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洛阳事件,忍不住想说几句。。。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5/04 20:49:51


说实话,洛阳的事情就是个普通的刑事案件。
由于其情节比较特殊,引起公众关注也无可厚非。
但在南方记者的运作下,这事被歪楼了。
最后焦点被转移到“机关干部”和啥子国家秘密上去了。
实际上真实的情况很简单,犯罪嫌疑人是国家机关的工勤人员,不是公务员,也不是啥国家干部。
至于说啥国家机密啥的,我只知道,在案件没有侦查终结前,警员是不应该对媒体泄露案情的。
说句题外话,我在工作中接触过几个南都深圳站的记者,我感觉他们有两点比较共同的东西是我不大认同的。
第一、他们往往有一种思维,觉得只有站在政府的对立面才能体现媒体的社会责任,久而久之,就很难站在一个比较公正的立场看问题,而且往往有一种虚假的受迫害感。
第二、他们往往喜欢将自己置于道德的制高点。
另外还有个别人或者说相当一部分人考虑问题的出发点首先是眼球,而不是媒体应有的公正立场和社会责任。


说实话,洛阳的事情就是个普通的刑事案件。
由于其情节比较特殊,引起公众关注也无可厚非。
但在南方记者的运作下,这事被歪楼了。
最后焦点被转移到“机关干部”和啥子国家秘密上去了。
实际上真实的情况很简单,犯罪嫌疑人是国家机关的工勤人员,不是公务员,也不是啥国家干部。
至于说啥国家机密啥的,我只知道,在案件没有侦查终结前,警员是不应该对媒体泄露案情的。
说句题外话,我在工作中接触过几个南都深圳站的记者,我感觉他们有两点比较共同的东西是我不大认同的。
第一、他们往往有一种思维,觉得只有站在政府的对立面才能体现媒体的社会责任,久而久之,就很难站在一个比较公正的立场看问题,而且往往有一种虚假的受迫害感。
第二、他们往往喜欢将自己置于道德的制高点。
另外还有个别人或者说相当一部分人考虑问题的出发点首先是眼球,而不是媒体应有的公正立场和社会责任。
不要急,明年是个转折点。
楼主是个有理智的人
港片里记得也常有警察恼火记者泄密的事
虽然人们都爱听八卦消息,但八婆一向招人烦
前些日子默多克的报纸出事不也是因为警察向报界显露案情以及当事人隐私吗?
至少部分原因是这个。
难道非要当官的才算干部??
洛阳事件已经很清楚了,可有些人非要往体制上扯有何必要吗?
这件事情本身重点在于隐瞒不报!在于一门心思把事捂着窝着等着过去!

实质是上位者为个人的私利而故意如此。

D国把你当傻瓜混骗,你却认为揭露这事的记者不对,真不知道有些人是不是脑子里面全是肉汤。

要我说,LZ真和里面的受害女子一个德行,把你囚禁QJ折磨上,偶尔给点小恩惠,你以为这是真心对你好·······

真是愚民才是好的民!
楼主别洗地了,洛阳警方已经承认错误一个付局长被停职,2个说国家机密的警察被开除了
楼主好样的!
洗自己的地,让JY去说吧!
果然大批马甲列兵披挂上阵,抢占阵地了
jl877 发表于 2011-9-29 08:41
楼主别洗地了,洛阳警方已经承认错误一个付局长被停职,2个说国家机密的警察被开除了
2个说国家机密的警察被开除了
====================
给出链接啊!
怎么又变成攻击南方系了?晕倒
xfsj 发表于 2011-9-29 07:01
“另外还有个别人或者说相当一部分人考虑问题的出发点首先是眼球,而不是媒体应有的公正立场和社会责任。 ” ...
求科普,求实例
什么叫“应有的公正立场和社会责任”呢?

谁提供标准?

媒体该怎么做才是“应有的公正立场和社会责任”?

