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金光集团总裁黄志源先生的一封公开信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9 15:00:54


http://dzh.mop.com/whbm/20100326/0/zlFglgIab20478ll.shtml
尊敬的黄志源先生:

  我是一位普通的中国公民,和您素不相识,原不想打扰您。本来,对于您属下的APP中国公司在云南省搞“林浆纸一体化”项目,我是从内心里欢迎的,因为云南省的许多农民还在守着绿水青山过苦日子,而中国正面临着木材严重匮乏与纸张需求剧增的突出矛盾。但是,当我耳闻目睹了1年多来绿色和平与诸多媒体关于此事的实地调查和各种报道,以及贵公司的一系列反应,当许多熟知内情的专家、官员顶着局外人难以想象的巨大压力,不断地向我诉说事情的真相,特别是当云南省林业厅莫名其妙地把毁林的罪责归之于当地农民的时候,我终于忍不住向您写下这封公开信。

  “在商言商”,对于金光集团怎样获取了在云南省投资“林浆纸一体化”的独家垄断地位,对于金光集团怎样获准了云南省go-vern-ment对于您承包农民土地1亩地1年8毛钱的统一定价(要知道,即使是国内企业和农民承包“不长一棵草、兔子不拉屎”的沙地植树造林,1亩地1年的承包费也在1元钱以上),对于大规模种植桉树引发的地力衰退、水土流失、生物多样性锐减等生态灾难(我想对此您比谁都有发言权),对于金光集团的企业行为如何变成了“政治任务”和云南省的“天字号”工程,对于规模如此之巨的规划是怎样饶过了《环境影响评价法》,在此都可姑且不论。

  但是,“君子爱财,取之有道”,无论通过怎样的手段,总不能突破法律的底线,总不能不顾起码的做人的良心和道德。

  对于澜沧县自己上报的您的公司所无证砍伐的9000多亩林地的这一事实,金光集团一直百般抵赖, 并且居然让艰难度日、清白无辜的农民当了替罪羊(虽然这一罪名是由云南省林业厅定的,但“张冠李戴”的过程,您应该是心知肚明的吧),怎能让人接受?

  对于您手下员工以及他们雇的承包商毁林一事,您刚开始可能确实不知情,但是当绿色和平公布了确凿的文字、图片以及录象资料之后,当《新闻周刊》、《南方周末》做了深入详实的报道之后,当国家林业局异常慎重拿出了两次调查报告之后,您难道还没有反思吗?对于绿色和平在国内外的种种表现及其用心,公众都长着眼睛,都有脑子,并非“帝国主义生态论”一顶大帽子就可以定论的;何况,《新闻周刊》、《南方周末》、中央电视台又和您何冤何仇?国家林业局作为国家的主管部门,不可能不考虑您和云南省go-vern-ment的关系,不可能不明了“林浆纸一体化”对于中国的重要意义,难道他们会信口胡说、妄下论断吗?

  其实,金光集团尽可以抵赖毁林的事实,但中国的公众还是会根据基本的常识做出自己的判断的:绿色和平如此对你们“横加指责”、“恶意诋毁”,《新闻周刊》和《南方周末》对你们做了长篇累牍的“不实”报道,所引发的“负面影响”如此之巨,你们为什么不起诉他们,而偏偏向一个年活动经费只有60万元的浙江省饭店业协会发难,并且在开庭审理的前一天突然撤诉?即使是再笨的傻子,也会从中想出个所以然的。要知道,云南农民的善良、淳朴是全国有名的,如果不是被逼迫到了忍无可忍的地步,他们怎么会称你们为“三光集团”(砍光、烧光、种光)呢?

  现在云南省林业厅鬼使神差地把老实巴交的农民推出来当替罪羊,您是不是认为金光集团就可以摆脱干系、完事大吉了?如果您真是这样想,那您可就打错算盘了。

  中国有句成语——“是可忍,孰不可忍?”国家林业局就是再投鼠忌器,想必也不敢在这样的关键问题上和稀泥。退一万步讲,即使国家林业局会屈从某些领导的压力,在大是大非面前不讲原则,但堂堂13亿中国人,就没有敢说真话、勇于申长正义的了吗?

