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天使基金会被指“拦路抢劫”:情与法如何平衡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30 13:40:20
http://news.sohu.com/20110813/n316268667.shtml

小天使基金会被指“拦路抢劫”:情与法如何平衡
来源:中国广播网
2011年08月13日1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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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广网北京8月13日消息 据中国之声《新闻晚高峰》报道,前天的晚高峰节目中,我们关注了这样一条新闻:爱心企业为白血病患儿张紫翎拍得8万元善款并委托给红十字会旗下的小天使基金负责划拨,而患儿家属目前却只收到了一份3万元一次性支付的告知书。那么,另外的5万元去哪了?今天(13日)上午,张紫翎的父亲张世良来到小天使基金会就这一事件与小天使基金会进行协商。 【筹款8万只给患者3万 小天使基金会被指“拦路抢劫”】

  张世良认为,小天使基金应当将8万元一次性支付给他,他不能认可目前一次性支付3万元的说法,一旦认可,后续的5万元可能会没有保障。

  张世良:首先一条我的主要看法,第一个按照捐赠人的意思,这个是你不能违背的。第二个我对一次性3万元这个告知书的事情,按照我来讲,我写了字就是我承认只有给3万块钱,上面是明明白白清清楚楚的,这个很清楚的事情嘛,加上这个事情沟通过程之中,首先问他为什么是一次性的,他们说这是个程序,我说这个程序我不能走,我走了就是陷井,只给我一个3万块钱。

  针对张世良的质疑,小天使基金会项目管理部副部长周魁庆表示,捐赠方的意愿是这8万元要定向捐助给张紫翎并交由小天使基金会管理,小天使基金会对此没有异议,这8万元会根据治疗情况发给被救助者直到用完为止。根据小天使基金会的管理规定,张世良需要提供医院治疗的有效发票来划拨善款,同时,“小天使基金”关于定向资助有明确的规定:

  周魁庆:第25条规定就是社会定向募集的捐助款原则上全部用于指定的捐助对象,如捐款超过该捐助对象的实际治疗费用,其结余部分计入小天使基金,用于资助其他申请人。再一个第26条也规定了,如果患儿在治疗过程中死亡,尚未使用的资助款将计入小天使基金,用于资助其他申请人,这是我们的规定,这也就是为什么我们要看到你这个发票里面,给你提供了那么多的要求,让你提供那么多资料证明这个孩子,第一存活,第二正在治疗。

  对此,记者采访了北京信格律师事务所马振彪律师,他认为双方矛盾的症结在于资助方与小天使基金方面的约定不太明确,我国法律在定向资助的款项是专用于医疗还是不限定也比较模糊。

  马振彪:这是两个法律关系,一个是资助人与小天使之间的法律关系,一个是小天使基金和被资助人之间的法律关系,我们国家的法律条文法明确规定的,明确规定只能规定一些原则,比如说像民法通则规定了一个平等原则,一个自愿公平等价有偿的原则,又有诚实信用的原则,现在来看可能这里面的资助人和小天使之间的约定不太明确。

  目前,首次拨发的这3万元是怎么核定出来的?张世良要怎样才能拿到这3万元?周魁庆表示是根据张世良提供的发票数据得来。

  周魁庆:这次的3万元实际上他可能大概就能拿3万元左右的发票,实际上我们小天使基金的资助有两个标准,一个是通过化疗治疗的孩子我们资助3万元,通过造血干细胞移植这样的孩子我们是资助5万元,所以这个3万元它含有两个含义,很多时候我们直接写三万,先按照这个标准资助你,多少怎么着它还是一个标准,这次在实际操作过程中我们的工作人员依然还是按照原来的那个,看你现在能拿出多少来,我就给你写是多少钱的发票。

  而双方争论的最大焦点就是“一次性支付”,张世良认为应该一次性支付8万元而非3万元,小天使基金方面表示,这次发放的告知书是普通救助的模版,没有将“一次性”这样的字眼划掉,当记者追问为什么一开始不拿出准确的告知书?为什么会有这样的工作疏忽?小天使基金表示定向捐助他们接触的比较少以前也没有遇到过这样的问题,在协商会的现场,小天使基金已经重新拟定了8万元的告知书。

  工作人员:这是提前印好的模板。

  记者:我们失误没有把那一次性划掉?

