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死论者故意混淆了一点,死刑不算杀人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5/02 18:26:29
重暴力犯罪者,已经不再是我们这个人类社会的一员。他们已经用自己的行为和人类社会决裂,表明了自己要挑战整个社会秩序的态度。

这些人已经不能再算人了,他们是敌人。对待他们的原则不能到孟德斯鸠和卢梭的书里去找,只能到马基雅维利和克劳塞维茨的书里去找。

对他们执行实行的本质也不是杀人,而是作战行动,我们在消灭敌人

所以废除死刑的本质就和废除军队一样荒谬重暴力犯罪者,已经不再是我们这个人类社会的一员。他们已经用自己的行为和人类社会决裂,表明了自己要挑战整个社会秩序的态度。

这些人已经不能再算人了,他们是敌人。对待他们的原则不能到孟德斯鸠和卢梭的书里去找,只能到马基雅维利和克劳塞维茨的书里去找。

对他们执行实行的本质也不是杀人,而是作战行动,我们在消灭敌人

所以废除死刑的本质就和废除军队一样荒谬
楼主不知道孟德斯鸠不反对适用死刑,只是主张谨慎使用?
犯罪是个人行为,战争是国家行为,是两种不同性质的行为,根本不具有可比性。而且在战争中也不是随便杀人的,你杀个俘虏试试?你要是用战争解释死刑你更应该废除死刑了,因为被司法强制的犯人就像战俘一样,已经没有行动能力了。
是的,我也觉得不能当做普通的战争

这更类似狩猎,我们要猎杀这些被驱逐出社会的动物
回复 2# 柴旭大王
  欧洲的人权理论很多不适合中国。比如中国自古以来杀人偿命欠债还钱,如果杀人不偿命,会造成社会伦理的混乱。还有,在目前可以预见的几十年内,中国的廉政状况都不会取得进展,中国司法机关也不能够保证公正,如果取消死刑,会有很多重刑犯通过减刑和保外就医渠道回到社会。
  在座的,可能很多人都不知道,有些暴力型罪犯在监狱中经常性的打骂、强奸同监所的犯人,甚至形成狱霸现象。取消死刑,就会更加缺乏对狱霸的管理手段。
  人权组织一直鼓吹通过有效的管理,提高监狱内部的人权状况,但是对于狱霸现象,人权组织一直缺乏有效的手段。最典型的就是巴西,因为取消司法死刑,结果监狱内部形成“犯罪司令部”,看守都怕罪犯。
新侨联委员 发表于 2011-4-5 08:22


    中国古代思想还不能适应马克思主义呢,现在不也搞了几十年。
死刑废除并不是从人权角度去分析的,而是从刑事学的角度去分析。刑罚的根本目的并非惩罚罪犯,而是如何有效的预防犯罪行为的发生。过多的适用死刑非但不会有效的遏制犯罪,反而会刺激犯罪的发生。比如陈胜吴广起义的理由是“亡亦死,举大计亦死,等死”。同理,如果规定了太多的死刑,那么对于犯罪人来说,造成的社会危害会更大。
废除死刑和犯罪率没有直接关系,预防犯罪是一个综合工作。警察、社会环境都很重要。美国死刑一年就那么几个,但是社会治安也不错。
减刑和保外就医这种事情你看看全国才有几个,即使能做也是天价。而且正是由于中国的状况,更应该减少死刑的适用,你看这两年的冤案,王余斌,佘祥林,全都是平头老百姓。刑罚制度从来都不是给高官准备的。
sundowners 发表于 2011-4-5 01:56