  不错,中国是有过金口玉言、人大于法、官官相护的漫长的封建历史,其流风余韵到现在也还不能说完全根除,但毕竟已不是“一手遮天”的旧社会了。

  黄先生,也许您会担心,如果金光集团一旦承认毁林的事实,就会怎样、怎样……,但我想您的担心是多余的。一则,无论是绿色和平、《南方周末》,还是那些持有疑议的专家官员,以及国家林业局,并无把金光集团赶出云南的宏愿,他们只所以如此用心良苦,不过是想促使金光集团在实施“林浆纸一体化”的过程中能科学规划、合理推进,从而最大限度地减少对生态环境的影响,真正造福于当地群众;二来,您自己是华人,一定知道祖国的同胞是非常宽容、明义识体的,如果金光集团承认过错,并且予以纠正,我想云南的干部群众决不可能揪小弃大、因小失大。可以预言,金光集团在云南的事业会因此赢得更多民众和官员的支持,因为他们的眼前利益和长远福址已经与金光集团的所作所为联为一体——他们与您一样,盼望这列火车向着正确的方向快速前进。

  黄先生,请让我再举一个人所共知的例子:对于二战中所犯下的滔天罪行,德国是勇于承认,日本是百般抵赖——前者受到了全世界人民的尊敬,后者则激起了所有爱国的中国人的反感乃至憎恶,和日益增强的戒备与警觉。当然,金光集团的小小过错与二战罪行绝不能相提并论,但道理和结果,却是一样的。

  黄先生,您一定知道,金光集团迄今为止的所作所为,不仅伤了许多农民的心,寒了坚持正义和真理的人的心,烦了金光集团支持者的心,并且乱了金光集团自己员工的心。黄先生,不知您想过没有:如果您再置道义和良心于不顾,继续坚持错误,眼睁睁地看着贫穷而又无辜的农民去替金光集团背黑锅、受惩罚,将会产生怎样的恶果、激发怎样的众怒?

  是从善如流,诚恳认错,主动担责,以迎取更多的理解和更大的支持;还是继续执迷不悟,仗势压人,隔岸观火,眼看无辜的农民替您受过,而激发更大的矛盾和更多的愤怒?何去何从,请黄先生自便。

  一位中国公民

http://dzh.mop.com/whbm/20100326/0/zlFglgIab20478ll.shtml
尊敬的黄志源先生:

  我是一位普通的中国公民,和您素不相识,原不想打扰您。本来,对于您属下的APP中国公司在云南省搞“林浆纸一体化”项目,我是从内心里欢迎的,因为云南省的许多农民还在守着绿水青山过苦日子,而中国正面临着木材严重匮乏与纸张需求剧增的突出矛盾。但是,当我耳闻目睹了1年多来绿色和平与诸多媒体关于此事的实地调查和各种报道,以及贵公司的一系列反应,当许多熟知内情的专家、官员顶着局外人难以想象的巨大压力,不断地向我诉说事情的真相,特别是当云南省林业厅莫名其妙地把毁林的罪责归之于当地农民的时候,我终于忍不住向您写下这封公开信。

  “在商言商”,对于金光集团怎样获取了在云南省投资“林浆纸一体化”的独家垄断地位,对于金光集团怎样获准了云南省go-vern-ment对于您承包农民土地1亩地1年8毛钱的统一定价(要知道,即使是国内企业和农民承包“不长一棵草、兔子不拉屎”的沙地植树造林,1亩地1年的承包费也在1元钱以上),对于大规模种植桉树引发的地力衰退、水土流失、生物多样性锐减等生态灾难(我想对此您比谁都有发言权),对于金光集团的企业行为如何变成了“政治任务”和云南省的“天字号”工程,对于规模如此之巨的规划是怎样饶过了《环境影响评价法》,在此都可姑且不论。

  但是,“君子爱财,取之有道”,无论通过怎样的手段,总不能突破法律的底线,总不能不顾起码的做人的良心和道德。

  对于澜沧县自己上报的您的公司所无证砍伐的9000多亩林地的这一事实,金光集团一直百般抵赖, 并且居然让艰难度日、清白无辜的农民当了替罪羊(虽然这一罪名是由云南省林业厅定的,但“张冠李戴”的过程,您应该是心知肚明的吧),怎能让人接受?

