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警方称劫持案受伤人质可申请赔偿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7 00:16:17


8月31日上午,南京人质劫持事件发生第二天,南京市公安局一名霍姓工作人员在江苏省人民医院会见了家属,他向家属致歉并称家属可以申请国家赔偿;事发时狙击手一颗子弹穿透了人质李全朝的脸颊并擦伤了劫匪脖颈。医生介绍,李全朝不会毁容,但嘴唇可能会有点歪。

警方称受伤人质可申请赔偿

8月31日11时许,记者以病人家属的身份和家属们进入重症监护室,在一间办公室里见到4个人,其中两位是李全朝的主治医生曹主任和卜主任,还有一名霍(音)姓男子,自称是南京市公安局工作人员。他说:“事情发生后,市局领导非常重视,一直在全力救治。”据了解,这是事发后南京警方、医院第一次与伤者家属正式见面。

据曹主任介绍,病人是8月30日15时多送到江苏省人民医院的,手术从16时许持续到翌日零点多。卜主任说,病人的气管已经被切掉,目前呼吸依靠机器。病人脸部部分软组织受损,“目前能眨眼,但不能说话。牙齿脱落了几颗,舌头也能伸出嘴巴外面,听力也很正常。至于什么时候能出院,还要继续观察。等病人完全康复后,不会毁容,不过嘴唇可能会有点歪。”

对于医疗费用等问题,霍姓男子表示:“费用我们先垫付。以后你们可以申请国家赔偿。”

一枪打中人质擦伤劫匪

“事情到底是怎么发生的?怎么会打在我女婿脸上呢?说句不该说的话,你们是不是以为我女婿是劫匪?”伤者岳父孙家银一连提出几个质疑。“这是误伤。”霍姓男子说,南京市公安局在行动前,关于劫匪的身份和特征都非常了解,“发生这样的事情,我们也很遗憾和痛心,向你们道歉,希望你们能谅解。”

据此前目击者介绍和媒体报道,警方在解救人质过程中开了两枪,开第一枪后人质受伤离开,二三十分钟后才开了第二枪。可在与家属交涉时,警方工作人员另有说法。

霍姓男子向家属们描述当时场景,“李全朝是靠窗的,他双手交叉抱在胸前,半蹲着,看起来非常害怕。劫匪在他旁边,刀架在小女孩脖子上。当时狙击手一枪打过来,子弹透窗而入,击中李全朝的脸颊。子弹从李全朝脸颊穿过后,再擦伤了劫匪脖颈。”

>>观点

嫌犯未伤害人质就开枪有些草率

8月31日,安徽公安职业学院治安系副主任张兵就此次事件处置表示,从目前所知的情况看,“这次行动过于仓促、草率了”。

“根据相关规定,我们在培训学员时也都会告诉他们,开枪有四要素。”张兵说,判明情况、暴力犯罪、情况紧急、先行警告。根据南京人质事件目前公布的情况看,警察到达现场,了解现场所有情况,劫持人质也属于暴力犯罪行为,“但是否情况紧急就很难说了。”

据了解,警方开枪前,犯罪嫌疑人并没有出现伤害人质的行为,张兵认为,“谈判没有完全破裂,犯罪嫌疑人也没有出现要伤害人质的迹象,这个时候开枪有些草率了。”

那么如果开枪,是不是一定要将犯罪嫌疑人“一枪毙命”?张兵表示:“在这种案件中,安全解救人质是首要任务,而不是要击毙犯罪嫌疑人。但如果开枪的结果真的是人质受伤、犯罪嫌疑人只是蹭破皮,枪法就很难说得过去了。”

警方事后宣称“两小时解救人质”,解救人质是时间越短越好吗?“这套处置方法是有问题的,现在看,南京警方过于仓促了。”张兵说,在解救人质过程中,谈判专家应当尽量满足犯罪嫌疑人的要求,缓和对方情绪,寻找合适的救人机会。

合肥市公安局一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谈判专家说,在执行任务时,谈判专家是一个团队,有主谈判手和副谈判手,还有资料搜集和后勤保障等,谈判过程中要尽量拖延时间、搜集尽量多的资料去和犯罪嫌疑人谈判,不能激怒嫌疑人。

>>对话李全朝

子弹打入左颊穿出右颈

8月31日15时许,江苏省人民医院医生告知李全朝的家属,病人已苏醒,并拔掉了呼吸机,家属15时30分可以进重症监护室探望,但只能一个人进去。李全朝的家属把机会让给了记者。

在重症监护室的12床,李全朝身穿一件蓝色病号服躺在病床上,脸部肿胀严重,被几块纱布包裹着。医生说,李全朝无法说话,但能听见声音。

记者:“我也是你安徽的老乡,可以跟你谈谈吗?我说话,是你就点头,不是你就摇头,好吗?”