  工作人员:对,在这一点上是我们工作人员有一些失误,其实在以前我们在做定向资助的时候,是不用资助告知书的,因为这还告知什么呢?你也知道了,我也知道了,一共你资助了多少钱,我们一般是没有资助告知书,我这次资助你拨付不一定一次拨付,你什么时候票够了什么时候拨付,将来的时候,也是对着定向只发一次资助告知书,不再像以前那样有了多少票就告诉你一次有多少发票,这也是我们的一个改进措施。

  北京汇佳律师事务所律师邱宝昌认为这无疑是小天使基金管理上的漏洞,如何将好事做好,可能是小天使基金在今后的慈善道路上需要仔细斟酌的。

  邱宝昌:应该是一个专项的规模,一个人去拍卖的,去治他的白血病,那么这个钱就应该专款用于他一个人,小天使基金的救治,通过小天使得到了救治,他们规定只要是公开的受救助的对象也应该遵守这个规则,当然这个规则应该是合理公平的,如果约定不明的或者没有约定的我认为应该有利于捐赠对象的解释。

  那么,张世良的要求是否合理?马振彪律师表示,小天使基金对于善款的使用是有监督责任的,只要捐助方认同通过第三方来管理,法律上,张世良要求一次性得到8万元是不合适的。

  马振彪:小天使它里面提出来这个资金要分批的给付,根据治疗情况还要看被治疗人目前的生存状况,其实这个我认为无可非议,就是说,我必须忠实的执行捐款人的责任,作为被捐助人提出来,就是说你把钱给我你就不用管了,这个显然也不合理。这种合同叫付条件的合同,人家是给你来治病,那么你这个钱必须要花在这个治病上,所以这个小天使基金如果提出来这个钱必须看到你花费在治疗上,这个要求是非常正当的。

  在协商中,张世良始终坚持要将善款打入他自己名下的帐户,而慈善捐款有规定必须将钱打入患者名下,以甄别监护人的真实性同时避免善款的非治疗使用。清华大学社会学系教授景军认为,被受助人不能主观理解捐助人的意愿,提出这样的要求是不合适的。

  景军:我觉得在这个问题上应该充分尊重捐资方,捐资人的意见,我们可以想一下捐资人在考虑这个事情的时候,实际上是有自己的想法的,首先资金的使用每一次都是有一个监督、使用的全部过程,而且在这个慈善捐款的时候,捐资人的意见是应该得到充分尊重的,如果在这件事情上,捐资人已经明确了,这笔基金是交付给小天使基金负责使用的,那就是捐资方的意见一定要受到尊重,我觉得对受益人提出这样的要求是不合适的。

  张世良和小天使基金的纠纷协商还在进行中,小天使基金向记者表示只要张世良相关的资料手续齐全这8万元一定会全部划拨给他。我们也希望相关的法律条文能够细化一些,在情与法之间,希望这样的纠纷不要再出现了,毕竟,所有人的初衷都是希望能够尽快帮助到那些白血病患儿。关于此事,中国之声和中国广播网还将持续关注。http://news.sohu.com/20110813/n316268667.shtml

小天使基金会被指“拦路抢劫”:情与法如何平衡
来源:中国广播网
2011年08月13日1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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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广网北京8月13日消息 据中国之声《新闻晚高峰》报道,前天的晚高峰节目中,我们关注了这样一条新闻:爱心企业为白血病患儿张紫翎拍得8万元善款并委托给红十字会旗下的小天使基金负责划拨,而患儿家属目前却只收到了一份3万元一次性支付的告知书。那么,另外的5万元去哪了?今天(13日)上午,张紫翎的父亲张世良来到小天使基金会就这一事件与小天使基金会进行协商。 【筹款8万只给患者3万 小天使基金会被指“拦路抢劫”】