  对于您手下员工以及他们雇的承包商毁林一事,您刚开始可能确实不知情,但是当绿色和平公布了确凿的文字、图片以及录象资料之后,当《新闻周刊》、《南方周末》做了深入详实的报道之后,当国家林业局异常慎重拿出了两次调查报告之后,您难道还没有反思吗?对于绿色和平在国内外的种种表现及其用心,公众都长着眼睛,都有脑子,并非“帝国主义生态论”一顶大帽子就可以定论的;何况,《新闻周刊》、《南方周末》、中央电视台又和您何冤何仇?国家林业局作为国家的主管部门,不可能不考虑您和云南省go-vern-ment的关系,不可能不明了“林浆纸一体化”对于中国的重要意义,难道他们会信口胡说、妄下论断吗?

  其实,金光集团尽可以抵赖毁林的事实,但中国的公众还是会根据基本的常识做出自己的判断的:绿色和平如此对你们“横加指责”、“恶意诋毁”,《新闻周刊》和《南方周末》对你们做了长篇累牍的“不实”报道,所引发的“负面影响”如此之巨,你们为什么不起诉他们,而偏偏向一个年活动经费只有60万元的浙江省饭店业协会发难,并且在开庭审理的前一天突然撤诉?即使是再笨的傻子,也会从中想出个所以然的。要知道,云南农民的善良、淳朴是全国有名的,如果不是被逼迫到了忍无可忍的地步,他们怎么会称你们为“三光集团”(砍光、烧光、种光)呢?

  现在云南省林业厅鬼使神差地把老实巴交的农民推出来当替罪羊,您是不是认为金光集团就可以摆脱干系、完事大吉了?如果您真是这样想,那您可就打错算盘了。

  中国有句成语——“是可忍,孰不可忍?”国家林业局就是再投鼠忌器,想必也不敢在这样的关键问题上和稀泥。退一万步讲,即使国家林业局会屈从某些领导的压力,在大是大非面前不讲原则,但堂堂13亿中国人,就没有敢说真话、勇于申长正义的了吗?

  不错,中国是有过金口玉言、人大于法、官官相护的漫长的封建历史,其流风余韵到现在也还不能说完全根除,但毕竟已不是“一手遮天”的旧社会了。

  黄先生,也许您会担心,如果金光集团一旦承认毁林的事实,就会怎样、怎样……,但我想您的担心是多余的。一则,无论是绿色和平、《南方周末》,还是那些持有疑议的专家官员,以及国家林业局,并无把金光集团赶出云南的宏愿,他们只所以如此用心良苦,不过是想促使金光集团在实施“林浆纸一体化”的过程中能科学规划、合理推进,从而最大限度地减少对生态环境的影响,真正造福于当地群众;二来,您自己是华人,一定知道祖国的同胞是非常宽容、明义识体的,如果金光集团承认过错,并且予以纠正,我想云南的干部群众决不可能揪小弃大、因小失大。可以预言,金光集团在云南的事业会因此赢得更多民众和官员的支持,因为他们的眼前利益和长远福址已经与金光集团的所作所为联为一体——他们与您一样,盼望这列火车向着正确的方向快速前进。

  黄先生,请让我再举一个人所共知的例子:对于二战中所犯下的滔天罪行,德国是勇于承认,日本是百般抵赖——前者受到了全世界人民的尊敬,后者则激起了所有爱国的中国人的反感乃至憎恶,和日益增强的戒备与警觉。当然,金光集团的小小过错与二战罪行绝不能相提并论,但道理和结果,却是一样的。

  黄先生,您一定知道,金光集团迄今为止的所作所为,不仅伤了许多农民的心,寒了坚持正义和真理的人的心,烦了金光集团支持者的心,并且乱了金光集团自己员工的心。黄先生,不知您想过没有:如果您再置道义和良心于不顾,继续坚持错误,眼睁睁地看着贫穷而又无辜的农民去替金光集团背黑锅、受惩罚,将会产生怎样的恶果、激发怎样的众怒?

  是从善如流,诚恳认错,主动担责,以迎取更多的理解和更大的支持;还是继续执迷不悟,仗势压人,隔岸观火,眼看无辜的农民替您受过,而激发更大的矛盾和更多的愤怒?何去何从,请黄先生自便。

  一位中国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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