李全朝点头。

记者:“你现在眼睛看得见东西吗?”

李全朝点头。

记者:“你是不是被子弹打伤的?”

李全朝点头。

记者:“那子弹是从哪边打进来的呢?”

李全朝指了指自己的左脸,又划过脸庞,指了指自己右颈,示意子弹是从其左脸进入,从右颈处穿出。

记者:“你现在感觉怎么样,还挺得住吗?”

李全朝迟疑了一下,随即无力地点了点头。

记者:“我想告诉你,你父亲让我对你说,为了家人,一定要挺住!”


话音刚落,李全朝的身体剧烈地震动了一下,他的头向记者方向转了过来,透过纱布,记者第一次看到了李全朝的眼睛,随即他用力地点了点头。随后,记者离开了重症监护室。

新闻回顾:南京大巴劫持案:2名乘客被劫持 现场2人被击伤

8月30日下午6时许,南京警方向社会通报,下午发生在南京长江三桥收费站附近的大客车劫持案中,两名乘客被劫持;在现场有两人被击伤,其中一人为劫持嫌疑犯。

南京大巴劫案人质被警方子弹射穿脸颊

8月30日,南京大巴劫持案中一名人质在解救过程中遭警方误伤,被子弹射中脸颊,目前仍在ICU病房。其家属称警方承认开枪误伤,并将支付治疗费。专家指警方第一次开枪未击中劫匪,却射到人质面部,是典型的失败行动,并很可能因此激怒劫犯,危害第2名人质生命安全。

南京劫持案全程回顾:警方开两枪击伤劫匪颈部

据悉,在南京大巴劫案发生前,警方已知悉4名逃犯在车上,收费站找借口拖延大巴车近40分钟后警方到场要求查乘客身份证。逃犯突然劫持一名小女孩和一名男子,在僵持近80分钟后,警方开第一枪,击伤男性人质。25分钟后,警方开第二枪击伤劫匪脖颈。女孩未受伤。

(本文来源:京华时报) 责任编辑:NN015http://news.163.com/11/0902/03/7CTQ83EM0001124J.html

8月31日上午,南京人质劫持事件发生第二天,南京市公安局一名霍姓工作人员在江苏省人民医院会见了家属,他向家属致歉并称家属可以申请国家赔偿;事发时狙击手一颗子弹穿透了人质李全朝的脸颊并擦伤了劫匪脖颈。医生介绍,李全朝不会毁容,但嘴唇可能会有点歪。

警方称受伤人质可申请赔偿

8月31日11时许,记者以病人家属的身份和家属们进入重症监护室,在一间办公室里见到4个人,其中两位是李全朝的主治医生曹主任和卜主任,还有一名霍(音)姓男子,自称是南京市公安局工作人员。他说:“事情发生后,市局领导非常重视,一直在全力救治。”据了解,这是事发后南京警方、医院第一次与伤者家属正式见面。

据曹主任介绍,病人是8月30日15时多送到江苏省人民医院的,手术从16时许持续到翌日零点多。卜主任说,病人的气管已经被切掉,目前呼吸依靠机器。病人脸部部分软组织受损,“目前能眨眼,但不能说话。牙齿脱落了几颗,舌头也能伸出嘴巴外面,听力也很正常。至于什么时候能出院,还要继续观察。等病人完全康复后,不会毁容,不过嘴唇可能会有点歪。”

对于医疗费用等问题,霍姓男子表示:“费用我们先垫付。以后你们可以申请国家赔偿。”

