的,决不是针对台湾同胞的。草案明确规定,依照本法规定采取非和平方式及其他必要措施并组织实施时,国家尽最大可能保护台湾平民和在台湾的外国人的生命财产安全和其他正当权益,减少损失;同时,国家依法保护台湾同胞在中国其他地区的权利和利益。
《反分裂国家法(草案)》和以上说明,请审议。(新华社北京3月8日电)
【时事点评】首先、东方评论员注意到,“说明”再一次列举了“几条”应引起高度警惕的“台独”手段,比如,台湾当局妄图利用所谓“宪法”和“法律”形式,通过“公民投票”、“宪政改造”等方式,为实现“台独”分裂势力分裂国家的目标提供所谓“法律”支撑,改变大陆和台湾同属一个中国的事实,把台湾从中国分裂出去。
●草案内容正好涵盖了“517声明”及胡锦涛“四点声明”
显然,在我们看来,这些应该引起警惕的危险举动,在几天前的胡锦涛讲话时,都没有明提。不难看出,胡锦涛“指明”的包括有“台湾正名”、“去中国化”等“渐进式台独”形式。
东方评论员认为,胡锦涛指明的“这些形式”、与王兆国在“说明”所补充的“几条”加在一起、则正好概括了“台独”势力进行政治“台独”、文化“台独”、以及法理“台独”的主要花样。
东方评论员认为,从“说明”披露出来的“草案”内容来看,《反分裂国家法(草案)》实际上大约只有十个左右的法条,的确如外界所称十分“宏观”和“简括”。只要我们仔细体味,就不难看出,草案内容正好涵盖了“517声明”及胡锦涛“四点声明”,进一步显示了“反分裂国家法”是在把“对台政策”法律化,从口头的表述落实到具体文字。
●北京何以“强调”的是“非和平的方式”而非“武力”这个更具威力字眼?
在我们看来,“说明”的核心部分就在于第四部分,即,关于以非和平方式制止“台独”分裂势力分裂国家。请大家注意这么一段:原文是,草案规定,“台独”分裂势力以任何名义、任何方式造成台湾从中国分裂出去的事实,或者发生将会导致台湾从中国分裂出去的重大事变,或者和平统一的条件完全丧失,国家得采取非和平方式及其他必要措施,捍卫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草案同时规定,采取非和平方式及其他必要措施,本法授权国务院、中央军委决定、组织实施,并及时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
事实上,就这么一段“说明”,将“反分裂法”中包蕴著的“以武止独”的内涵是“一泄无遗”。然而,既然内涵就是“以武止独”,但北京何以“强调”的是“非和平的方式”而非“武力”这个更具威力字眼?在东方评论员看来,这远非仅着眼于“尽最大努力进行和平统一”这一宣传因素,我们认为,更多的恐怕是出于“未雨绸缪”的“策略性的考虑”。
在我们进一步分析这种“策略性的考虑”之前,大家先来看一段背景新闻。
━━2005年3月8日在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委员长 王兆国
各位代表:
我受全国人大常委会委托,作关于《反分裂国家法(草案)》的说明。
一、制定本法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解决台湾问题,完成祖国统一大业,是我们党和国家的三大历史任务之一。长期以来,为了发展台湾海峡两岸关系,促进国家和平统一,我们进行了不懈的努力。但是,近一个时期以来,台湾当局加紧推行“台独”分裂活动。在各种不断升级的“台独”分裂活动中,应引起高度警惕的是,台湾当局妄图利用所谓“宪法”和“法律”形式,通过“公民投票”、“宪政改造”等方式,为实现“台独”分裂势力分裂国家的 目标提供所谓“法律”支撑,改变大陆和台湾同属一个中国的事实,把台湾从中国分裂出去。
二、起草本法的原则和草案的形成
制定本法总的原则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宪法为依据,贯彻中央对台工作的大政方针。
三、草案的主要内容
(一)关于本法的立法宗旨和适用范围
草案开宗明义地规定,为了反对和遏制“台独”分裂势力分裂国家,促进祖国和平统一,维护台湾海峡地区和平稳定,维护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维护中华民族的根本利益,根据宪法,制定本法。这样规定,既明确了本法的立法宗旨,又明确了本法的适用范围。
(二)关于台湾问题的性质
明确台湾问题的性质,是解决台湾问题的基点。
由于种种复杂的因素,两岸迄今尚未统一,但台湾是中国一部分的地位、大陆和台湾同属一个中国的事实并未改变。解决台湾问题,完成祖国统一大业,完全是中国的内政,关系包括台湾同胞在内的全中国人民的根本利益。据此,草案作了以下规定:
1、体现党的十六大有关精神并明确规定,维护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是包括台湾同胞在内的全中国人民的共同义务。台湾是中国的一部分,国家绝不允许“台独”分裂势力以任何名义、任何方式把台湾从中国分裂出去。
2、台湾问题是中国内战的遗留问题。解决台湾问题,实现国家完全统一,是中国的内部事务。在这个问题上,我们不受任何外国势力的干涉。
3、完成统一祖国的大业是包括台湾同胞在内的全中国人民的神圣职责。
(三)关于以和平方式实现国家统一
坚持一个中国原则,是解决台湾问题不可动摇的基础。以一个中国为原则,体现的是大陆和台湾同属一个中国的事实,追求的是和平统一目标。“和平统一、一国两制”是我解决台湾问题的基本方针。以和平方式实现国家统一,有利于台海两岸同胞的感情融合,有利于台海地区乃至亚太地区的和平稳定,有利于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最符合包括台湾同胞在内的全中国人民的根本利益。“一国两制”的构想,既体现了实现祖国统一、维护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的原则性,又充分考虑了台湾的历史和现实,体现了高度的灵活性。因此,草案规定,坚持一个中国原则,是实现国家和平统一的基础。以和平方式实现国家统一,最符合台湾海峡两岸同胞的根本利益。国家以最大的诚意,尽最大的努力,实现和平统一。国家和平统一后,台湾可以实行不同于大陆的制度,高度自治。
维护台海地区和平稳定,促进两岸共同发展、共同繁荣,是两岸同胞的共同愿望,符合两岸同胞的共同利益。为此,草案规定,国家采取下列措施,维护台湾海峡地区和平稳定,发展两岸关系:(一)鼓励和推动两岸居民往来,增进了解,增强互信;(二)鼓励和推动两岸经济交流与合作,直接通邮通航通商,密切两岸经济关系,互利互惠;(三)鼓励和推动两岸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交流,共同弘扬中华文化的优秀传统;(四)鼓励和推动两岸共同打击犯罪;(五)鼓励和推动有利于维护台湾海峡地区和平稳定、发展两岸关系的其他活动。国家依法保护台湾同胞的权利和利益。
实现国家和平统一,需要推动台海两岸协商和谈判,并为协商和谈判提供广阔的空间。在坚持一个中国原则的基础上,什么问题都可以谈。草案明确规定:一是,国家主张通过台湾海峡两岸平等的协商和谈判,实现和平统一。协商和谈判可以有步骤、分阶段进行,方式可以灵活多样;二是,台湾海峡两岸可以就正式结束两岸敌对状态、发展两岸关系的规划、和平统一的步骤和安排、台湾当局的政治地位、台湾地区在国际上与其地位相适应的活动空间以及与实现和平统一有关的其他任何问题,进行协商和谈判。
(四)关于以非和平方式制止“台独”分裂势力分裂国家
