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谈“女子做完手术钻头被落骨头里 院方称危害不大—— ...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0 11:29:08


这个《女子做完手术钻头被落骨头里 院方称危害不大》新闻相信不少人看过。我本人不是骨科医生,对事件的具体细节也不清楚,所以我只能谈谈我个人的想法和揣测。



骨科有相当手术是需要植入内固定的器材。该事件的手术就是一个需要植入内固定的手术。钻头高速高压运转来加固“内固定器材”的,因此钻头是可能发生断裂而留置体内。这跟钻头的质量、手术的难度及术者的经验等等相关。总体上钻头断裂是可以降低发生概率但不能完全杜绝的意外状况。



钻头断裂留置体内可能损伤患者的机体生理健康,也可能不损害。这取决与钻头留置的位置、钻头的材质等等。由于是不可避免的手术相关风险,因此术前一般情况下医生会跟患者及家属充分交代并取得患者家属签字同意实施手术。



很多人看到原新闻,可能认为这跟普外科手术意外的把纱布之类遗留在体内是一回事。但实际上这是有区别的。手术纱布(注意不是手术缝线)遗留体内,除非很特别的手术下可能是有意为之(比如有些不可阻止的出血需要纱布加压止血,等待二次手术再次去除),一般纱布遗留体内是不可接受的应杜绝的意外状况。尽管如此,美国、中国等等全世界总有些这样的手术意外发生。这类纱布留置体内对身体有一定损害的,一旦发生肯定是要追究手术医生的责任。因为这是可以避免的也应该避免的意外事件。



但骨科行内固定器材植入术,出现钻头断裂留置体内则跟纱布遗留(除是有意放置纱布那类)是不同的。前者是不可避免的(可减少发生概率),且对人体可能是完全无害的(也可能有害)。为什么说留置体内的手术用钻头是无害的呢?这是因为,一般情况下断裂的手术用钻头是留置在“植入的内固定器材上”,一般而言,植入的内固定器材本身就是“植入体内的异物”,这只是在这个异物上多了一个“钻头”,如果没有重要的神经血管在附近,这对身体是无害的。这类植入内固定器材手术一般还需要二次手术取内固定器材,在行二次取内固定器材手术时可一并取出。可以这么说,这是这类手术意外是“手术并发症”,一般情况下对身体是无害的,在术前谈话时医生会跟患者及家属沟通,并签字征得知晓同意后手术。



骨科内固定手术后会立即行X光片检查内固定器材的位置。因此,钻头断裂并留置体内会手术尚未完全结束即可知晓。所以患者及家属会第一时间知道手术用钻头断裂并留置体内,如果位置良好,完全可能对身体无害。



医疗差错(纱布遗留体内),跟手术并发症是不一样的。手术并发症很多时候的确可以想办法减少发生概率,但整体上不管医生如何做,总肯定会发生。这就是不可避免的手术并发症。这类医疗相关的并发症很常见很普遍,但跟医疗差错是不一样的。医疗差错是属于医疗规范里可避免的,且也应该避免的医疗意外。



出现手术或者其他医疗并发症时,很多患者及家属才会想起曾经签字同意时包括了这些意外并发症。从普通人的角度出发的确难以接受。毕竟普通人一般还是难以理解和接受“不可抗力”的意外状况。



从普通人的角度出发,寻求法律途径追索自己的损伤赔偿是值得尊敬的。不过我还是要提醒大家的是,这样的医疗追索结果必然会带来医疗成本高涨,所有人都会为此付出代价。



我个人倾向于,如果这类手术并发症并没有给身体带来实质损伤的话,那就选择不追索赔偿。这可能是对大家都有益的选择。当然,有些医疗并发症并非对身体没有实质损伤。



医疗意外,很多时候跟道德无关,只跟运气有关。生死有命富贵在天!

这个《女子做完手术钻头被落骨头里 院方称危害不大》新闻相信不少人看过。我本人不是骨科医生,对事件的具体细节也不清楚,所以我只能谈谈我个人的想法和揣测。



骨科有相当手术是需要植入内固定的器材。该事件的手术就是一个需要植入内固定的手术。钻头高速高压运转来加固“内固定器材”的,因此钻头是可能发生断裂而留置体内。这跟钻头的质量、手术的难度及术者的经验等等相关。总体上钻头断裂是可以降低发生概率但不能完全杜绝的意外状况。



钻头断裂留置体内可能损伤患者的机体生理健康,也可能不损害。这取决与钻头留置的位置、钻头的材质等等。由于是不可避免的手术相关风险,因此术前一般情况下医生会跟患者及家属充分交代并取得患者家属签字同意实施手术。



很多人看到原新闻,可能认为这跟普外科手术意外的把纱布之类遗留在体内是一回事。但实际上这是有区别的。手术纱布(注意不是手术缝线)遗留体内,除非很特别的手术下可能是有意为之(比如有些不可阻止的出血需要纱布加压止血,等待二次手术再次去除),一般纱布遗留体内是不可接受的应杜绝的意外状况。尽管如此,美国、中国等等全世界总有些这样的手术意外发生。这类纱布留置体内对身体有一定损害的,一旦发生肯定是要追究手术医生的责任。因为这是可以避免的也应该避免的意外事件。