  张世良认为,小天使基金应当将8万元一次性支付给他,他不能认可目前一次性支付3万元的说法,一旦认可,后续的5万元可能会没有保障。

  张世良:首先一条我的主要看法,第一个按照捐赠人的意思,这个是你不能违背的。第二个我对一次性3万元这个告知书的事情,按照我来讲,我写了字就是我承认只有给3万块钱,上面是明明白白清清楚楚的,这个很清楚的事情嘛,加上这个事情沟通过程之中,首先问他为什么是一次性的,他们说这是个程序,我说这个程序我不能走,我走了就是陷井,只给我一个3万块钱。

  针对张世良的质疑,小天使基金会项目管理部副部长周魁庆表示,捐赠方的意愿是这8万元要定向捐助给张紫翎并交由小天使基金会管理,小天使基金会对此没有异议,这8万元会根据治疗情况发给被救助者直到用完为止。根据小天使基金会的管理规定,张世良需要提供医院治疗的有效发票来划拨善款,同时,“小天使基金”关于定向资助有明确的规定:

  周魁庆:第25条规定就是社会定向募集的捐助款原则上全部用于指定的捐助对象,如捐款超过该捐助对象的实际治疗费用,其结余部分计入小天使基金,用于资助其他申请人。再一个第26条也规定了,如果患儿在治疗过程中死亡,尚未使用的资助款将计入小天使基金,用于资助其他申请人,这是我们的规定,这也就是为什么我们要看到你这个发票里面,给你提供了那么多的要求,让你提供那么多资料证明这个孩子,第一存活,第二正在治疗。

  对此,记者采访了北京信格律师事务所马振彪律师,他认为双方矛盾的症结在于资助方与小天使基金方面的约定不太明确,我国法律在定向资助的款项是专用于医疗还是不限定也比较模糊。

  马振彪:这是两个法律关系,一个是资助人与小天使之间的法律关系,一个是小天使基金和被资助人之间的法律关系,我们国家的法律条文法明确规定的,明确规定只能规定一些原则,比如说像民法通则规定了一个平等原则,一个自愿公平等价有偿的原则,又有诚实信用的原则,现在来看可能这里面的资助人和小天使之间的约定不太明确。

  目前,首次拨发的这3万元是怎么核定出来的?张世良要怎样才能拿到这3万元?周魁庆表示是根据张世良提供的发票数据得来。

  周魁庆:这次的3万元实际上他可能大概就能拿3万元左右的发票,实际上我们小天使基金的资助有两个标准,一个是通过化疗治疗的孩子我们资助3万元,通过造血干细胞移植这样的孩子我们是资助5万元,所以这个3万元它含有两个含义,很多时候我们直接写三万,先按照这个标准资助你,多少怎么着它还是一个标准,这次在实际操作过程中我们的工作人员依然还是按照原来的那个,看你现在能拿出多少来,我就给你写是多少钱的发票。

  而双方争论的最大焦点就是“一次性支付”,张世良认为应该一次性支付8万元而非3万元,小天使基金方面表示,这次发放的告知书是普通救助的模版,没有将“一次性”这样的字眼划掉,当记者追问为什么一开始不拿出准确的告知书?为什么会有这样的工作疏忽?小天使基金表示定向捐助他们接触的比较少以前也没有遇到过这样的问题,在协商会的现场,小天使基金已经重新拟定了8万元的告知书。

  工作人员:这是提前印好的模板。

  记者:我们失误没有把那一次性划掉?