一枪打中人质擦伤劫匪

“事情到底是怎么发生的?怎么会打在我女婿脸上呢?说句不该说的话,你们是不是以为我女婿是劫匪?”伤者岳父孙家银一连提出几个质疑。“这是误伤。”霍姓男子说,南京市公安局在行动前,关于劫匪的身份和特征都非常了解,“发生这样的事情,我们也很遗憾和痛心,向你们道歉,希望你们能谅解。”

据此前目击者介绍和媒体报道,警方在解救人质过程中开了两枪,开第一枪后人质受伤离开,二三十分钟后才开了第二枪。可在与家属交涉时,警方工作人员另有说法。

霍姓男子向家属们描述当时场景,“李全朝是靠窗的,他双手交叉抱在胸前,半蹲着,看起来非常害怕。劫匪在他旁边,刀架在小女孩脖子上。当时狙击手一枪打过来,子弹透窗而入,击中李全朝的脸颊。子弹从李全朝脸颊穿过后,再擦伤了劫匪脖颈。”

>>观点

嫌犯未伤害人质就开枪有些草率

8月31日,安徽公安职业学院治安系副主任张兵就此次事件处置表示,从目前所知的情况看,“这次行动过于仓促、草率了”。

“根据相关规定,我们在培训学员时也都会告诉他们,开枪有四要素。”张兵说,判明情况、暴力犯罪、情况紧急、先行警告。根据南京人质事件目前公布的情况看,警察到达现场,了解现场所有情况,劫持人质也属于暴力犯罪行为,“但是否情况紧急就很难说了。”

据了解,警方开枪前,犯罪嫌疑人并没有出现伤害人质的行为,张兵认为,“谈判没有完全破裂,犯罪嫌疑人也没有出现要伤害人质的迹象,这个时候开枪有些草率了。”

那么如果开枪,是不是一定要将犯罪嫌疑人“一枪毙命”?张兵表示:“在这种案件中,安全解救人质是首要任务,而不是要击毙犯罪嫌疑人。但如果开枪的结果真的是人质受伤、犯罪嫌疑人只是蹭破皮,枪法就很难说得过去了。”

警方事后宣称“两小时解救人质”,解救人质是时间越短越好吗?“这套处置方法是有问题的,现在看,南京警方过于仓促了。”张兵说,在解救人质过程中,谈判专家应当尽量满足犯罪嫌疑人的要求,缓和对方情绪,寻找合适的救人机会。

合肥市公安局一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谈判专家说,在执行任务时,谈判专家是一个团队,有主谈判手和副谈判手,还有资料搜集和后勤保障等,谈判过程中要尽量拖延时间、搜集尽量多的资料去和犯罪嫌疑人谈判,不能激怒嫌疑人。

>>对话李全朝

子弹打入左颊穿出右颈

8月31日15时许,江苏省人民医院医生告知李全朝的家属,病人已苏醒,并拔掉了呼吸机,家属15时30分可以进重症监护室探望,但只能一个人进去。李全朝的家属把机会让给了记者。

在重症监护室的12床,李全朝身穿一件蓝色病号服躺在病床上,脸部肿胀严重,被几块纱布包裹着。医生说,李全朝无法说话,但能听见声音。

记者:“我也是你安徽的老乡,可以跟你谈谈吗?我说话,是你就点头,不是你就摇头,好吗?”

李全朝点头。

记者:“你现在眼睛看得见东西吗?”

李全朝点头。

记者:“你是不是被子弹打伤的?”

李全朝点头。

记者:“那子弹是从哪边打进来的呢?”

李全朝指了指自己的左脸,又划过脸庞,指了指自己右颈,示意子弹是从其左脸进入,从右颈处穿出。

记者:“你现在感觉怎么样,还挺得住吗?”

李全朝迟疑了一下,随即无力地点了点头。

记者:“我想告诉你,你父亲让我对你说,为了家人,一定要挺住!”


