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能否谈谈看法:禁食猫狗是公序良俗吗?为什么?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30 01:17:54
中午才看了央视的今日说法,谈的正是这几天热议的高速公路救狗事件。正方支持救狗人士的观点我觉得无须我赘述了,反方倒也没说反对救狗,只是说持保留意见,救狗是高尚的,但以违法手段救狗是不对的,不能以违法手段来推进公序良俗。

俺开这贴倒不是想继续节目中的讨论,俺想在讨论救狗手段违法与否之前,先统一一下思想,即救狗的初衷是否足够高尚?珍爱狗狗生命,不把狗狗作为食物,是否是一种值得提倡的公序良俗?为什么?

我想,只有先解决了这个初衷问题,才好讨论手段的事情。中午才看了央视的今日说法,谈的正是这几天热议的高速公路救狗事件。正方支持救狗人士的观点我觉得无须我赘述了,反方倒也没说反对救狗,只是说持保留意见,救狗是高尚的,但以违法手段救狗是不对的,不能以违法手段来推进公序良俗。

俺开这贴倒不是想继续节目中的讨论,俺想在讨论救狗手段违法与否之前,先统一一下思想,即救狗的初衷是否足够高尚?珍爱狗狗生命,不把狗狗作为食物,是否是一种值得提倡的公序良俗?为什么?

我想,只有先解决了这个初衷问题,才好讨论手段的事情。
不是公序良俗,救狗也不高尚。

说保护动物,逻辑不通。说拯救生命,逻辑也不通。 归根结底就是他们喜欢啥就救啥,这属于唯我独尊。
明显违法的事,
环保,爱护都无没关系,但是不能阻挠别人的合法行为。
另外我就比较喜欢吃狗肉。
我怎么觉得吃狗肉才是公序良俗,其他的,2楼说的很明确,将自己的价值观拔高到高尚道德的层面,很虚伪很无耻
禁食猫狗在中国大部分地区和大部分人来说不是公序良俗。
俺先谈谈俺的观点:

俺是粗人,说话没有那么精致,不好听也不严密,请各位担待。
俺认为,狗也好,猫也好,作为物种本身,和其他动物,比如鸡、牛、羊、猪、马、驴、骡、鱼等等,并没有什么高下之别,因此也没有必要受到特殊的保护,应该一视同仁。
“长得可爱”“聪明”等等不能算作狗猫与其他动物的本质区别,因为这个可爱与否本来就是含有相当大的主观性,有人觉得可爱,有人还觉得不够可爱呢,即使有个普遍与否,人数多少的问题,似乎也不能来个少数服从多数,让觉得不够可爱的人必须觉得可爱,是吧?至于这个聪明嘛,俺认为狗猫是有些灵性,挺好玩的,比鸡鸭之类有趣,但聪明归聪明,毕竟还是动物,还是不能和人相提并论。

具体怎么个一视同仁法,我觉得起码应该包含这几个方面:
第一、反对虐待!
不仅反对虐待狗猫,也反对虐待鸡、牛、羊、猪、马、驴、骡、鱼什么的!无论大小,都是条性命,虐待得那么惨,看着也怪瘆人的不是吗?兔死狐悲物伤其类嘛,容易联想到人类自己。再说没事虐待它干嘛?杀了吃嘛还可以填饱肚子、饱饱口福,虐待有什么用呢?满足心理需求?好玩?这种心理需求、乐趣似乎不太健康,还是免了吧!这个虐待具体是指泼硫酸、活着放到微波炉里烤等等莫名其妙、没有必要、给动物带来巨大伤害,弄得人听了看了也不舒服的处置。

第二、允许合法利用。
人不利用动物,很难生活!骑马代步、让牛耕地、让狗看家、让猫捕鼠、杀猪来吃,使用皮具,用动物入药等等,可以说涉及到人类生活的方方面面,若一概禁止,将会给人类带来极大不便,全民素食,真的受得了?再说,似乎也没必要!自然界也存在动物利用动物的现象,猫狗都是肉食动物,人不吃肉还只是难受一点,猫狗要是不吃肉,那可就饿死了!既然上帝允许猫狗食肉,也应该不反对人类利用动物,只要不浪费就行了,是吧?
允许利用了,再说说这个利用方法的问题。是不是说一定要遵循通常用途,不能有所例外?具体来说,是不是养马就只能用来骑,养狗就只能用来看家,养牛就只能用来耕地,养猫就只能用来捕鼠,干别的一律不行,更不得杀了来吃,只能吃猪?这个我看就不用限制那么死板了!应该允许多用途嘛!养来干活也好,养来吃也好,养来玩也好,只要不侵害到别人的合法权益,应该都是允许的,自由嘛!您爱用狗拿耗子,那是您的事,随便。
利用还必须合法。养着玩的话,要办管理证,要管好了莫妨碍别人的正常生活。别养个蛇溜人家家里去了,吓着小朋友就不好了;养个蟑螂别爬邻家柜子里去了。国家明令不让养的,比如珍惜野生动物之类,别养。杀了吃的话,要经过正规科学的检验程序,保证食品安全!