我们一贯主张以和平方式实现国家统一。两岸同胞都是中国人,台湾同胞是我们的手足兄弟,没有人比我们更希望通过和平方式实现国家统一。和平统一即使只有一线希望,我们也要尽最大的努力争取而绝不会放弃。同时,必须明确,维护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是我们国家、民族的核心利益,是包括台湾同胞在内的全中国人民的共同义务。我们从来没有承诺过放弃使用武力。任何主权国家都不会容忍分裂国家的行为,都有权采取必要的方式捍卫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
采取非和平方式制止分裂国家、捍卫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是我们在和平统一的努力完全无效的情况下,不得已作出的最后选择。草案规定,“台独”分裂势力以任何名义、任何方式造成台湾从中国分裂出去的事实,或者发生将会导致台湾从中国分裂出去的重大事变,或者和平统一的条件完全丧失,国家得采取非和平方式及其他必要措施,捍卫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草案同时规定,采取非和平方式及其他必要措施,本法授权国务院、中央军委决定、组织实施,并及时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
这里需要强调,如果“台独”分裂势力一意孤行,迫使我们不得不作出最后选择,采取非和平方式及其他必要措施,完全是针对“台独”分裂势力的,决不是针对台湾同胞的。草案明确规定,依照本法规定采取非和平方式及其他必要措施并组织实施时,国家尽最大可能保护台湾平民和在台湾的外国人的生命财产安全和其他正当权益,减少损失;同时,国家依法保护台湾同胞在中国其他地区的权利和利益。
《反分裂国家法(草案)》和以上说明,请审议。(新华社北京3月8日电)
【时事点评】首先、东方评论员注意到,“说明”再一次列举了“几条”应引起高度警惕的“台独”手段,比如,台湾当局妄图利用所谓“宪法”和“法律”形式,通过“公民投票”、“宪政改造”等方式,为实现“台独”分裂势力分裂国家的目标提供所谓“法律”支撑,改变大陆和台湾同属一个中国的事实,把台湾从中国分裂出去。
●草案内容正好涵盖了“517声明”及胡锦涛“四点声明”
显然,在我们看来,这些应该引起警惕的危险举动,在几天前的胡锦涛讲话时,都没有明提。不难看出,胡锦涛“指明”的包括有“台湾正名”、“去中国化”等“渐进式台独”形式。
东方评论员认为,胡锦涛指明的“这些形式”、与王兆国在“说明”所补充的“几条”加在一起、则正好概括了“台独”势力进行政治“台独”、文化“台独”、以及法理“台独”的主要花样。
东方评论员认为,从“说明”披露出来的“草案”内容来看,《反分裂国家法(草案)》实际上大约只有十个左右的法条,的确如外界所称十分“宏观”和“简括”。只要我们仔细体味,就不难看出,草案内容正好涵盖了“517声明”及胡锦涛“四点声明”,进一步显示了“反分裂国家法”是在把“对台政策”法律化,从口头的表述落实到具体文字。
●北京何以“强调”的是“非和平的方式”而非“武力”这个更具威力字眼?
在我们看来,“说明”的核心部分就在于第四部分,即,关于以非和平方式制止“台独”分裂势力分裂国家。请大家注意这么一段:原文是,草案规定,“台独”分裂势力以任何名义、任何方式造成台湾从中国分裂出去的事实,或者发生将会导致台湾从中国分裂出去的重大事变,或者和平统一的条件完全丧失,国家得采取非和平方式及其他必要措施,捍卫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草案同时规定,采取非和平方式及其他必要措施,本法授权国务院、中央军委决定、组织实施,并及时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
事实上,就这么一段“说明”,将“反分裂法”中包蕴著的“以武止独”的内涵是“一泄无遗”。然而,既然内涵就是“以武止独”,但北京何以“强调”的是“非和平的方式”而非“武力”这个更具威力字眼?在东方评论员看来,这远非仅着眼于“尽最大努力进行和平统一”这一宣传因素,我们认为,更多的恐怕是出于“未雨绸缪”的“策略性的考虑”。
在我们进一步分析这种“策略性的考虑”之前,大家先来看一段背景新闻。关于《反分裂国家法(草案)》的说明(节选)
━━2005年3月8日在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委员长 王兆国
各位代表:
我受全国人大常委会委托,作关于《反分裂国家法(草案)》的说明。
一、制定本法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解决台湾问题,完成祖国统一大业,是我们党和国家的三大历史任务之一。长期以来,为了发展台湾海峡两岸关系,促进国家和平统一,我们进行了不懈的努力。但是,近一个时期以来,台湾当局加紧推行“台独”分裂活动。在各种不断升级的“台独”分裂活动中,应引起高度警惕的是,台湾当局妄图利用所谓“宪法”和“法律”形式,通过“公民投票”、“宪政改造”等方式,为实现“台独”分裂势力分裂国家的 目标提供所谓“法律”支撑,改变大陆和台湾同属一个中国的事实,把台湾从中国分裂出去。
二、起草本法的原则和草案的形成
制定本法总的原则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宪法为依据,贯彻中央对台工作的大政方针。
三、草案的主要内容
(一)关于本法的立法宗旨和适用范围
草案开宗明义地规定,为了反对和遏制“台独”分裂势力分裂国家,促进祖国和平统一,维护台湾海峡地区和平稳定,维护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维护中华民族的根本利益,根据宪法,制定本法。这样规定,既明确了本法的立法宗旨,又明确了本法的适用范围。
(二)关于台湾问题的性质
明确台湾问题的性质,是解决台湾问题的基点。
由于种种复杂的因素,两岸迄今尚未统一,但台湾是中国一部分的地位、大陆和台湾同属一个中国的事实并未改变。解决台湾问题,完成祖国统一大业,完全是中国的内政,关系包括台湾同胞在内的全中国人民的根本利益。据此,草案作了以下规定:
1、体现党的十六大有关精神并明确规定,维护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是包括台湾同胞在内的全中国人民的共同义务。台湾是中国的一部分,国家绝不允许“台独”分裂势力以任何名义、任何方式把台湾从中国分裂出去。
2、台湾问题是中国内战的遗留问题。解决台湾问题,实现国家完全统一,是中国的内部事务。在这个问题上,我们不受任何外国势力的干涉。
3、完成统一祖国的大业是包括台湾同胞在内的全中国人民的神圣职责。
(三)关于以和平方式实现国家统一
坚持一个中国原则,是解决台湾问题不可动摇的基础。以一个中国为原则,体现的是大陆和台湾同属一个中国的事实,追求的是和平统一目标。“和平统一、一国两制”是我解决台湾问题的基本方针。以和平方式实现国家统一,有利于台海两岸同胞的感情融合,有利于台海地区乃至亚太地区的和平稳定,有利于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最符合包括台湾同胞在内的全中国人民的根本利益。“一国两制”的构想,既体现了实现祖国统一、维护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的原则性,又充分考虑了台湾的历史和现实,体现了高度的灵活性。因此,草案规定,坚持一个中国原则,是实现国家和平统一的基础。以和平方式实现国家统一,最符合台湾海峡两岸同胞的根本利益。国家以最大的诚意,尽最大的努力,实现和平统一。国家和平统一后,台湾可以实行不同于大陆的制度,高度自治。
