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精神和创造性的渊源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8 00:00:59
创造性的前提是精神的独立和思想的自由,很难想象,一个思想肤浅、视野狭隘的人能有多少创造性。精神独立和思想自由是建立在人的有欲有求上,个人首先必须生存,然后才能谈到发展。领土和主权是一个国家独立和自由的标志,私有财产和自主意志则是一个人精神独立和思想自由的基础。

在人类早期阶段,生存状况和兽类没有什么两样,一生中的大部分时间用来寻找食物以求生存。然而,由于精英的出现,其创造发明改善了人类的生存条件,一小部分人,至少是创造者自己,拥有了闲暇时间。闲暇是文化诞生的必要条件,精英的创造力是文化诞生的充分条件,而闲暇的必要条件则是私有财产。

其实在人类初源之时,根本没有私产,但创新还是出现了,也就是说创新活动要比私产出现早。甚至可以说,如果没有创造者去发明工具、发明农业、发明商业,私产连出现都近乎不可能。所以说私产自由比思想自由重要,是没有历史根据的。

不可否认,私产自由能够极大的促进思想自由,而且是保证创新活动的物质基础。私产意识,本质上说起源于动物的一种自我保护本能,作为高级动物的人类,也不例外。例如,肉食动物自己捕获了猎物,都视为己有,而不愿白白让于竞争对手,除非在实力不济的情况下。

所谓原始共产主义社会,那是一种过渡阶段,或者说是一种假设,即使没有私产,但是如果要进步,就必须供养一种人——祭司,这种人就是信仰和文化创造之源头。

人类之所以不同于普通的动物,其中最重要的一点是因为人具有创造力同时还有更高的精神需求,是不断上升或不能满足的欲望促使人类进步。

由于人类具有高级的本能,除了满足身体的欲望之外,还需要满足精神上的欲望,而欲望又是无穷扩张的,所以,这种无穷的欲望实在是人类进步的主要推动力。

但是,由于财富有限,而贪欲无限,如果个人尤其是掌控财富分配权力的个人,不约束自身不断膨胀的贪欲,迟早,这贪欲不仅会毁了财富,更会毁了他自身。

在人类战胜兽类走出森林,生存资料产生不足之后,人类之间便展开了对生存资料(主要是土地和物质财富)的争夺,而战争便由此成了人类历史上永恒的主题。有时候,人们为了整个民族的生存,会设法(比如说立法)将个人的财产和私欲限制到最小限度,使全民都为民族的生存和发展这一崇高目标而奋斗,斯巴达国家的建立就基于如此。斯巴达人之所以能全力投入到战争中去,其根本原因在于有希洛人为其提供生存的保障。斯巴达社会是民主的,但个人的创造精神却被限制了,只限于战争方面,而其他方面的潜能则被压制了。

与之相对的是雅典,在保障私有财产和个人自由的前提下,随着国家和个人财产的增加,雅典人的创造才华如火山般喷涌而出,其光芒照亮了整个希腊世界。很难想象,当大部分国民还在为生存而努力奋斗,为裹腹而苦苦挣扎,也就是所有的生存和生活资料仅能勉强维持其生存时,还能有什么自由和精神生活,更何谈创造性!民富才能国强,民富才能保障个人的自由,才能开启个人的智力空间,才能发挥个人的创造性。

实际上,私有财产的保护只保证了个人作为公民最起码得的尊严和自由——可自由支配自己的财产。私产是保证一个思想自由的必要条件,而不是充分条件,精神独立才是思想自由的充分条件。我们知道,有许多精神上的奴隶,在现实中却很富有。一种自由开放的的社会文化与制度环境,才能真正起到保证个人精神自由的的作用。无论古代,还是现在,在每个社会里都有许多财产富足、生活优裕的“精神奴隶”,在中国,我们称之为奴才。这类人是不自由的, 它们没有独立的人格和大空间思维能力,也缺乏神圣而高尚的信念和理念,除了不择手段的生存。由于不能将自己的才智精力和财富用于造福于社会,按黑格尔的观点,他们是在已经沦为了自己欲望的奴隶,这类人是社会的寄生虫。

自由不是为随心所欲和所欲为,个人自由的前提是国家和民族的独立与自由,因为个人不能脱离二者而孤立存在。因此,个人财产的拥有限度社会虽然没有给与明确规定,但在个人的心目中,却不能不清楚的表明。超出个人生存和生活的部分应该奉献给国家和民族,不用事实上的捐献,只要用在增加国民财富而不是仅供个人挥霍就是真正的奉献。个人的财产,从广义角度上说,不仅是为了保证个人及其后代的自由和生存,更是为了保障国家和民族的自由和生存,这才是最高的理性和自由精神。

