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职干部,技术军官,普通军官,请各位分辨清楚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6 10:42:31


算了,直接上文件最容易了...
文职干部定义
  中国人民解放军中的文职干部是被任命为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办事员级以上职务,不授予军衔的现役军人,是国家干部队伍的组成部分。
编辑本段工作性质
  文职干部按照工作性质分为专业技术文职干部和非专业技术文职干部。
编辑本段文职干部编制范围
  军队中科学研究、工程技术医疗卫生、教学、新闻、出版、图书、档案、文化艺术、体育等单位的部分专业技术干部职务,以及机关、院校、医院等单位部分从事行政事务、服务保障的干部职务。
编辑本段文职干部的职务等级
  专业技术文职干部的专业技术职务分为高级、中级、初级,专业技术等级分为1级至14级,1级为最高级;非专业技术文职干部的职务分为正局级、副局级、正处级、副处级正科级、副科级、一级科员、二级科员、办事员。   干部向上调整专业技术等级,现专业技术等级应当满最低年限:十四级至十级分别为三年;九级至二级分别为四年。
调整专业技术等级的对象和条件
   (一)现专业技术等级满最低调级年限的干部,德才表现好,工作成绩明显的,可以向上调整一级。其中,中级、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对应的较高专业技术等级的调整,从严掌握,择优选升。
1、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现专业技术八级或者七级满最低调级年限的,按照每年最高不超过各自级别满最低调级年限的干部35%的比例,从现专业技术等级期间取得下列成绩之一的干部中选升;
专业技术八级的,专业技术工作业务熟练,完成任务突出,成绩显著,是本单位、本专业的业务骨干。
专业技术七级的:(1)一线专业技术工作业务娴熟,完成任务好,成绩显著,是本单位、本专业的主要业务骨干,或者开展了水平较高的新业务,或者解决了具有较高学术和实用价值的技术难题,或者培养了较高水平的专业人才;(2)获得国家和军队设立的各类成果奖励的主要贡献者,或者主笔撰写出版了质量较高的教材、著作,或者作为主要作者发表了多篇质量较高的论文;(3)因专业技术工作成绩显著,被评为师级以上单位的先进典型,或者多次立功受奖者;(4)在专业技术工作中有其他重要成绩者。
2、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现专业技术六级或者五级满最低调级年限的,按照每年最高不超过各自级别满最低调级年限的干部30%的比例,从现专业技术等级期间取得下列成绩之一的干部中选升:
(1)一线专业技术工作业务精湛,在学术技术指导、把关和完成任务方面贡献突出,是本专业、本系统的学科(学术)带头人,或者开展了学术技术水平较高的新业务,或者解决了具有较高学术技术价值的重要技术难题,或者培养了高层次的专业人才;
(2)获得国家设立的各类成果奖励,军队三等以上科技进步奖、教学成果奖等奖励,两项以上军队四等科技进步奖、教学成果奖等奖励的主要贡献者,或者主笔撰写了本专业权威性和学术价值高的论著、教材,或者作为主要作者发表了多篇被同行公认为质量高的学术论文;
(3)因专业技术工作成绩突出,被评为军级以上单位的先进典型,或者多次立功受奖者;
(4)在专业技术工作中有其他突出成绩者。
3、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现专业技术八级满六年,或者七级满七年的,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现专业技术六级或者五级满七年,工作积极努力,完成任务突出,成绩显著,群众威信高的,也可以视情向上调整一级。
4、在边防、海岛艰苦地区(其范围按照国务院、中央军委国发[1989]14号文件掌握。下同)工作的干部中,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专业技术八级或者七级、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专业技术六级或者五级,现专业技术等级满最低调级年限,工作积极努力,完成任务突出,成绩显著的;或者现专业技术等级满五年,安心艰苦地区工作,完成任务好,成绩明显的,均可以向上调整一级。
5、调整为专业技术三级以上的,全军统一衡量。主要从德才优秀,现专业技术等级期间取得下列成绩之一的干部中选升:
(1)在教学、科研、卫生、工程技术、文化艺术等一线工作中,培养了多名高层次的人才,或者攻克了重大技术难题,或者做出突出贡献的军内外知名专家;
(2)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发明奖,国家科技进步奖,国家星火奖,国家教学成果奖,军队科技进步一、二等奖或者三项以上三等奖的主要贡献者;
(3)在专业技术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获得二等功以上奖励者,或者被国家、军队表彰的先进模范人物,以及大军区级单位树立的标兵和典型;
(4)对本专业有其他重要贡献者。
(二)提前调整专业技术等级。现专业技术十级以下的必须满一年,九级以上的必须满二年,并且现专业技术等级期间德才优秀、工作成绩显著。每年提前调级的比例,最高不超过大军区级单位专业技术干部编制总数的2%。其中,在边防、海岛艰苦地区工作提前调级的比例,最高不超过大军区级单位在这些地区工作的专业技术干部编制总数的4%。
(三)越级调整专业技术等级。对下列在现专业技术等级期间,为国防建设做出重大贡献的干部,可以视情越一级或者多级调整专业技术等级:
1、取得具有重大价值的创造性研究成果,并且产生明显社会、军事或者经济效益的;
2、有重要发明创造和重大技术革新,或者解决了关键性难题,对专业技术进步、国防建设发展有重要促进作用的;
3、对高新技术的应用,或者对学科的理论发展、科研成果的转化和人才建设做出重大贡献的;
4、在军队专业技术工作中无私奉献,成绩卓著,堪称楷模的;
5、其他在专业技术工作中做出重大贡献的。
(四)现专业技术等级未达到专业技术职务对应的最低专业技术等级的,一般应当逐步调整到对应的最低等级。
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院士,当选院士的当年为专业技术四级以下的,可以直接调整到三级。总政治部、人事部批准的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批准的当年为专业技术七级以下的,可以调整到六级。  