但骨科行内固定器材植入术,出现钻头断裂留置体内则跟纱布遗留(除是有意放置纱布那类)是不同的。前者是不可避免的(可减少发生概率),且对人体可能是完全无害的(也可能有害)。为什么说留置体内的手术用钻头是无害的呢?这是因为,一般情况下断裂的手术用钻头是留置在“植入的内固定器材上”,一般而言,植入的内固定器材本身就是“植入体内的异物”,这只是在这个异物上多了一个“钻头”,如果没有重要的神经血管在附近,这对身体是无害的。这类植入内固定器材手术一般还需要二次手术取内固定器材,在行二次取内固定器材手术时可一并取出。可以这么说,这是这类手术意外是“手术并发症”,一般情况下对身体是无害的,在术前谈话时医生会跟患者及家属沟通,并签字征得知晓同意后手术。



骨科内固定手术后会立即行X光片检查内固定器材的位置。因此,钻头断裂并留置体内会手术尚未完全结束即可知晓。所以患者及家属会第一时间知道手术用钻头断裂并留置体内,如果位置良好,完全可能对身体无害。



医疗差错(纱布遗留体内),跟手术并发症是不一样的。手术并发症很多时候的确可以想办法减少发生概率,但整体上不管医生如何做,总肯定会发生。这就是不可避免的手术并发症。这类医疗相关的并发症很常见很普遍,但跟医疗差错是不一样的。医疗差错是属于医疗规范里可避免的,且也应该避免的医疗意外。



出现手术或者其他医疗并发症时,很多患者及家属才会想起曾经签字同意时包括了这些意外并发症。从普通人的角度出发的确难以接受。毕竟普通人一般还是难以理解和接受“不可抗力”的意外状况。



从普通人的角度出发,寻求法律途径追索自己的损伤赔偿是值得尊敬的。不过我还是要提醒大家的是,这样的医疗追索结果必然会带来医疗成本高涨,所有人都会为此付出代价。



我个人倾向于,如果这类手术并发症并没有给身体带来实质损伤的话,那就选择不追索赔偿。这可能是对大家都有益的选择。当然,有些医疗并发症并非对身体没有实质损伤。



医疗意外,很多时候跟道德无关,只跟运气有关。生死有命富贵在天!
引用235楼 @胡打胡有理 发表的:

”术后医生才发现手术时用来打眼用的钻头不慎遗留在了胡女士的骨头中,并且无法取出“
原文中的话,请问,什么叫做不慎,什么叫做无法取出

这话是新闻报道所述。你不能全信。

骨科植入内固定器材的手术规范是:手术基本完结后需立即做X光片检查内固定器材所在位置。也同时检查手术操作器材。这个时候会立即发现手术用钻头断裂并留置在内固定器材上。

如果要取出这个钻头,就必须拆卸这个内固定器材。但实际上这个内固定器材肯定会取出------这是植入内固定器材的常规二次手术,因为骨骼已经愈合,可以取出内固定器材。

也就是说,这个断裂了的钻头其实大可以不必当即取出,而只需要第二次常规手术时一并取出即可。
引用279楼 @胡打胡有理 发表的:

一个人身体里多了个钻头,居然没有医生的责任?还特么不认错,真是滑天下之大稽!!!

你在这个帖子里的每句话,都确确实实的说明了一个问题,医患矛盾不是单反面的问题,相当一部分数量医术低、医德差的大夫,混迹在医务工作者的队伍中,这样的问题不能不让我们反思,你们手中无形的刀,也许比那些医闹手中有行的刀更可怕


第一,那身体里还有植入的器材呢?
第二,不错,或许医院会承认错误。反正钻头断裂也可以找医疗器械厂家,让他们出钱。医院认个错,医疗器械厂家出的钱。患者家属拿了钱,大家皆大欢喜嘛!

问题是,你怎么回到我几个问题:
1,你怎么保证这样的事情绝对不发生?
2,你如何肯定对患者有害?
3,你以为厂家赔偿了,就是对患者群体最有益?

或许在你眼里,只要医生小心再小心就不会钻头断裂?问题是任何材料都会疲劳,医生再如何小心也不可能保证钻头不断裂。

钻头明明留置在植入的器材上,请问这个跟留置在体内的器材有什么分别?既然都对身体无害,为什么要赔偿?如果要赔偿,请问,你怎么不知道这样的赔偿成本不转嫁给所有做手术的患者?以后钻头厂家肯定会把这样的成本考虑在内。

不管你如何看待我。我的思考永远会以所有的病人的最大共同医疗为依归。只是,我的思考角度是你做不到的而已!
引用281楼 @胡打胡有理 发表的:




我来告诉你



首先,植入器材是属于治疗范畴,这个和钻头那种原本就不该出现的东西完全不是一个概念。

第二,两点,a医院认为是意外  b由于他们疏忽造成的和医疗器械厂家何干 c患者对的是医院,如果医院觉得医疗器械有问题,那是医院和厂家的事情,和患者何干

1,该考虑这种问题不发生的是医生,不是我

2,这个问题也是医生需要考虑的

3,人家厂家和医生操作失误,有一毛钱关系?