这些东西本来就没有一个框框,现在又不是省委市委地委县委宣传部通稿代表一切的时候了,既然政府需要(不管是主动还是被动)一定程度上的舆论监督,那当然就要承受舆论在一定程度的不受控制。楼主说别人“一种虚假的受迫害感”、“将自己置于道德的制高点”,也许别人觉得这个就是“媒体应有的公正立场和社会责任”呢。

另外,说到洛阳案是“就是个普通的刑事案件”,那以此类推——

孙志刚案,就是个普通的打人致死的刑事案件,但是在记者运作下,这事被歪楼了,最后政府竟然取消收容制度了,记者真是太坏了。

新疆智障奴工案,就是个普通的非法用工的刑事案件,但是在记者运作下,这事被歪楼了,竟然让政府全国清查智障人群非法用工和福利院黑色利益链条,记者真是太坏了。

山西黑砖窑黑煤窑案,就是个普通的限制人身自由的刑事案件,但是在记者运作下,这事被歪楼了,最后政府竟然在全国清查煤矿砖窑,记者真是太坏了。

躲猫猫案,就是个普通的伤人致死的刑事案件,但是在记者运作下,这事被歪楼了,竟然让政府全国严打狱霸牢头,记者真是太坏了。

还有从成都到宜黄的各种抗拆自焚伤人死亡事件,就是个普通的城市化进程的必经阶段而已,但是在记者运作下,这事被歪楼了,竟然让中央严禁强制拆迁,违反禁令的领导干部还会被问责处分,记者真是太坏了。

至于俯卧撑、石首还有前几年的汉源,这些群体性事件也都是小事情而已,但是在记者运作下,这事被歪楼了——且慢!好像这些大型恶性群体性事件都不是记者煽动起来的吧?没有了记者,特别是没有了南方系,该如何找声讨对象呢?总不能真的批评政府反应迟缓、不作为、无处突预案……真要这么说,就太不符合“就是个普通的……由于其情节比较特殊,引起公众关注也无可厚非……”的轻描淡写基调了。
LZ胆子可够大的这里可是有南方系常驻人员的。
南方真是躺着也中枪

xfsj 发表于 2011-9-29 07:01
“另外还有个别人或者说相当一部分人考虑问题的出发点首先是眼球,而不是媒体应有的公正立场和社会责任。 ” ...


好像这里没人说“49年以前的《新华日报》就是客观公正的”,突然提起49年前的《新华日报》,不知道你想表达什么?
xfsj 发表于 2011-9-29 07:01
“另外还有个别人或者说相当一部分人考虑问题的出发点首先是眼球,而不是媒体应有的公正立场和社会责任。 ” ...


好像这里没人说“49年以前的《新华日报》就是客观公正的”,突然提起49年前的《新华日报》,不知道你想表达什么?
xfsj 发表于 2011-9-29 06:59
你这个洗地毫无水平

内库烧为锦绣灰,天街踏尽公卿骨
好诗。。
楼上吵成一片了,晕
这事情赶紧不吭声大家忘了就得了,楼主这种人一而再的提起,这不是给地方政府增加压力么。

xfsj 发表于 2011-9-30 03:54
南方系和当年新华日报是一路货色

都是派系尔虞我诈装扮成全民公论,不过也都是必要的监督


世界上没有媒体可以做到绝对的客观公正,只要是人办的媒体,必然会把人自身的“立场”和“偏见”带入媒体报道中,只是程度不同罢了。如果一些媒体带有的“偏见”过于明显和严重,招来一些批评的声音那也是很正常的事。媒体对zf和社会有监督,但媒体同样会受到别人的监督,比如其他媒体、社会大众等等。对于任何事物的批评,如果遵循的是“就事论事”和理性的原则,那就可以认为是一种“良性”的批评,而个人认为LZ对南方的批评基本上还是属于”就事论事“的范畴。社会大众对CCTV的批评好像已经司空见惯了,甚至CCAV已经成了CCTV的代名词,这其中的批评不但有很多“良性”的,而且也有很多非“良性”的,但即便如此也很少见有人对此难以接受。而LZ只是进行一种“良性”批评而已,为什么就令有些人难以接受呢?对于“良性”批评,如果你觉得批评的不合理,完全可以同样“就事论事”的予以反驳,为什么要用一些非理性的个人攻击呢?