    猎杀更不靠谱,猎物伤人的情况你管谁要补偿?
要使用猎杀的理论,那逃犯杀人也是合法的了。
柴旭大王 发表于 2011-4-5 10:42
通俗的说,刑罚就是做给人看的。
刑罚效果好不好,就看社会效果好不好。社会效果怎么叫好,就是人民安居乐业个个路不拾遗。
所以现阶段中国废除死刑就和重新执行凌迟一样不靠谱。
但很显然,社会对刑罚的承受度会越来越低,最后咱也迟早会废掉死刑。
废除死刑是个方向 要谨慎而行 搞急躁了自然就像巴西了
死刑在遥远的未来是肯定会废除的,这是我相信的。但是在可预见的未来,死刑是肯定存在的,这也是我确信的。在可预见的未来如果废除死刑将会带来混乱和暴力。
回复 5# 柴旭大王
减刑和保外就医这种事情你看看全国才有几个,即使能做也是天价------你所谓的天价,是几百万还是几千万?只要有立功表现,就可以办这种事,立不立功,谁说了算?狱中看守人员,怎样立功?这太简单了,制造一起立功事件,十几万成本足够了.
cqx7711cqx7711 发表于 2011-4-5 13:31


  你去试试吧,看看花个几百万你这种想法能不能实现?
cqx7711cqx7711 发表于 2011-4-5 13:31
几百万就能保医和减刑。我这边很多人估计都这么干了……
楼上各位,现在监狱里面减刑乃是常态啊,有押犯爆满的背景在里面,现有的制度也能保证只要老实点不惹事,该有的减刑基本都有
不过,最低服刑时间怎么都得有的,就算是每年花钱弄个重大立功也白搭
至于拿钱保外,不是没可能,至少本单位还没见过此等手眼通天之人物,倒是有几个想让他保外出去的,其家属死活不干
新侨联委员 发表于 2011-4-5 08:22


    由于怎么都不会死,反正也一辈子出不去了,所以再弄死人也无所谓了,结果导致那些有望出去的人不得不忍受生命威胁。

   这是不可原谅的暴行。是保护恶人危害好人的恶法。
柴旭大王 发表于 2011-4-5 10:42


    马克思主义怎么适合中国了,说来听听。是从毛开始的,还是邓开始的?
柴旭大王 发表于 2011-4-5 10:42

我在这里打个保票,天朝废死成功的话铁定躲猫猫喝凉水做恶梦等死法在牢里层出不穷,犯人维权彻底被全社会所漠视,平头百姓生活在极度恐慌中,中下阶层移民数量大增
回复 14# 智动铅笔
  是啊,所以说人权主义者是一种理想主义者,往往好心办坏事,搞得很多无辜者受害。
楼主其实说的不对,应该从自由主义思想家洛克中寻找支持。洛克可是认为可以合法的杀死一个小偷的。
且看洛克如何说的:“同样地,凡在社会状态中想夺去那个社会或国家的人们的自由的人,也一定被假设为企图夺去他们的其他一切,并被看作处于战争状态。这就使一个人可以合法地杀死一个窃贼,尽管窃贼并未伤害他,也没有对他的生命表示任何企图,而只是使用强力把他置于他的掌握之下,以便夺去他的金钱或他所中意的东西。因为窃贼本无权利使用强力将我置于他的权力之下,不论他的借口是什么,所以我并无理由认为,那个想要夺去我的自由的人,在把我置于他的掌握之下以后,不会夺去我的其他一切东西。所以我可以合法地把他当作与我处于战争状态的人来对待,也就是说,如果我能够的话,就杀死他;无论是谁,只要他造成战争状态并且是这种状态中的侵犯者,就置身于这种危险的处境。”
新侨联委员 发表于 2011-4-5 08:22

有多少犯人原本是有期徒刑后因为"暴力型罪犯在监狱中经常性的打骂、强奸同监所的犯人,甚至形成狱霸现象"后被判死刑的?不是杀人哦,只是经常性打骂而已。

狱霸与死刑的关联在哪?不是很懂,伤害的犯人,在监狱里面因为重伤害的犯人全部被砍了,就不会霸凌其他犯人?还是把他们全杀了,就没有这个问题了?

避免他们出来有很多种办法,死刑是其中一种。可是不是因为这种看似牵强的理由啊。蓄意杀人就该判死刑,这就足够了。
sundowners 发表于 2011-4-5 01:08

那么,无自行判断能力伤害他人(如精神病患者)是否也算是人?还是需要消灭的敌人?