莫非这就是医生的逻辑,自己出现了失误让患者埋单,最后还问,你怎么知道有问题?我去,那我要医生干嘛?可见现在医生不仅专业素质差,而且完全逻辑混乱。。。。

我眼里,钻头断裂不是问题,像你们医生这种死不悔改,有错不认,振振有词的这种断裂的价值观才让我觉得是问题

我觉得你的思考,归根结底就是一句话,患者进了医院,生死由命,这样的角度我确实做不到,我能做到的,只是看,只是等,看医患矛盾最终会走向哪个方向。希望你这样思考的医生能够多一点,我相信有助于社会的进步的,呵呵

第一,我当然知道植入器材是为了治疗。问题是钻头留在植入器材上,到底对人体有害不?有医生朋友说:对人体的心灵有害,因为患者的心理上会不适。这点我承认。

第二,媒体的话不能全信。咨询骨科医师可知,钻头断裂基本上跟你心目里的所谓医生疏忽是无关的。钻头长时间使用,金属疲劳而已。最终赔偿必然是厂家出。当然,不管厂家出,还是医院出。最终结果必然是所有患者出这个钱。

另外多说几句,尽可能减少钻头断裂留置体内的方法也不是没有。选择含碳更低的钻头,结果是钻头价格更高。不过也不能杜绝钻头断裂可能。再比如手术前和手术中给手术用钻头行金属疲劳测试即可,不过这会进一步增加医疗成本(包括手术时间等等)。而患者的获益可以认为是微乎其微。不管如何,这钱最终肯定是所有患者出。

第三,对于提高医疗质量,减少医疗相关的对患者伤害,哪怕提高医疗成本也是值得的!我只是在想,这个“医疗相关的对患者伤害”还是要切实一点好,否则这样的成本增加也要考虑是否值得!

最后多说几句:很多时候,医生比你想象的更理智,思考的更全面更深刻!
引用285楼 @seeher 发表的:


所以第一条是你脑补的?

第二,原文是医生在地上找了半天找不到,第二天x光机才发现在患者体内,在你嘴里就变成当时就知道在体内了?

你懂得完全不知道去向之后穷尽所有可能才找到结果发现无法取出,和确定去向考虑得失厉害不取出这两者之间哪个是可控哪个是不可控么?

如果术前明确告知存在钻头断裂的风险,在手术结束时就被明确告知钻头断裂在哪个部位,因为什么样的原因可以在后续操作中处理,这样大多数患者都能接受<div>但是如果手术结束后压根不知道钻头在哪里,结果得第二天照了X光才知道在患者体内,是个人都没法接受。
你真想洗地,不如挑原文里哪段描述与日常医院操作规程不符合。这样的效果比你在这里夹缠不清的死不认账效果更好,懂么?</div>

1,在术前谈话里有着这一条的原因很简单:几乎所有骨科内固定手术的术前谈话表格里就有着这么一条!因为这并不是不可预见的意外状况。

2,什么叫半天找不到呀。家属媒体这么说,你就信呀?要知道内固定手术就是要是不是做X光检查的!骨科医师要在C臂机-----一种可移动式X光机的协助下做这个手术。还需要去到地上找?这明明是家属、媒体编造出来的!所谓第二天拍片才发现是臆测。实际上手术快结束时就必须在C臂机器下检查内固定所在位置,当即就可以发现钻头。当然,C臂机器不能拍片而已。

3,你不明白是因为你不知道骨科内固定手术是怎么做的。实际上我敢肯定术前谈话提过钻头断裂、术后医生肯定立即告知了家属。
钻头断了很常见。
这和装修的在墙上打眼钻头断了一个性质。
区别在墙上的钻头可以不管对墙的破坏,扩大孔径就能取出来,而卡在骨头里的钻头要是扩大孔径取的话要评估骨头会不会二次折断,这个需要和患者及家属沟通。
这是百分之百的医疗意外 ,和留下纱布,针线那种责任事故根本不同
引用296楼 @胡打胡有理 发表的:

没有害处,以这位医生的操守,还找个毛的钻头——我忘了  原来照片显示出来了。。。。。。。

其实就算是拍照,病人也看不出哪个是钻头,哪个是内固定器。只有医生才看得出来哪个是钻头,哪个是固定器。

但做医生是有基本道德的。钻头断裂留置体内,发生了就肯定要告诉病患。当然,病患看不懂,其他医生也可能看懂,这也是医生告知的原因吧。
骨科手术固定完毕要正位和侧位透视后才缝合的,当时沒发现?钻孔的目的是上固定镙钉,钻完孔后还要用测深器插入测深,断进去怎么测的深,有个钻头镙钉怎么拧进去的医生没发现?
用钻头的都不是自攻螺丝
也就是说钻好孔后需要再次攻丝,如果钻头断了,不可能当时不发现。
卑鄙的记者又在造舆论吸眼球罢了
楼上的都是医生?你们的说法无法接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