尊重私有财产的自由并不等于把私有财产放在完全神圣以致等同于上帝的地位,因为个人的成功离不开社会大环境和其他人的共同努力。所以将私有财产完全看做一己之功,那纯粹是狂妄之举,所谓贪天功为己有、为富不仁是也。因此,国家在分配财富上的责任就凸显了出来,这方面北欧福利国家的社会保障制度给做出了榜样。这种制度充分说明了一个根本性的问题,那就是:个人是依靠社会才得以成功的,个人成功之后,需要回馈社会,不是靠个人自愿,而是靠制度约束。

在全球化、国际化、社会分工日益细分、知识日益复杂的当代,个人的能力和时间精力是有限的,个人财富的积累,不是仅仅靠个人而是建立在团队和社会支持基础之上的。所以,在兼顾对个人公平的基础上,要考虑社会整体公平。比如富人阶层就应当多交税,因为他们占用的社会资源较多。这一点对所有人又都是公平的,当一个富人变成穷人,他又可以少交税,反之亦然。社会不应该无限尊重私有财产,而应该穷富一视同仁。

自由是有先后的,先有整体的自由,后有个体的自由;利益也是有先后的,先有国家民族利益,后有个人利益,所以说,国家主义高于自由主义。美国总统肯尼迪也说过,“不要问国家为你做过什么,而要问你为国家做过什么”。这说明,在自由民主的国度,也需要靠国家主义,来凝聚人心。可以设想一下,如果当初雅典人将发现的银矿瓜分掉而不是用以建造一支舰队,萨拉米斯海战的结果会是什么样子,希腊人是否能赢得希波战争将是一个疑问。

“不自由,毋宁死”,是古犹太马萨达勇士喊出的口号,以色列国防军入伍新兵都要到马萨达堡去作入伍宣誓。誓言为“马萨达再也不会攻陷”,这就是所谓的“马萨达精神”。上述的自由,不是指个人自由,因为古犹太国,没有民主的传统,而是指整体的自由,犹太种族/国家的自由。现代以色列,虽然奉行西方的自由民主制度,但是在国家的具体运作上,之所以推崇“马萨达精神”,实在是验证了整体自由高于个体自由、整体利益高于个体利益,这个不变的永恒准则。

由此想到了中古时期不私天下的尧舜,春秋时期郑国的弦高,超越个人私欲天下为公的大空间思维,应该成为每一个富人的生存和行为法则,为富不仁不应再出现在新时代的社会中。西方理性的新教徒给我们做出了可供效法的榜样,卡耐基、洛克菲勒、摩根、盖茨、巴菲特等人均向世人展现了个人崇高的一 面,其所作所为实在值得我们某些国人好好参考。

自由的前提是责任和义务,个人生存在社会中,必须依存于社会来索取各种生活发展资料与信息,虽然不能抹煞个人的努力,但必须放在大背景上用大空间思维去评价。假如没有民族、国家和社会这个大环境,个人的一切努力都是枉然。因此个人不能贪天之功,妄想个人所有的财富和成功都是自己一人奋斗的结果,那就大错而特错了,这种人心目中是没有上帝和国家民族观念的。个人必须依存于社会才能生存,所以就对社会负有终生的责任和义务,向国家、社会和人民的奉献和报答是每个自由公民神圣而义不容辞的责任和义务。

从来作用都是双向的,一如作用力和反作用力。国家和社会的责任与义务是:不仅保障公民享有支配个人财产生存的自由,而且还保障公民享有支配个人思想发展的自由。当然,二者的前提是不危害他人、社会、国家和民族。故而,法律制度和道德伦理的订立是一个国家和社会不可避免的责任。法律是准绳,道德是底线,说得不错。法律制度实质上是一种社会规则,用以保证个人的生存和发展的自由同时,也起着防止因个人私欲泛滥而危害他人、国家、民族与社会的作用。换言之,法律制度既要保护个人,又要约束个人,还要保障整个国家民族的生存与发展,而这正是衡量一个社会制度法律是否优良的的最好标准。

历史已经证明,一项国家根本大法和制度的创立,往往能奠定一国发展的方向并进而决定他的命运。斯巴达莱库古的立法奠定了斯巴达八百年的军国体制,美利坚宪法的制定也奠定了美国作为世界上最自由民主国的地位。一个国家和民族不是孤立的存在于这个世界上的,因此,其法律制度的建立应符合:既要服务于内部的团结和治理,又要有利于整体的生存和发展。

然而,归根结底,法律制度只是一种强制性外在手段,实质上是一种外律规范。文化、宗教、道德、伦理才具有持续而深远的作用,实质上是一种自律规范。没有一整套与法律制度相适应的文化道德伦理规范的社会是不能长久的,秦国的寿命之所以短暂就在于此,周代之所能延续八百多年也是这个原因。人们是被动的服从还是自觉地遵守,实在是一个社会健康和稳定与否的关键。谁也不能否认,基督教在西方国家中存在的合理性,而天主教作为一个庞大的全球性组织更是独立于任何国家实体之外,其存在说明了什么?在人们的精神上还有一个王国,这个王国也需要“法律和制度”。我们往往看到,在决定人们行为的力量中,最强大的还是他“内心王国中的法律”。