维护台海地区和平稳定,促进两岸共同发展、共同繁荣,是两岸同胞的共同愿望,符合两岸同胞的共同利益。为此,草案规定,国家采取下列措施,维护台湾海峡地区和平稳定,发展两岸关系:(一)鼓励和推动两岸居民往来,增进了解,增强互信;(二)鼓励和推动两岸经济交流与合作,直接通邮通航通商,密切两岸经济关系,互利互惠;(三)鼓励和推动两岸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交流,共同弘扬中华文化的优秀传统;(四)鼓励和推动两岸共同打击犯罪;(五)鼓励和推动有利于维护台湾海峡地区和平稳定、发展两岸关系的其他活动。国家依法保护台湾同胞的权利和利益。
实现国家和平统一,需要推动台海两岸协商和谈判,并为协商和谈判提供广阔的空间。在坚持一个中国原则的基础上,什么问题都可以谈。草案明确规定:一是,国家主张通过台湾海峡两岸平等的协商和谈判,实现和平统一。协商和谈判可以有步骤、分阶段进行,方式可以灵活多样;二是,台湾海峡两岸可以就正式结束两岸敌对状态、发展两岸关系的规划、和平统一的步骤和安排、台湾当局的政治地位、台湾地区在国际上与其地位相适应的活动空间以及与实现和平统一有关的其他任何问题,进行协商和谈判。
(四)关于以非和平方式制止“台独”分裂势力分裂国家
我们一贯主张以和平方式实现国家统一。两岸同胞都是中国人,台湾同胞是我们的手足兄弟,没有人比我们更希望通过和平方式实现国家统一。和平统一即使只有一线希望,我们也要尽最大的努力争取而绝不会放弃。同时,必须明确,维护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是我们国家、民族的核心利益,是包括台湾同胞在内的全中国人民的共同义务。我们从来没有承诺过放弃使用武力。任何主权国家都不会容忍分裂国家的行为,都有权采取必要的方式捍卫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
采取非和平方式制止分裂国家、捍卫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是我们在和平统一的努力完全无效的情况下,不得已作出的最后选择。草案规定,“台独”分裂势力以任何名义、任何方式造成台湾从中国分裂出去的事实,或者发生将会导致台湾从中国分裂出去的重大事变,或者和平统一的条件完全丧失,国家得采取非和平方式及其他必要措施,捍卫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草案同时规定,采取非和平方式及其他必要措施,本法授权国务院、中央军委决定、组织实施,并及时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
这里需要强调,如果“台独”分裂势力一意孤行,迫使我们不得不作出最后选择,采取非和平方式及其他必要措施,完全是针对“台独”分裂势力的,决不是针对台湾同胞的。草案明确规定,依照本法规定采取非和平方式及其他必要措施并组织实施时,国家尽最大可能保护台湾平民和在台湾的外国人的生命财产安全和其他正当权益,减少损失;同时,国家依法保护台湾同胞在中国其他地区的权利和利益。
《反分裂国家法(草案)》和以上说明,请审议。(新华社北京3月8日电)
【时事点评】首先、东方评论员注意到,“说明”再一次列举了“几条”应引起高度警惕的“台独”手段,比如,台湾当局妄图利用所谓“宪法”和“法律”形式,通过“公民投票”、“宪政改造”等方式,为实现“台独”分裂势力分裂国家的目标提供所谓“法律”支撑,改变大陆和台湾同属一个中国的事实,把台湾从中国分裂出去。
●草案内容正好涵盖了“517声明”及胡锦涛“四点声明”
显然,在我们看来,这些应该引起警惕的危险举动,在几天前的胡锦涛讲话时,都没有明提。不难看出,胡锦涛“指明”的包括有“台湾正名”、“去中国化”等“渐进式台独”形式。
东方评论员认为,胡锦涛指明的“这些形式”、与王兆国在“说明”所补充的“几条”加在一起、则正好概括了“台独”势力进行政治“台独”、文化“台独”、以及法理“台独”的主要花样。
东方评论员认为,从“说明”披露出来的“草案”内容来看,《反分裂国家法(草案)》实际上大约只有十个左右的法条,的确如外界所称十分“宏观”和“简括”。只要我们仔细体味,就不难看出,草案内容正好涵盖了“517声明”及胡锦涛“四点声明”,进一步显示了“反分裂国家法”是在把“对台政策”法律化,从口头的表述落实到具体文字。
●北京何以“强调”的是“非和平的方式”而非“武力”这个更具威力字眼?
在我们看来,“说明”的核心部分就在于第四部分,即,关于以非和平方式制止“台独”分裂势力分裂国家。请大家注意这么一段:原文是,草案规定,“台独”分裂势力以任何名义、任何方式造成台湾从中国分裂出去的事实,或者发生将会导致台湾从中国分裂出去的重大事变,或者和平统一的条件完全丧失,国家得采取非和平方式及其他必要措施,捍卫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草案同时规定,采取非和平方式及其他必要措施,本法授权国务院、中央军委决定、组织实施,并及时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
事实上,就这么一段“说明”,将“反分裂法”中包蕴著的“以武止独”的内涵是“一泄无遗”。然而,既然内涵就是“以武止独”,但北京何以“强调”的是“非和平的方式”而非“武力”这个更具威力字眼?在东方评论员看来,这远非仅着眼于“尽最大努力进行和平统一”这一宣传因素,我们认为,更多的恐怕是出于“未雨绸缪”的“策略性的考虑”。
在我们进一步分析这种“策略性的考虑”之前,大家先来看一段背景新闻。
李洁明:中国订反分裂法也不一定能依法行事
【旧金山消息】前美国驻北京大使、前美国在台协会台北办事处处长李洁明,前天(6日)、在旧金山针对反分裂法表示,就算中国制定反分裂法,也不一定就会依法行事,因为法律只是嘴巴上说的,政策才是真正执行的(Law is what you say, policy is what you do)。
李洁明接受台美产业科技协会年会之邀发表演说。
他指出,中国在1992年也曾经立法,把台湾和钓鱼台都列入中国领土范围,但那只是法律,但不是政策 (It's law, not policy)。这次中国制订的反分裂法,也是一样的道理。
李洁明认为,反分裂法本身不是两岸的问题,双方如果制造紧张,才是问题。他认为目前两岸之间,不处于紧张状态。尤其是扁宋会的十点声明,更看不出台湾当局有挑衅中国的行为。他也相信,两岸能以和平手段化解分歧。
李洁明表示,美国不愿意听到台湾当局说:“如果中国攻台,美国就会出兵保卫台湾”这一类的话。他说,台湾的经济成就和民主发展都能对抗中国攻台,但台湾本身也必需负起防卫责任。例如对美军购案,台湾还在争吵不休,但事实上,台湾本来就应该自己在这方面负起责任。
对台海军事冲突时美国将有何反应的问题,李洁明谨慎回答:“中国知道美国有能力介入,并打败他们”。
【时事点评】在收到这则消息时,时事评论员们有个共同的感受,那就是,这位前美国驻北京大使“想说的事情似乎很多”,比如、反分裂法、十点声明、对台军售案、美国是否介入台海等等。
然而,仔细看来,李洁明所说的“四个问题”,似乎都是在自说自话:第一,他说,就算中国制定反分裂法,也不一定就会依法行事,因为法律只是嘴巴上说的,政策才是真正执行的。
●李洁明何出此言?