专业技术等级的确定和改套
  (一)军队院校或者接收的地方高等学校毕业生,毕业研究生,以及由优秀士兵提拔为干部并任命专业技术职务的,按照有关规定确定专业技术等级。   (二)特招入伍的专业技术干部和文艺体育骨干,在任命专业技术职务的同时,根据其德才表现,与相同条件的军队专业技术干部统一衡量,确定专业技术等级;并且可以在首次调级时,与原相同条件的干部统一衡量调级,其中从确定专业技术等级至首次调级不满专业技术等级最低调级年限的,不视为提前调级。   (三)担任正师职以下行政职务改做专业技术工作的干部,在任命其专业技术职务的同时,改套专业技术等级。即按照专业技术等级工资与行政职务等级工资标准基本相同的原则,将正师职(正局级)改套为专业技术六级,副师职(副局级)改套为专业技术七级,正团职(正处级)以下依次类推。其专业技术等级时间从批准改套之日起算,但在首次调级时,原最高行政职务任职时间可以比照计算专业技术等级时间。   担任副军职以上行政职务改做专业技术工作的干部,一般不再执行专业技术等级,个别因工作需要,确需执行的,应当与其他一直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相同条件的干部统一衡量,确定专业技术等级。
专业技术等级的审批
  调整专业技术等级的审批权限是:调整为专业技术三级以上的,由总政治部审批。调整为专业技术四级至七级,或者体育三级以上的,由大军区级单位党委审批;其中,副大军区级单位的干部调整为专业技术七级,或者体育三级的,由副大军区级单位党委审批。调整专业技术八级至十级,或者体育四级至六级的,由军级单位党委审批;其中,调整为专业技术十级或者体育六级的,也可以由军级单位授权的师级单位党委审批。调整为专业技术十一级以下,或者体育七级以下的,由师(旅)级单位党委审批。   调整干部专业技术等级,按照下列程序办理:干部所在基层单位党组织推荐,政治机关提名,报同级党委研究以后逐级上报,按照审批权限组织考核,由有该专业技术等级审批权的单位党委研究同意,以同级政治机关通知形式公布。其中,担任领导职务兼任专业技术职务的,由其上一级政治机关研究并且报同级党委同意以后上报;越级调整专业技术等级的,必须先报有该专业技术等级审批权的上一级单位政治机关审核同意。   专业技术等级的调整,每年办理两次。干部新的专业技术等级时间,上半年符合调整条件的从当年六月一日起算,下半年符合调整条件的从当年十二月一日起算。其中,中级、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对应的较高专业技术等级的调整,以及提前、越级调整专业技术等级,每年下半年办理一次,干部新的专业技术等级时间从当年十二月一日起算。
编辑本段文职干部的级别
级别的设置
  文职干部的级别设置为特级、1级至9级,特级为最高级。文职干部的待遇基本与现役军官的待遇相同。
级别的晋升
  1、文职干部的级别按下列年限晋升:   9级晋升8级为3年;8级晋升7级、7级晋升6级、6级晋升5级、5级晋升4级、4级晋升3级各为4年。   2、文职干部现级别达到或超过规定年限(按周年计算)的,在级别对应幅度内,可晋升1个级别。   级别4级以下文职干部晋升级别的办法,按照总参谋部、总政治部、总后勤部(1993)后联字4号文件的规定执行。其中,符合下列条件的文职干部,按照规定权限经过批准,可以晋升一个级别:   1、现级别未达到职务(专业技术)等级对应级别幅度的最低级别的;   2、大学专科以上毕业、级别9级满二年的;   3、现级别满规定年限,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专业技术六级、级别4级的,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专业技术九级或者十级、级别6级的。
级别的审批
  评定和晋升级别,由文职干部所在单位提出意见,专业技术三级以上和按军职以上待遇评定、晋升级别的,由总政治部审批;其余按总参谋部、总政治部、总后勤部(1988)后联字5号文件规定的审批权限审批,以通知的形式公布。
提前晋升文职干部级别