如果把社会比作一座大厦,法律制度和道德宗教就如同这座大厦的两根支柱,没有它们,社会就无法正常运转。人是神性和兽性的结合体,人的创造天赋足以建设一个美好的社会,但人的无穷欲望也足以将这个社会给毁掉。自从潘多拉盒子打开之后,人类社会就无时无刻不在与个人膨胀的欲望作斗争,因此就导致了法律制度和道德宗教的产生。从作用和持久性来说,后者远胜前者,自律远较外律为优,这是公认的定理。显见,如果这两根支柱中的任何一根腐蚀甚至断裂的话,这个国家或社会就危险了,我们称这样的国家或社会是不健康。非常不幸,我们不无痛苦地看到,我们国家的两根支柱都产生了腐蚀断裂的危险。

在保障个人真正的生存自由即财产自由和思想自由的前提下,个人的创造力才能被释放出来。国家和社会中全部个体的创造力有机结合在一起,就形成了整个国家和社会的创造力。国家和社会具有创造力,二者才能繁荣、进步和发展,否则,只是维持勉强而可怜的生存罢了。非常遗憾的是,我们看到,一千年来中国社会犹如止水,因为缺乏创造力而停滞不前,我们引以自豪的文化与物质财富常常在一次次的动乱中化为灰烬。

柏克曾所,“一个没有更新之术的国家就是一个没有保国之方的国家”。精神上的封闭与保守,宣告了创造力的衰竭,创造力的丧失,则预示着国家的衰落乃至破产。这种国家不仅连最起码的生存都难保持,还往往会成为更具活力的国家的猎物。让人难以接受的是,以前我们的国家是,现在我们的国家似乎还是处于这种尴尬的地位上。

一个国家,即使不能保证每一个国民都拥有自由的思想,实际上这是不可能的,但也应确保其精英阶层尤其是智力阶层精神上的自由,这种自由是一个国家自由的前提和标志。如果把国家比作一棵大树,那么国家的精英群体就好比树干,而人民大众即使枝叶和树根,二者互相依存,组成了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精英又好比希腊神话中的大地之子安泰,安泰只有不脱离大地,才能从大地母亲那里汲取无穷的力量,当安泰离开了大地,死亡的命运就注定了。人民大众就是大地之 母,当精英们脱离人民大众时,其覆亡的命运也就形成了。中国历朝历代的精英最终都没有真正认识到这一点,所以中国的精英总是和人民大众相脱离,直到马列毛主义的产生。

相比于永恒的真理与相对永恒的种族来说,国家和权力都是短暂的,只有将追求永恒的真理与正义并把献身于种族未来崇高的事业看成是个人与国家永远的责任和义务,二者才是真正自由的,才能在冥冥中得到上帝的护佑。

一个国家和社会之所以能稳定而一直前行,最重要的是这个国家和社会保证了正义和公平。上帝憎恶邪恶与不公的社会,因此,就将各种灾祸和动乱加之于它,以使其中的人民觉醒,如果还是不能觉醒的话,其最终的结果就是灭亡。中国古代的天兆说不无道理,天灾从来都是人祸的肇始,也是上苍对不公和缺乏正义的国家的警告。天欲亡之也,必遗之奸佞之人,看看上层有无这种人,就知道这个国家的性质了。

为此,具有创造力的真正精英,负有维护社会正义和公平的不可推卸的责任与义务,不仅要提升全体大众的生存水平和福祉,还要担负起教育大众的重任,因为受教育的大众才是社会正义和公平的最根本保证。真正的精英,都有一种广义的博爱精神,爱这个国家,爱这个种族,爱这个种族的全体人民。只有如此,精英才能与大众彻底融为一体,才能引领国家与社会的发展方向,才能充当种族和国家的舵手。

保证每一个公民的生存权与追求幸福的权利是一个文明社会的基本特征,而开启公民的智力则是个人走向文明的最基本手段。惟有受过教育、开启智力空间的个人才能算作真正的文明人,否则就是野蛮人。然而,除非将高贵品格培植到一个人身上,否则,他不能成为一个合格的文明人。因此,真正文明的公民,是品格智力兼备的个人,是德才兼备的个人。正因为有了文明公民的有力支撑,社会才能走上文明发展的轨道,而不是步入歧途。

教育是社会最重要的功能之 一,因为塑造在身体、精神、品格、智力、机能方面全面发展的个人是文明社会最主要的任务,教育应成为第一国策。然而,我们沉痛地看到,当今的特权阶层,是如何的误国与浪费社会资源,以供个人的享乐,讲究人情面子,喜好吃喝,已经成为中国人的通病。

实际上,真正文明社会的存在,有赖于文明公民的数量和质量。这种社会把培养全体公民的精英化
作为最终的目标,也能最大限度地挖掘个人潜力和实现人类的价值。

珍视个体生命,尊重个人价值,是文明社会的主旋律。恢复先古信仰,重建古老传统,复兴先秦文化,建立一个文明而圣洁的社会,是我们每一个国人神圣而庄严的使命,让我们为此奋斗吧!