我们不清楚李洁明何出此言?众所周知,客观上讲,“反分裂法”其实并没有什么新内容,不过是将中央对台工作的大政方针及对两岸关系的观点和政策,经过人大“背书”、将其上升到法律层面。
因此,对于一位在中国“工作”了多年的资深外交官,李洁明对北京“对台政策”的熟悉程度、绝不会比一位任何一位专家来得差,既然他宁愿相信“政策才是真正执行的”,那么,他就更没有理由去怀疑、北京执行这个“根本就是将政策综合而成”的“反分裂法”的意志与决心。
●如果国际环境发生变化、北京也许会处于两难境地
在我们看来,“反分裂法”的启动、“台独进程”被华盛顿“暂停”,与国际形势是息息相关。因此,我们也注意到,国外的观察人士也有一丝疑虑,那就是,如果国际环境发生变化、促使台湾选择一个“不适合”大陆直接动武的时机、以闯红线的方式、直接挑衅“红线”的硬度,一向着眼于大局的北京、也许会处于两难境地。
●中国如何确保“反分裂法”有灵活的“非和平方式”可用至关重要
的确,东方评论员认为,这种观点值得北京重视,这也是我们一直担心“反分裂法”会带来的诸多被动因素之一,在我们看来,中东形势的任何一种变化、或是向对美国“极有利”的方向变化,或是向美国“极不利”的方向变化,最后,作为美国牵制、消耗中国的既定策略之一,都将可能导致华盛顿支持台独直接挑衅“反分裂法”,因此,中国如何确保“反分裂法”有灵活的“非和平方式”可用就至关重要了。
●“反分裂国家法”刻意强调“非和平方式”,恐怕就是在考虑“可操作性”
从这一层,我们不难体会到,“反分裂国家法”强调以“非和平方式”制止“台独”分裂势力分裂国家、其意义是“非常深远”的。在我们看来,“反分裂国家法”刻意强调“非和平方式”制止台独,恐怕就是在考虑“可操作性”。
东方评论员认为,“非和平方式”当然可以等同于武力,但也应该包括其它的方式。比如封锁。而“封锁”的具体形式又可以有多种方式,其中以经济封锁,军事封锁是“武力解决”这一极端手段之外、也可适当考虑实施的“备选手段”。
因此,一旦台独、和支持台独的国际势力敢挑衅“反分裂法”的权威,那么,武力之外的“非和平方式”就为北京提供了灵活多样的、坚决维护“反分裂法”权威的“手段与方式”。
●李洁明给出的这个“谨慎回答”、充其量不过代表着“有这么一说”
另外,东方评论员注意到,在回答有关“对台海军事冲突时美国将有何反应”的问题时,李洁明谨慎的回答是:“中国知道美国有能力介入,并打败他们”。
事实上,对美国是否有能力介入,并打败中国,可以说、从来就是个“仁者见仁、智者见智”的话题,就是在美国内部,也是争得不可开交,有意思的是,美国人的结论好像“并不灿烂”。显然,李洁明给出的这个“谨慎回答”、充其量不过代表着“有这么一说”、代表着某些美国人对“反分裂法”的“强烈不安”、仅此而已。
事实上,与胡锦涛的“四点意见”一样,这份刚刚面世的《反分裂国家法(草案)》的说明、再一次引起了方方面面的强烈反应。
在进一步给出分析之前,我们就先来看看台湾当局的“强烈反应”。
陆委会抗议反分裂法 称其暴露「并台」意图
【台湾消息】反分裂法草案披露后,台湾「行政院」陆委会8日发表正式声明,表达强烈抗议。陆委会声称,「反分裂国家法」企图片面改变台海现状,已造成区域紧张;大陆已向解放军开出对台动武的空白支票,暴露用武力「并吞台湾」的意图。
人大副委员长王兆国上午在北京举行的十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上,说明制定「反分裂国家法」的主张与内容;陆委会下午召开记者会,对「反分裂国家法草案」的立法说明,发表正式声明。
陆委会声称,「反分裂国家法」暴露大陆使用武力,实质上已向解放军开出对台湾动武的空白支票。声明还说,台湾当局对大陆这种企图提出最强烈抗议。
【时事点评】我们注意到,按台湾“陆委会”的声明,“反分裂国家法”暴露大陆使用武力,实质上已向解放军开出“对台湾动武的空白支票”,因此,提出了最强烈的抗议。
●“反分裂法”是否为解放军开出了“武力解决”的“空白支票”?
然而、对于“反分裂法”是否为解放军开出了一张“武力解决”台湾问题的“空白支票”?之前,我们已经有过分析,在东方评论员看来,不论是国外学者所说的“先斩后奏”、还是大陆学者解读的“边斩边奏”、或者是台湾当局所形容的“空白支票”,客观上讲,只要台独敢制造台独重大事变,那么,尽管对大陆使用“非和平手段”授权方式的理解“差异挺大”,但其意思“都将是一回事”,那就是,中央军委、国务院有“便宜行事”的充分权力。
在昨天的点评中,我们已经说过,华盛顿现在急于得到一个“暂时和平稳定的台海”,而“胡四点”第一条,不是别的,就是非常有针对性地,极其强硬地要求“两岸和平稳定”的前提条件绝不动摇:那就是陈水扁当局必须“回到九二共识,承认一中原则”。
●陈水扁日前“重拾”“四不一没有”、等于“扒了台独的皮”
显然,夹在北京和华盛顿的这种角力中,陈水扁能做的也就“非常有限”了,那就是顺应其后台老板--华盛顿的要求,一切以“两岸缓和稳定”为重。
然而,陈水扁在这个时候去承认一中各表的“九二共识”,可以说是有如炼狱一般,这远非华盛顿逼其“重拾”“四不一没有”所受的煎熬可比。在东方评论员看来,陈水扁日前“重拾”“四不一没有”、等于“扒了台独的皮”,如果华盛顿最后不得已再压他“承认九二共识”,那就等于“抽了台独的筋”。
●陈水扁“台独”立场可以说是经历了这么一个轨迹
众所周知,自陈水扁于四年前,在时任国民党主席李登辉的“吃里爬外”式的“大力协助”下、以民进党掌门人的身份、仅仅凭其30%多的支持率就得以“领导”台湾以来,为了巩固其个人与民进党的地位,为了扯动“台独”大旗,更为了完成其“台独事业”,其“台独”立场可以说是经历了这么一个轨迹:
先是继承了李登辉的衣钵,继续“否认”一中各表的“九二共识”。但是,在北京扔出“动武三前提”之后,刚刚上台的陈水扁和民进党、为了稳住北京,搞出了个“四不一没有”。
接着,随着奉行强硬对华政策的布什政府的上台,我们看到,懂得“应该怎么配合”陈水扁,其台独立场就立刻来了个“质的飞跃”,不仅直接抛出比李登辉“两国论”性质更加恶劣的“一边一国论”,更是将其信誓旦旦承诺一定做到的“四不一没有”立刻扔进了垃圾箱、直到推动“台投制宪”、公开炮制“台独时间表”,直接挑衅大陆的台湾政策底线。
只是随着华盛顿在伊拉克的“食而不化”,国际格局正处于激变阶段的现实、迫使美国需要将其战略资源集中于中东方向配置,如此一来,一个“稳定、缓和”的中美关系、又突然成了华盛顿的外交政策的“重要内容”,鲍威尔时常挂在嘴角的“中美关系是三十年来最好时期”这句名言,就是美国这一心态的最佳写照。
●华盛顿为了得到一个“稳定的台湾局势”,其手法是“一如既往”
然而,在东方评论员看来,华盛顿为了得到一个“稳定的台湾局势”,从而得到一个稳定的中美关系,其手法“一如既往”,“是胡萝卜与大棒”交相辉映。
我们先来看华盛顿是如何派发胡萝卜的。我们知道,一个“稳定缓和的”中美关系从来都是“台海局势稳定缓和”的代名词,换而言之。没有一个“稳定和平”的两岸关系,又哪来的一个“稳定缓和”的中美关系?
