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丹妹妹安息.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8 07:12:30


警方:3名少年贪玩扔石块致丛飞遗孀遇害
羊城晚报惠州讯 丛飞遗孀邢丹在高速公路被混凝土块击中致死案件,16日凌晨4时破获。三名疑犯被抓获,均为十多岁的青少年。16日上午,羊城晚报记者从惠州市公安部门获悉,三名疑犯均来自惠东一村庄,分别出生于1996年、1994年、1992年。据称,三人因贪玩向车上扔石块等硬物,以击中为乐。击中邢丹所乘车辆者1996年出生。



警方:3名少年贪玩扔石块致丛飞遗孀遇害
羊城晚报惠州讯 丛飞遗孀邢丹在高速公路被混凝土块击中致死案件,16日凌晨4时破获。三名疑犯被抓获,均为十多岁的青少年。16日上午,羊城晚报记者从惠州市公安部门获悉,三名疑犯均来自惠东一村庄,分别出生于1996年、1994年、1992年。据称,三人因贪玩向车上扔石块等硬物,以击中为乐。击中邢丹所乘车辆者1996年出生。

唉。。。。92年的,也有20来岁的人了,怎么这么没脑子,学校在教什么,家长在管什么,自己在想什么。。。。。。满脑子的屎尿啊。。。。
以前也有一起小孩从立交桥上往高速公路上扔石头砸车取乐造成人毁人亡的事
[:a15:]

个人还在质疑动机,只是玩那么简单么;说是小孩子,但都知道那么大的东西砸中车会有什么后果。
这种事真的是悲剧。无语了
一个家庭彻底的悲剧。
悲剧,一声叹息。
邢丹一路走好
我觉得对于这种情况一定要追究监护人的责任,要重处,这样才能引起家长们的重视,防止类似情况再次发生。
96年那个已经满14周岁了
吓我一跳,跟我一同学同名
这帮小逼崽子  学校爹妈天天他妈的教什么啊?
悲剧呀,
不说汽车,就是火车上也遭遇过。
一次比较久远了,非空调火车时代,开着车窗,迎面一泡稀泥巴,命中身边的大叔,自己也分享了几点。
一次空调车时代,拳头大的石块,洞穿第一层玻璃,击碎第二层玻璃,动能消耗殆尽,卡在中间。
这个该定什么罪?
xu3313 发表于 2011-4-16 18:56
过失杀人行不?
问题是能确定是96年的那个砸的吗?
均小学辍学、无业。经审讯,犯罪嫌疑人交代:4月13日晚23时左右,林等三人从所居村庄游荡到高速公路附近时,跨越高速公路护栏,用小石块和混泥土块向过往汽车投掷取乐,其中林某健掷出的一混泥土块掷中受害人邢丹所乘汽车前挡风玻璃,致邢丹受伤不治身亡。
————————————————————————————
新九年义务教育法5年前就施行了,这父母要脑残到什么程度才会让小学生辍学啊?!

另外我看了今天的深圳台的新闻,也看到了那块还沾着血的水泥块,绝对不只拳头那么大,差不多有成年人手掌摊开那么大,样子像是预制板的碎块。
我甚至怀疑是有人给他们支过招,知道16岁以下未成年人在非故意前提下不用负法律责任,才让那个15岁的承认扔的石块。
TA60312 发表于 2011-4-16 19:00
如果咬定是那个15岁的扔的就没法定罪,14-16岁以下未成年人在非故意的前提下不承担法律责任。
这个,要真算责任的话,高速公路管理方也逃不掉。他们是怎么管理的?怎么让3个小鬼就跑进来扔石头?如果律师打官司要民事赔偿的话,绝对要扯到高速公路管理方。也活该他们,收了这么多年的过路费还在收。哎,可怜的家庭
现在是不是抢劫都变成不好说了,但当地政府一定不想这件案子变成抢劫性质的
ldyytwd 发表于 2011-4-16 19:42
惠东那一带就是穷乡恶水出刁民,我一朋友是惠阳某新闻机构的,他们社长去那边某县旅游遇上黑店,一行人被店老板和店员押进房间反锁不让走,那社长打电话回惠阳求助,最后还当地副县长和旅游局长亲自上门去求才放的人。没错,是去求……
我不太相信是玩,我从来没有听说过在自驾回家的亲戚说不要在高速公路走夜路。。。
这三小孩的家长应负刑责

中国有现行这类法律规定吗?
回复 2# 太极八卦


    第一,你知道啥叫留守儿童吗?简单地说就是有人生,没人教的那种。知道为啥要大力提倡关爱留守儿童吗?因为目前70%的青少年犯罪都是留守儿童。
   第二,16 17岁的年轻人,追求刺激很正常。我门当初那个年级,也喜欢干些蠢事。只不过这几个人干的是大蠢事而已。
回复 17# duketassadar


    你以为在广东,就算是最穷的村都知道知识改变命运。孩子要读书,怎样供也要供到初中。

我认识很多乡下的,父母不懂管教孩子,或干脆进城打工去了。
让孩子自小到处混,读小学都不想读了,就不去上学,自动退学了。
回复 4# venomwong
咱在那年纪时也干过这种事,用弹弓袭击河里的游船·····[:a7:]
超级合金装备 发表于 2011-4-16 19:20

这么难以确定的事却这么快这么明确的把行为坐实在96年的这人身上,本身就有问题.
不知道混凝土块上提取到指纹没有。
太极八卦 发表于 2011-4-16 16:21
您这个数学
duketassadar 发表于 2011-4-16 19:37
监护人的责任追不追究?
回复 18# duketassadar
  打倒未成年人保护法!
回复 31# 新侨联委员


    非常同意!非常同意!!
新侨联委员 发表于 2011-4-16 22:56


    老大冷静点,大家都有过未成年的时候。
回复 31# 新侨联委员


    委员最近对未成年人的法律意见很大啊

监护人的责任追不追究?
三面红旗 发表于 2011-4-16 22:42

没法追究监护人的刑事责任,但是可以追究民事责任,也就是经济赔偿了。不过看当地穷山恶水的,别说没多少钱,就是有钱也绝对不肯赔的。
监护人的责任追不追究?
三面红旗 发表于 2011-4-16 22:42

没法追究监护人的刑事责任,但是可以追究民事责任,也就是经济赔偿了。不过看当地穷山恶水的,别说没多少钱,就是有钱也绝对不肯赔的。
回复 31# 新侨联委员
不用矫枉过正啊,这法案虽然也保护了一些和这个案子里那两个混帐王八蛋一样的东西,但是主要还是保护正常的未成年人的权益的啊。
TA60312 发表于 2011-4-16 19:00


定何罪,看主观心态才行~

如果是间接故意,三个人是共犯关系,两个满16周岁的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小的那个是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故意杀人罪~~

如果是过失,那三个人都不需要负担刑事责任~~

这种事基本没可能认定是过失,这三个家伙这辈子算完蛋了~~
这几个畜生, 如果说未满18不能枪毙, 那就养到十八再毙, 或者毙了他们的父母!
duketassadar 发表于 2011-4-16 19:37


    主观认定不是单靠口供,往汽车上扔东西可能导致汽车和里面的乘员货物受损受伤这是常识,其心态是“追求打中汽车+不管汽车、乘员、货物是否因此受伤受损”,这就是间接故意的标准模式“追求+放任”~~

宜认定犯罪主观为故意,三人为共犯,起诉罪名:两大的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小的是故意伤害罪(致死)或故意杀人罪~~
新侨联委员 发表于 2011-4-16 22:56


   报告斑竹: 这事跟未成年保护法关系不大,犯罪主体是刑法里面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