  级别4级以下的文职干部,现级别满二年以上、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在现职务(专业技术)等级对应的级别幅度内提前晋升级别:   1、现级别期间,因工作成绩显著,获一等功以上奖励并保持荣誉者;   2、任现职期间,带领单位完成任务成绩显著,获集体二等功以上奖励的主要领导;   3、现级别期间,获三等以上国家自然科学奖、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或者国家设立的其它相应奖励的主要贡献者;   4、现级别期间,获一等军队科学技术进步奖的主要贡献者;   5、现级别期间,在教学、研究、技术等领域取得显著成绩者;   6、其他做出突出贡献者。
晋升级别的办理时间
  级别4级以下的文职干部晋升级别,分别在每年3月和9月办理。新的级别时间从符合条件的当月算起。其中,提前晋升级别的,新的级别时间从批准之日算起。
编辑本段文职干部着装
  文职干部着制式服装,佩带帽徽、肩章、军种符号、领花。根据工作需要,文职干部可以改任军官,并按照有关规定评定授予军衔。   2007年8月1日起开始配发07式军装,增加级别资历章、臂章、姓名牌等。
肩章
  技术四级以下文职干部的肩章为宝相花+飘带,技术三级以上文职干部的肩章为宝相花+松枝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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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职干部定义
  中国人民解放军中的文职干部是被任命为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办事员级以上职务,不授予军衔的现役军人,是国家干部队伍的组成部分。
编辑本段工作性质
  文职干部按照工作性质分为专业技术文职干部和非专业技术文职干部。
编辑本段文职干部编制范围
  军队中科学研究、工程技术医疗卫生、教学、新闻、出版、图书、档案、文化艺术、体育等单位的部分专业技术干部职务,以及机关、院校、医院等单位部分从事行政事务、服务保障的干部职务。
编辑本段文职干部的职务等级
  专业技术文职干部的专业技术职务分为高级、中级、初级,专业技术等级分为1级至14级,1级为最高级;非专业技术文职干部的职务分为正局级、副局级、正处级、副处级正科级、副科级、一级科员、二级科员、办事员。   干部向上调整专业技术等级,现专业技术等级应当满最低年限:十四级至十级分别为三年;九级至二级分别为四年。
调整专业技术等级的对象和条件
   (一)现专业技术等级满最低调级年限的干部,德才表现好,工作成绩明显的,可以向上调整一级。其中,中级、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对应的较高专业技术等级的调整,从严掌握,择优选升。
1、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现专业技术八级或者七级满最低调级年限的,按照每年最高不超过各自级别满最低调级年限的干部35%的比例,从现专业技术等级期间取得下列成绩之一的干部中选升;
专业技术八级的,专业技术工作业务熟练,完成任务突出,成绩显著,是本单位、本专业的业务骨干。
专业技术七级的:(1)一线专业技术工作业务娴熟,完成任务好,成绩显著,是本单位、本专业的主要业务骨干,或者开展了水平较高的新业务,或者解决了具有较高学术和实用价值的技术难题,或者培养了较高水平的专业人才;(2)获得国家和军队设立的各类成果奖励的主要贡献者,或者主笔撰写出版了质量较高的教材、著作,或者作为主要作者发表了多篇质量较高的论文;(3)因专业技术工作成绩显著,被评为师级以上单位的先进典型,或者多次立功受奖者;(4)在专业技术工作中有其他重要成绩者。
2、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现专业技术六级或者五级满最低调级年限的,按照每年最高不超过各自级别满最低调级年限的干部30%的比例,从现专业技术等级期间取得下列成绩之一的干部中选升:
(1)一线专业技术工作业务精湛,在学术技术指导、把关和完成任务方面贡献突出,是本专业、本系统的学科(学术)带头人,或者开展了学术技术水平较高的新业务,或者解决了具有较高学术技术价值的重要技术难题,或者培养了高层次的专业人才;
(2)获得国家设立的各类成果奖励,军队三等以上科技进步奖、教学成果奖等奖励,两项以上军队四等科技进步奖、教学成果奖等奖励的主要贡献者,或者主笔撰写了本专业权威性和学术价值高的论著、教材,或者作为主要作者发表了多篇被同行公认为质量高的学术论文;
(3)因专业技术工作成绩突出,被评为军级以上单位的先进典型,或者多次立功受奖者;
(4)在专业技术工作中有其他突出成绩者。
3、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现专业技术八级满六年,或者七级满七年的,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现专业技术六级或者五级满七年,工作积极努力,完成任务突出,成绩显著,群众威信高的,也可以视情向上调整一级。
4、在边防、海岛艰苦地区(其范围按照国务院、中央军委国发[1989]14号文件掌握。下同)工作的干部中,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专业技术八级或者七级、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专业技术六级或者五级,现专业技术等级满最低调级年限,工作积极努力,完成任务突出,成绩显著的;或者现专业技术等级满五年,安心艰苦地区工作,完成任务好,成绩明显的,均可以向上调整一级。
5、调整为专业技术三级以上的,全军统一衡量。主要从德才优秀,现专业技术等级期间取得下列成绩之一的干部中选升:
(1)在教学、科研、卫生、工程技术、文化艺术等一线工作中,培养了多名高层次的人才,或者攻克了重大技术难题,或者做出突出贡献的军内外知名专家;
(2)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发明奖,国家科技进步奖,国家星火奖,国家教学成果奖,军队科技进步一、二等奖或者三项以上三等奖的主要贡献者;
(3)在专业技术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获得二等功以上奖励者,或者被国家、军队表彰的先进模范人物,以及大军区级单位树立的标兵和典型;
(4)对本专业有其他重要贡献者。
(二)提前调整专业技术等级。现专业技术十级以下的必须满一年,九级以上的必须满二年,并且现专业技术等级期间德才优秀、工作成绩显著。每年提前调级的比例,最高不超过大军区级单位专业技术干部编制总数的2%。其中,在边防、海岛艰苦地区工作提前调级的比例,最高不超过大军区级单位在这些地区工作的专业技术干部编制总数的4%。
(三)越级调整专业技术等级。对下列在现专业技术等级期间,为国防建设做出重大贡献的干部,可以视情越一级或者多级调整专业技术等级:
1、取得具有重大价值的创造性研究成果,并且产生明显社会、军事或者经济效益的;
2、有重要发明创造和重大技术革新,或者解决了关键性难题,对专业技术进步、国防建设发展有重要促进作用的;
3、对高新技术的应用,或者对学科的理论发展、科研成果的转化和人才建设做出重大贡献的;
4、在军队专业技术工作中无私奉献,成绩卓著,堪称楷模的;
5、其他在专业技术工作中做出重大贡献的。
(四)现专业技术等级未达到专业技术职务对应的最低专业技术等级的,一般应当逐步调整到对应的最低等级。
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院士,当选院士的当年为专业技术四级以下的,可以直接调整到三级。总政治部、人事部批准的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批准的当年为专业技术七级以下的,可以调整到六级。  