话音刚落,李全朝的身体剧烈地震动了一下,他的头向记者方向转了过来,透过纱布,记者第一次看到了李全朝的眼睛,随即他用力地点了点头。随后,记者离开了重症监护室。

新闻回顾:南京大巴劫持案:2名乘客被劫持 现场2人被击伤

8月30日下午6时许,南京警方向社会通报,下午发生在南京长江三桥收费站附近的大客车劫持案中,两名乘客被劫持;在现场有两人被击伤,其中一人为劫持嫌疑犯。

南京大巴劫案人质被警方子弹射穿脸颊

8月30日,南京大巴劫持案中一名人质在解救过程中遭警方误伤,被子弹射中脸颊,目前仍在ICU病房。其家属称警方承认开枪误伤,并将支付治疗费。专家指警方第一次开枪未击中劫匪,却射到人质面部,是典型的失败行动,并很可能因此激怒劫犯,危害第2名人质生命安全。

南京劫持案全程回顾:警方开两枪击伤劫匪颈部

据悉,在南京大巴劫案发生前,警方已知悉4名逃犯在车上,收费站找借口拖延大巴车近40分钟后警方到场要求查乘客身份证。逃犯突然劫持一名小女孩和一名男子,在僵持近80分钟后,警方开第一枪,击伤男性人质。25分钟后,警方开第二枪击伤劫匪脖颈。女孩未受伤。

(本文来源:京华时报) 责任编辑:NN015http://news.163.com/11/0902/03/7CTQ83EM0001124J.html

吓人咯
警察处理这种事不可能百分之百都成功

连军事演习都还会出现伤亡呢

哦 非要申请才给赔偿啊
看来不怎么情愿嘛 这么被动
就不能主动给人家赔偿求得人家谅解吗
领导们是不是觉得被爆头的感觉很享受啊
大黄瓜 发表于 2011-9-2 16:13
哦 非要申请才给赔偿啊
看来不怎么情愿嘛 这么被动
就不能主动给人家赔偿求得人家谅解吗
国家赔偿个人不申请怎么拨付?
东风强劲 发表于 2011-9-2 16:19
国家赔偿个人不申请怎么拨付?
干嘛非要用“申请”这词呢 显得求爷爷告奶奶一样
本来就是无辜受害者 应该用“要求”这个词
要求国家对自己赔偿
大黄瓜 发表于 2011-9-2 16:22
干嘛非要用“申请”这词呢 显得求爷爷告奶奶一样
本来就是无辜受害者 应该用“要求”这个词
要求国家对 ...
这种事情显然要按程序走
东风强劲 发表于 2011-9-2 16:19
国家赔偿个人不申请怎么拨付?
至于有关部门申请相关款项 就是国家机器自己的内部协调问题了
总之 不允许用“申请”这个词  搞得受害人挨了枪子 还要求着国家大爷赔一样 还要申请
此词官本位色彩太重
大黄瓜 发表于 2011-9-2 16:22
干嘛非要用“申请”这词呢 显得求爷爷告奶奶一样
本来就是无辜受害者 应该用“要求”这个词
要求国家对 ...
请自己看一下国家赔偿的条款
东风强劲 发表于 2011-9-2 16:25
请自己看一下国家赔偿的条款
条款我知道 本人就是体制内的

但是这是不合理的

举个例子吧 你就明白我的意思了
比如过年 某人放炮的时候不小心把恰好路过的您给炸伤了 然后您是要求他对您进行赔偿呢 还是向他申请赔偿呢 你觉得哪个词合适  哪个词能够考虑受害者的感受 体现人文关怀 抚平您那被炸伤的心???
那人家怎么说,说要求到时还不是会有你这种扣字眼的说警方根本就是不想给,还要受害者去要求之类,别说什么不会有这种可能,这年头报纸为眼球一分的事他能给你写出12分的出来,就是本来没有编也给你编出来。
里面的人听着,你的人质已经被我们击毙,劝你快快投降,争取宽大
赔偿会怎么赔呢?千万不要用平均工资乘以卧床天数啊。
hester 发表于 2011-9-2 19:57
那人家怎么说,说要求到时还不是会有你这种扣字眼的说警方根本就是不想给,还要受害者去要求之类,别说什么 ...
你这帽子扣的 管个更加人文关怀一些的词 有什么不好 说到底还是官本位在作怪
miaomiaomiao 发表于 2011-9-3 00:38
赔偿会怎么赔呢?千万不要用平均工资乘以卧床天数啊。
还好 人质不用赔国家的子弹钱
人家会说 你干嘛当着射击轨迹啊 浪费了国家的一颗宝贵的狙击步枪的子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