重生吧,我们的民族;觉醒吧,我们的人民!创造性的前提是精神的独立和思想的自由,很难想象,一个思想肤浅、视野狭隘的人能有多少创造性。精神独立和思想自由是建立在人的有欲有求上,个人首先必须生存,然后才能谈到发展。领土和主权是一个国家独立和自由的标志,私有财产和自主意志则是一个人精神独立和思想自由的基础。

在人类早期阶段,生存状况和兽类没有什么两样,一生中的大部分时间用来寻找食物以求生存。然而,由于精英的出现,其创造发明改善了人类的生存条件,一小部分人,至少是创造者自己,拥有了闲暇时间。闲暇是文化诞生的必要条件,精英的创造力是文化诞生的充分条件,而闲暇的必要条件则是私有财产。

其实在人类初源之时,根本没有私产,但创新还是出现了,也就是说创新活动要比私产出现早。甚至可以说,如果没有创造者去发明工具、发明农业、发明商业,私产连出现都近乎不可能。所以说私产自由比思想自由重要,是没有历史根据的。

不可否认,私产自由能够极大的促进思想自由,而且是保证创新活动的物质基础。私产意识,本质上说起源于动物的一种自我保护本能,作为高级动物的人类,也不例外。例如,肉食动物自己捕获了猎物,都视为己有,而不愿白白让于竞争对手,除非在实力不济的情况下。

所谓原始共产主义社会,那是一种过渡阶段,或者说是一种假设,即使没有私产,但是如果要进步,就必须供养一种人——祭司,这种人就是信仰和文化创造之源头。

人类之所以不同于普通的动物,其中最重要的一点是因为人具有创造力同时还有更高的精神需求,是不断上升或不能满足的欲望促使人类进步。

由于人类具有高级的本能,除了满足身体的欲望之外,还需要满足精神上的欲望,而欲望又是无穷扩张的,所以,这种无穷的欲望实在是人类进步的主要推动力。

但是,由于财富有限,而贪欲无限,如果个人尤其是掌控财富分配权力的个人,不约束自身不断膨胀的贪欲,迟早,这贪欲不仅会毁了财富,更会毁了他自身。

在人类战胜兽类走出森林,生存资料产生不足之后,人类之间便展开了对生存资料(主要是土地和物质财富)的争夺,而战争便由此成了人类历史上永恒的主题。有时候,人们为了整个民族的生存,会设法(比如说立法)将个人的财产和私欲限制到最小限度,使全民都为民族的生存和发展这一崇高目标而奋斗,斯巴达国家的建立就基于如此。斯巴达人之所以能全力投入到战争中去,其根本原因在于有希洛人为其提供生存的保障。斯巴达社会是民主的,但个人的创造精神却被限制了,只限于战争方面,而其他方面的潜能则被压制了。

与之相对的是雅典,在保障私有财产和个人自由的前提下,随着国家和个人财产的增加,雅典人的创造才华如火山般喷涌而出,其光芒照亮了整个希腊世界。很难想象,当大部分国民还在为生存而努力奋斗,为裹腹而苦苦挣扎,也就是所有的生存和生活资料仅能勉强维持其生存时,还能有什么自由和精神生活,更何谈创造性!民富才能国强,民富才能保障个人的自由,才能开启个人的智力空间,才能发挥个人的创造性。

实际上,私有财产的保护只保证了个人作为公民最起码得的尊严和自由——可自由支配自己的财产。私产是保证一个思想自由的必要条件,而不是充分条件,精神独立才是思想自由的充分条件。我们知道,有许多精神上的奴隶,在现实中却很富有。一种自由开放的的社会文化与制度环境,才能真正起到保证个人精神自由的的作用。无论古代,还是现在,在每个社会里都有许多财产富足、生活优裕的“精神奴隶”,在中国,我们称之为奴才。这类人是不自由的, 它们没有独立的人格和大空间思维能力,也缺乏神圣而高尚的信念和理念,除了不择手段的生存。由于不能将自己的才智精力和财富用于造福于社会,按黑格尔的观点,他们是在已经沦为了自己欲望的奴隶,这类人是社会的寄生虫。

自由不是为随心所欲和所欲为,个人自由的前提是国家和民族的独立与自由,因为个人不能脱离二者而孤立存在。因此,个人财产的拥有限度社会虽然没有给与明确规定,但在个人的心目中,却不能不清楚的表明。超出个人生存和生活的部分应该奉献给国家和民族,不用事实上的捐献,只要用在增加国民财富而不是仅供个人挥霍就是真正的奉献。个人的财产,从广义角度上说,不仅是为了保证个人及其后代的自由和生存,更是为了保障国家和民族的自由和生存,这才是最高的理性和自由精神。