专业技术等级的确定和改套
  (一)军队院校或者接收的地方高等学校毕业生,毕业研究生,以及由优秀士兵提拔为干部并任命专业技术职务的,按照有关规定确定专业技术等级。   (二)特招入伍的专业技术干部和文艺体育骨干,在任命专业技术职务的同时,根据其德才表现,与相同条件的军队专业技术干部统一衡量,确定专业技术等级;并且可以在首次调级时,与原相同条件的干部统一衡量调级,其中从确定专业技术等级至首次调级不满专业技术等级最低调级年限的,不视为提前调级。   (三)担任正师职以下行政职务改做专业技术工作的干部,在任命其专业技术职务的同时,改套专业技术等级。即按照专业技术等级工资与行政职务等级工资标准基本相同的原则,将正师职(正局级)改套为专业技术六级,副师职(副局级)改套为专业技术七级,正团职(正处级)以下依次类推。其专业技术等级时间从批准改套之日起算,但在首次调级时,原最高行政职务任职时间可以比照计算专业技术等级时间。   担任副军职以上行政职务改做专业技术工作的干部,一般不再执行专业技术等级,个别因工作需要,确需执行的,应当与其他一直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相同条件的干部统一衡量,确定专业技术等级。
专业技术等级的审批
  调整专业技术等级的审批权限是:调整为专业技术三级以上的,由总政治部审批。调整为专业技术四级至七级,或者体育三级以上的,由大军区级单位党委审批;其中,副大军区级单位的干部调整为专业技术七级,或者体育三级的,由副大军区级单位党委审批。调整专业技术八级至十级,或者体育四级至六级的,由军级单位党委审批;其中,调整为专业技术十级或者体育六级的,也可以由军级单位授权的师级单位党委审批。调整为专业技术十一级以下,或者体育七级以下的,由师(旅)级单位党委审批。   调整干部专业技术等级,按照下列程序办理:干部所在基层单位党组织推荐,政治机关提名,报同级党委研究以后逐级上报,按照审批权限组织考核,由有该专业技术等级审批权的单位党委研究同意,以同级政治机关通知形式公布。其中,担任领导职务兼任专业技术职务的,由其上一级政治机关研究并且报同级党委同意以后上报;越级调整专业技术等级的,必须先报有该专业技术等级审批权的上一级单位政治机关审核同意。   专业技术等级的调整,每年办理两次。干部新的专业技术等级时间,上半年符合调整条件的从当年六月一日起算,下半年符合调整条件的从当年十二月一日起算。其中,中级、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对应的较高专业技术等级的调整,以及提前、越级调整专业技术等级,每年下半年办理一次,干部新的专业技术等级时间从当年十二月一日起算。
编辑本段文职干部的级别
级别的设置
  文职干部的级别设置为特级、1级至9级,特级为最高级。文职干部的待遇基本与现役军官的待遇相同。
级别的晋升
  1、文职干部的级别按下列年限晋升:   9级晋升8级为3年;8级晋升7级、7级晋升6级、6级晋升5级、5级晋升4级、4级晋升3级各为4年。   2、文职干部现级别达到或超过规定年限(按周年计算)的,在级别对应幅度内,可晋升1个级别。   级别4级以下文职干部晋升级别的办法,按照总参谋部、总政治部、总后勤部(1993)后联字4号文件的规定执行。其中,符合下列条件的文职干部,按照规定权限经过批准,可以晋升一个级别:   1、现级别未达到职务(专业技术)等级对应级别幅度的最低级别的;   2、大学专科以上毕业、级别9级满二年的;   3、现级别满规定年限,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专业技术六级、级别4级的,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专业技术九级或者十级、级别6级的。
级别的审批
  评定和晋升级别,由文职干部所在单位提出意见,专业技术三级以上和按军职以上待遇评定、晋升级别的,由总政治部审批;其余按总参谋部、总政治部、总后勤部(1988)后联字5号文件规定的审批权限审批,以通知的形式公布。
提前晋升文职干部级别
  级别4级以下的文职干部,现级别满二年以上、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在现职务(专业技术)等级对应的级别幅度内提前晋升级别:   1、现级别期间,因工作成绩显著,获一等功以上奖励并保持荣誉者;   2、任现职期间,带领单位完成任务成绩显著,获集体二等功以上奖励的主要领导;   3、现级别期间,获三等以上国家自然科学奖、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或者国家设立的其它相应奖励的主要贡献者;   4、现级别期间,获一等军队科学技术进步奖的主要贡献者;   5、现级别期间,在教学、研究、技术等领域取得显著成绩者;   6、其他做出突出贡献者。
晋升级别的办理时间
  级别4级以下的文职干部晋升级别,分别在每年3月和9月办理。新的级别时间从符合条件的当月算起。其中,提前晋升级别的,新的级别时间从批准之日算起。
编辑本段文职干部着装
  文职干部着制式服装,佩带帽徽、肩章、军种符号、领花。根据工作需要,文职干部可以改任军官,并按照有关规定评定授予军衔。   2007年8月1日起开始配发07式军装,增加级别资历章、臂章、姓名牌等。
肩章
  技术四级以下文职干部的肩章为宝相花+飘带,技术三级以上文职干部的肩章为宝相花+松枝叶。
有些人会无视的
什么叫普通军官?lz给解释解释
malta 发表于 2011-9-8 07:55
什么叫普通军官?lz给解释解释
就是普通作战部队的军官,政治军官啊....这还要解释?
那就不能叫做军人,他们有没有到处自称军人?
世界上,历史上还有哪只军队是这个样子的?
不想举例,因为太离谱

