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警察企图绑架煮食数十名女性被捕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7 23:32:37
据美国中文网10月25日报道,美国联邦调查局25日称,一名纽约哈林区的警察因涉嫌企图策划绑架,虐待和煮食数十名女性于24日被警方逮捕。

  据报道,该“食人族”警察名叫吉尔伯托•瓦勒利,今年28岁。警方截获了多封他写给同党的邮件,邮件内容包括讨论如何绑架、强奸、虐待或煮食女性等细节。邮件中的细节描述就像一部血淋淋的恐怖片。

  邮件中瓦勒利还这样描述:“我计划将她放在低温容器里煮食,这样能够保证煮她时她还活着。”整个夏天,他与同党的对话越来越露骨。

  一名不愿透露姓名的女士表示,她的名字和一百个其他女性的名字及其它详细信息都在瓦勒利的电脑中保存着。当FBI对其中十个人进行调查后,发现她们都认识瓦勒利。甚至连瓦勒利的女朋友也在其“享用”名单上。
http://news.inewsweek.cn/news-36646.html
据美国中文网10月25日报道,美国联邦调查局25日称,一名纽约哈林区的警察因涉嫌企图策划绑架,虐待和煮食数十名女性于24日被警方逮捕。

  据报道,该“食人族”警察名叫吉尔伯托•瓦勒利,今年28岁。警方截获了多封他写给同党的邮件,邮件内容包括讨论如何绑架、强奸、虐待或煮食女性等细节。邮件中的细节描述就像一部血淋淋的恐怖片。

  邮件中瓦勒利还这样描述:“我计划将她放在低温容器里煮食,这样能够保证煮她时她还活着。”整个夏天,他与同党的对话越来越露骨。

  一名不愿透露姓名的女士表示,她的名字和一百个其他女性的名字及其它详细信息都在瓦勒利的电脑中保存着。当FBI对其中十个人进行调查后,发现她们都认识瓦勒利。甚至连瓦勒利的女朋友也在其“享用”名单上。
http://news.inewsweek.cn/news-36646.html
看來脂油的亞美利加, 倒不如干兒子腳盆那麼脂油了, 人家腳盆上上下下的娛樂不就是虐待還是虐待嗎?
皿煮警察指的就是这个?
讲讲而已…至少现在还是精神犯罪……
建意喜欢食女性的美食人族去试试霓虹的女性,因为霓虹的女性比其她女性吸收多数倍的高纯蛋白质!应该比美女性弹牙!哈哈。
不一定能定罪(conviction),毕竟犯罪不在脑子里犯的。。。
该名阿sir其实只处于YY阶段,并没有具体实施犯罪吧
新势力 发表于 2012-10-26 06:28
该名阿sir其实只处于YY阶段,并没有具体实施犯罪吧
说他盗用警用数据库,搜罗百余名女性姓名地址电话信息,还准备作案工具,如汽车,氯仿(麻醉剂),绳子等等。 但这些在我看来都只能算circumstantial evidence旁证。 就像强奸犯使用小DD做案,但有这个“工具”的人就都要被怀疑,那就没谱了。。。
之前我在另一个帖子问为啥做计划也会被控,某坛友让我去看刑法里的犯罪预备。请问谁看过了?
双筒 发表于 2012-10-26 19:46
说他盗用警用数据库,搜罗百余名女性姓名地址电话信息,还准备作案工具,如汽车,氯仿(麻醉剂),绳子等等 ...
这让我想到电影《少数派报告》设定的罪名了……
煞破狼 发表于 2012-10-26 06:58
这让我想到电影《少数派报告》设定的罪名了……
对,就是这么回事。 当犯罪可以预防的时候,欲加之罪就真的是何患无辞了。。。
香电影主题就是要说,以推想作防止犯罪之不可取呀.
真·皿煮 (无误
只是煮吗,为什么没有爆炒之类,干这事真得要个四川厨子
不大靠谱。我看就是YY
新势力 发表于 2012-10-26 19:28
该名阿sir其实只处于YY阶段,并没有具体实施犯罪吧
“警方截获了多封他写给同党的邮件,邮件内容包括讨论如何绑架、强奸、虐待或煮食女性等细节”
为实施犯罪制定了可行的计划、细节,这就是犯罪了,这叫犯罪预备,是指做实施犯罪前的准备工作。如预备犯罪工具、创造犯罪条件等。而不是YY了,YY只存在于脑子里。如果你天天想着把卫星打下来,却只准备了一支冲天炮,这明显是不切实际,也不可行,所以是YY,而不是犯罪。
吹点风 发表于 2012-10-26 19:41
如预备犯罪工具、创造犯罪条件等。