  工作人员:对,在这一点上是我们工作人员有一些失误,其实在以前我们在做定向资助的时候,是不用资助告知书的,因为这还告知什么呢?你也知道了,我也知道了,一共你资助了多少钱,我们一般是没有资助告知书,我这次资助你拨付不一定一次拨付,你什么时候票够了什么时候拨付,将来的时候,也是对着定向只发一次资助告知书,不再像以前那样有了多少票就告诉你一次有多少发票,这也是我们的一个改进措施。

  北京汇佳律师事务所律师邱宝昌认为这无疑是小天使基金管理上的漏洞,如何将好事做好,可能是小天使基金在今后的慈善道路上需要仔细斟酌的。

  邱宝昌:应该是一个专项的规模,一个人去拍卖的,去治他的白血病,那么这个钱就应该专款用于他一个人,小天使基金的救治,通过小天使得到了救治,他们规定只要是公开的受救助的对象也应该遵守这个规则,当然这个规则应该是合理公平的,如果约定不明的或者没有约定的我认为应该有利于捐赠对象的解释。

  那么,张世良的要求是否合理?马振彪律师表示,小天使基金对于善款的使用是有监督责任的,只要捐助方认同通过第三方来管理,法律上,张世良要求一次性得到8万元是不合适的。

  马振彪:小天使它里面提出来这个资金要分批的给付,根据治疗情况还要看被治疗人目前的生存状况,其实这个我认为无可非议,就是说,我必须忠实的执行捐款人的责任,作为被捐助人提出来,就是说你把钱给我你就不用管了,这个显然也不合理。这种合同叫付条件的合同,人家是给你来治病,那么你这个钱必须要花在这个治病上,所以这个小天使基金如果提出来这个钱必须看到你花费在治疗上,这个要求是非常正当的。

  在协商中,张世良始终坚持要将善款打入他自己名下的帐户,而慈善捐款有规定必须将钱打入患者名下,以甄别监护人的真实性同时避免善款的非治疗使用。清华大学社会学系教授景军认为,被受助人不能主观理解捐助人的意愿,提出这样的要求是不合适的。

  景军:我觉得在这个问题上应该充分尊重捐资方,捐资人的意见,我们可以想一下捐资人在考虑这个事情的时候,实际上是有自己的想法的,首先资金的使用每一次都是有一个监督、使用的全部过程,而且在这个慈善捐款的时候,捐资人的意见是应该得到充分尊重的,如果在这件事情上,捐资人已经明确了,这笔基金是交付给小天使基金负责使用的,那就是捐资方的意见一定要受到尊重,我觉得对受益人提出这样的要求是不合适的。

  张世良和小天使基金的纠纷协商还在进行中,小天使基金向记者表示只要张世良相关的资料手续齐全这8万元一定会全部划拨给他。我们也希望相关的法律条文能够细化一些,在情与法之间,希望这样的纠纷不要再出现了,毕竟,所有人的初衷都是希望能够尽快帮助到那些白血病患儿。关于此事,中国之声和中国广播网还将持续关注。


截留是为了收取管理费还是?

不过,这事值得深入研究......

截留是为了收取管理费还是?

不过,这事值得深入研究......


汗,本来还觉得专款专用有点道理,差点就漏看了前面提到的“一次性发放”等字眼,这种所谓的“失误”是可疑且不可原谅的,在这种风头火势之际犯这种错误,纵使再多的解释也只能让人怀疑这帮人的智商和用意!

汗,本来还觉得专款专用有点道理,差点就漏看了前面提到的“一次性发放”等字眼,这种所谓的“失误”是可疑且不可原谅的,在这种风头火势之际犯这种错误,纵使再多的解释也只能让人怀疑这帮人的智商和用意!
qwedrt 发表于 2011-8-14 10:02
汗,本来还觉得专款专用有点道理,差点就漏看了前面提到的“一次性发放”等字眼,这种所谓的“失误”是可疑 ...
对照李春平的做法,也许我们会产生更多的想法.....
红十字会?算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