尊重私有财产的自由并不等于把私有财产放在完全神圣以致等同于上帝的地位,因为个人的成功离不开社会大环境和其他人的共同努力。所以将私有财产完全看做一己之功,那纯粹是狂妄之举,所谓贪天功为己有、为富不仁是也。因此,国家在分配财富上的责任就凸显了出来,这方面北欧福利国家的社会保障制度给做出了榜样。这种制度充分说明了一个根本性的问题,那就是:个人是依靠社会才得以成功的,个人成功之后,需要回馈社会,不是靠个人自愿,而是靠制度约束。

在全球化、国际化、社会分工日益细分、知识日益复杂的当代,个人的能力和时间精力是有限的,个人财富的积累,不是仅仅靠个人而是建立在团队和社会支持基础之上的。所以,在兼顾对个人公平的基础上,要考虑社会整体公平。比如富人阶层就应当多交税,因为他们占用的社会资源较多。这一点对所有人又都是公平的,当一个富人变成穷人,他又可以少交税,反之亦然。社会不应该无限尊重私有财产,而应该穷富一视同仁。

自由是有先后的,先有整体的自由,后有个体的自由;利益也是有先后的,先有国家民族利益,后有个人利益,所以说,国家主义高于自由主义。美国总统肯尼迪也说过,“不要问国家为你做过什么,而要问你为国家做过什么”。这说明,在自由民主的国度,也需要靠国家主义,来凝聚人心。可以设想一下,如果当初雅典人将发现的银矿瓜分掉而不是用以建造一支舰队,萨拉米斯海战的结果会是什么样子,希腊人是否能赢得希波战争将是一个疑问。

“不自由,毋宁死”,是古犹太马萨达勇士喊出的口号,以色列国防军入伍新兵都要到马萨达堡去作入伍宣誓。誓言为“马萨达再也不会攻陷”,这就是所谓的“马萨达精神”。上述的自由,不是指个人自由,因为古犹太国,没有民主的传统,而是指整体的自由,犹太种族/国家的自由。现代以色列,虽然奉行西方的自由民主制度,但是在国家的具体运作上,之所以推崇“马萨达精神”,实在是验证了整体自由高于个体自由、整体利益高于个体利益,这个不变的永恒准则。

由此想到了中古时期不私天下的尧舜,春秋时期郑国的弦高,超越个人私欲天下为公的大空间思维,应该成为每一个富人的生存和行为法则,为富不仁不应再出现在新时代的社会中。西方理性的新教徒给我们做出了可供效法的榜样,卡耐基、洛克菲勒、摩根、盖茨、巴菲特等人均向世人展现了个人崇高的一 面,其所作所为实在值得我们某些国人好好参考。

自由的前提是责任和义务,个人生存在社会中,必须依存于社会来索取各种生活发展资料与信息,虽然不能抹煞个人的努力,但必须放在大背景上用大空间思维去评价。假如没有民族、国家和社会这个大环境,个人的一切努力都是枉然。因此个人不能贪天之功,妄想个人所有的财富和成功都是自己一人奋斗的结果,那就大错而特错了,这种人心目中是没有上帝和国家民族观念的。个人必须依存于社会才能生存,所以就对社会负有终生的责任和义务,向国家、社会和人民的奉献和报答是每个自由公民神圣而义不容辞的责任和义务。

从来作用都是双向的,一如作用力和反作用力。国家和社会的责任与义务是:不仅保障公民享有支配个人财产生存的自由,而且还保障公民享有支配个人思想发展的自由。当然,二者的前提是不危害他人、社会、国家和民族。故而,法律制度和道德伦理的订立是一个国家和社会不可避免的责任。法律是准绳,道德是底线,说得不错。法律制度实质上是一种社会规则,用以保证个人的生存和发展的自由同时,也起着防止因个人私欲泛滥而危害他人、国家、民族与社会的作用。换言之,法律制度既要保护个人,又要约束个人,还要保障整个国家民族的生存与发展,而这正是衡量一个社会制度法律是否优良的的最好标准。

历史已经证明,一项国家根本大法和制度的创立,往往能奠定一国发展的方向并进而决定他的命运。斯巴达莱库古的立法奠定了斯巴达八百年的军国体制,美利坚宪法的制定也奠定了美国作为世界上最自由民主国的地位。一个国家和民族不是孤立的存在于这个世界上的,因此,其法律制度的建立应符合:既要服务于内部的团结和治理,又要有利于整体的生存和发展。

然而,归根结底,法律制度只是一种强制性外在手段,实质上是一种外律规范。文化、宗教、道德、伦理才具有持续而深远的作用,实质上是一种自律规范。没有一整套与法律制度相适应的文化道德伦理规范的社会是不能长久的,秦国的寿命之所以短暂就在于此,周代之所能延续八百多年也是这个原因。人们是被动的服从还是自觉地遵守,实在是一个社会健康和稳定与否的关键。谁也不能否认,基督教在西方国家中存在的合理性,而天主教作为一个庞大的全球性组织更是独立于任何国家实体之外,其存在说明了什么?在人们的精神上还有一个王国,这个王国也需要“法律和制度”。我们往往看到,在决定人们行为的力量中,最强大的还是他“内心王国中的法律”。

