讼棍出动,李天一(李冠丰)或不构成犯罪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5/04 08:28:47
文章来源:国韬律师事务所 更新时间:2013-2-27 9:39:00 人气:加载中
作者:李在珂,北京市国韬律师事务所主任,刑事辩护律师,案发不久即接到本案几名涉案人员直系亲属的法律咨询,是最早接触此案的律师

http://www.guotao.com.cn/law/law_5564.html


李天一是否有罪?
一夜之间人们仿佛从媒体中获悉:著名歌唱家李双江之子李天一犯了“强奸罪”。是谁在给李天一定罪?是新闻媒体?司法机关?或是某部法律?这个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未经司法程序审判,便被钉在了“强奸犯”的耻辱柱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二条的规定,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对任何人都不得确定有罪。按照法律程序,一般刑事案件是要由公安机关侦查,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人民法院审判确定是否有罪。目前案件尚在侦查阶段,其被拘留不到十天,尚未定罪。
可是从新闻媒体的爆料中,他俨然就是“强奸犯”、“轮奸犯”。

那么,新闻媒体的爆料从何而来?
各大媒体频繁爆料,获得大量访问和点击,完成了任务巩固了媒体地位。
然而各大媒体的这些爆料从何而来?是否站在了公正的立场上进行客观的报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五十八条规定,对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新闻报道、影视节目、公开出版物、网络等不得披露该未成年人的姓名、住所、照片、图像以及可能推断出该未成年人的资料。任何案件在未经人民法院审判之前都是保密的,公、检、法机关尚无权力向媒体披露案件情况,各大媒体的爆料又从何而来?某些消息的来源显然不合法、不可靠,是违法的。
李天一一案之所以备受关注,皆因其是名人之子,具有新闻炒作的价值。倘若除去李双江的名人身份,此案只不过是一个普通的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依法处理便是了,为何这般大动干戈的炒作。
目前该案尚在侦查阶段,即使李天一被刑事拘留了,充其量也仅是“犯罪嫌疑人”,完全存在被排除嫌疑的可能性。在案件尚不明朗的情况下,就有媒体详细披露所谓的“案件细节”,显然与事实不符,也违背了“疑罪从无”的法律原则。
且不说各大媒体的报道是否存在夸大其词甚或是胡编乱造,即便报道的全部属实,亦是严重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等法律规定,有关新闻主管部门应当依法纠正。

李天一或不构成犯罪
事至如今人们可能更关心:李天一最后会被判什么罪?
案发不久笔者即接到本案几名涉案人员直系亲属的法律咨询,是最早接触此案的刑事辩护律师,并掌握了一些案件的具体情况。但从已知案情来分析,此案极有可能只是一起普通卖淫嫖娼治安案件,李天一有可能不构成犯罪(为保护当事人隐私与权益,根据律师的职业道德与纪律,李天一无罪的理由及案件详细细节不便披露)。希望参与此事的新闻媒体在司法机关对此案作出明确处理之前,不要通过舆论干预司法。文章来源:国韬律师事务所 更新时间:2013-2-27 9:39:00 人气:加载中
作者:李在珂,北京市国韬律师事务所主任,刑事辩护律师,案发不久即接到本案几名涉案人员直系亲属的法律咨询,是最早接触此案的律师

http://www.guotao.com.cn/law/law_5564.html


李天一是否有罪?
一夜之间人们仿佛从媒体中获悉:著名歌唱家李双江之子李天一犯了“强奸罪”。是谁在给李天一定罪?是新闻媒体?司法机关?或是某部法律?这个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未经司法程序审判,便被钉在了“强奸犯”的耻辱柱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二条的规定,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对任何人都不得确定有罪。按照法律程序,一般刑事案件是要由公安机关侦查,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人民法院审判确定是否有罪。目前案件尚在侦查阶段,其被拘留不到十天,尚未定罪。
可是从新闻媒体的爆料中,他俨然就是“强奸犯”、“轮奸犯”。

那么,新闻媒体的爆料从何而来?
各大媒体频繁爆料,获得大量访问和点击,完成了任务巩固了媒体地位。
然而各大媒体的这些爆料从何而来?是否站在了公正的立场上进行客观的报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五十八条规定,对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新闻报道、影视节目、公开出版物、网络等不得披露该未成年人的姓名、住所、照片、图像以及可能推断出该未成年人的资料。任何案件在未经人民法院审判之前都是保密的,公、检、法机关尚无权力向媒体披露案件情况,各大媒体的爆料又从何而来?某些消息的来源显然不合法、不可靠,是违法的。
李天一一案之所以备受关注,皆因其是名人之子,具有新闻炒作的价值。倘若除去李双江的名人身份,此案只不过是一个普通的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依法处理便是了,为何这般大动干戈的炒作。
目前该案尚在侦查阶段,即使李天一被刑事拘留了,充其量也仅是“犯罪嫌疑人”,完全存在被排除嫌疑的可能性。在案件尚不明朗的情况下,就有媒体详细披露所谓的“案件细节”,显然与事实不符,也违背了“疑罪从无”的法律原则。
且不说各大媒体的报道是否存在夸大其词甚或是胡编乱造,即便报道的全部属实,亦是严重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等法律规定,有关新闻主管部门应当依法纠正。

