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公安局:“名妓”若小安是已婚男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9 21:17:45
http://news.ifeng.com/society/2/detail_2011_09/28/9536691_0.shtml

2011年09月28日 15:54
来源:浙江在线
微博截图

浙江在线杭州9月28日讯(首席记者童俊 通讯员杭公宣) 9月28日,杭州市公安局新闻发言人办公室通报,针对近期备受广大网民和媒体关注的“若小安1”微博内容,杭州公安机关迅速跟进,已经查明事实真相。网民“若小安1”其实是一名已婚男子,其微博中叙述的所谓“杭州失足女”经历纯属捏造。9月28日,杭州警方依法对其作出处罚。

网络“名妓”若小安晒接客日记 七年卖淫超过三千次

近日,一个叫“若小安1”的微博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2011年1月以来,该网民在某网络上以“杭州失足女”身份发布了401条微博。其在微博给自己贴上了“鸡者、小姐、性工作者、底层、80后”等“瞩目”标签,还采用“纪实”的手法,引起了网民的大量跟帖及部分媒体的关注。根据上述网络传闻中涉及的卖淫嫖娼线索,杭州警方高度重视,部署开展了调查工作。9月27日下午,杭州警方找到了“若小安1”微博的撰写者林某某。现已查明,林某某,男,1980年出生,已婚,育有一子,现任浙江省某文化传媒公司一刊物主编。

为吸引网民关注,提升自己网络知名度,林某某从今年1月份开始,模仿外国文学作品,通过微博编造并发布“失足女接客日记”。鉴于林某某对自己捏造事实欺骗广大网民、扰乱社会管理秩序、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违法行为表示认错和悔过,杭州市公安机关根据《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的规定,依法对其作出了行政警告并处500元罚款的处罚。
http://news.ifeng.com/society/2/detail_2011_09/28/9536691_0.shtml

2011年09月28日 15:54
来源:浙江在线
微博截图

浙江在线杭州9月28日讯(首席记者童俊 通讯员杭公宣) 9月28日,杭州市公安局新闻发言人办公室通报,针对近期备受广大网民和媒体关注的“若小安1”微博内容,杭州公安机关迅速跟进,已经查明事实真相。网民“若小安1”其实是一名已婚男子,其微博中叙述的所谓“杭州失足女”经历纯属捏造。9月28日,杭州警方依法对其作出处罚。

网络“名妓”若小安晒接客日记 七年卖淫超过三千次

近日,一个叫“若小安1”的微博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2011年1月以来,该网民在某网络上以“杭州失足女”身份发布了401条微博。其在微博给自己贴上了“鸡者、小姐、性工作者、底层、80后”等“瞩目”标签,还采用“纪实”的手法,引起了网民的大量跟帖及部分媒体的关注。根据上述网络传闻中涉及的卖淫嫖娼线索,杭州警方高度重视,部署开展了调查工作。9月27日下午,杭州警方找到了“若小安1”微博的撰写者林某某。现已查明,林某某,男,1980年出生,已婚,育有一子,现任浙江省某文化传媒公司一刊物主编。

为吸引网民关注,提升自己网络知名度,林某某从今年1月份开始,模仿外国文学作品,通过微博编造并发布“失足女接客日记”。鉴于林某某对自己捏造事实欺骗广大网民、扰乱社会管理秩序、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违法行为表示认错和悔过,杭州市公安机关根据《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的规定,依法对其作出了行政警告并处500元罚款的处罚。
我靠。。。。。。


现任浙江省某文化传媒公司一刊物主编
==============
这厮内心是个名妓

现任浙江省某文化传媒公司一刊物主编
==============
这厮内心是个名妓
下午微薄看到了。。。
这个 编辑文笔 还是不错的。。。
着B5老湿鉴定!
那这小子罪名可大了。。。
我擦,这个变态
哈哈,太逗,原来是鸭
CD里有多少人YY过杭州名妓的,快快招来~


对这种故意的散布谣言,造成我们国家形象受损,影响下降我们国家社会道德的家伙,仅仅是“依法对其作出了行政警告并处500元罚款的处罚”,这也算是依法处理吗?这样处理,还不如不处理。这摆明了,就是广而告之的向全中国全世界宣布,中国现在对这种人的态度是宽容和鼓励纵容的!就我看,为什么我们国家在社会道德方面下降,这完全就是某些人,在假借和利用法律的名义,在将我们国家的民众社会道德底线越降越低,把全中国老百姓的素质越搞越差。

对这种故意的散布谣言,造成我们国家形象受损,影响下降我们国家社会道德的家伙,仅仅是“依法对其作出了行政警告并处500元罚款的处罚”,这也算是依法处理吗?这样处理,还不如不处理。这摆明了,就是广而告之的向全中国全世界宣布,中国现在对这种人的态度是宽容和鼓励纵容的!就我看,为什么我们国家在社会道德方面下降,这完全就是某些人,在假借和利用法律的名义,在将我们国家的民众社会道德底线越降越低,把全中国老百姓的素质越搞越差。
  别林某某了,把这个违法分子的名字给曝光吧,让他儿子将来看看他老子的杰作!
眼睛一眨 老母鸡变鸭
哈哈,真相太逗了
  泥马,这个世界怎么了?
文笔 还是不错的。。。
以后文字作品都得标开头:此系文字作品,游戏人生;如有雷同,纯属巧合。
我认为公安局的处理有欠考虑
只有权要求“消除影响”,无权干涉发表言论。
好文笔
太有喜感了
这不正常吗?难道你们都认为网上那些自称女流氓、自爆啥的都是女的?太幼稚了吧。
沉睡的人 发表于 2011-9-28 18:43
对这种故意的散布谣言,造成我们国家形象受损,影响下降我们国家社会道德的家伙,仅仅是“依法对其作出了行 ...
明显就是假的,可是网络上面那么多jy盯着,你要是不查,就骂你失职。

可是查了明显浪费警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