selcius 发表于 2011-9-8 08:00
就是普通作战部队的军官,政治军官啊....这还要解释?


你这意思,普通作战部队没有技术军官?还文职干部,技术军官,普通军官,你先把分类整清楚再说
selcius 发表于 2011-9-8 08:00
就是普通作战部队的军官,政治军官啊....这还要解释?


你这意思,普通作战部队没有技术军官?还文职干部,技术军官,普通军官,你先把分类整清楚再说

铁血167 发表于 2011-9-8 08:07
那就不能叫做军人,他们有没有到处自称军人?
世界上,历史上还有哪只军队是这个样子的?
不想举例,因为 ...


还真的有,而且不少
铁血167 发表于 2011-9-8 08:07
那就不能叫做军人,他们有没有到处自称军人?
世界上,历史上还有哪只军队是这个样子的?
不想举例,因为 ...


还真的有,而且不少

malta 发表于 2011-9-8 08:08
你这意思,普通作战部队没有技术军官?还文职干部,技术军官,普通军官,你先把分类整清楚再说


作战部队当然有技术军官
技术军官特别分出来,是因为他不仅在作战部队里有....如果只是作战部队里有技术军官,那就不分出来了
如果我有错误,恳请指教,毕竟我也不算是军内人士,只是因为家属的缘故有所了解,错误是由可能的
malta 发表于 2011-9-8 08:08
你这意思,普通作战部队没有技术军官?还文职干部,技术军官,普通军官,你先把分类整清楚再说