李天一或不构成犯罪
事至如今人们可能更关心:李天一最后会被判什么罪?
案发不久笔者即接到本案几名涉案人员直系亲属的法律咨询,是最早接触此案的刑事辩护律师,并掌握了一些案件的具体情况。但从已知案情来分析,此案极有可能只是一起普通卖淫嫖娼治安案件,李天一有可能不构成犯罪(为保护当事人隐私与权益,根据律师的职业道德与纪律,李天一无罪的理由及案件详细细节不便披露)。希望参与此事的新闻媒体在司法机关对此案作出明确处理之前,不要通过舆论干预司法。
告诉你讼棍,我朝根本没有法律。
2013-2-27 16:11 上传

但从已知案情来分析,此案极有可能只是一起女方在被灌得烂醉状况下发生性行为的普通卖淫嫖娼治安案件
棍,你不应该提李天一的名字,只能说李XX。首先要以身作则。
  收了钱就要办事。包括办坏事。
新航道胡敏校长关于李天一事件媒体报道的声明http://blog.sina.com.cn/s/blog_474d99130102e5xo.html?tj=1标签: 声明李天一新航道胡敏  
近日,媒体在报道李双江之子涉案问题时将我校李景华老师牵扯进去。作为新航道英语学校的法人代表,我和新航道的全体教职员工,对有人无端编造谎言损毁新航道工作人员形象的无聊之举表示十分愤慨。



李景华老师早年毕业于澳大利亚悉尼大学获英语教育硕士。历任大学讲师、外企和国际教育教学总监。年近四十岁的李老师作风严谨,教书育人认真负责,家庭幸福和睦,其照片在新航道网站“老师频道”可以搜索到,大家可自行判断,(新航道李景华老师简介连接:http://course.xhd.cn/teacher/390.shtml)。



在此,我也代表新航道感谢新浪网站对新航道李景华老师个人姓名权和声誉权被侵害事件的重视。新浪—作为中国的门户网站在我机构向媒体指出其报道失真且将网络谣言作为新闻报道、评述的失误后,为全国媒体删除几乎所有的不实报道做出了表率,并作为负责任的媒体率先出面澄清事实,还原了事情真相,保护了新航道员工的个人名誉,消除了对新航道的不良影响。其他媒体如网易、搜狐、荆楚网、凤凰网、舜网等也删除了所有相关不实报道及视频。在此,我们对中国媒体这种高度负责任的职业精神表示衷心的感谢及崇高的敬意!与此同时,新航道敦促其他媒体立即删除相关谣言报道,清除谣言造成的不良影响。新航道保留今后对肆意造谣、制造谎言的个人及机构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新航道国际教育集团董事长兼校长  胡敏

2013年2月26日于北京
李xx等在玩性爱游戏。
具有TG特色的富二代
但从已知案情来分析,此案极有可能只是一起女方在被灌得烂醉状况下发生性行为的普通卖淫嫖娼治安案件{:171: ...
呵呵,真的是灌醉,那强奸认定到简单了
scut_m 发表于 2013-2-27 18:05
但从已知案情来分析,此案极有可能只是一起女方在被灌得烂醉状况下发生性行为的普通卖淫嫖娼治安案件{:171: ...
重点点的很精确,有故意灌醉的行为就无法获知该女性的真实意愿~强奸的重点是违背妇女意志~且不说那种情况下女受害人不可能愿意,即使是愿意的,因为她当时不清醒,事后只要不认账,李公子也脱不了干系啊~
实际上此案的关键点在那个女的,有罪没罪就等他一句话呢
唔啊唔啊 发表于 2013-2-27 19:14
李xx等在玩性爱游戏。
该女子涉嫌聚众淫乱,且是主谋
迷奸不算强奸 醉奸不算强奸 台湾的李公子泪流满面
ldz1990 发表于 2013-2-27 21:24
实际上此案的关键点在那个女的,有罪没罪就等他一句话呢
报案,公诉。
恐怕李**逃不脱。
讼棍想要偷梁换柱、李代桃僵也不容易。
要是那个女的翻供说她是自愿的怎么办?我记得有很多公知和免煮人士前一段一直在高呼程序正义大于事实正义,强x这事貌似就是女方一句话的事吧,女的要是说自己自愿,法院能按强x罪判么?
讼棍是李天二
讼棍掌嘴八百,李天一没收作案工具
13849949682 发表于 2013-2-27 23:51
要是那个女的翻供说她是自愿的怎么办?我记得有很多公知和免煮人士前一段一直在高呼程序正义大于事实正义, ...
关键在于证据收集,如果证据指向犯罪发生,那么即便受害者因为某种原因翻供,也不影响法官心证,本案的关键在于当时受害者是否清醒,只要不是,这件案子基本翻不了。
没判决之前,当然不一定构成犯罪。连无罪推定都需要科普了么?
老飞行员之子 发表于 2013-2-28 02:48
关键在于证据收集,如果证据指向犯罪发生,那么即便受害者因为某种原因翻供,也不影响法官心证,本案的关 ...
我感觉清醒不清醒貌似没多大关系吧,那你说陌生男女之间喝了点酒然后去开了房,之后法官会判那男的强X么,百度上关于强X罪的定义有一点就是"须违背妇女意志"