LZ所说的“另外还有个别人或者说相当一部分人考虑问题的出发点首先是眼球,而不是媒体应有的公正立场和社会责任。 ”这句话实在没看出有什么不合适的。。。
xfsj 发表于 2011-9-30 03:54
南方系和当年新华日报是一路货色

都是派系尔虞我诈装扮成全民公论,不过也都是必要的监督


世界上没有媒体可以做到绝对的客观公正,只要是人办的媒体,必然会把人自身的“立场”和“偏见”带入媒体报道中,只是程度不同罢了。如果一些媒体带有的“偏见”过于明显和严重,招来一些批评的声音那也是很正常的事。媒体对zf和社会有监督,但媒体同样会受到别人的监督,比如其他媒体、社会大众等等。对于任何事物的批评,如果遵循的是“就事论事”和理性的原则,那就可以认为是一种“良性”的批评,而个人认为LZ对南方的批评基本上还是属于”就事论事“的范畴。社会大众对CCTV的批评好像已经司空见惯了,甚至CCAV已经成了CCTV的代名词,这其中的批评不但有很多“良性”的,而且也有很多非“良性”的,但即便如此也很少见有人对此难以接受。而LZ只是进行一种“良性”批评而已,为什么就令有些人难以接受呢?对于“良性”批评,如果你觉得批评的不合理,完全可以同样“就事论事”的予以反驳,为什么要用一些非理性的个人攻击呢?

LZ所说的“另外还有个别人或者说相当一部分人考虑问题的出发点首先是眼球,而不是媒体应有的公正立场和社会责任。 ”这句话实在没看出有什么不合适的。。。


不是南方系,天朝百姓,哪里知道咱如今河蟹满地的洛阳又出了档这么裆的事啊?屁民对一些事情的知情权,在楼猪你看来难道是个屁?

再说了,明明六个娱乐场的小姐,被一个技术监督局的干部或临时工给害了,在地牢了关了两年不等,还被打死了两个埋掉。小姐是受害者,政府里的人是加害者,但被解救出来的四个海关的小姐,马上又被刑事拘留,而且洛阳警察确开始整顿和严打全市的娱乐场的小姐。。。。我想啊想的,十几天了还没想明白洛阳警察们这事是哪门子逻辑。

从孙志刚。。。。。。。无数事件,一直到这事,俺们只看到了,南方系,真正的是中国的良心。。。。

反对南方系的,要么是脑残,那么是坏蛋。就这么简单。它们与害死孙志刚的人、洛阳那技术监督局的人。。。。是一伙的。去死吧,畜生!

不是南方系,天朝百姓,哪里知道咱如今河蟹满地的洛阳又出了档这么裆的事啊?屁民对一些事情的知情权,在楼猪你看来难道是个屁?

再说了,明明六个娱乐场的小姐,被一个技术监督局的干部或临时工给害了,在地牢了关了两年不等,还被打死了两个埋掉。小姐是受害者,政府里的人是加害者,但被解救出来的四个海关的小姐,马上又被刑事拘留,而且洛阳警察确开始整顿和严打全市的娱乐场的小姐。。。。我想啊想的,十几天了还没想明白洛阳警察们这事是哪门子逻辑。

从孙志刚。。。。。。。无数事件,一直到这事,俺们只看到了,南方系,真正的是中国的良心。。。。

反对南方系的,要么是脑残,那么是坏蛋。就这么简单。它们与害死孙志刚的人、洛阳那技术监督局的人。。。。是一伙的。去死吧,畜生!
楼主好眼熟……
毕节的那个强奸老师的事情,办案人员的第一想法是糊弄过去。
这个,怕影响形象,想隐瞒,这种事情在中国各行各业太正常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