作战部队当然有技术军官
技术军官特别分出来,是因为他不仅在作战部队里有....如果只是作战部队里有技术军官,那就不分出来了
如果我有错误,恳请指教,毕竟我也不算是军内人士,只是因为家属的缘故有所了解,错误是由可能的
“非现役”文职干部可是另外的一批人啊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胡*锦*涛6月23日签署第438号令,公布施行《中国人民解放军文职人员条例》 。《条例》决定在全军实行文职人员制度,这是对我军力量构成和用人制度的重大调整改革,是推进军队现代化建设的重大战略举措。

《条例》强调了我军用人的政治标准和军事工作对人才的特殊要求,贯穿了军队服务保障人员逐步实行社会化的思想,突出了市场经济条件下依法用人的基本精神,体现了比照军地同类岗位人员设计政策的原则,适应了国家人事制度改革的发展要求。其主要内容是面向市场招聘文职人员,根据岗位确定文职人员职责,依据合同对文职人员进行管理,参照事业单位同类岗位人员确定文职人员待遇,通过国家法定方式解决聘用双方争议,从而形成开放灵活的进出机制、竞争择优的使用机制、按岗定酬的分配机制、军地衔接的保障机制。

《条例》共9章55条,对文职人员的性质地位等基本问题、聘用工作的主要环节以及文职人员制度与军地相关政策的衔接等作了规定,《条例》明确,文职人员是指按照规定的编制聘用到军队工作,履行现役军官(文职干部)同类岗位相应职责的非现役人员。文职人员应当履行聘用合同,根据军队需要参加作战、军事演习、军事训练和处置突发事件。在此期间,文职人员着制式服装,个人不得单方面解除合同,生活待遇、医疗保障和伤亡抚恤参照国家和军队有关规定办理。

《条例》明确,军级以上机关和驻边远艰苦地区以外的非作战部队的专业技术岗位以及部分管理事务和服务保障等非专业技术岗位,可以聘用文职人员。文职人员的专业技术岗位分为初、中、高三个等级,非专业技术岗位等级由低到高分为六级至二级5个职员岗位,分别与专业技术干部和事业单位职员的职务等级相对应。《条例》还对各级岗位文职人员的首次聘用最高年龄和最高工作年龄作了限定。

《条例》对招聘文职人员的程序、审批权限以及聘用合同的内容、期限等作了规定。明确了文职人员的人事行政关系及档案管理等有关事宜,聘用单位可以委托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事部门所属的人才中介服务机构代理。聘用单位与文职人员因履行合同发生争议的,双方可以协商解决,或申请上级单位调解处理。当事人也可向当地人事争议仲裁机构申请仲裁,还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文职人员的工资水平应当根据岗位、任务和贡献,参照事业单位同类岗位人员的工资水平确定,并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适时调整,对紧缺专业人员和优秀人才适当从优。文职人员的住房实行社会化、货币化保障,按照当地政府规定的标准执行,住房补贴、房租补贴随工资发放。文职人员的落户及其配偶子女随迁,按照国家和聘用单位所在地人民政府的有关规定执行。聘用双方应当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符合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同类岗位人员退休条件的文职人员,办理退休手续,退休后的管理服务和生活保障纳入社会保障体系。

《条例》还对聘用关系终止或解除的有关情形和办法等做了规定。明确文职人员终止或解除聘用合同后,与原聘用单位的关系即行终止。

据有关方面介绍,与《条例》配套的相关政策解放军总部与国家有关部门正在加紧拟制。与此同时,有关文职人员招聘工作也在积极准备,力争尽快在全军展开。
不管是啥,先把资历牌拿掉!他们基本上,绝大部分人都不配。
就是普通作战部队的军官,政治军官啊....这还要解释?
楼主应该这样分:军政后装军官,专业技术军官,文职干部。现在还有非现役文职人员。
楼主你天真得可爱,知道啥叫选择性的报道吗?对于一些人来说这些东西基本上忽略…
今天隔壁邻居张大妈家吃啥,明天胡同张三买了啥车,都能引起一阵非常热烈的讨论,从里面好多所谓的“有识之士”都能看出社会的不公,人性的堕落,甚至还有下棋的阴谋,大声的咆哮着自己的见解,但有不从者就要将其打入地狱,唯我独尊,成天活在自以为是的世界里。
话不能这么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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