第三、保护财产权。动物、动物,顾名思义,会动的物。有主的动物就是人家的财产,受国家法律保护。不能偷、不能抢、不能肆意损毁,这个大家都知道,我就不啰嗦了。
没有爱狗人士来说说吗?

爱狗人士都是理直气壮,大义凛然的,我在这帖里不想谈手段、措施的问题,就想谈谈动机、初衷,爱狗的“理”“义”具体来说,到底是什么?我真的没搞懂!吃狗到底不对在哪呢?虽然我真的真的不爱吃狗肉,但我确实没搞懂狗咋就吃不得了,我第一次看到爱狗人士的那种悲愤状态时,真是很惊讶的,虽然有些感动,但至今没有理解!这到底是为了啥呀?怎么了!很严重吗?
猫狗难道天生比猪牛鸡鸭来的高贵?
谁跟他们“公序”了?~

谁又评价的“良俗”呢?~

鲜族同胞与满族同胞纷纷发来不同意见的贺电~~
正蓝奇 发表于 2011-4-22 16:51
这个,满族同胞也有不少好狗肉的。我们家就有;P
回复 10# stu_osa


    这个情况还是不要公开讲了吧,万一引起“圣战”,可就麻烦了~~
还有兔子该不该吃,鸽子该不该吃,乌龟王八该不该吃?
megaevilempire 发表于 2011-4-22 14:56


    言之有理。


当然是公序良俗,只不过是西洋白大人们的公序良俗,某些黄皮的欲当洋大人而不得,只能靠精神上无限靠近来满足自己高他人一等的梦想,爱狗只是其中一例罢了:D

当然是公序良俗,只不过是西洋白大人们的公序良俗,某些黄皮的欲当洋大人而不得,只能靠精神上无限靠近来满足自己高他人一等的梦想,爱狗只是其中一例罢了:D
6楼说得比较完整,赞同。
君子远庖厨是必须的,食不厌精脍不厌细也是一定要的!
wwww130 发表于 2011-4-22 18:14

君子远庖厨却食肉的话,那和伪君子无异
回复 2# megaevilempire

没错,狗救星们不需要尊重别人的财产权,不需要尊重高速公路上他人的生存权,法律当然也不在他们眼里,他们只知道狗权而已。
自己发发痴,装装B可以,这样我们也不介意假装你高尚伟大。但是不能影响到其他人的生活,上高速影响其他人的生命更是让人无语了
superxj46 发表于 2011-4-22 20:30


看待事物不能那么简单化,话说泡妞也有大雅和大俗之分,虽然最终都是为了射精!!
wwww130 发表于 2011-4-23 09:28


    。。。。你真直白
这群人无非自我感觉良好。
我很想知道最后那些狗的去处,是有人领养?集体圈养?放任自流?还是人道毁灭
;P确切的说是洋人的公序良俗

你要觉得你够牛不需要看人脸色  那就弄死那些狗呗
:D都知道谁最喜欢看洋人的脸色啦~~

;P  累计上千亿美刀的对外援助 免去上百亿的债务

不就是为了洋人树个大拇指么
out慢 发表于 2011-4-22 15:43
支持!这也是俺想说的!
反对吃狗肉,国家应该立法禁止。


某些所谓爱狗爱猫人士的理论:猫猫狗狗比较聪明、比较通人性,所以需要跟其他家畜区别对待,所以爱狗爱猫就是有爱心的高尚行为。。。

其实呢,这话应该反过来说:因为想标榜自己有爱心、行为高尚,所以关爱的对象必须是比较聪明、比较通人性的(没听说过有人关爱蚊子蟑螂的)。至于说猫猫狗狗是不是真的就比其他家畜“高等”呢?爱狗爱猫人士需要它们“高等”它们就“高等”了呗。它们不“高等”,人家爱狗爱猫人士的行为怎么能被说成是“高尚”的呢?;P