如果把社会比作一座大厦,法律制度和道德宗教就如同这座大厦的两根支柱,没有它们,社会就无法正常运转。人是神性和兽性的结合体,人的创造天赋足以建设一个美好的社会,但人的无穷欲望也足以将这个社会给毁掉。自从潘多拉盒子打开之后,人类社会就无时无刻不在与个人膨胀的欲望作斗争,因此就导致了法律制度和道德宗教的产生。从作用和持久性来说,后者远胜前者,自律远较外律为优,这是公认的定理。显见,如果这两根支柱中的任何一根腐蚀甚至断裂的话,这个国家或社会就危险了,我们称这样的国家或社会是不健康。非常不幸,我们不无痛苦地看到,我们国家的两根支柱都产生了腐蚀断裂的危险。

在保障个人真正的生存自由即财产自由和思想自由的前提下,个人的创造力才能被释放出来。国家和社会中全部个体的创造力有机结合在一起,就形成了整个国家和社会的创造力。国家和社会具有创造力,二者才能繁荣、进步和发展,否则,只是维持勉强而可怜的生存罢了。非常遗憾的是,我们看到,一千年来中国社会犹如止水,因为缺乏创造力而停滞不前,我们引以自豪的文化与物质财富常常在一次次的动乱中化为灰烬。

柏克曾所,“一个没有更新之术的国家就是一个没有保国之方的国家”。精神上的封闭与保守,宣告了创造力的衰竭,创造力的丧失,则预示着国家的衰落乃至破产。这种国家不仅连最起码的生存都难保持,还往往会成为更具活力的国家的猎物。让人难以接受的是,以前我们的国家是,现在我们的国家似乎还是处于这种尴尬的地位上。

一个国家,即使不能保证每一个国民都拥有自由的思想,实际上这是不可能的,但也应确保其精英阶层尤其是智力阶层精神上的自由,这种自由是一个国家自由的前提和标志。如果把国家比作一棵大树,那么国家的精英群体就好比树干,而人民大众即使枝叶和树根,二者互相依存,组成了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精英又好比希腊神话中的大地之子安泰,安泰只有不脱离大地,才能从大地母亲那里汲取无穷的力量,当安泰离开了大地,死亡的命运就注定了。人民大众就是大地之 母,当精英们脱离人民大众时,其覆亡的命运也就形成了。中国历朝历代的精英最终都没有真正认识到这一点,所以中国的精英总是和人民大众相脱离,直到马列毛主义的产生。

相比于永恒的真理与相对永恒的种族来说,国家和权力都是短暂的,只有将追求永恒的真理与正义并把献身于种族未来崇高的事业看成是个人与国家永远的责任和义务,二者才是真正自由的,才能在冥冥中得到上帝的护佑。

一个国家和社会之所以能稳定而一直前行,最重要的是这个国家和社会保证了正义和公平。上帝憎恶邪恶与不公的社会,因此,就将各种灾祸和动乱加之于它,以使其中的人民觉醒,如果还是不能觉醒的话,其最终的结果就是灭亡。中国古代的天兆说不无道理,天灾从来都是人祸的肇始,也是上苍对不公和缺乏正义的国家的警告。天欲亡之也,必遗之奸佞之人,看看上层有无这种人,就知道这个国家的性质了。

为此,具有创造力的真正精英,负有维护社会正义和公平的不可推卸的责任与义务,不仅要提升全体大众的生存水平和福祉,还要担负起教育大众的重任,因为受教育的大众才是社会正义和公平的最根本保证。真正的精英,都有一种广义的博爱精神,爱这个国家,爱这个种族,爱这个种族的全体人民。只有如此,精英才能与大众彻底融为一体,才能引领国家与社会的发展方向,才能充当种族和国家的舵手。

保证每一个公民的生存权与追求幸福的权利是一个文明社会的基本特征,而开启公民的智力则是个人走向文明的最基本手段。惟有受过教育、开启智力空间的个人才能算作真正的文明人,否则就是野蛮人。然而,除非将高贵品格培植到一个人身上,否则,他不能成为一个合格的文明人。因此,真正文明的公民,是品格智力兼备的个人,是德才兼备的个人。正因为有了文明公民的有力支撑,社会才能走上文明发展的轨道,而不是步入歧途。

教育是社会最重要的功能之 一,因为塑造在身体、精神、品格、智力、机能方面全面发展的个人是文明社会最主要的任务,教育应成为第一国策。然而,我们沉痛地看到,当今的特权阶层,是如何的误国与浪费社会资源,以供个人的享乐,讲究人情面子,喜好吃喝,已经成为中国人的通病。

实际上,真正文明社会的存在,有赖于文明公民的数量和质量。这种社会把培养全体公民的精英化
作为最终的目标,也能最大限度地挖掘个人潜力和实现人类的价值。

珍视个体生命,尊重个人价值,是文明社会的主旋律。恢复先古信仰,重建古老传统,复兴先秦文化,建立一个文明而圣洁的社会,是我们每一个国人神圣而庄严的使命,让我们为此奋斗吧!