也就在现在这个阶段,华盛顿在无力兼顾中东与东亚的被动下,意识到在台湾问题上、除了“台独牌”之外,几乎无牌可打的情况。于是乎,华盛顿也就终于愿意“表现出反独意愿”,也终于“突然看出来”陈水扁在台独路上“走得太远”了,如此一来,为了避免两岸局势在自己全力处理“中东事务”时燃起战火,华盛顿也就于“猛然间”、突然发动了一场“声势浩大”的“反台独”“运动”。
事实上,也正是“在这场运动的强大压力下”,什么“春节包机”、“十点共识”这些新词也才有机会见诸报端、并为人们所熟悉。
●“春节包机”、“十点共识”,性质上都不过是几根华盛顿“努力派发的”“小胡萝卜”而已
在前面的点评中,我们已经说过,什么“春节包机”、“十点共识”,性质上都不过是几根华盛顿“努力派发的”“小胡萝卜”而已。
东方评论员认为,按胡锦涛主席在4日讲话中的表态来看,对华盛顿抛来的这几根“小胡萝卜”,大陆的态度是“只要是对台湾同胞有利的事情,只要是对促进两岸交流有利的事情,只要是对维护台海地区和平有利的事情,只要是对祖国和平统一有利的事情,我们都会尽最大努力去做,并且一定努力做好。”
显然,就是这种态度,让我们看清楚了北京对“胡萝卜”的处理方式:对华盛顿压陈水扁放飞的“春节包机”、承诺的“十点共识”于“笑纳之余”,也毫不客气地“摆明”了立场,既,这些所谓的“善意”与两岸的“和平与稳定”之间的“因果关系”有必要撇得“一清二楚”,即,这些都只是“对台海和平有利的事情”而已,与大陆要求陈水扁必须做到的“一中原则”、“九二共识”、才会有两岸和平与稳定的这一前提条件、根本就不能相提并论。
如果陈水扁不承认“九二共识”,那么,华盛顿怀中还揣着的一根“大胡萝卜”--确保台海和平几十年的“中程协议”也就“无的放矢”、“无疾而终“了。如此一来,美国急需的“台海和平局势”也就无从谈起。
●陈水扁“劳心费力”搞了四年的“台独”之后,终于“从终点回到了起点”
东方评论员认为,现在让陈水扁去承认“一中原则”、或者是“九二共识”,客观上讲,对这个“台独”分子和他的那个台独党而言,都是一个“极大的考验”。
前面说了,自陈水扁在“四不一没有”的“誓词”中、接了李登辉的班、之后的4年多的时间里,尽管“这位老兄”口无遮拦、一会是“四不一没有”、一会是“未来一中”、再一会是“一边一国”、直到前不久又在“扁宋会”上、在“真诚”的招牌下、“重提”“宪法一中”。
然而,如果不考虑其中的“真诚”因素,我们也就看到了一个好笑的局面:就在“反分裂国家法”就要通过的前夕,陈水扁“劳心费力”搞了四年的“台独”之后,终于象一只歌词中写的那样:“从终点回到了起点”,最后终于“心不甘、情不愿地”“再次捡起了”那个、在他上台之初就被他“说了就扔”的、之后、又被他“扔了又捡”已经“无数次”的“四不一没有”。
●李洁明所抱怨的“对台军售案”的问题,事实上、已经不存在了
首席评论员指出,在“台独”分子和台独政治势力的“教义”中,他们从骨子里认为“现状”就是“台湾已经独立”,因此,陈水扁在这个时候、在“努力打拼”了4年之后,却拼回到了“四不一没有”这个“起点”,这不能不说是一大讽刺。
在我们看来,在欣赏这一讽刺闹剧的同时,我们也必须清楚地看到,在陈水扁“拼了4年、却拼回起点”的背后,正是美国这只巨大的黑手、着眼于自己的战略需要、而在幕后起着关键性的操控作用。
在东方评论员看来,华盛顿对台独势力的操控能力,通过“分离蓝营”这一手之后,可以说已经到了“无以复加的”地步,我们认为,李洁明所抱怨的“对台军售案”的问题,事实上、已经不存在了。
●华盛顿已经在安排另一种“台独形式”了
另外,尽管今天公布了《反分裂国家法(草案)》的“说明”,然而,“反分裂法”倒底是如何写的,我们仍然不得而知。有消息说,该草案条文约有10余条,全文仅1000余字,全部针对法理台独制订条文。
但是,首席评论员指出,事实上,从华盛顿眼下所做的“一系列安排”来看,在相当一段时间内,由于受限于“反分裂法”、“法理台独”可能会不再那么突出。
然而,东方评论员认为,非常值得警惕的是,“反分裂国家法”一经通过,华盛顿极可能立刻就会将“对台军售案”最后端出来,让陈水扁、宋楚瑜在上面签字画押,从而在“反分裂国家法”彻底堵死“法理台独”的通道之后,在岛外“台独”总后台的全力支持、与统一安排下、岛内的“绿色”“显性台独”、和“蓝色”“隐性台独”一道、又将以另一种“相对安静”的“台独形式”继续加以推行、并与“反分裂法”相抗衡,在我们看来,这就是“武力拒统”。
事实上,就在大陆在紧锣密鼓地审议“反分裂国家法”的同时,华盛顿已经在安排另一种“台独形式”了。之前,台湾《联合报》的一条独家新闻,引起了东方评论员的高度重视,说的是3月6日,美国国防部一个代表团,携带300多项军品采购清单飞赴台湾采购军事物资。
令人奇怪的是,以往一向喜欢对任何一点儿有利于台湾的言行都会“大肆炒作”、“过度解读”的台湾当局,此次对美军采购团的到来却表现得“相当低调”。东方评论员注意到,台“国防部”发言人刘志坚甚至表示,台湾军方不可能为这样的“小事”发布信息或表示意见。
而美国国防部发言人也强调说,美军代表团此次赴台“并非要立即购买”台湾的军备物资,而只是对相关项目进行评估,以确定“未来是否购买”。
●美国人搞的这套把戏也非常老套了,其意图就在于“就地寻找劫材”
显然,在东方评论员看来,美国人搞的这套把戏也非常老套了,其意图就在于“就地寻找劫材”:你北京不是要通过“反分裂国家法”吗?不是要封死“法理台独”空间吗?那我就提升与台湾的军事合作层次、公开搞“武力抗统”好了,总而言之,在华盛顿的对华政策中,“台独”是无论如何,都要搞下去的!