某些所谓爱狗爱猫人士的理论:猫猫狗狗比较聪明、比较通人性,所以需要跟其他家畜区别对待,所以爱狗爱猫就是有爱心的高尚行为。。。

其实呢,这话应该反过来说:因为想标榜自己有爱心、行为高尚,所以关爱的对象必须是比较聪明、比较通人性的(没听说过有人关爱蚊子蟑螂的)。至于说猫猫狗狗是不是真的就比其他家畜“高等”呢?爱狗爱猫人士需要它们“高等”它们就“高等”了呗。它们不“高等”,人家爱狗爱猫人士的行为怎么能被说成是“高尚”的呢?;P
国家应该立法,养猫狗的一定要对监护对象生老病死五险一金负责到底,否则送餐厅人道毁灭!!
生吃牛肉是不是野蛮人的行为?
狂犬病,猫流感流行起来的时候,那些“爱护动物人士”杀起猫狗来可狠着那,宁可错杀一千,不可放过一个。
按理说猫猫狗狗也是病毒的受害者,那些“爱护动物人士”不但不想到救助,反而大开杀戒,连带健康的猫狗都被株连。
可见,爱猫爱狗也是叶公好龙,真影响到他们自己利益的时候,会毫不犹豫的举起屠刀。
这是一个有争论的话题。

对于很多人来说,禁食猫狗,是一种伟大的社会进步。

但是对于包括我在内的很多人来说,这个只是吃饱了撑的。
以前吃狗肉 现在不吃!
希望有更多的人加入不吃的行列!


回复 33# 一怒

    握手先
    我以前不吃,现在更不吃
    我不是爱狗人士,也不养宠物。除了专门养殖用于提供肉食的动物之外,不吃其他的陆生动物,尤其是广泛作为伴侣、工作之用的动物。还有种例外:出于紧急时刻生存必须
    但是我不主张立法禁止吃某样东西,毕竟吃狗肉是我国很多地方的传统,我国也不是什么基督教国家这个问题那么敏感。所以:自己不吃就坚持不要吃,不要对人家吃狗肉大惊小怪的。
    至于高速公路上救狗,我没看细节不知道不能乱说。如果在确保邻车、自身安全的情况下采取避让措施让狗免于伤害,已经尽到了人道主义义务了。出于特殊情感去停车旧狗,让自身安全以及公共安全都受到威胁,也对公共利益造成损害,即便不反对,也不值得褒奖

回复 33# 一怒

    握手先
    我以前不吃,现在更不吃
    我不是爱狗人士,也不养宠物。除了专门养殖用于提供肉食的动物之外,不吃其他的陆生动物,尤其是广泛作为伴侣、工作之用的动物。还有种例外:出于紧急时刻生存必须
    但是我不主张立法禁止吃某样东西,毕竟吃狗肉是我国很多地方的传统,我国也不是什么基督教国家这个问题那么敏感。所以:自己不吃就坚持不要吃,不要对人家吃狗肉大惊小怪的。
    至于高速公路上救狗,我没看细节不知道不能乱说。如果在确保邻车、自身安全的情况下采取避让措施让狗免于伤害,已经尽到了人道主义义务了。出于特殊情感去停车旧狗,让自身安全以及公共安全都受到威胁,也对公共利益造成损害,即便不反对,也不值得褒奖
回复 1# out慢


    当猫狗快被吃的绝种的时候,要保护猫狗,把它们列为一级保护动物,与大熊猫并列。那是谁吃猫狗就枪毙谁。
现在还早着呢,没看出来猫狗有什么特别之处。
要说猫聪明,牛也不笨,有一回我路过某地的时候,看到一头牛从一处围墙围着的荒地里跑出来,一会儿左走一段叫了几声,一会儿又往右走一段叫几声,最后另一头小牛也回应了,于是那头牛赶紧往那小牛那边跑去,这两头牛见面之后,竟是你一声我一声和叫的。这给人的感觉就象一个母亲正在批评一个到处乱跑的孩子一样。
南方耕作的老水牛农民都不会吃的!至于狗?看看洋大人们为了自己那点虚荣心给狗玩近亲繁殖时的那些行为吧。如果文明就TM别吃牛,因为N亿三哥都把牛当神看。世界上没有比崇拜牛的人更多了
车车 发表于 2011-4-23 15:13
理由呢?说来听听。
吃狗没意见,吃猫个人还是不赞成的,和意识形态无关,纯粹是饮食习惯问题。
老狼请客 发表于 2011-4-24 00:41


    查查那位车车的发言自然清楚那位是什么人物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