重生吧,我们的民族;觉醒吧,我们的人民!
说的真好,四大发明那会儿中国绝对是最民主的……
有洋洋洒洒写这么多的功夫,何不去多读些历史书{:soso_e108:}
民主真的是唯一绝对真理?那能介绍一下雅典如何在马其顿面前屈膝 、罗马共和国如何演进到帝制?

恕我直言,民主这种美好(龙种)表象,至少在现代,如果没有一个强有力的中央政府、就只能收获拉美化这种跳蚤
不需要理由、现实足以说明一切。

另外,关于创新?
恕我直言:包括而不限科技体制改革在内的一切真正让社会进步的努力、都意味着更加需要一个强有力的中央集权政府。而不是一堆扯皮的混蛋。

我还是来回答第一个问题吧:
* 当腓力率领的马其顿兵临城下(不是雅典、而是希腊地区北部的前沿城邦)的时候,民主的雅典人在干嘛?在广场上扯淡呢……别以为我在开玩笑……所以罗马会有战时独裁体制。
* 共和罗马为何被帝制罗马所取代?因为民众太熟悉共和罗马下的权贵利益集团所能带给大伙儿的了……

民主当然好,可是当一个人选择了身为大国国民的自豪的同时、就必须面对一个现实:到了某个规模以后 是没有如欧洲小国那样廉价的民主可以享用的。
民主是一种好的内部利益平衡方式,但我们暂时还没那个福分。
不记得是否小学二年级语文课文里,有一则“虾+天鹅+乌龟 一起拖着一辆车向前走”的故事……
靠着上一个世纪的殖民掠夺完成工业化、或者靠着冷战地缘政治+小国灵活优势 完成工业化的国家,当然可以以任何一种方式去自娱自乐。

但我国不同,我们还没到像懒惰而精神分裂的旧欧洲那样(不禁想起刚才读到的镜报的两则采访、其中一个是访问德国自己的一家建筑设计所)
我们现在还没那个资格去邀请 原本就坐不到一起的 虾、天鹅、乌龟来叽叽歪歪,我们还要急着赶路。
文科生的特点就是有理想有情怀,但脱离实际脱离历史。
壮东风 发表于 2011-8-24 23:36
文科生的特点就是有理想有情怀,但脱离实际脱离历史。
文科生还笔杆子硬,忽悠内行实干外行
东方之猪 发表于 2011-8-24 22:25
有洋洋洒洒写这么多的功夫,何不去多读些历史书
民主真的是唯一绝对真理?那能介绍一下雅典如 ...
民主源于自治和自我管理,自治和自我管理源于理性,所以说,民主是理性的产物,理性程度低,民主也就无从谈起。非洲的黑人,理性程度低,缺乏自治和自我管理能力,即使接手了西方人为其建立的民主制度,也玩不好,海地、津巴布韦和利比里亚,是最好的证明。

说到人性,虽说人性是普遍性的,但是个性的差异,还是有的,体现在国家民族身上,是国家或民族差异性。民主不是人性,而是工具,不过是一套高级玩意,用来统治民智开放时代人民的高级工具,不过,更确切地说,是一种社会运行的机制。

人性文化和所谓的民主制度,是两码事,民主不一定会让国家更强大,也不一定更敢于维护自己的利益。民主不过是一种工具,国家治理的工具,工具从来不是万能的,工具,也没有必要将其吹捧上天。工具虽然先进,但使用的效果好不好,还要使用工具的人的操作水平高不高。同样是民主国家,为什么菲律宾和丹麦,差距就这么大呢?

黑格尔对民主的论述最为精彩,民主的基础是理性,亚洲民族没有一个是像日耳曼民族那样具有充分理性的民族,所以自古及今,都没有真正的民主。至于现在许多亚洲国家和地区虽然复制了西方的民主制度,但是那只是形式上的民主,在内核与精神上,还是不民主。
确实,在本文中民主和自由两词出现频率很多,但是民主和自由是什么,本文没有具体探讨,在这里给出吧。

民主是大家说了算,少数服从多数,专制是一个人说了算,多数服从少数。民主和专制都需要遵守一定的规则,二者的区别在于,民主是权力在规则之下,专制是权力在规则之上。

在专制社会没权不行,在民主社会没钱不行,权是专制社会个人自由的保证,钱是民主社会自由的保证。

在专制社会,是施加痛苦于肉体,非正常死亡是其特有现象;而在民主社会,是施加痛苦于精神,自杀死亡是其特有现象。
于自由,本人参考百度百科、百度词典、维基百科 、说文解字之后,认为自由当如下理解:

自由,是自己服从自己、自己遵从自己之意。自由,是在自律精神和自我约束前提下,在自己的领域自主追求自己设定目标的权利。

之所以强调自律和自我约束,乃在于人是高级社会性生物,个人需要依赖社会来生存,个人不能不受任何限制地为所欲为,个人自由的前提是不伤害他人的自由和社会整体的自由。
东方之猪 发表于 2011-8-24 22:31
不记得是否小学二年级语文课文里,有一则“虾+天鹅+乌龟 一起拖着一辆车向前走”的故事……
靠着上一个世纪 ...
什么大河有水小河满之类的挺生动啊,就是歪理。

本来就是个鱼龙混杂的大国,自然是十个指头不一样长,非要按一个主意实行一个标准是不可能的。各干各的,各尽其能,互补有无就叫合作,绑一起就是互相牵扯。

秦时代,经济结构简单,区域文化接近,搞个集权制保甲制没难度,但也是几代君王慢慢修炼的。一朝统一,六国之地的人民习惯不了秦那种约束性制度,二世而亡。其实,秦统治下吃得饱穿的暖,反成那样就是不顾风俗民情,强推秦制。

不能绑一起的就要尊重个性,否者绑了也没用。














如果答案是Yes,好的,你是真诚的,不论你的任何观点,我都赞同;
如果答案是No,原来是这样呀,你小子觉得头上现在的专制、不能完全效忠于你、为此需要让位于更能体现你利益的体制……不就这点儿花花肠子么?还民主呢……到底是谁的民主:夏商之初的百家集团?吵吵着“北京是北京人的北京”的某女性政协委员?或者财富超过9位数的?

恕我直言,我们现在问题很多,但好歹还有希望
如果抛开实质、单纯为了形式,那真正受益者绝不会是大众与国家、而只是在所谓改革中跑在最前面的少数人。
一天在路边见到一幕,后悔没有抓拍下来:
一辆环卫工人的三轮车,老两口,……(很多网友都见过,夫妻俩一同从事环卫工作)
车上飘扬着一面小小的五星红旗,迎着风 颤动着……

那才是我心目中真正的祖国,
不是奥运赛场上假唱的所谓祖国花朵(就那些家族出身的小孩儿?)
不是GDP或者奢华无度的景观灯光
而是真正的我所来自的地方、我最终将要去的地方
只有记忆中的那一面五星红旗,才是能让我的内心下跪并效忠不渝的——因为那时一种理想!不是秀给任何人看的、只是最普通民众的寄托!

至于民主或专制?这本身不过是没有任何意义的音节或字符点阵符号,
(它的对错是非……完全取决于从谁的嘴里吐出来、取决于他们的实际言行)
在未作出有目共睹的贡献之前、空谈这些字眼的人,只能让我感到恶心、和居心叵测。
现在,很多城市的环卫工作都外包给私人小老板,Why?
网友很容易通过街头交谈 略知一二。

因为有些事儿 政府部门亲自去做,不如丢给不要脸的私人小老板更符合经济效益。
(可能就是传说中的白手套吧)
之所以联想到环卫三轮车上的国旗,是因为昨天上网读到很多地方环卫工人基本权益得不到保障……
嘿,这可是半年财政收入5万亿的年代的事情
----------------谁能告诉我,他所贩卖的民主 能真正惠及我所效忠的对象?
谁愿意试试?
上帝憎恶邪恶与不公的社会,因此,就将各种灾祸和动乱加之于它,以使其中的人民觉醒,如果还是不能觉醒的话,其最终的结果就是灭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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膜拜大神
SYSOP 发表于 2011-8-25 23:34
上帝憎恶邪恶与不公的社会,因此,就将各种灾祸和动乱加之于它,以使其中的人民觉醒,如果还是不能觉醒的话 ...
佩服,你居然把首楼完整的读下来了?[:a9:]
你是怎样做到的?途中有去吸氧吗?

反正我花几秒看了几眼,就有些受不了了。
不是不尊重楼主表达想法的权力、而是惊诧楼主把网友当白痴的自信与勇气——这都什么年代了,还想贩卖二十多年前那套陈词滥调。
东方之猪 发表于 2011-8-25 23:39
佩服,你居然把首楼完整的读下来了?
你是怎样做到的?途中有去吸氧吗?
没,随便拉几下看了而已,就发现些神论
真正的民主,只有一个强有力而且拥有理想的政府才能实现。
不论是付出更沉痛代价与亡国风险去、以暴力方式重新缔造一个、或者在现实基础之上努力一点点通过实事改良 去重新找回正道,
不论是哪一种形式,都只有通过一个强有力而且拥有理想的政府才能实现。

世界上 没有廉价的民主,来自那些无时不刻羞辱和伺机让中国永世不得翻身的国家 所贩卖的民主?那只能让我条件反射的想起镜报和Googl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