东方评论员认为,尽管华盛顿嘴里说不出什么反对的话来,但华盛顿是“不可能喜欢”“反分裂法”的。问题是,“反分裂法”的启动是北京着眼于国际格局的战略意志,在我们看来,华盛顿是为了避免“台独”影响了其中东战略、因此,在北京启动“反分裂法”的压力下、美国才被迫暂停了其一手操控的“台独进程”的。
不难看出,华盛顿在将一把好打的“台湾牌”、打成了一副不仅难打、而且目前根本就不敢打的“台独牌”之后,对此也就根本“无能为力”。
●韩国公开与华盛顿拼凑“反华同盟”保持距离为北京打破华盛顿的调整其亚洲战略计划提供了可能
然而,华盛顿是江湖老手、显然早就在准备“后手”了。东方评论员的观点是,不论是“美日”日前“修订安全共同声明”、将台海纳入“美日共同战略目标”,日本甘愿让自己成为美国全力整合的、用以协防台湾、遏制中国军事力量的一部分,还是韩国今日宣布“不充许”美国在朝鲜半岛目标之外、使用韩国的军事基地。其实,都是华盛顿“准备后手”“同一个过程”中“两个结果截然不同”的“插曲”而已。
因此,对于韩国总统的“正式声明”,明眼人是一看便知,这是针对日本承诺对保卫台湾的美军提供支援而言的。
在我们看来,显然,美国在亚洲的这两个主要盟友,其战略利益取向、已经因北京的因素、而“大异其趣”了,在东方评论员看来,韩国出于自身利益、而勇于公开与华盛顿拼凑“反华同盟”保持距离,事实上已经为北京打破华盛顿的调整其亚洲战略计划提供了可能。
●“东亚核竞赛”牌、仍然在“极大地掣肘着”华盛顿的手脚
非常清楚,北京在“朝核问题”上扣着的那张牌效果极其明显,起码在现在,已经成功地促使韩国公开表态与美国保持距离。在我们看来,华盛顿鼓动日本挑畔中国、准备这着“武力抗统”的“台独后手”的时候,北京利用“朝鲜宣布有核”而抓在手中的“东亚核竞赛”牌、仍然在“极大地掣肘着”华盛顿的手脚。
在我们一起仔细了解韩国总统卢武铉是如何声明“不充许美国人使用韩国基地攻击朝鲜半岛之外的目标”之后,东方时事评论员、东方军事评论员将一起讨论,北京是如何用“东亚核竞赛”牌继续“掣肘”华盛顿的。
【旧金山消息】前美国驻北京大使、前美国在台协会台北办事处处长李洁明,前天(6日)、在旧金山针对反分裂法表示,就算中国制定反分裂法,也不一定就会依法行事,因为法律只是嘴巴上说的,政策才是真正执行的(Law is what you say, policy is what you do)。
李洁明接受台美产业科技协会年会之邀发表演说。
他指出,中国在1992年也曾经立法,把台湾和钓鱼台都列入中国领土范围,但那只是法律,但不是政策 (It's law, not policy)。这次中国制订的反分裂法,也是一样的道理。
李洁明认为,反分裂法本身不是两岸的问题,双方如果制造紧张,才是问题。他认为目前两岸之间,不处于紧张状态。尤其是扁宋会的十点声明,更看不出台湾当局有挑衅中国的行为。他也相信,两岸能以和平手段化解分歧。
李洁明表示,美国不愿意听到台湾当局说:“如果中国攻台,美国就会出兵保卫台湾”这一类的话。他说,台湾的经济成就和民主发展都能对抗中国攻台,但台湾本身也必需负起防卫责任。例如对美军购案,台湾还在争吵不休,但事实上,台湾本来就应该自己在这方面负起责任。
对台海军事冲突时美国将有何反应的问题,李洁明谨慎回答:“中国知道美国有能力介入,并打败他们”。
【时事点评】在收到这则消息时,时事评论员们有个共同的感受,那就是,这位前美国驻北京大使“想说的事情似乎很多”,比如、反分裂法、十点声明、对台军售案、美国是否介入台海等等。
然而,仔细看来,李洁明所说的“四个问题”,似乎都是在自说自话:第一,他说,就算中国制定反分裂法,也不一定就会依法行事,因为法律只是嘴巴上说的,政策才是真正执行的。
●李洁明何出此言?
我们不清楚李洁明何出此言?众所周知,客观上讲,“反分裂法”其实并没有什么新内容,不过是将中央对台工作的大政方针及对两岸关系的观点和政策,经过人大“背书”、将其上升到法律层面。
因此,对于一位在中国“工作”了多年的资深外交官,李洁明对北京“对台政策”的熟悉程度、绝不会比一位任何一位专家来得差,既然他宁愿相信“政策才是真正执行的”,那么,他就更没有理由去怀疑、北京执行这个“根本就是将政策综合而成”的“反分裂法”的意志与决心。
●如果国际环境发生变化、北京也许会处于两难境地
在我们看来,“反分裂法”的启动、“台独进程”被华盛顿“暂停”,与国际形势是息息相关。因此,我们也注意到,国外的观察人士也有一丝疑虑,那就是,如果国际环境发生变化、促使台湾选择一个“不适合”大陆直接动武的时机、以闯红线的方式、直接挑衅“红线”的硬度,一向着眼于大局的北京、也许会处于两难境地。
●中国如何确保“反分裂法”有灵活的“非和平方式”可用至关重要
的确,东方评论员认为,这种观点值得北京重视,这也是我们一直担心“反分裂法”会带来的诸多被动因素之一,在我们看来,中东形势的任何一种变化、或是向对美国“极有利”的方向变化,或是向美国“极不利”的方向变化,最后,作为美国牵制、消耗中国的既定策略之一,都将可能导致华盛顿支持台独直接挑衅“反分裂法”,因此,中国如何确保“反分裂法”有灵活的“非和平方式”可用就至关重要了。
●“反分裂国家法”刻意强调“非和平方式”,恐怕就是在考虑“可操作性”
从这一层,我们不难体会到,“反分裂国家法”强调以“非和平方式”制止“台独”分裂势力分裂国家、其意义是“非常深远”的。在我们看来,“反分裂国家法”刻意强调“非和平方式”制止台独,恐怕就是在考虑“可操作性”。
东方评论员认为,“非和平方式”当然可以等同于武力,但也应该包括其它的方式。比如封锁。而“封锁”的具体形式又可以有多种方式,其中以经济封锁,军事封锁是“武力解决”这一极端手段之外、也可适当考虑实施的“备选手段”。
因此,一旦台独、和支持台独的国际势力敢挑衅“反分裂法”的权威,那么,武力之外的“非和平方式”就为北京提供了灵活多样的、坚决维护“反分裂法”权威的“手段与方式”。
●李洁明给出的这个“谨慎回答”、充其量不过代表着“有这么一说”
另外,东方评论员注意到,在回答有关“对台海军事冲突时美国将有何反应”的问题时,李洁明谨慎的回答是:“中国知道美国有能力介入,并打败他们”。
事实上,对美国是否有能力介入,并打败中国,可以说、从来就是个“仁者见仁、智者见智”的话题,就是在美国内部,也是争得不可开交,有意思的是,美国人的结论好像“并不灿烂”。显然,李洁明给出的这个“谨慎回答”、充其量不过代表着“有这么一说”、代表着某些美国人对“反分裂法”的“强烈不安”、仅此而已。
事实上,与胡锦涛的“四点意见”一样,这份刚刚面世的《反分裂国家法(草案)》的说明、再一次引起了方方面面的强烈反应。
在进一步给出分析之前,我们就先来看看台湾当局的“强烈反应”。
陆委会抗议反分裂法 称其暴露「并台」意图
【台湾消息】反分裂法草案披露后,台湾「行政院」陆委会8日发表正式声明,表达强烈抗议。陆委会声称,「反分裂国家法」企图片面改变台海现状,已造成区域紧张;大陆已向解放军开出对台动武的空白支票,暴露用武力「并吞台湾」的意图。
人大副委员长王兆国上午在北京举行的十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上,说明制定「反分裂国家法」的主张与内容;陆委会下午召开记者会,对「反分裂国家法草案」的立法说明,发表正式声明。
陆委会声称,「反分裂国家法」暴露大陆使用武力,实质上已向解放军开出对台湾动武的空白支票。声明还说,台湾当局对大陆这种企图提出最强烈抗议。
【时事点评】我们注意到,按台湾“陆委会”的声明,“反分裂国家法”暴露大陆使用武力,实质上已向解放军开出“对台湾动武的空白支票”,因此,提出了最强烈的抗议。
●“反分裂法”是否为解放军开出了“武力解决”的“空白支票”?