死刑当然算是杀人,不过是因为法院通过审判的过程确定它是有罪还是无罪后由政府代表人民实施死刑。

把打仗牵连在一起...太夸张了
我支持慎用死刑,最多用死缓替代

但是需要以下几个条件

第一,延长死缓的缓刑期,至少5年
第二,无期徒刑不允许减刑
人的本质属性是社会属性,人是所有社会关系的集合,一个人之所以为人,是社会赋予他的属性。
社会既然可以赋予其属性,也可以剥夺其属性。所以,当然可以在社会规则下剥夺人的社会属性与自然属性。
社会规则不变,这种合理性就不变。也即是说,这种合理性只能随着社会规则的变化而变化。
谨慎使用缩小范围
废除死刑是个大方向,现在的问题也不是法不够严,有法不依,执行率低才是真结。定得再重,根本执行不了等于没定
优布.特留尼希特 发表于 2011-4-6 09:50
同意,刑罚的威慑力不是来自于刑罚的严酷性,而是来自于刑罚的必然性。
楼主的观点有点像雅克布斯的敌人刑法论,这种力量即使在德国也引起很大的反对声音,因为按照这种理论执行下去的话永远也难以达至法治国,并且很容易重蹈纳粹德国时代司法的覆辙。
战争中击毙敌方作战人员的行为当然地属于杀人,只是不具有故意杀人罪的构成要件符合性、违法性和有责性而不可以故意杀人罪来追究其责任。涂尔干的关于社会共同体的理论不符合中国实际。
Coolpilot 发表于 2011-4-5 21:11
我觉得应该从康德那里寻求理论的支持。康德属于绝对报应刑论和等量报应刑论的坚定支持者,认为刑罚的本质在于报应,也就是以牙还牙以血还血,犯罪人通过其杀人行为对整个社会造成了严重的损害结果,那么其应当承受与之犯罪行为对等的等量的惩罚作为报应
sunlibo1986 发表于 2011-4-6 12:41

但现在功利论是主流哈~其实这个也很矛盾,如果推广刑罚功利论,则刑罚的功利性就会降低;相反只有坚持报应论或者自然正义,才最能发挥刑罚的功利性~
queque 发表于 2011-4-6 13:20

刑罚的报应性和功利性我觉得是不矛盾的 但是问题在于哪个应该占主导地位
sunlibo1986 发表于 2011-4-6 12:41

康德比洛克要晚很多年了。
既然小偷来偷我东西,就使得小偷处于和我的“战争状态”了,因而我杀死小偷就是正当的,因为小偷侵犯了我的财产权,而财产权是自由主义思想中极为重要的“天赋人权”。这个思想最早是洛克阐述的。
Coolpilot 发表于 2011-4-6 13:30

要那么说那就可以把理论源头扯到原始社会的氏族契约上去啦···同态复仇嘛:handshake
柴旭大王 发表于 2011-4-4 21:42


    俺支持死刑(但不是像中国这样从速从快的严打),和您反对的理由一样: 死人是不可能再次犯罪杀人的,能犯新罪的,只能是还活着的人。。。
先废除财产犯罪判死刑再来谈废死刑吧
俺也支持死刑。当然必须是按程序来,严打那一阵风是不行的,是要出冤案的。
佘祥林好歹活了,之前有个冤的已经崩了
回复 5# 柴旭大王


    你看现在是马克思主义适应中国还是中国在适应马克思主义
回复 17# 新侨联委员


    废除死刑么,这个是人类文明向前发展的必然趋势,如果走急了一样会带来大跃进那样的后果甚至更严重。至少,死刑在当代中国尤其现实意义,不可轻废
回复 38# 100mm
  我希望有一天能够创造条件废除死刑,如果废除死刑走得过激,很可能就制造了大量的无辜受害者。表面上司法机关没有死刑,而事实上黑社会有死刑。
  我举例说,新加坡是有鞭刑的,但是因为犯案者少,所以鞭刑被执行者寥寥可数。我觉得这也是废除死刑的一种方法:通过减少犯罪来废除死刑。
不可轻废死刑啊~~还要考虑到美国的刑期问题,如果犯多项罪行被累积,是可以判监禁上百年的~
我国最多是多少年?就连死缓过两年就改无期了~~无期过两年就改20年了~~