但检方指控的“犯罪工具”比较可笑,汽车,绳子,这些可以犯罪,也可以做其他事情。 总不能因为我有和其他开枪杀人的疯子有一样的枪,就认定这是为了开枪杀人在做准备吧? 我觉得这个案子的检察官有和小布什一样的毛病,急功近利,喜欢预防性的,先发制人的战争。 问题是这种行为本身就是一种犯罪(开枪可以是自卫,如果是后发制人;先发制人的,那就是杀人罪)。。。

双筒 发表于 2012-10-27 08:50
但检方指控的“犯罪工具”比较可笑,汽车,绳子,这些可以犯罪,也可以做其他事情。 总不能因为我有和其 ...


犯罪的动机也是关键,也就是主观上是否有杀人的意愿。犯罪其实更多是指主观上的故意。有了动机,再为此准备工具,哪怕这个工具是支牙刷,但它能达到你行为的目的,就是犯罪。
双筒 发表于 2012-10-27 08:50
但检方指控的“犯罪工具”比较可笑,汽车,绳子,这些可以犯罪,也可以做其他事情。 总不能因为我有和其 ...


犯罪的动机也是关键,也就是主观上是否有杀人的意愿。犯罪其实更多是指主观上的故意。有了动机,再为此准备工具,哪怕这个工具是支牙刷,但它能达到你行为的目的,就是犯罪。
双筒 发表于 2012-10-27 08:50
但检方指控的“犯罪工具”比较可笑,汽车,绳子,这些可以犯罪,也可以做其他事情。 总不能因为我有和其 ...
我记得之前几起预谋杀奥巴马的案子里,犯人都是在网上计划,然后条子直接逮捕,然后找到了武器弹药等工具就定罪的,罪名不是在网上发布危险言论,而是预谋杀害总统
卡鲁瓦 发表于 2012-10-26 18:48
皿煮警察指的就是这个?
民煮警察,很贴切啊
很多能作案的工具能在日常生活中找到不假,但是如果有人不仅有了一个(无论是否有犯罪企图)详尽的作案计划,并且明确了这些“可能的作案工具”的具体用途,那么把他定性成预谋犯罪完全正常。
双筒 发表于 2012-10-27 08:50
但检方指控的“犯罪工具”比较可笑,汽车,绳子,这些可以犯罪,也可以做其他事情。 总不能因为我有和其 ...
有枪肯定没人抓你,但是如果你在博客里写下一些计划,比如在学校开枪,袭击警察局等,那么警察就该来找你谈谈人生理想了
在美国,你说“Bush is an idiot”,这是言论自由;你说“Burn Bush”,这是严重的刑事罪!按照2001年后的《爱国者法案》,重判!
容克87G 发表于 2012-10-26 22:04
很多能作案的工具能在日常生活中找到不假,但是如果有人不仅有了一个(无论是否有犯罪企图)详尽的作案计划 ...
预谋premeditation,动机motive或者intent,这些是犯罪的前提,但光有动机,甚至公开自己的动机,这个行为本身不是犯罪。 那样的情况叫做“思想犯罪”,现代名词叫“腹黑”,文革的时候就是这样,因为反革命思想就可以被定罪。 所以现在纠结的就是他用警用数据库搞来那些女孩的个人信息,这算滥用职权呢,还是算他实施这个杀人吃人计划的第一步。 光在网上说要杀人吃人,这不算犯罪,这是人权法案头一条,言论自由。。。
双版,您可以咨询一下法律界人士,毕竟米国的法律我们接触的少,只能通过存在的事实推断法律的可行性,这种案子还要结合很多证据和细则,你身在米国应该也知道,看上去差不多的或者感觉是这么一回事的案子不代表判决结果一样,越是发达详细的法律执行的变化越多,可能只是一个小小的变数就有可能得到完全不同的结果
双筒 发表于 2012-10-26 19:46
说他盗用警用数据库,搜罗百余名女性姓名地址电话信息,还准备作案工具,如汽车,氯仿(麻醉剂),绳子等等 ...

这个我赞成你,但据说米帝的陪审团也有比较奇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