然而、对于“反分裂法”是否为解放军开出了一张“武力解决”台湾问题的“空白支票”?之前,我们已经有过分析,在东方评论员看来,不论是国外学者所说的“先斩后奏”、还是大陆学者解读的“边斩边奏”、或者是台湾当局所形容的“空白支票”,客观上讲,只要台独敢制造台独重大事变,那么,尽管对大陆使用“非和平手段”授权方式的理解“差异挺大”,但其意思“都将是一回事”,那就是,中央军委、国务院有“便宜行事”的充分权力。
在昨天的点评中,我们已经说过,华盛顿现在急于得到一个“暂时和平稳定的台海”,而“胡四点”第一条,不是别的,就是非常有针对性地,极其强硬地要求“两岸和平稳定”的前提条件绝不动摇:那就是陈水扁当局必须“回到九二共识,承认一中原则”。
●陈水扁日前“重拾”“四不一没有”、等于“扒了台独的皮”
显然,夹在北京和华盛顿的这种角力中,陈水扁能做的也就“非常有限”了,那就是顺应其后台老板--华盛顿的要求,一切以“两岸缓和稳定”为重。
然而,陈水扁在这个时候去承认一中各表的“九二共识”,可以说是有如炼狱一般,这远非华盛顿逼其“重拾”“四不一没有”所受的煎熬可比。在东方评论员看来,陈水扁日前“重拾”“四不一没有”、等于“扒了台独的皮”,如果华盛顿最后不得已再压他“承认九二共识”,那就等于“抽了台独的筋”。
●陈水扁“台独”立场可以说是经历了这么一个轨迹
众所周知,自陈水扁于四年前,在时任国民党主席李登辉的“吃里爬外”式的“大力协助”下、以民进党掌门人的身份、仅仅凭其30%多的支持率就得以“领导”台湾以来,为了巩固其个人与民进党的地位,为了扯动“台独”大旗,更为了完成其“台独事业”,其“台独”立场可以说是经历了这么一个轨迹:
先是继承了李登辉的衣钵,继续“否认”一中各表的“九二共识”。但是,在北京扔出“动武三前提”之后,刚刚上台的陈水扁和民进党、为了稳住北京,搞出了个“四不一没有”。
接着,随着奉行强硬对华政策的布什政府的上台,我们看到,懂得“应该怎么配合”陈水扁,其台独立场就立刻来了个“质的飞跃”,不仅直接抛出比李登辉“两国论”性质更加恶劣的“一边一国论”,更是将其信誓旦旦承诺一定做到的“四不一没有”立刻扔进了垃圾箱、直到推动“台投制宪”、公开炮制“台独时间表”,直接挑衅大陆的台湾政策底线。
只是随着华盛顿在伊拉克的“食而不化”,国际格局正处于激变阶段的现实、迫使美国需要将其战略资源集中于中东方向配置,如此一来,一个“稳定、缓和”的中美关系、又突然成了华盛顿的外交政策的“重要内容”,鲍威尔时常挂在嘴角的“中美关系是三十年来最好时期”这句名言,就是美国这一心态的最佳写照。
●华盛顿为了得到一个“稳定的台湾局势”,其手法是“一如既往”
然而,在东方评论员看来,华盛顿为了得到一个“稳定的台湾局势”,从而得到一个稳定的中美关系,其手法“一如既往”,“是胡萝卜与大棒”交相辉映。
我们先来看华盛顿是如何派发胡萝卜的。我们知道,一个“稳定缓和的”中美关系从来都是“台海局势稳定缓和”的代名词,换而言之。没有一个“稳定和平”的两岸关系,又哪来的一个“稳定缓和”的中美关系?
也就在现在这个阶段,华盛顿在无力兼顾中东与东亚的被动下,意识到在台湾问题上、除了“台独牌”之外,几乎无牌可打的情况。于是乎,华盛顿也就终于愿意“表现出反独意愿”,也终于“突然看出来”陈水扁在台独路上“走得太远”了,如此一来,为了避免两岸局势在自己全力处理“中东事务”时燃起战火,华盛顿也就于“猛然间”、突然发动了一场“声势浩大”的“反台独”“运动”。
事实上,也正是“在这场运动的强大压力下”,什么“春节包机”、“十点共识”这些新词也才有机会见诸报端、并为人们所熟悉。
●“春节包机”、“十点共识”,性质上都不过是几根华盛顿“努力派发的”“小胡萝卜”而已
在前面的点评中,我们已经说过,什么“春节包机”、“十点共识”,性质上都不过是几根华盛顿“努力派发的”“小胡萝卜”而已。
东方评论员认为,按胡锦涛主席在4日讲话中的表态来看,对华盛顿抛来的这几根“小胡萝卜”,大陆的态度是“只要是对台湾同胞有利的事情,只要是对促进两岸交流有利的事情,只要是对维护台海地区和平有利的事情,只要是对祖国和平统一有利的事情,我们都会尽最大努力去做,并且一定努力做好。”
显然,就是这种态度,让我们看清楚了北京对“胡萝卜”的处理方式:对华盛顿压陈水扁放飞的“春节包机”、承诺的“十点共识”于“笑纳之余”,也毫不客气地“摆明”了立场,既,这些所谓的“善意”与两岸的“和平与稳定”之间的“因果关系”有必要撇得“一清二楚”,即,这些都只是“对台海和平有利的事情”而已,与大陆要求陈水扁必须做到的“一中原则”、“九二共识”、才会有两岸和平与稳定的这一前提条件、根本就不能相提并论。
如果陈水扁不承认“九二共识”,那么,华盛顿怀中还揣着的一根“大胡萝卜”--确保台海和平几十年的“中程协议”也就“无的放矢”、“无疾而终“了。如此一来,美国急需的“台海和平局势”也就无从谈起。
●陈水扁“劳心费力”搞了四年的“台独”之后,终于“从终点回到了起点”
东方评论员认为,现在让陈水扁去承认“一中原则”、或者是“九二共识”,客观上讲,对这个“台独”分子和他的那个台独党而言,都是一个“极大的考验”。
前面说了,自陈水扁在“四不一没有”的“誓词”中、接了李登辉的班、之后的4年多的时间里,尽管“这位老兄”口无遮拦、一会是“四不一没有”、一会是“未来一中”、再一会是“一边一国”、直到前不久又在“扁宋会”上、在“真诚”的招牌下、“重提”“宪法一中”。
然而,如果不考虑其中的“真诚”因素,我们也就看到了一个好笑的局面:就在“反分裂国家法”就要通过的前夕,陈水扁“劳心费力”搞了四年的“台独”之后,终于象一只歌词中写的那样:“从终点回到了起点”,最后终于“心不甘、情不愿地”“再次捡起了”那个、在他上台之初就被他“说了就扔”的、之后、又被他“扔了又捡”已经“无数次”的“四不一没有”。
●李洁明所抱怨的“对台军售案”的问题,事实上、已经不存在了
