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原告提出的八大疑点推论,药案实质上是一件预谋杀人的 ...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8 00:52:03


http://news.qq.com/a/20110517/000678.htm

这是药案原告提出的八大疑点,其中的三,四,五,七组合在一起,未免让人浮想联翩。

疑点三:药撞人之后驶出20-30米之外,然后下车杀人,再上车开到十字路口调头朝死者方向,即来时方向逃逸,实在违背人类面对突发重大事件产生的想要立即逃离事故现场行为反应常理。而二次肇事被村民拦截之后,打了近20分钟电话,电话对象是他的女友刘苗而不是其父母,这也违背伦理常识。

疑点四:肇事车辆主驾驶座没有血迹,相反在副驾驶座上才有,同时推论,如果真是药某自己杀人,那么二次肇事之后,为什么拦截他的村民没发现他身上或驾驶座上有血迹从而产生疑问?同时,疑点三中,当拦截村民想要追打药的时候,适时出现了一陌生人挺身阻挡,之后该陌生人又掉头从来路消失。这个陌生人到底是谁,行为如此诡异?

疑点五:药的杀人凶器就是案发当天上午购买的,而当天深夜,他就用这把刀杀害了被害者,这其中的巧合令人深省。

疑点七:被害人张妙是在药的女友刘苗所在学校的餐饮店打工,再联系到上述疑点三,药二次肇事被堵之后第一时间想到的联系人居然也是刘苗而非其直系亲属,两者相联系,很容易得出假设:张妙是否与他们二人其实是早有过接触而不是普通的陌生人。

根据以上的疑点,可以构建出这样一个虚拟的案件发展过程:

药与其女友刘苗(或者只有刘苗本人),案发前到张妙打工的餐饮店就餐,期间与张妙(甚至可能并非直接与张妙)发生冲突,事后双方各自离去。但刘苗为此愤愤不平,因此怂恿药想办法教训教训张妙。

于是在刘的怂恿之下,药于案发当日上去购买了凶器,并与曾出现在疑点三中的某陌生人一起守候在张妙工作的餐饮店外,等张妙下班出来,驾车尾随其到案发地点,突然加速撞向张妙,随后,药或那陌生人中的一个下车持刀杀害张妙,并坐回副驾驶座上,由正驾驶座上的另一个人开车掉头从原路返回。但意外之中,在另一地点发生交通事故。

为掩盖之前的杀人行径,药让同车的陌生人抢先下车,并到僻静处处理掉带有血迹的衣物,然后在远处观望事态发展,同时,药拿起电话通知刘苗,她交代的事情已经办好,只是出了点意外,要刘苗与其统一口径等等。随后陌生人看到村民将要追打药的时候,赶紧现身阻挡村民,保护药的安全,之后看到事态平缓之后又立即消失,也许是提前返回刘苗或药的父母处了。如果根据药的父母的表现,其更可能是返回刘苗处,因此,药的父母在警方第一次讯问的时候,仍然不知道药已经杀人的事实存在。

如果上述假设成立,那么药案的性质将原非现在这么简单,而涉案人也要多很多。只是不知道有关方面是否会对此彻查呢?

这只是根据公开的媒体资料的推论,千万别对俺跨省。。

http://news.qq.com/a/20110517/000678.htm

这是药案原告提出的八大疑点,其中的三,四,五,七组合在一起,未免让人浮想联翩。

疑点三:药撞人之后驶出20-30米之外,然后下车杀人,再上车开到十字路口调头朝死者方向,即来时方向逃逸,实在违背人类面对突发重大事件产生的想要立即逃离事故现场行为反应常理。而二次肇事被村民拦截之后,打了近20分钟电话,电话对象是他的女友刘苗而不是其父母,这也违背伦理常识。

疑点四:肇事车辆主驾驶座没有血迹,相反在副驾驶座上才有,同时推论,如果真是药某自己杀人,那么二次肇事之后,为什么拦截他的村民没发现他身上或驾驶座上有血迹从而产生疑问?同时,疑点三中,当拦截村民想要追打药的时候,适时出现了一陌生人挺身阻挡,之后该陌生人又掉头从来路消失。这个陌生人到底是谁,行为如此诡异?