当然,我不是为李天一开脱,如果按法律来讲,那个女子的证词应该对法律的判决会有很大影响吧?
ldz1990 发表于 2013-2-27 21:24
实际上此案的关键点在那个女的,有罪没罪就等他一句话呢
她要敢说李公子无罪,那她马上就有罪。这案子完全是个零和的东西
13849949682 发表于 2013-2-27 23:51
要是那个女的翻供说她是自愿的怎么办?我记得有很多公知和免煮人士前一段一直在高呼程序正义大于事实正义, ...
那就的追究下他19号那天报假案的责任了
sschn 发表于 2013-2-27 23:05
报案,公诉。
恐怕李**逃不脱。
讼棍想要偷梁换柱、李代桃僵也不容易。
那没用,女方咬定是自愿,谁都没招
13849949682 发表于 2013-2-28 12:02
我感觉清醒不清醒貌似没多大关系吧,那你说陌生男女之间喝了点酒然后去开了房,之后法官会判那男的强X么,百 ...
QJ的一个重要犯罪构成就是违反女性意愿,即便之前吃饭喝酒都是自愿的,但不代表发生性关系也是自愿的,除非有证据证明被害者是性工作者而且从一开始就处在收钱办事的状态。否则只要当时不是清醒的,之前也没有征求过被害者同意,那么这条犯罪构成就基本上逃不掉。
李天一后台太硬,这个案子最后的结果就是李天一换个马甲,因为这里是天朝。
扯呢,在中国只有公安有侦察权利,你律师如何知道这其中的各种证据与事实,这本身就够好笑的。

李家花钱雇这个棍棍吧
李天一后台太硬,这个案子最后的结果就是李天一换个马甲,因为这里是天朝。
硬个P 当初打个人就要劳教 还没见过这种叫背景硬的
好像纪实频道以后再给他开脱了,还真敢播太不要脸了
我怎么觉得大家要把这孩子往死里整呢'?在天朝闹的满城风雨的刑事案子,被告大多没好下场的。
公告:北京市国韬律师事务所律师近期依法受理了李天一(李冠丰)一案几名犯罪嫌疑人的辩护工作,遵照北京市司法局今天下午的通知,由于本案较为敏感,且涉及到个人隐私,本所相关律师恕不接受外界媒体采访,特此公告! 2013年3月8日
nicklee0085 发表于 2013-3-2 08:52
我怎么觉得大家要把这孩子往死里整呢'?在天朝闹的满城风雨的刑事案子,被告大多没好下场的。
尼玛,还孩子,就是个小畜sheng!!!!
2013-3-13 11:23 上传




“我们都知道他父亲是李双江,”李天一的同学告诉《南华早报》记者。“我们一直都认为他和我们都是一样大的。”李天一的另一同学告知《南华早报》记者。两位同学也都表示小学6年都与李天一在同一班级,但并不愿意透露姓名。他们还补充说,李天一在班级中,应该是属于平均年龄段的。
但从已知案情来分析,此案极有可能只是一起女方在被灌得烂醉状况下发生性行为的普通卖淫嫖娼治安案件{:171: ...
从这种表述来看,小李跑不了了。
晚上的太阳 发表于 2013-3-1 12:40
****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
估计一般人根本请不起这个大讼棍
2013-3-13 12:04 上传

什么时候才能行 发表于 2013-2-28 20:05
李天一后台太硬,这个案子最后的结果就是李天一换个马甲,因为这里是天朝。
估计是你梦中的天朝,这个事已经捅大了,没有谁会为这个小子赔上自己的...
老飞行员之子 发表于 2013-2-28 02:48
关键在于证据收集,如果证据指向犯罪发生,那么即便受害者因为某种原因翻供,也不影响法官心证,本案的关 ...
如果银子使的到位,女子转了态度,烂醉也变清醒了。就这世道。一句话的事能少奋斗几十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