首席评论员指出,在“台独”分子和台独政治势力的“教义”中,他们从骨子里认为“现状”就是“台湾已经独立”,因此,陈水扁在这个时候、在“努力打拼”了4年之后,却拼回到了“四不一没有”这个“起点”,这不能不说是一大讽刺。
在我们看来,在欣赏这一讽刺闹剧的同时,我们也必须清楚地看到,在陈水扁“拼了4年、却拼回起点”的背后,正是美国这只巨大的黑手、着眼于自己的战略需要、而在幕后起着关键性的操控作用。
在东方评论员看来,华盛顿对台独势力的操控能力,通过“分离蓝营”这一手之后,可以说已经到了“无以复加的”地步,我们认为,李洁明所抱怨的“对台军售案”的问题,事实上、已经不存在了。
●华盛顿已经在安排另一种“台独形式”了
另外,尽管今天公布了《反分裂国家法(草案)》的“说明”,然而,“反分裂法”倒底是如何写的,我们仍然不得而知。有消息说,该草案条文约有10余条,全文仅1000余字,全部针对法理台独制订条文。
但是,首席评论员指出,事实上,从华盛顿眼下所做的“一系列安排”来看,在相当一段时间内,由于受限于“反分裂法”、“法理台独”可能会不再那么突出。
然而,东方评论员认为,非常值得警惕的是,“反分裂国家法”一经通过,华盛顿极可能立刻就会将“对台军售案”最后端出来,让陈水扁、宋楚瑜在上面签字画押,从而在“反分裂国家法”彻底堵死“法理台独”的通道之后,在岛外“台独”总后台的全力支持、与统一安排下、岛内的“绿色”“显性台独”、和“蓝色”“隐性台独”一道、又将以另一种“相对安静”的“台独形式”继续加以推行、并与“反分裂法”相抗衡,在我们看来,这就是“武力拒统”。
事实上,就在大陆在紧锣密鼓地审议“反分裂国家法”的同时,华盛顿已经在安排另一种“台独形式”了。之前,台湾《联合报》的一条独家新闻,引起了东方评论员的高度重视,说的是3月6日,美国国防部一个代表团,携带300多项军品采购清单飞赴台湾采购军事物资。
令人奇怪的是,以往一向喜欢对任何一点儿有利于台湾的言行都会“大肆炒作”、“过度解读”的台湾当局,此次对美军采购团的到来却表现得“相当低调”。东方评论员注意到,台“国防部”发言人刘志坚甚至表示,台湾军方不可能为这样的“小事”发布信息或表示意见。
而美国国防部发言人也强调说,美军代表团此次赴台“并非要立即购买”台湾的军备物资,而只是对相关项目进行评估,以确定“未来是否购买”。
●美国人搞的这套把戏也非常老套了,其意图就在于“就地寻找劫材”
显然,在东方评论员看来,美国人搞的这套把戏也非常老套了,其意图就在于“就地寻找劫材”:你北京不是要通过“反分裂国家法”吗?不是要封死“法理台独”空间吗?那我就提升与台湾的军事合作层次、公开搞“武力抗统”好了,总而言之,在华盛顿的对华政策中,“台独”是无论如何,都要搞下去的!
东方评论员认为,尽管华盛顿嘴里说不出什么反对的话来,但华盛顿是“不可能喜欢”“反分裂法”的。问题是,“反分裂法”的启动是北京着眼于国际格局的战略意志,在我们看来,华盛顿是为了避免“台独”影响了其中东战略、因此,在北京启动“反分裂法”的压力下、美国才被迫暂停了其一手操控的“台独进程”的。
不难看出,华盛顿在将一把好打的“台湾牌”、打成了一副不仅难打、而且目前根本就不敢打的“台独牌”之后,对此也就根本“无能为力”。
●韩国公开与华盛顿拼凑“反华同盟”保持距离为北京打破华盛顿的调整其亚洲战略计划提供了可能
然而,华盛顿是江湖老手、显然早就在准备“后手”了。东方评论员的观点是,不论是“美日”日前“修订安全共同声明”、将台海纳入“美日共同战略目标”,日本甘愿让自己成为美国全力整合的、用以协防台湾、遏制中国军事力量的一部分,还是韩国今日宣布“不充许”美国在朝鲜半岛目标之外、使用韩国的军事基地。其实,都是华盛顿“准备后手”“同一个过程”中“两个结果截然不同”的“插曲”而已。
因此,对于韩国总统的“正式声明”,明眼人是一看便知,这是针对日本承诺对保卫台湾的美军提供支援而言的。
在我们看来,显然,美国在亚洲的这两个主要盟友,其战略利益取向、已经因北京的因素、而“大异其趣”了,在东方评论员看来,韩国出于自身利益、而勇于公开与华盛顿拼凑“反华同盟”保持距离,事实上已经为北京打破华盛顿的调整其亚洲战略计划提供了可能。
●“东亚核竞赛”牌、仍然在“极大地掣肘着”华盛顿的手脚
非常清楚,北京在“朝核问题”上扣着的那张牌效果极其明显,起码在现在,已经成功地促使韩国公开表态与美国保持距离。在我们看来,华盛顿鼓动日本挑畔中国、准备这着“武力抗统”的“台独后手”的时候,北京利用“朝鲜宣布有核”而抓在手中的“东亚核竞赛”牌、仍然在“极大地掣肘着”华盛顿的手脚。
在我们一起仔细了解韩国总统卢武铉是如何声明“不充许美国人使用韩国基地攻击朝鲜半岛之外的目标”之后,东方时事评论员、东方军事评论员将一起讨论,北京是如何用“东亚核竞赛”牌继续“掣肘”华盛顿的。
顶!!!!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5-3-10 8:28:09编辑过]
制定本法总的原则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宪法为依据,贯彻中央对台工作的大政方针。[em02][em02]
前排就坐
<P>还好,不算很晚</P>
<P>楼上说的好~`</P>
<P> 哈...那個阿....</P><P> 現在還出了個ID刘亞洲的.............</P>
<P>呵呵</P><P>苏MM从哪里找到这么多玩具兵啊</P>[em01]
<P>先谢谢兄弟再看。</P>
谢了。
这次军售删减了3000亿新台币 加上这次反分裂法的通过 这次亲民党倒戈 估计要通过军售了
<P>ding</P>
感谢楼主
看了。
不错,等了好久,谢谢老兄了。
维护国家统一,不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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