疑点五:药的杀人凶器就是案发当天上午购买的,而当天深夜,他就用这把刀杀害了被害者,这其中的巧合令人深省。

疑点七:被害人张妙是在药的女友刘苗所在学校的餐饮店打工,再联系到上述疑点三,药二次肇事被堵之后第一时间想到的联系人居然也是刘苗而非其直系亲属,两者相联系,很容易得出假设:张妙是否与他们二人其实是早有过接触而不是普通的陌生人。

根据以上的疑点,可以构建出这样一个虚拟的案件发展过程:

药与其女友刘苗(或者只有刘苗本人),案发前到张妙打工的餐饮店就餐,期间与张妙(甚至可能并非直接与张妙)发生冲突,事后双方各自离去。但刘苗为此愤愤不平,因此怂恿药想办法教训教训张妙。

于是在刘的怂恿之下,药于案发当日上去购买了凶器,并与曾出现在疑点三中的某陌生人一起守候在张妙工作的餐饮店外,等张妙下班出来,驾车尾随其到案发地点,突然加速撞向张妙,随后,药或那陌生人中的一个下车持刀杀害张妙,并坐回副驾驶座上,由正驾驶座上的另一个人开车掉头从原路返回。但意外之中,在另一地点发生交通事故。

为掩盖之前的杀人行径,药让同车的陌生人抢先下车,并到僻静处处理掉带有血迹的衣物,然后在远处观望事态发展,同时,药拿起电话通知刘苗,她交代的事情已经办好,只是出了点意外,要刘苗与其统一口径等等。随后陌生人看到村民将要追打药的时候,赶紧现身阻挡村民,保护药的安全,之后看到事态平缓之后又立即消失,也许是提前返回刘苗或药的父母处了。如果根据药的父母的表现,其更可能是返回刘苗处,因此,药的父母在警方第一次讯问的时候,仍然不知道药已经杀人的事实存在。

如果上述假设成立,那么药案的性质将原非现在这么简单,而涉案人也要多很多。只是不知道有关方面是否会对此彻查呢?

这只是根据公开的媒体资料的推论,千万别对俺跨省。。
这个思路有点广了,缺乏证据。
要是这样,那小子早把女朋友供出来并且把责任往她身上推了。
偷猪仔 发表于 2011-5-18 15:44


    那就查查这个刘苗的背景,没准其父是要加薪的父亲的上级领导/利害关系人……
这么说倒也成立,尤其从药的家人对药的态度来看.
无话可说
无话可说
无话可说
思路广,剧情多~
楼主你可以去写推理小说了,我看好你哟
开始了,网络侦探家们
有意思,原告的这些疑点在一审居然没有排查
公安机关果然能顶住压力办案阿...
全明白了。楼主就是柯南
这个有点强啊,简直就是小说啊
如果药是被买凶杀人,在死刑面前肯定会把雇主供出来的。。。。
有翻拍成肥皂刷的潜力。
须思路扩些,不过在文里所说的亦有其道理,应当扩宽思路,其药是何其歹毒的?
红色俱乐部 发表于 2011-5-19 09:03


药的家底犯不着去“被买凶杀人”,和受害者发生个人冲突(包括各类情杀)倒是有可能。
acoustics 发表于 2011-5-19 10:55


    根据我个人判断,这种人应该会吧同伙供出来,特别是在死刑面前,整个买凶杀人之类的情节出来,对自己也能稍微减轻罪型的。
有点思路广,如果是预谋杀人,为什么不预谋好如何逃跑,如何掩饰?先撞再杀无疑动静更大风险也更大
红色俱乐部 发表于 2011-5-19 11:03


预谋就是预谋,干嘛把买凶扯进来?
joytony 发表于 2011-5-19 12:34


用撞人的方式杀人没撞死,怕被供出来,情急之下更要动刀灭口了
无论什么动机,先撞再杀都是“动静更大风险也更大”,事故也一样。
acoustics 发表于 2011-5-19 13:32


    如果按照预谋论来说。必须假定药是个死鸭子嘴硬的人。。。。因为既然是他女朋友的问题。他如果要减轻罪行,可以想办法把罪行往女朋友身上承担一点。
但是我很难相信药是这样一个人。
分析很有才,尤其是第五条,当天上午买刀,晚上就杀人非常可疑
不至于,如果是预谋杀人的话,那就不用刀了,直接开车碾死不就完了,弄好了还可以弄个交通肇事罪。或许可以判二缓三的
剧情多~
奇思妙想
要加薪死不了 发表于 2011-5-19 01:39


审个毛。公诉案件原告是检察院。真正的原告压根没提过这些疑点,让原告去排查谁去
要加薪死不了 发表于 2011-5-20 12:55
http://lt.cjdby.net/thread-1141099-1-1.html
你和准新西兰人讨论个啥,还是赶紧科普科普法律知识为好。
额滴神嘞,倒抽了一口冷气,汗毛都竖起来了。
兰州说的是事实吗?真的话就太复杂了。
第五条很可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